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告诉你我是个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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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告诉你我是个道士-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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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也没有先开始那么强硬:“有什么事?”

杨晨旭指了指她脚下,女人看着杨晨旭手中的耳机线,瞬间明白了什么,急忙移步。杨晨旭一拽耳机线,破碎的耳机如一条灵活的鱼儿落在杨晨旭手中。

红衣女人看着躺在杨晨旭手中支离破碎的耳机有些不好意思:“多少钱,我赔给你!”

杨晨旭抬头看着这个正慌张摸索钱包的女人,有些头疼。他的耳机并没有金贵到肥皂剧里连一个耳机都要几千块钱的地步,他买东西从来不问价格,便宜也好,贵也好,他只图自己喜欢,只要看上了,喜欢了,不论是地摊货,还是奢侈品,他都不在乎,这个耳机是他出发时顺手买的,他很喜欢耳机灰蓝色的格调,只是,这个顺手,也有几百元的价格,对于一个农村女人来说,几百元,可会让她肉痛!况且也临近过年,要开销的地方太多了……

杨晨旭将耳机装到裤兜里:“不用了,和我换下位置。”

红衣女人一愣,她的手正在钱包里一张十块和二十块的人民币之间犹豫,听杨晨旭这么说,她立刻合上钱包艰难的侧着身子,为杨晨旭让位。

绿头巾的女人不禁有些好奇,那个红衣女人那么嚣张,怎么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但当她看到杨晨旭时,心头的疑惑迎刃而解。以前她总觉得电视里的明星好看,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比上他们,可如今,她的这个想法被打破了,这个男孩是她张这么大,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

感受到对面炙热的目光,杨晨旭抬头,绿头巾的女人对上杨晨旭视线的片刻,竟然瞬间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她自己不由觉得可笑,都当妈的人了,怎么还和那些小女孩一样!

颠簸一路,总算挨到站了,天边最后一点红晕也开始逐渐消失,从这里下车,还要走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才能到村里。杨晨旭小跑起来,趁着天还能看见,抓紧时间赶路。

第六十七章 雾隐山的苗玲玲

即使一路小跑,赶到村里天已经黑了,徐徐吹来的夜风,凉的透骨,杨晨旭将衣领紧紧扣住,早知道就应该带条围巾出来。

直到看见远处破旧木屋檐前亮着的白炽灯,杨晨旭才松了口气,还好没有关门,不然没有香蜡和纸钱要怎么祭拜?

“李叔,三炷香,三柱蜡,还有五十块钱的纸钱!”

幽暗狭小的空间里,老人佝偻着背,正在整理货品,熟悉的声音,让他眼前一亮,急忙转过身,借着灯光看到来人,他如释重负的笑了,苍老沙哑的嗓音有些难听:“我以为你不来了。东西我早就给你准备好了。”

李叔弯下腰,从破旧的木桌底下拿出一个黑袋子,递给杨晨旭,关切的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晚?”

杨晨旭打开口袋检查:“堵车了。”

李叔抬头看看灰暗的天空道:“天这么晚了,你还要去上坟?明天再去吧!今天就随我回去凑合一晚怎么样?”

杨晨旭将袋口系好:“不用了,李叔。”只有今天才是奶奶的祭日。

面对这个少有笑颜的孩子,他淡淡的哦了一声,他可以说是看着杨晨旭长大的,杨晨旭一出生就被母亲交给他奶奶,自己外出打拼去了。对于村里多的这个孩子,老人们别提多喜欢了,村里年轻的人都外出打工去了,一年到头只有过年的时候村里才热闹点,才可以看到年轻人,平时都是些老弱病残。杨晨旭小时候最喜欢往自家的小卖部跑,自己稀罕这个孩子,觉得自己和这个孩子有缘,总给他许多零食吃,现在想想那都好像还是昨天的事。

杨晨旭被父母接走的那天,他不知什么时候会再见到杨晨旭,他时常想像,再见他时,他会是什么样子。每天守在小卖部里,似乎总能看见那个垫着脚伸着手够着货架上零食的孩子。

可如今的杨晨旭已经不是记忆中那个跟在自己身后,问自己要零食吃的孩子了,本以为他会是长成一个开朗的大男孩,可没想到……

李叔垂下眼:“上完坟回来,到我家来住吧!天太黑了,你也没地方去。”

杨晨旭有些意外,嗯了一声。他本是打算去奶奶的屋里将就一晚的,那里虽然什么都没有了但还有一床被子。他一向不喜欢麻烦别人,但面对李叔,即使不想,也要敷衍一下。

收拾好一切,杨晨旭转身准备离开,却又被李叔叫住,李叔从抽屉里面取出一只手电筒递给杨晨旭:“天黑,打着它,不要摔倒了!”

“谢谢!”

李叔探着头,对黑夜中那个越来越远的亮点嘱咐道:“小心点,天黑,上完坟就回来,上山不安全!上完坟就赶紧回来,千万不要在山上待!记住了啊!”

听着身后担忧急切的声音,杨晨旭有些疑惑,虽然每次上坟李叔都会嘱咐他,但这一次嘱咐的好像有些多啊!他晃晃手电筒,应该是天黑的原因吧!

乡下的夜晚宁静的让人觉得害怕,可又安静的让人喜欢,星星点点的夜空,带着泥土味道的清新空气,没有城市的喧杂,也没有城市的灯红酒绿。接近自然的朴实气息总是带来不一样的平静心情。

在这片连绵不断的山林稻田之间,一个身着白色齐胸襦裙的女孩在林间快速行走,漆黑的夜色丝毫没有影响她的视力,清脆的铃铛声随着她的步伐似唱歌一般有节奏的在林间回响。

作为一个守灵妖,一年之中必须有90天,要待在墓主人身边。巡山驱鬼是每日必不可少的课程。

她不知道墓群里长眠的是谁,守护墓主人的灵魂不被孤魂野鬼骚扰,不被盗墓人偷盗,更不能被科考队发现,将他们放到博物馆里供世人参观,是她的职责。只要她还活着就要完成墓主人只想沉睡在这山间之中的愿望。

苗玲玲折下一段树枝,叹了一口气。无聊,是她此刻最真实的感受。

守护灵?还是当一只自由自在的妖怪比较好吧!如果他还在,自己就不会当这破守护灵了,也不会那么无聊了……

很久以前,她还是只小猫,在上山玩耍时,踩到了破碎的玻璃渣,玻璃碎屑镶在她的手掌中,痛得她不停的舔着伤口,喵喵的叫着。现在想想真傻,谁能听到一只猫的求救呢?

痛,让它本能的叫着,它抬起受伤的爪子,想下山去,那里有人类,如果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就会帮自己包扎。

刚走了几步,便被一个人从身后轻轻抱起,他将自己受伤的爪子放在掌间,片刻之后刚才还皮肉分离,血流不止的伤口渐渐愈合了。

它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的味道和人类不一样,他将自己放到地上,让自己离开。可那一刻自己却不由自主的跟在他身后,不想去任何地方。

他总是没有什么精神,感觉做什么都很勉强,话也很少,除了每晚出去巡山驱鬼,更多的时间除了沉睡,就看着棺椁里的那个人发呆。

自己每次看他起身都有一种,他随时会倒下的感觉。它想为他做点什么,可它只是一只猫。除了舔舔他的脸,叫他醒来巡山,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那天晚上,他照常去巡山,没想到遇到了两个道士,他们一见他,二话不说掏出符咒将他打伤。自己在他身后拼命的叫着,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什么也没做,为什么要将他打伤?那两个道士嘴中还念念有词:“臭妖怪,胆子这么大,半夜出来找死?知道爷爷来了也不躲?”

“这妖怪也太弱了吧!没劲!”

“要打散他的魂魄吗?”

“算了,没劲。走吧,他活不长了!”

面对地上那张和往常一样平静面庞。自己想也许只是睡着了。于是凑到身前,舔着他的脸颊,希望他可以像往常一样醒来,地上太冷了,起码要坐起来啊。

因为他总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总是这样沉睡,这回只是睡的太沉了,一定会醒的,一定会的。

最终那双紧闭的眼眸还是逐渐睁开。一向灰翳的眼眸里多了份浑浊,身子也渐渐变得透明,自己知道,这一次闭眼,地上的那个寡言的人就再也不会醒来了。他费力的将手腕上处铃铛褪下,放到自己面前,眼睛却始终盯着墓的方向,嘴角费力的勾出一个弧。

自己再也不可能知道他的故事了,即使自己修炼成人,也没有机会询问了,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傻乎乎的跟在他身边这么久,却什么也不知道……

那时候的自己也不会哭,只会不停的喵喵叫着,真是个废物啊,什么也做不到。

……

苗玲玲吸了吸鼻子,抬头看着隐藏在云层里的月亮,心头有似凄凉,当自己修炼成人的时候,脑海里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为他大哭一场,可是那时自己心里虽难受,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戴上这个铃铛时,自己才隐隐约约知道一点有关那个人的故事。他本是一个发簪,因为有了灵气而成妖,棺椁里长眠的是他的主人,作为陪葬品和主人长眠在地下,他守护这座墓已有千年的时间,百年前的一次天劫,虽没有夺去其性命,但却深受重伤,命不久矣。

其实有时候想想,自己和棺椁里躺得那个人又不熟,他并没有逼自己戴铃铛,也从没要求自己报恩,每当独自守着棺椁时,那种孤寂感就会让自己后悔。值不值?她不止一次问过自己。

可是,苗玲玲摊开手掌,那支白玉的发簪,静静的躺在手心,从簪花到簪尾处的一条裂痕如丑陋的伤疤一样,生生将簪子撕开,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苗玲玲深吸一口气,将悲伤全部灌回心里。都过去那么久了,怎么又想起来了?早点寻完山回去吧!

铃铛声又在林间响起,空灵的声音在山间回荡。一阵疾风掠过,冷风吹得苗玲玲身上凉飕飕的。

“好重的阴气!”苗玲玲低语一声,目光被远处亮起的一点火光吸引。

“是谁那么大胆子?这么晚了还在山里!”说罢,飞身朝火光处赶去。

第六十九章 三国大鬼,陆逊 1

杨晨旭和苗玲玲的故事没有完,而暮云贺的故事却正要要开始……

要是被何耀承那个跟踪狂跟,我就忍了,可你一个游魂野鬼跟我干嘛?劫财还是劫色?不去投胎排队喝孟婆汤,在人间瞎晃什么,也不担心每天只售八百碗的孟婆汤卖完了!

“出来吧!”四周除了摩挲作响的竹子再也没有旁物,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竹林。许久不见长了些笋子。嗯……待会可以掰一些回去,就又省下一笔菜钱。不过笋子是红烧好呢!还是凉拌?

不对!我摇摇头!现在不是想着这些的时候!

“不要遮遮掩掩了,我发现你了,再不出来,我可就用法术了!”

刚才安静的竹林,突然有微弱的气流丛林间掠过,竹叶不停的拍打着竹身,噼啪作响。奇怪的阴风渐渐在我面前汇聚成型。

男生女相,是我对他的第一映像!而且这是我见过最有气质的鬼魂!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眼睛,温婉和狠厉在眼底完美融合,眼神中还带着一份军人的执着,杀伐的决绝。可一双柳叶似的眉毛又如女子般动人。头上螭吻的发冠英气逼人,可他一身淡绿色的长衫又带着书生意气。

“你是……谁?”

他嘴角微微上扬,向我颔首:“陆逊,陆伯言。”

“……”刚遇到一个赵云,这又一个陆逊!玩我呢?

“呵呵。”我干笑几声,调侃道:“我还是王朝马汉,东方不败呢!”什么情况?

对于我的调侃他淡淡一笑,然后很不科学的解释道:“王朝马汉是包拯身边的衙役,东方不败是《笑傲江湖》里的角色,这三者间没有相同的元素!”

我诧异的上下打量这个魂魄:“你是陆逊?”

他点点头。

“三国那个?”

他继续点头!

我去!

“虽然我历史学的很差,但也不要糊弄我好不?”

他摇摇头:“我没有糊弄你,我一直无法转世,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无法转世?一般来说,人死之后,就会由地府的鬼差来回收魂魄,引导他们投胎,或者押送他们去地狱偿罪!

但有些魂魄是无法被回收的,一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他们的魂魄都留在人间只会有一种结果,被执念折磨,从而化为厉鬼。那时鬼差就会将他的灵魂焚化,永世不得超生。

二是自杀的人,自杀的人魂魄也无法被回收,他们只能在世间徘徊,成为孤魂野鬼,或者化为厉鬼。

化为厉鬼的魂魄已经失去了所有,他们被内心的黑暗的支配,一但堕落,便再也无法回头!

如果他真的是三国时期的陆逊,他已经死了近两千年了,魂魄还能保持原来的模样,这根本就是不太可能的事。

可看他没必要骗我,算了,老爹说,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也许他真的是那个万中无一呢?

我想了想道:“你虽然是自杀,可也是被逼的,不算是主动放弃生命,而且像你这么牛逼的人才,地府一定不会漏过的。”

陆逊没有回答,即使飘荡了这么久,有些事情却还是无法淡忘:“你对我了解多少?”

这个,我有些尴尬,我的历史不算很好了,而且也不喜欢老罗的《三国演义》,老罗可是达到了写小说的最高境界,历史杜撰傻傻分不清楚。

“对你的了解不是很多,除了火烧连营的那场气死刘备的夷陵之战,还有你是出将入相第一人。然后,其它的到没有什么了解,不过三国杀中陆逊我还是很了解的!他的连营技能很牛,不过也很容易死了,单挑还是很厉害的!”

游荡了这么久,他自然也知道三国杀这个著名的桌游,偶尔自己也会看别人玩几把。陆逊暗自摇头自己怎么也被他把思路带跑了。

“孙策还在江东打拼的时候,杀了我的伯父陆康,将我陆家几乎逼的家破人亡,可作为江东大族,我们基业,影响力全在江东。为了家族,我不仅不能报仇,反而还要依附孙家。孙策被人暗杀,这也算是杀戮太多的报应吧!仲谋和他哥哥不一样,小小年纪便懂得如何在流亡北士,江东大族,还有孙策旧部之间斡旋。他其实不用把他妹妹塞给我,我也会为他效力。”

回忆到这,陆逊的眼底有闪出一丝光亮,他很怀念那个时候吧。那些读书人固然希望升官发财,但更多的,他们也希望遇到一个赏识自己的君主,一展自己的抱负。陆逊固然恨孙家,但孙权给了陆逊施展抱负的地方,出将入相,荣耀至极。为臣至此,还有什么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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