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剑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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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剑尊-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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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般猛的冲了出去,右手一下把还在发呆的孙妍报了起来,然后直接冲过马路对面,为了避免被人认出来,在冲过马路后,又直接冲进那边的树丛,借树木把自己和孙妍两人给隐藏起来。
    离开众人视线,大货车在离相撞点七八米后,才停了下来,可当他们前去寻找孙妍的身躯时,却不翼而飞,别说人影,就算是一滴红色的血液也没有。
    “人呢?怎么不见了?”
    “难道见鬼了?”
    “难道穿越了?”
    各种疑问同时出现在众人脑海,不过更多人都占同是遇鬼和穿越,因为没有比这更合理的猜测。
    其实孙天宇现在的速度,并没有达到肉眼的极限,即便刚才他用尽全力狂奔,依然留下一条黑影,只不过在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孙妍身上,而两人在离开的哪一瞬间,货车的身影又冲了过来,所有,没有人把孙天宇这如同世外高人一般的高高手联系在一起。
    被孙天宇抱在怀里的那一瞬间,孙妍也从呆泄中清醒过来,不过她的第一念头不是被救了,而是“好傻,到底是谁这么傻?”她还没有来得及转过头看是谁为了救她,就要和她死在一起时,她再一次惊核的张开小嘴。
    “快!”只感觉眼前一道光线,迎面吹来的飓风,几乎可以让她窒息,然后她就出现在数百米外的树林中。
    “我居然没死。”孙妍不敢相信的睁开双眼,小心肝还在砰砰直跳。
    每个女生都会幻想自己生命中的白马王子,而今天,她孙妍遇上了,在刺激和惊醒的双重刺激下,孙妍迫不及待想看清楚救自己的人是谁。
    虽然被人环抱在怀里,很不舒服,但孙妍却没有让孙天宇放手的意思,而且这样的情况下,她觉得很幸福,甚至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在转头看向孙天宇之时,孙妍心里期待占了七成,小怕的感觉占了三成,她在心里默默祈祷救自己的这人,一定得是男人,是年轻人,即便不是年轻人,最好也别是六七十的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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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白马王子?
   “是他!居然是他。”看清楚救自己之人后,孙妍不可置信的望着孙天宇,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救自己的这个人,居然会是自己同校的学生,而且还是那种坏事有他,好事永不出现的人。
    但这个想法,只是在一瞬间就被推翻了,此时,孙天宇在她心里的定位非常高,而且在不知不就中,白马王子的定位,都在随着孙天宇所改变,就算是这有点瘦弱的身板,在她看来,也变成是她自己喜欢的类型。
    确定自己没有因为救人后被发现,孙天宇绷紧的心也放松下来,然后轻轻把孙妍放在地上。
    “孙天宇,想不到你居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孙妍满脸兴奋的看着孙天宇,一抹娇羞在她脸上闪过。
    “武林高手?给我提鞋都不配。”年头一闪而过,孙天宇轻微点头,摆出一副仙骨道风的模样,道“这个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希望你能保密。”
    救人不图回报?孙天宇不是这样的人,在他的字典里,有这样一句话,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但前提也得看那是什么人,如果孙妍是一位美女,在他眼里能打90分以上的女子,就算没有机会,他都会想办法去泡她,何况如此绝佳的机会,怎么可能摆出刚才的那副仙骨道风,为了不太惊世核俗,只好几个跳跃,消失在孙妍面前。
    看着孙天宇离去的身影,孙妍露出一脸自信,暗道“孙天宇,你逃不过本小姐的手掌心,我们走着瞧,我就不信平本小姐的智慧加容貌,会征服不了你。”
    在救下孙妍后,孙天宇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考虑怎么样去弄钱,现在他兜里只有一百九十七块钱,对于现在话的都市来说,只能用空空如洗来形容,那点钱,连吃顿饭都不够,更别说中午自己可答应过周欣要去买一个手机的。
    想到兜里的钱,孙天宇只好苦逼的摇头。
    现在的他,虽有一身孔武之力,却没有一个赚钱的好方法,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说的就是他这样之人。
    “抢银行?不行”“打劫?不行”“偷盗?咦!这个想法不错。”
    考虑半天之后,孙天宇终于想到一条快速赚钱的捷径,那就是偷盗,当然,他偷盗的对象是那些富人,心里却美名曰“这叫劫富济贫。”
    青山市虽然不是华夏国的超一流城市,但也能在六百六十一个城市中排行前几十,而且青山市重在山清水秀,环境优美,在空气质量上,也是顶尖的,因此,青山市这个不算超一流城市,有钱人还真不少。
    只是在少许的考虑,孙天宇就选定了这次的目的地,云天山庄,云天山庄虽位于青山市郊区,但里面住的人,绝对是实打实的有钱人,而且这里是距离孙天宇家最近的别墅区。
    夜晚十点左右,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在夜色的遮掩下,孙天宇一路急速狂奔,在路边灯光的照耀下,只能看到地上的倒影闪过。
    从青山高中到云天山庄,大概有十公里路程,而孙天宇跑完这段路程却只花了短短几分钟。
    来到云天山庄外,看着里面一座座霸气优雅的别墅,孙天宇手心握拳,心里暗暗发誓,不久的将来,他要名正言顺的走进去,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的偷偷摸摸。
    一番观察后,孙天宇化作一道黑影,利用自己特殊的感应,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避开门卫和电子眼悄悄潜入。
    进入云天山庄,孙天宇随便找了一栋别墅,一个跳跃就从窗口潜了进去,凭借他的速度,根本就不担心被人发现。
    不得不说孙天宇的命有点好的同时,也很背,接连进入两栋别墅都没有任何一人,而他在两栋别墅里都没有找到任何现金,首饰到几件,还是比较值钱的那种,不过这些首饰他都没用动,人靠衣装,首饰,绝对是女人打扮的一个关键,他自认为自己是有修养的无赖,所以他不屑去拿女人的东西。
    在经历过两次潜入别墅的经验后,孙天宇也变得大胆起来,直接朝下一个目标走去。
    云天山庄的一座别墅内,一女子闭着双眼,透过窗口看着天空祈祷,道“上帝!我的白马王子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当她祈祷完后,悄悄张开双眼,就看到一男子犹如天神般,轻飘飘从天空飘落,站在她所望着的窗台上。
    “你是上帝赐给我的白马王子?”女子双眼发光的看着孙天宇。
    其实孙天宇还没有跳到窗台上,就已经知道里面有人,只是她被女子许的愿望给惊了一下,加上他的速度太快,一不留神就已经落在跳跃选择的目的地。
    见眼前那名女子用花痴般的目光望着自己,孙天宇有点毛骨悚然,自己这瘦弱的身板,和对方只能用反差来形容,此时,孙天宇恨不得煽自己一个耳光,干什么不好,偏要想走捷径,选择偷盗,偷哪家的不好,偏偏选择这栋别墅。
    “不是!”话刚出口,孙天宇脚下一蹬,身体就往外飞去,眨眼间就消失不见。
    “我的白马王子。”
    悲愤的声音从孙天宇消失的那栋别墅传来,犹如狮子大吼,那穿透力,几乎整个山庄之人都能听到。
    “妈呀!还好跑得快。”来得快,去得更快,在刚才的那件事后,孙天宇的身影飞梭,一直跑到市中区才停下来,想起身后传来的悲愤升,心里还一阵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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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天狐张启凡
   偷盗不成,还被抓个正着,虽然成功跑掉,但孙天宇心里还是很郁闷,如果许愿的是一个美女,那该多好?
    漫无目的游走在市中心,孙天宇从兜里摸出花了两块钱买的烟,美滋滋的抽了起来。
    就在孙天宇吞云吐雾之时,一位打扮得有点妖艳的女子和她面对面走了过来,大概离他还有一步之遥时,问道“小帅哥,需要特殊服务吗?”
    “不需要!” 孙天宇没有任何考虑就回绝了妖艳女子,他虽然不是好人,但却对这类人很讨厌,同时也怕得上什么梅毒,花柳之内的病。
    妖艳女子鄙视的看了一眼孙天宇,转身离去,嘴里讽刺,道“穷鬼,穿得这么破烂,这个时候还在外面游荡,不就是想找特殊服务,装什么装?”
    孙天宇不由得一阵苦笑,他穿的衣服虽然没有烂,也没有补过的痕迹,但在现在流行潮流的都市里,那身洗得发白的衣裤,真的只能用破烂来形容,摇摇头,自顾自往前走去。
    “救命啊!”
    前方传来呼救的声音,孙天宇额头微皱,疑惑的望着前方。
    距离孙天宇大概还有一百米左右之处,有四个人,受害者是一个胖子,他跑在最前面,而后面不到五米距离的样子,有三个手拿砍刀,头发五颜六色的混混在追他。
    在路灯的照耀下,即使有数百米距离,胖子也看到孙天宇的身影,眼看就快跑不动的他,不知为何,心里却升起一丝活下去的希望,速度比之刚才还快乐一点,同时心生一计,朝孙天宇喊道“兄弟,救命啊!”
    在胖子发现孙天宇的同时,他身后的三个混混也同时发现了,不过他们一点也不担心,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傻子,否者一百个人里面有找不出一个二愣子出来救人。
    可当他们听到胖子叫兄弟时,也愣了一下,这一愣,就把两者之间的距离,又拖后了一两米,不过在转眼,三人就明白过来,他们是被胖子给耍了。
    武艺在身,孙天宇是艺高人胆大,把握着速度,不快不慢的往前走去。
    见前方之人不快不慢的行走,没有丝毫帮忙的想法,三个混混对视一眼,脸上同时露出自信的微笑,继续朝胖子追去,在接近六七十米的追逐下,四人之间的距离,已经不足三米。
    胖子体重一百八十多斤,跑了数百米,身体已经到了他的极限,根本就没有力气在跑下去,此时,他眼中露出绝望的眼神,在离孙天宇几米的地方,他已经看清楚孙天宇的穿着,一个计谋又出现在脑海里,大喊道“朋友,只要你肯救我,我出十万块钱。”喊完后,想想不对,在这个时代,十万块钱能够什么?连一辆车都买不起,跟别说房子,谁又肯搭上一条命呢?立刻改口道“我出一百万,只要你肯救我,我给你一百万。”
    重赏之下,必有匹夫,他相信,只要对面之人有一点实力,就会救自己,一百万,普通人工作十年都挣不了。
    遇到这种事,在自己有实力的情况下,就算胖子不以重金许诺,他也会救下胖子,不过既然胖子已经许诺自己,不拿白不拿,脚下一个跨步,就出现在胖子身后,藐视的看着三个混混, 说道“你们走吧!这人我保下了。”
    身后传来的声音,让胖子激动不已,脚下一软就摔倒在地上,趴着气喘连连,连站都站不起来,转头看着三个混混和孙天宇,双眼带着两种眼神,绝望和期待。
    毕竟是三打一,而且混混手里还有砍刀。
    追逐胖子一百多米,三个混混也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和巅峰时期比起来,现在的他们,最多不过有三分之一二的战斗力,比起眼前之人,他们唯一的优势就是手里握着的砍刀。
    其中一人举起砍刀,在手里摇晃,看着孙天宇威胁道“小子,不要多管闲事,否则哼哼!。”
    “哼尼玛的!给你面子不要面子!”
    话刚出,孙天宇的身影就动了,三个混混还没有反应过来,每人的肚子就被踢了一脚,飞出三五米才落地,一个直接昏迷,两个躺在地上痛的翻来覆去。
    没有动用真气,孙天宇的速度虽然很快,但也只是超过普通人类的极限,但即便这样,三个混混也没有任何一点反抗的能力。
    这一切,都被躺在地上的胖子看着眼里,这一刻,胖子看向孙天宇的目光中,带着一丝友好和尊敬。
    胖子全名张启凡,表面上是金凡娱乐会所的老板,但背地里,却是青山市第三大帮派,龙腾帮的军师。
    青山市大大小小的帮派有好几十个,而真正主宰青山市的帮派一共有四个,这几个帮派分别是太子党,斧头帮, 龙腾帮,野狼帮。
    三年以前,龙腾帮还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帮派,但在一年前,龙腾帮不声不响接连把西门最乱的十几个帮派统一后,才真正的浮现在三大帮派眼里,当他们看出猫腻时, 西门已经被龙腾帮给闹闹掌握在手里。
    龙腾帮能有如今的地位,张启凡绝对占了三分之二的功劳,如果没有他,别说统一西门,说不定早以被三大帮派吞并。
    原本张启凡很后悔今天外出,但在这一刻,他不但不后悔,反而很庆幸,不外出,又哪有机会遇到这样一个强大的高手呢?一入江湖身不由己,从加入龙腾帮的那刻起,张启凡的命运就注定了,不站在权利的巅峰,就是人头落地,如果可以把眼前的高手拉入帮派,关键时刻暗杀敌帮的帮主,堂主,何愁龙腾帮不能统一青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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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这是我兄弟
   撇了一眼地上的三个混混,孙天宇转身看着胖子,道“你答应的一百万。”
    张启凡早在孙天宇放倒三个混混时,就已经从地上站起身来,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孙天宇,笑着回道“谢谢你救了我,请你跟我回金凡娱乐会所,我给你转账。”
    看了一眼手中的名片,从张启凡的眼神里,孙天宇看出他的真诚,点头回道“孙天宇,你叫我天宇就行!”
    金凡娱乐会所离两人所在的地放并不远,只有一条街的距离,张启凡也是因为这样,加上这里是龙腾帮的地盘,深夜外出才没有防备,因此中了埋伏,如果不遇上孙天宇,他的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张启凡和孙天宇并肩前行,心里在不断想着对策,该如何招揽孙天宇这座大山。
    金凡娱乐会所,占地五百多平方米,共有四层,第一层是酒吧!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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