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性做了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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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做了和尚-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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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因限于时间,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过之大意。最后,余尚有数言,愿为诸君陈者: 改过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难。故有屡改而屡犯,自己未能强作主宰者,实由无始宿业所致也。
  务请诸君更须常常持诵阿弥陀佛名号,观世音、地藏诸大菩萨名号,至诚至敬,恳切忏悔无始宿业,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议之感应。承佛菩萨慈力加被,业消智朗,则改过自新之事,庶几可以圆满成就;现生优入圣贤之域,命终往生极乐之邦,此可为诸君预贺者也。
  弘一法师书法
  常人于新年时,彼此晤面,皆云“恭喜”,所以贺其将得名利。余此次于新年时,与诸君晤面,亦云“恭喜”,所以贺诸君将能真实改过,不久将为贤为圣;不久决定往生极乐,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众生耳。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农历春节)在厦门妙释寺所讲。
  人生之最后
  原第205页图放14页晚年的弘一大师(之一)
  岁次壬申十二月,厦门妙释寺念佛会请余讲演,录写此稿。于时了识律师卧病不起,日夜愁苦。见此讲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弃医药,努力念佛。并扶病起,礼大悲忏,吭声唱诵,长跽经时,勇猛精进,超胜常人。见者闻者,靡不为之惊喜赞叹,谓感动之力有如是剧且大耶。余因念此稿虽仅数纸,而皆撮录古今嘉言及自所经验,乐简略者或有所取。乃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记。
  第一章 绪言
  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
  人生最后一段大事,岂可须臾忘耶!今为讲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第二章 病重时
  当病重时,应将一切家事及自己身体悉皆放下。专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寿已尽,决定往生;如寿未尽,虽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专诚,故能灭除宿世恶业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专意念佛者,如寿已尽,决定不能往生,因自己专求病愈不求往生,无由往生故;如弘一法师所书之字幅寿未尽,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忧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时,亦可服药,但仍须精进念佛,勿作服药愈病之想。病既重时,可以不服药也。余昔卧病石室,有劝延医服药者,说偈谢云:“阿弥陀佛,无上医王,舍此不求,是谓痴狂。一句弥陀,阿伽陀药,舍此不服,是谓大错。”因平日既信净土法门,谆谆为人讲说;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医药,可不谓为痴狂大错耶!
  若病重时,痛苦甚剧者,切勿惊惶。因此病苦,乃宿世业障。或亦是转未来三途恶道之苦,于今生轻受,以速了偿也。
  自己所有衣服诸物,宜于病重之时,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萨本愿经·如来赞叹品》所言供养经像等,则弥善矣。
  若病重时,神识犹清,应请善知识为之说法,尽力安慰。举病者今生所修善业,一一详言而赞叹之,令病者心生欢喜,无有疑虑,自知命终之后,承斯善业,决定生西。
  第三章 临终时
  临终之际,切勿询问遗嘱,亦勿闲谈杂话。恐彼牵动爱情,贪恋世间,有碍往生耳。若欲留遗嘱者,应于康健时书写,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则可顺其所欲而试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须强为。因常人命终之前,身体不免痛苦。倘强为移动沐浴更衣,则痛苦将更加剧。世有发愿生西之人,临终为眷属等移动扰乱,破坏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临终可生善道,乃为他人误触,遂起嗔心,而牵入恶道者,如经所载: 阿耆达王死堕蛇身,岂不可畏。
  临终时,或坐或卧,皆随其意,未宜勉强。若自觉气力衰弱者,尽可卧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卧时,本应面西右胁侧卧。若因身体痛苦,改为仰卧,或面东左胁侧卧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强制。
  大众助念佛时,应请阿弥陀佛接引像,供于病人卧室,令彼瞩视。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轮班念,相续不断。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须预问病人,随其平日习惯及好乐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随默念。今见助念者皆随己意,不问病人,既已违其平日习惯及好乐,何能相随默念。余愿自今以后,凡任助念者,于此一事,切宜留意。原第10页图放于17页弘一大师1927年48岁时在上海江湾丰子恺家门口又寻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鱼。以余经验言之,神经衰弱者,病时甚畏引磬及小木鱼声,因其声尖锐,刺激神经,反令心神不宁。若依余意,应免除引磬小木鱼,仅用音声助念,最为妥当。或改为大钟、大磬、大木鱼,其声宏壮,闻者能起肃敬之念,实胜于引磬小木鱼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须预先向病人详细问明,随其所好而试行之。或有未宜,尽可随时改变,万勿固执。
  第四章 经命终后一日
  既已命终,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动。虽身染便秽,亦勿即为洗涤。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紧。惟望广劝同人,依此谨慎行之。
  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原第14页图放19页弘一法师手绘佛像原第169页图放19页弘一法师手书偈语原第45、46页图放20页弘一法师手书卫生四条屏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第五章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请僧众念佛时,家族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得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第六章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津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第七章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由李叔同主编的《文美》杂志的一页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一月在厦门妙释寺所讲。
  敬三宝
  三宝者,佛、法、僧也。其义甚广,今惟举其少分之义耳。
  今言佛者,且约佛像而言,如木、石等所雕塑及纸画者也。
  今言法者,且约经、律、论等书册而言,或印刷或书写也。
  今言僧者,且约当世凡夫僧而言,因菩萨、罗汉等附入敬佛门也。
  第一敬佛(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礼佛时宜洗手、漱口,至诚恭敬,缓缓而拜,不可急忙,宁可少拜,不可草率。
  佛几清洁,供香端直。供佛之物,以烹调精美、人所能食者为宜。今多以食物之原料及罐头而供佛者,殊为不敬。益大师《大悲咒行法》中,曾痛斥之。又供佛宜在午前,不宜过午也。供水果亦宜午前。供水宜捧奉式。供花,花瓶水宜常换。
  纸画之佛像,不可仅以绫裱,恐染蝇粪等秽物也(少蝇者或可)。宜装入玻璃镜中。
  木、石等雕塑者,小者应入玻璃龛中,大者应做宝盖罩之,并须常拂拭原第25页图放敬三宝第一页后即23页弘一法师手绘佛像原第43、44页图放23页李叔同(字息霜)手书四条屏(节录淮源庙碑)
  像上之尘土。
  凡大殿及供佛之室中,皆不宜踞坐笑谈。如对于国王、大臣乃至宾客之前尚应恭敬,慎护威仪,何况对佛像耶?不可佛前晒衣服,宜偏侧。不得在大殿前用夜壶水浇花。若卧室中供佛像者,眠时应以净布遮障。
  第二敬法(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读经之时,必须洗手、漱口、拭几,衣服整齐,威仪严肃,与礼佛时无异。益大师云:“展卷如对活佛,收卷如在目前,千遍万遍,寤寐不忘。”如是乃能获读经之实益也。
  对于经典,应十分恭敬护持,万不可令其污损。又翻篇时,宜以指腹轻轻翻之,不可以指爪划,又不应折角。若欲记志,以纸片夹入可也。
  若经典残缺者亦不可烧。卧室中几上置经典者,眠时应以净布盖之。附: 每日诵经时仪式礼佛多少不拘。
  赞佛经偈或“天上天下无如佛”等,“阿弥陀佛身金色”等。“炉香乍热”不是佛赞。供养“愿此香华云”等。读经回向不拘,或用“我此普贤殊胜行”等。
  第三敬僧(略举常人所应注意者数条)
  原第216页图放24页弘一大师在绍兴留影
  凡剃发披袈裟者,皆是释迦佛子,在家人见之,应一例生恭敬心,不可分别持戒、破戒。
  若皈依三宝时,礼一出家人为师而作证明者,不可妄云“皈依某人”。因所皈依者为僧,非皈依某一人。应于一切僧众,若贤若愚,生平等心,至诚恭敬,尊之为师,自称弟子,则与皈依僧伽之义,乃符合矣。
  供养僧者亦尔。不可专供有德者,应于一切僧生平等心,普遍供之,乃可获极大之功德也。专赠一人功德小,供众者功德大。
  出家人若有过失,在家人闻之,万不可轻言。此为佛所痛诫者,最宜慎之。
  以上已略言敬三宝义竟。兹附有告者,厦门、泉州神庙甚多,在家人敬神,每用猪鸡等物。岂知神皆好善而恶杀,今杀猪鸡等物而供神,神不受享,又安能降福而消灾耶?惟愿自今以后,痛革此种习惯,凡敬神时,亦一例改用素食,则至善矣。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开元寺所讲。
  由李叔同主编的《文美》杂志刊载之画作与印章
  放生与杀生之果报
  今日与诸君相见。先问诸君: (一) 欲延寿否?(二) 欲愈病否?(三) 欲免难否?(四) 欲得子否?(五) 欲生西否?
  倘愿者,今有一最简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来,关于放生能延寿等之果报事迹甚多。今每门各举一事,为诸君言之。
  一、 延寿
  张从善,幼年,尝持活鱼,刺指痛甚。自念:“我伤一指,痛楚如是。群鱼剔腮剖腹,断尾剖鳞,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尽放之溪中,自此不复伤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 愈病
  杭州叶洪五,九岁时,得恶梦,惊寤,呕血满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聪颖,家人皆爱之,多与之钱,已积数千缗。至是,其祖母指钱曰:“病至不李叔同作漫画《存吴氏之面相种种》原第125页图放27页后丰子恺1933年题弘一大师像,广洽法师存起,欲此何为?”尽其所有,买物放生,及钱尽,病遂全愈矣。
  三、 免难
  嘉兴孔某,至一亲戚家。留午餐,将杀鸡供馔。孔力止之,继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捣米,悬石杵于朽梁之上。孔卧其下。更余、已眠。忽有鸡来啄其头,驱去复来,如是者三。孔不胜其扰,遂起觅火逐之。甫离席,而杵坠,正在其首卧处。孔遂悟鸡报恩也。每举以告人,劝勿杀生。
  四、 得子
  杭州杨墅庙,甚有灵感。绍兴人倪玉树,赴庙求子。愿得子日,杀猪羊鸡鹅等谢神。夜梦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杀愿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尔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鱼虾螺等,尔盍放之!”倪自是见鱼虾螺等,即买而投之江。后果连产五子。
  五、 生西
  湖南张居士,旧业屠,每早宰猪,听邻寺晓钟声为准。一日忽无声。张问之,僧云:“夜梦十一人乞命,谓不鸣钟可免也。”张念所欲宰之猪,适有十一子。遂乃感悟。弃屠业,皈依佛法。勤修十余年,已得神通,知去来事。预告命终之日,端坐而逝。经谓上品往生,须慈心不杀。张居士因戒杀而得往生西方,决无疑矣。
  以上所言,且据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报。若据究竟而言,当来决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则杀生所应得之恶报,可想而知,无须再举。因杀生之人,现生即短命、多病、多难、无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终之后,先堕地狱、饿鬼、畜生,经无量劫,备受众苦。地狱、饿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于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报之事。昔日杀牛羊猪鸡鸭鱼虾等之人,即自变为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昔日被杀之牛羊猪鸡鸭鱼虾等,或变为人,而返杀害之。此是因果报应之理,决定无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经无量劫,生三恶道,受报渐毕。再生人中,依旧短命、多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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