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夜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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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夜话-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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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它“可以养老”,“饮之令人多寿”。这样说来,如果我们把甜水烧成开水,喝了岂不是好得很吗?
我国各地有的是甜水,它们的泉源到处涌现。远处不说,就以北京附近为例,据《畿辅通志》所载,北京郊区有许多著名的甘泉。如玉泉山的泉水,昆明湖上流的龙泉,碧云寺后面的卓锡泉,小汤山的温泉,昌平城西的一畮泉,城南的冷水泉,城东的古榆泉,城西南的百泉、蕙泉、千蓼泉,上房山的七斗泉,房山城北的七斗泉等等,都是历来卓著声名的。至于名声不大,或者不被人注意的甘泉以及甜水井之类,更加多得很了。
这些无非证明,到处都有清甜的泉水,把它们烧成白开水最合乎卫生的要求,真是养生妙品,任何珍贵的玉液琼浆也比不上。陆放翁说得好:“金丹九转太多事,服水自可追飞仙。”古人每日常服之水便是白开水,喝白开水胜过吃仙丹。
在这里,我们可以断言,陆放翁说的,决非欺人之谈!
长发的奇迹
北京广播学院的一个同学来信,告诉我说,他最近发现了长发的奇迹。事情是这样的:
“今晚我从实验剧场看戏回来,乘坐十三路公共汽车的末班车。在车上看到了只有在浪漫主义的神话传说和古典戏剧中才能看到的长头发。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上中等个儿,坐在我旁边。她的头发厚得出奇,背后挂着两个大辫子。过一会儿,她挪了一个位子坐下。我发现她的发辫末梢露出在座椅下面,直拖到小腿部,又粗又长,我心里暗暗惊奇。这时她又站了起来,准备下车,我再一看,原来她的两条黑得透亮的大粗辫子,竟然令人难以置信地垂到了两个脚后跟,几乎拖到地板上了。她姗姗地走着,我望着这个奇迹出神。……请你说说这样的长发对我们有一点什么启发吧。”
古代除了神话传说和文学艺术的夸张以外,现实生活中,长发的奇迹却也不少。例如,陆翙的《邺中记》载:“广陵公陈逵妹,颜色甚美,发长七尺,石虎以为夫人。”
陈逵的妹妹是历史上有名的长发美人,陆翙说她发长七尺,由我们现在看来似乎太长了,也许有人怀疑他可能是故意夸张,其实不然。晋代的尺子与我们现行的市尺不同。那时候的一尺,等于现行市尺的七寸。虽然这样,陆翙描写的陈逵妹妹的头发,差不多也有现在的五尺长,这不能不算是一上奇迹了。
南北朝代,南朝陈后主叔宝的贵妃张氏,也是一个有名的长发美人。当时陈宫有所谓堕云髻,据说就是张贵妃所创。
《南史》《张贵妃传》称:
“贵妃发长七尺,鬓黑如漆,其光可鉴。特聪慧,有神彩。进止闲华,容色端丽,每瞻视眄睐,光彩溢目,照映左右。尝于阁上,靓妆临于轩槛,宫中遥望,飘若神仙。”
看来张贵妃的头发和陈逵的妹妹头发一样长,这大概是女人长发的最高限度了吧。事实也不尽然。宋代的《谢氏诗源》中曾经记载了另一个发长的美人,她的头发甚至于比陈逵之妹或张贵妃的更长。据称:
“轻云鬓发甚长,每梳头,立于榻上,犹拂地;已绾髻,左右余发各粗一指,结束作同心带,垂于两肩,以珠翠饰之,谓之流苏髻。于是富家女子,多以青丝效其制,亦自可观。”
这一段文字并没有说明轻云长得有多高,显然她不是特别娇小的身材,总是普通的个子,那末,她的头发无疑地要长得多了。
当然,这些例子都只能证明,世上有许多长发的女子。至于男子呢?难道就都没有长发的吗?据说三国时代魏国曹丕的儿子曹睿的头发最长。《魏志》《明帝纪》注云:
“孙盛曰:明帝天姿秀出,立发垂地。”
后人公认孙盛是一位正直的历史家,他的话应该是可信的。不过他没有说明曹睿的头发的长度到底如何。还有同样的记载见于《北齐书》《王琳传》,它写道:
“琳体貌闲雅,立发委地,喜怒不形于色。”
这个王琳乃是北齐著名的大将,是“聪敏强记,轻财爱士,为时称许”的人物。可惜史籍上也没有确切地记载他的头发的长度。类似这样笼统的记载还有许多。如唐代苏鹗的《杜阳杂编》中说:
“罗浮先生……颜色不老,立于床则发垂至地。”
至于有确切的长度可考的,则有《神仙传》所说的“孙登,……发长丈余”的记载。这种记载虽然不完全可信,但也不是毫无根据的。人的头发长到一丈上下很有可能。现代生理学家的研究结果证明,头发每天能长出零点三五毫米,一个月能长出一厘米,五年就能长到六十厘米,等于一尺八寸。如果五十年间头发不脱落,就能长到一丈八尺,岂不是长得很吗?
不过,一般地说,要长出这么长的头发是不可能的。它不同于身体的其他部分的健康状态可以依靠锻炼得来,它更多地是由于先天的特殊条件造成的。比如说,某一部分的内分泌机能特别旺盛,超过了平常人,就很可能出现长发的奇迹。但是,也有人认为这种长发现象可能是智力不发达的象征。这一点恐怕也不尽然。我们从上述例子中,看到古人长发的并不愚蠢,便是证明。比较稳妥的说法应该承认两种情况都有存在的可能。而历来大思想家、大科学家却不见有长发的,这也是事实。宋代郑厚的《艺圃折中》说:
“须、眉、发皆毛类;分所属,毛发属心火也,故上生。
贵人劳心故少发。”
不管他说的什么贵人不贵人,也不管他说的什么心火,事实证明,用脑力过多的必然会引起头发脱落。明代李梦阳的《空同子》说:
“发,血之余。血,阴也。发黑者水之色也。白者反从母气也。凡物极则反。”
我们如果撇开他说的阴阳五行的词句,从实质上看,他的话还是有道理的。古人因为忧愁过度,“一夜头白”或者“须发尽落”的多得很。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便是早年落发的人。他有许多诗篇是为发落而写的。这里只要举出他的一首七绝就够了。他写道:
“多病多愁心自知,行年未老发先衰。
随梳落去何须惜?不落终须变作丝。”
因此,我们见到短发白头或脱发秃头的人,完全不要悲观;同时,看到长发的奇迹也不必感到惊讶。
为什么会吵嘴
在北京市公共汽车公司第四路环行汽车上,前天发生了一场吵嘴的事情。一位目击者叙述当时的情形说:
“当着四路环行汽车经过东单站的时候,上车的人很多。快要开车了,车门就要关上,有一个四十来岁的壮年人,一股劲地往车上挤。售票员说服无效,终于在车子已经开动的时候,再一次打开车门,让这个乘客上车。不料这个人上车以后,对售票员竟然大发脾气:你们把车开回家去吧,不用拉客啦!这么难听的一句话,立刻激怒了同车的人们。没有等售票员说话,有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就接话了:你为什么硬要挤上车来?那个壮年人接着又是一个挑战的语气:你是干什么的?你管得着吗?青年人理直气壮的说:不合理谁都可以说!壮年人毫不让步地吵起来:你懂个屁!这一场吵嘴就这样越吵越难听了……。”
他们为什么还会吵嘴呢?这样的吵嘴不是我们在旧社会里才遇见的坏现象吗?为什么经过解放后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几年的大跃进之后,现在还有人这样爱吵嘴呢?读者在来信中不禁表示极大的惊奇,因而提出了这些问题。我认为这是值得重视的现象。
吵嘴在旧社会本是司空见惯的,在解放前的北京,你随便走在大街小巷,到处都能遇见人们因为一些小事而争吵不休,甚至于打起架来。那时候,社会秩序混乱,人与人之间充满着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并且必然由此而北生了社会风气方面的欺骗、讹诈、恫吓、斗殴、争吵等等恶劣的现象。解放后十多年来,经历了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我们的首都北京和全国各地一样,社会面貌已经根本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也随着起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的高尚风格已经逐渐树立了起来。但是,旧社会的残余在许多方面远没有完全消除。因此,吵嘴作为旧社会的恶习之一,当然也不免还有残余存在。并且,在群众性的社会运动中,有些坏现象即便匿迹于一时,而日久玩生,又可能重新出现。这是不足为奇的。
有人说,吵嘴的现象所以会继续发生,是因为人们还缺乏“谦让的美德”。这个意思似乎是要以古人的所谓“谦让的美德”,照样搬来作为我们今天社会道德的准则之一。这样看问题究竟对不对呢?
不可否认,在近代资本主义的所谓“西方文明”没有传到中国以前,我们中国人历代相传,都以谦让为美德。《易经》有《谦卦》。彖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书经》《大禹谟》利用大禹的传说故事来说教,提出了“满招损、谦受益”的口号,显然是为了维护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贵族阶级的利益。《礼纪》更直截了当地主张“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周礼》也说:“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这些就是古人的所谓谦让,但是这些提法与我们现在反对自满、提倡谦虚的精神,从根本上说决无共同之点!
很明显,古人所谓谦让,往往是虚伪的,是“欲取而故让”。正如三国时代的曹操在《让礼令》中说的:“让礼一寸,得礼一尺,斯合经之要矣。”可见“让”的目的是在于“得”,让一寸是要得一尺。这可以说是古代提倡礼让者的不打自招,这也是历代一切反动统治阶级提倡礼让的真意所在。旧社会中种种坏事正是在这样虚伪的以谦让为美德的幌子下干出来的。我们现在再也不要听信那一套了。然而,古人所谓谦让尽管是虚伪的,毕竟还不敢露骨地争吵,这一点也应该承认。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象四路环行公共汽车上发生的这一场吵嘴,并不是由于缺乏什么谦让美德的缘故。这一场吵嘴在实质上显然反映了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新与旧的斗争。那个四十来岁的乘客,不管他是否意识到,他实际上代表了社会上很少数的落后分子,这种人对于社会主义的风格,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原则没有真正的理解,他们满脑子还是旧思想意识和旧社会的坏习惯、坏作风的残余,有时就不免会暴露出来。而在广大的人民群众中,社会主义的互助协作和集体精神已经日益深入人心,成为我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在广大群众的心目中,少数落后分子残余的坏思想、坏作风是不堪容忍的,它们一旦暴露,就一定要遇到广大群众正当的反对。
我这样说,决不是小题大做,故作惊人之语,也不是企图进行“煽动”叫大家给一些人乱扣落后分子的帽子,斗他一通。我们决不能这么做。对于那些落后分子,我们主要的是应当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我在上边说了许多话,我的意思只是要指出这种小事的社会背景和实质引起大家注意而已。
总之,我认为四路环行公共汽车上的这一场争吵,虽然只是偶然发生的一件小事,但是,它却表明了我们现时社会生活中新旧斗争的不可避免性。对于这一类事情,既不必大惊小怪,也不应该熟视无睹。我们应该提倡什么,应该反对什么,必须认识清楚。要知道,任何重大原则的分野,常常是隐伏在不被注意的细微末节之间,有识者不可不察!
生活和幽默
许多外国朋友常常给人一种印象,似乎他们比较富于幽默感;而在他们的心目中,似乎我们中国人多半是一本正经的,不喜欢幽默。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看法,姑且不必管它。但是,说我们中国人不喜欢幽默,却不是事实。问题还在于对幽默的理解,我们和外国的一些朋友未必相同。
幽默这个词汇,本来是照拉丁文的读音,直译为汉语的。我国古来不说幽默,只有滑稽一词,最早见于司马迁的《史记》。打开《史记》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首先就能看到司马贞的《索隐》,他解释滑稽的含义是“滑谓乱也,稽同也。以言辩捷之人,言非若是,说是若非,能乱同异也。……崔浩云:滑音骨,稽流酒器也。转注吐酒,终日不已,言出口成章,词不穷竭,若滑稽之吐酒。”
显然所谓滑稽,在我国古文中的含义,比幽默的含义要宽广得多。它不象我们现在区分得这么清楚。我们现在随着中外思想的交流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已经可以区分幽默、讽刺和滑稽的不同含义了。
从我们现在的观点看来,所谓幽默,它的表现形式主要是由于人们对生活中的矛盾和缺陷,引起了一种同情的苦笑,有时也会变成讥笑,但是,它并不等于讽刺。因为讽刺的对象往往是相当严重的缺点和错误,所以它所采取的只能是一种比较尖锐的批评。至于现在人们公认为滑稽的含义,显然与幽默和讽刺都不大一样。现在人们所说的滑稽,主要是指那种夸张的打浑,甚至于是粗野的逗趣。这同我国古书上所说的滑稽的含义,广狭大有区别。以《史记》《滑稽列传》为例,就可以证明,我们的古人是把滑稽当做一个大概念,它既包括了幽默,也包括了讽刺。
据《史记》《滑稽列传》载,齐国的淳于髡“滑稽多辩”,但是传中所举的例子都属于幽默和讽谏,并非我们现时的滑稽所可比。同样,楚国的优孟、秦国的优旃也都不是用滑稽的形式,而是用幽默和讽谏的形式,揭发和纠正了当时的错误。虽然,汉朝的东方朔有一些表现近于滑稽,但是,他的主要事例仍然属于幽默和讽谏。
由此可见,我国自古以来实际上已有幽默的传统。如果说我们中国人不喜欢幽默,那是没有根据的。不过,我们也应该承认,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这种幽默的传统没有被充分发扬出来,因此,在人们的日常接触中,自然会觉得幽默感比较少,甚至于有许多人过分板起脸孔,令人望而生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善意地提出,希望大家在生活中要有一点幽默,这大概不至于会遇到许多人的反对。特别是在劳动人民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他们的幽默感是很强的。我们有许多工人和农民都具有爽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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