《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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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1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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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相交,贵在一个信字。”刘弘基当日如是教诲。但刘弘基相信过别人么?旭子知道,至少在对于唐公的态度上,刘弘基不止一次怀疑过自己的真诚。况且,徐大眼此刻所处的位置,是敌人,而不是朋友。

“原来只有我一个人是笨蛋,无论吃多少次都学不到乖!”李旭叹息着用手背抹了抹眼睛。如果人性中的正直、善良、淳厚与真诚统统是错的话,他知道自己该如何保护自己。突然间,他觉得自己该感谢那个流言的制造者,无论他是不是徐世绩本人。

在雨中努力辨了一下方向,他拨马朝自己的府邸狂奔。大隋二等伯的府邸就在历城内最安静,最雅致的地段,那里与他目前所处位置没多远。旭子知道自己除了这份辛苦挣扎着挣来的家业,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发誓一定会守护好,不会像九叔一样被人轻松地将其夺了去。不知不觉间,他的手又握了刀柄。指关节处被雨水冻得白中透青,心里却再感受不到其中的阴寒。

雨来得太急,街道上此时已经没有行人。所以旭子不用顾忌战马会踏伤人,只管让坐骑撒开四蹄狂奔。他喜欢这种在流瀑中穿梭的感觉,洗去最后一缕温情后,他觉得自己脱胎换骨。

一个瘦瘦的身影突然从风雨中冲出来,几乎是硬闯到黑风的蹄下。“吁!”旭子大叫一声,用全力拉紧了缰绳。狂奔中的黑风前蹄高高举起,嘴中发出一阵愤怒地咆哮。来人简直是在找死,如果不是李旭拉得及时,如果不是它自身也有灵性,这家伙肯定会被活活踏成肉酱。

“找死啊你!”旭子怒骂,跳下马背,欲给那个吓傻了的身影一个深刻教训。他的拳头举了起来,却忽然僵在了半空中。

“外边雨大,老爷小心!”惊魂稍定的石岚用颤抖的声音回答,同时向旭子举起一件厚重的蓑衣。

第二百五十二章 故人(10)

石岚举着蓑衣,自己却只穿了一件粗葛做的曲裾。那布质地很差,被冰冷的雨水兜头一浇,直接贴在了身上。她的头发很黑,睫毛很长,洗尽钱华的脸色是一种半透明的白。不是很纯净,但很细腻,也许是因为冷,也许是被旭子注视得有些不好意思,纯净之下还有一团火焰在慢慢上涌,若有若无地,灼伤人的视线。

“你怎么跑出来了?”李旭没急着接蓑衣,而是警觉地问。他能感受到自己喉咙下隐藏的焦灼,但此刻比焦灼更伤人的是疑虑。既然徐茂功都可能出卖自己,旭子不知道这世界上还能相信谁。也许除了父母和舅舅外,其他人皆需要防备。甚至那些曾经血脉相连的,比如说五哥张秀。

“雨突然来,我知道老爷没带蓑衣。蓑衣……所以……”石岚颤抖着已经发紫的嘴唇,断断续续地解释。眼前的旭子给她的感觉很陌生,陌生得不像她所熟悉的主人。自从去年冬天被此人买下后,阖府老幼一直都对她以礼相待。在这段安宁日子是如此难得,令人有时候都忘记了最初留下的目的。“主人是个好人,和秦叔宝他们截然不同!”石岚曾经一遍遍得出类似结论。

“但老爷今天的眼神和脸色……”她慢慢地垂下头,让冷雨顺着脖颈灌入领口,随身体轮廓而转折起伏。

“老爷,老爷,怎么站在这里。这么大的雨,小心淋病了!”没等李旭猜出对方的险恶用心,管家李无咎的声音遥遥地传来。老人穿着一件蓑衣,手里还捧着一件。在他身后是同样全副武装的来福和来顺,各自还捧着一个斗笠,一件蓑衣。

“石姑娘你也是,打了把伞就冲了出来。这大风,竹子扎的玩意还不是一吹就散架么?”好心的老管家先劈头盖脸地将客人一通数落。然后走上前,不由分说将斗笠盖在旭子头上。

“好歹老爷回来了,省得我们分头去迎接!即便每人多拿一个斗笠,一件蓑衣,横穿半个历城,也保不准会走到两岔去!”老管家的嘴虽然有些碎,意思却表达得很完整。原来雨乍一大起来时,府中诸人都想到了东家早晨出门时没带任何遮盖事物。所以众人决定分头前来迎接,结果没等管家指派好路线,石岚耐不住性子第一个跑出了院门。

“我以前没,没用过伞。不晓得,不晓得它那么娇贵!”隐藏于皮肤下的火焰终于烧到了表层,石岚红着脸,解释的声音细若蚊蚋。

直到此刻,旭子才发现女孩手里还握着半截竹棍,上面零星挂这几根竹蔑。那是破碎了的伞骨。至于伞面,已经不知道被风吹到什么地方去了。毫无打伞在暴雨中行走经验的她显然摔过一跤,膝盖处还有泥浆的痕迹。

油纸伞,因为其精致且轻便,是富贵人家赏雨时的最爱。特别是在春雨连绵的天气里撑一把彩色纸伞,一边漫步欣赏空蒙山色,一边听雨点打在油纸之上的细碎韵味,令生活中平添诗意几许。但寻常小门小户不会花钱买那既不实用,又容易坏的败家物件,有件自己婆娘用草茎编的蓑衣就不错了,大雨天不能干活,疯子才到外边找罪受!

和石岚一样出身于贫困,并曾经深深品尝过由贫困而带来的窘迫滋味的旭子知道自己可能误解了石岚的好心。看着一边哆嗦,一边将厚重的蓑衣披上肩膀的女孩,不由得心生几分怜意。但很快,警觉就再次充满了他浑身上下没一个毛孔。“谁知道她这份关心是不是装出来的,平白无故,她献什么殷勤?”

“咱们快点回家去,我叫厨房准备了热汤。来福,上前搀着老爷!来顺!跟在大伙身后牵马!”管家伺候李旭穿过防雨之物,然后大声招呼。旭子平素对人随和,所以管家在他面前也没太多顾忌。平时大伙更像生活在一个院子里的亲戚而不是主仆,彼此之间处处透着温情和关切。

但石岚除外,自从进入这个家的第一天,她就没融进去。她不是一般的下人,虽然她同样是被旭子从人市上领回来的。她也无法与管家、厨娘和花匠这些受雇佣但有人身生自由的仆从同列,因为众人皆可为李府做事,李旭却没有任何事情安排给她做。甚至连居住之处,都是不伦不类的客房,可她偏偏又不是李家远亲。

“可怜的石姑娘,呵呵,她一番心思东家依旧视而不见啊!”跟在李旭身后,看着前方隔着大大一段距离的三个身影,老管家李无咎笑呵呵地想。与旭子靠得近是来福,东家不用他搀扶,所以他也知趣地靠到了左首。但在李旭右侧肩膀和石岚之间却空着很大一段距离,二人几度因为躲避路上的水洼而相互靠近。但过了水洼后,彼此的身影又警觉地各自分开。

爱管闲事的老管家一直认为旭子和石岚之间的关系不清不楚。即便是知道石岚是匪首石子河的女儿后,他依旧认为东家应该把石姑娘收了。小女子长得很水灵,怪不得东家不惜与秦叔宝等人反目也要把她领回家来。特别被雨淋了后那幅姣姣楚楚的模样,都让人怜到了心眼儿里。此种的天生媚骨的女子只有东家这样有大福气者才能采拮,换了其他人还真未消受得住。至于彼此之间的身份差距,那有什么?大户人家的男子谁在这个岁数上没有三、五个侍妾伺候着。反正她们又入不了厅堂,大不了最后厌倦了,给一笔钱打发走呗,这还算有情有义的。若是碰上那些无情的主,乱而弃之是家常便饭,谁人又能说出些闲话来。

至于石岚在眼中流露出来的似水柔情,老管家更是看得清清楚楚。他并不觉得女人心系旭子有什么错,像东家这样年纪青青就博得一身功名富贵者,哪个女孩子不愿意偷偷地看上两眼。况且东家相貌、品行都是上上之选,又生得一幅好身子骨,无论在外边还是在家里,肯定都受用得很。

遒县伯的府邸很快就到了,管家看着李旭和石岚依次走入了大门。雨后的台阶有些滑,石岚不小心晃了一下,几乎本能地去拉前边人的衣袖。但在半途中,她猛然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手快速转向一边,将大门推得发出“乒”地一声,十分刺耳。

在她即将摔倒的一瞬间,老管家看见旭子的身体停了停。“毕竟是练武之人,简直后脑勺上都长着眼睛。”在这一刻,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旭子会转身相扶,但他的身体只是停了停,低低说了声“小心!”,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了后堂。

“唉!”管家看得心里直叹气。他不知道主人到底在想什么,放在手边的花不摘,他不是暴殄天物么?“东家不会还没尝过女人滋味吧!”在双脚踏入自家门槛的瞬间,老管家如是想,他无奈地笑了笑,摇着头走向厨房。

“又在故作可怜博取同情,谁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李旭冷笑着,推开自己的卧室门。他强迫自己相信石岚的一切举动都是装出来的,仅仅是为了博取自己的同情。这个女子半年前就一直住在他家中,旭子平素公务繁忙,与她的话不多。但有一个美丽女子在家,他觉得整个院落都平添了数分生机。

可今天,他却觉得石岚的一举一动都令人怀疑。结合前一次闹匪患时,北海郡的乱匪对齐郡子弟的集结情况几乎了如执掌的情况,旭子很有理由怀疑石岚就是李密留在齐郡的眼线。“不对,不是李密留下的她,而是她主动联系的李密。因为她想给自己的父亲报仇,所以赖在我的府上!”旭子一边被来寿伺候着换上干衣服,一边恨恨地想。他的笑容很诡异,阴狠中透着邪恶,从没见过主人如此模样的来福吓得手忙脚乱,几个绊绦系来系去,不是系偏了位置,就是系脱了鑖眼。

“你今天总是心不在焉的?”李旭忍无可忍,怒叱。

“老爷恕罪,老爷恕罪。小人今天被雨淋了脑门,手脚不听使唤!”来寿见李旭发火,动作愈发笨拙。嘴里不停说着好话,唯恐惹翻了主人,被一脚踢出家门。

看他这样惶恐模样,旭子反而自觉无趣了。“你下去吧,等会儿给我送壶热茶来!”他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赶走了突然变得笨拙的来寿。系绦绊是件小事,本来就不需要人伺候。只是来寿一走,屋子里立刻就空了。雨打在薄纱糊就的小窗上,点点滴滴,每一声都透着孤独。

这一刻,旭子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冷。刚才的淋雨的时间太长,从头到脚,一直到骨头好像都被淋透了,连带五腹六脏一块冻成了冰。偶尔叹一口气出来,都是一团白雾。

第二百五十三章 故人(11)

白雾在叹息中慢慢飘散,勉强凝聚着的心神也随之凌乱。旭子闷哼了一声,双手支在了窗台边缘。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浑身上下每一寸皮肤都传来一股股难言的痛痒,从头到脚仿佛有很多蚂蚁在爬。那是历次战斗留下的伤口,大大小小有二十几处。原本以为受伤多了以后人就会麻木,就会忘记疼。事实上,那些疮疤唯恐被主人忘记,每次阴雨时,都会主动提醒旭子它们的存在。

身上的伤如此,那些留在心上的伤呢呢?旭子掳起衣袖,看那一道道如蚯蚓般的伤痕在皮肤上蠕动。他记不清那些伤是在哪次战斗中所受,却清晰地记得自己出塞之后所遭受到的每一次出卖和背叛。部族的,朝廷的,同僚的,亲戚的,每次背叛过后,他都尽力让自己振作,尽力把它看作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一个磨难。宝剑锋从磨砺出,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况且自己本身只是一块顽铁。这样自我安慰着,他慢慢地用笑容将自己封闭起来,慢慢地学会自我保护。

一道淡紫的闪电从空中劈落,将漆黑的天空劈出条巨大的裂缝。在闪电消失的瞬间,云被烧红,翻滚如血。“贼老天!”旭子一拳砸在窗棱上,伴着雷声将屋子砸得瑟瑟颤动。指关节的剧痛快速传回,压过旧伤口的痛痒,令人精神为之一振。他原本以为,经历多次背叛后,自己会成熟到可以平淡地面对这些风雨,没想到,徐大眼的一刀如天外闪电,依旧劈得他心头鲜血淋漓。

此后再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人,旭子摇头,长叹。如果成熟的定义就是从身上将人性中的正直、善良、淳厚与真诚统统抹去,就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旭子知道自己可以去学,去尝试着做。虽然未必学得彻底,未必做得自如,但自己的学习能力一直不差,最初的兵法和观人之术就是从徐大眼身上学来的,如今大眼又教了新的东西,自己一样能够亦步亦趋。

想到这,他仰起头,再度喷出一缕白雾。然后用手臂将身体尽量撑直,以免被人无意间看到自己的软弱。屋子里没有人,他的担心纯属多余。小厮来寿估计是被吓到了,说是去厨房端茶,茶树叶子都快落光了,依旧没将茶端回来。

四下扫视的半圈,旭子为刚才对来寿的粗鲁而感到有些歉意。这些半大孩子都是些苦命人,卖身给大户人家做小厮,每天都陪着十二分小心,唯恐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旭子不发脾气,他们还战战兢兢。猛然间出言呵斥,足以让他们吓破胆。

他们是无辜的,不可能背叛,也没能力背叛。旭子摇头苦笑,正当他准备找些事情来分散心神的时候,耳边隐隐传来一串脚步声,紧跟着,门“吱呀”轻响,淡淡的茶香带着雨天的味道钻入人的鼻孔。

“放那吧,需要什么我再喊你!如果觉得不舒服,就在自己房间里歇两天。如果管家问,就说我答应你的!”旭子低声吩咐,话语中不无安慰之意。他不想把外边受到的委屈发泄在家人身上,那不是男人所为,从小时候起,父亲就以自身为榜样教导过他怎样做一个男人。

来寿今天的胆子好像比先前大了许多,放下茶水点心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站在李旭身后,低声提醒了一句,“是管家吩咐厨房特意煮的茶,里边放了人参的。老爷趁热喝了吧,冷了就没效果了!”

李旭一愣,回过头来,只见一名少女双手捧着托盘,在自己身后悄然而立。此时的她换了一件淡绿色的曲裾,外面又套了件鹅黄色的比肩,未施任何脂粉的脸上关切之意宛然,还有一双雌鹿般的眸子,非常明澈,偶尔亦带着几分迷茫。

是石岚,自从见面后就引来无数麻烦的石岚。当日旭子鬼使神差地从人市上救了她,一方面是看其可怜,另一方面是惜其柔弱。不过是心头柔软处偶尔一动,并没包含太多其他含义。谁料此举牵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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