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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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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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而作,非通《经》者所尚也。
  △《春秋透天关》·四卷(永乐大典本)
  旧本题“晏兼善撰”,不著时代。据其兼及合题,是元人也。其书专为场屋而作,义殊肤浅。如解“元年春王正月”云“若就春字正月上用工,则春者天之所为,圣人纪人道之始,全以天道、王道立说亦可”云云,则一书之大指可知矣。
  △《春秋四传》·三十八卷(内府藏本)
  不知何人所编。首载杜预、何休、范宁、胡安国四《序》,次《春秋纲领》,述各家议论。次《春秋提要》,如周十二王、鲁十二公以及会盟战伐之数,并撮举大凡。次《春秋列国图说》。次《春秋二十国年表》、次《春秋诸国兴废说》。
  凡《经》文之下,皆分注《左氏》、《公羊》、《穀梁》三传,而胡《传》则别为标出,间加音注,别无发明参考之处。考元俞皋《春秋集传释义大成》始於三《传》之后附录胡《传》。吴澄《序》称其兼列胡氏,以从时尚。而四《传》之称亦即见於澄《序》中。知胡《传》躐跻三《传》之列,自元初已然。此本验其版式,犹为元椠,盖当时乡塾读本也。
  △《麟经指南》·一卷(永乐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自序》,署曰“退修菴题”,亦不详何人也。《序》称幼习是《经》,以举进士为业。投老山林,兵火之馀,先世遗书无复存者。间因馀暇,条分大义,立题命意。凡可引用之语,各附於后,又间引先儒破题。盖元末乡塾之陋本也。
  △《春秋图说》(无卷数,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列目百二十有二,始《十二公年谱》,终《诸儒传授》。
  中间《列国世次》、《舆地山川名号》以及《经》、《传》所载名物典故,悉有图有说。其年表皆钞《史记》。其《名号归一图》即冯继先所撰,而分为十九图。
  至《岁星》、《八音》、《四凶》、《十六相》诸图,则又掇之《五经图》中,《春秋列国图说》,则摭自东坡《指掌图》。又列郑樵《考定诸国地名》及《叙国邑地同异说》、《叙山水同异说》。大抵杂驳不伦,未见精核。卷首题曰《春秋笔削发微》。考杨甲《六经图》中有《春秋笔削发微图》,以此本互勘,一一相合。盖掇取甲书《春秋》一卷,而搀以杂说,伪立此名。卷首有“竹垞”二字朱文印,盖朱彝尊所藏,而《经义考》不著此名。是必后觉其赝托,弃之不录,而所弃之本又为吴氏所收耳。
  △《春秋提要》·四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饶秉鉴撰。秉鉴字宪章,号雯峰,广昌人。正统甲子举人,官至廉州府知府。朱彝尊《经义考》载秉鉴《春秋会通》十五卷,《提要》一卷。今按此书实四卷,与《春秋会通》另为一书。彝尊盖未见其本,故传闻讹异。其书以《春秋》书时书月难於记诵,故错综而次序之,分十二公为十二篇。先列《经》文於右,而总论其义於后,大旨以胡《传》为宗。
  △《左觿》·一卷(通行本)
  明邵宝撰。宝字国贤,号二泉,无锡人。成化甲辰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
  谥文庄。事迹具《明史·儒林传》。是编乃其读《左传》所记,杂论书法及注解,然寥寥无多。盖随意标识於《传》文之上,亦其《简端录》之类也。其中精确者数条,顾炎武《左传补注》已采之。所遗者,其糟粕矣。
  △《春秋经世》·一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魏校撰。校有《周礼沿革传》,已著录。是编名《春秋经世》者,盖取《庄子》“《春秋》经世先王之志”语也。所注惟隐公一卷,其注多从《左氏》。
  然如“公矢鱼于棠”,全录臧僖伯谏词,惟移《传》末“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二句於《传》首,此亦何需校钞录耶?间有自出新意者,如谓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当作纪侯子帛,以子帛为纪侯之名;又谓挟卒乃异姓之卿:则又皆杜撰之谈矣。
  △《春秋说志》·五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明吕柟撰。柟有《周易说翼》,已著录。柟所著他书率笃实近理,惟此书务为新说苛论。凡所讥刺,皆假他事以发之,而所书之本事反置不论。如以“公及邾仪父盟于蔑”、“祭伯来”、“公及戎盟于唐”、“郑人伐卫”、“卫人杀州吁”,皆为平王之罪。又如“叔孙豹卒”,谓《经》不书饿死,乃为贤者讳。谓“郯子来朝”,以其知礼录之。大抵褒贬迂刻,不近情理。至谓书季孙意如之卒为见天道之左,则圣人并怨天矣。其失不止於穿凿也。
  △《春秋集要》·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锺芳撰。芳字仲实,琼山人。正德戊辰进士,官至户部左侍郎。是书以《集要》为名,故文殊简略。中间如谓“春王正月”为建子,谓《桓公三年》书“有年”非纪异,谓《襄公二十八年》书卫侯衎非俟其改过,谓《昭公元年》书败狄大卤非讥毁车崇卒,与胡《传》异者不过数条。馀大抵依回其说。甚至如《僖公十七年》夏灭项,胡《传》误以为季孙者,亦因仍不变,无所短长。又多采董仲舒、刘向、刘歆灾异之说,穿凿事应。至以《宣公八年》之大旱为《十五年》税亩之由,事在七年之后,而应在七年之前,尤为乖谬。其采用《公》、《穀》月日之例,既多附会,而采用《左传》,尤无体例。其最甚者,《庄公二十年》“陈杀公子御寇”下,忽注“晋献公患桓、庄之族偪,而士蒍谮去之”十五字;《僖公二十二年》“宋公伐郑”下,忽附录“被发而祭于野,夷俗皆然”
  十字;《二十三年》“楚人伐陈”下,忽附录“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八字。此类不可殚数。其采用《左氏》义者,《襄公四年》“叔孙豹如晋”下,惟辨古自歌、工歌二义;《僖公九年》“会于葵丘”下,责宰孔不当阻晋侯;《成公五年》“梁山崩”下,责伯宗之攘善:亦皆与《经》义渺不相关。陈烈《序》乃称其扩前人之所未发,过矣。
  △《春秋私考》·三十六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季本撰。本有《易学四同》,已著录。本不信三《传》,故释《经》处谬戾不可胜举。如言惠公仲子非桓公之母,盗杀郑三卿乃晋人使刺客杀之,晋文公归国非秦伯所纳。诸如此类,皆无稽之谈。夫孙复诸人之弃《传》,特不从其褒贬义例而已。程端学诸人之疑《传》,不过以所记为不实而已。未有於二千馀年之后,杜撰事迹,以改易旧文者。盖讲学家之恣横,至明代而极矣。
  △《春秋世学》·三十二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丰坊撰。坊有《古易世学》,已著录。是书自称即其先世宋御史中丞稷之《案断》而为之释义,故曰“世学”。然《案断》之名,宋人书目及《宋史·艺文志》皆不著录,向来说《春秋》者亦所未闻。其伪盖无足辨也。
  △《左氏春秋镌》·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陆粲撰。粲有《左传附注》,已著录。是编乃其由工科给事中坐劾张璁、桂萼谪都匀驿丞时途中所作。皆纠正《左氏》议论之失,亦柳宗元《非国语》之类。然於《左氏》释《经》之谬,辟之可也。至记事记言,但各从其实。事乖言谬,咎在古人,与纪载者无与也。亦谓之“镌左”,则非其罪矣。甚哉其固也。
  △《春秋读意》·一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唐枢撰。枢有《易修墨守》,已著录。其论《春秋》,以为不当以褒贬看圣人,只备录是非,使人自见。盖以救宋儒穿凿之失。然谓《春秋》字字褒贬固为偏论,谓《春秋》竟无褒贬则数十特笔亦灼然不可诬也。读者知其矫枉之意可矣。
  △《春秋录疑》·十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赵恒撰。恒字志贞,晋江人。嘉靖戊戌进士,官至姚安府知府。是书本胡氏《传》而敷衍其意,专为科举而设。故《经》文可为试题者,每条各於讲义之末总括二语,如制艺之破题。其合题亦附於后,标所以互勘对举之意。
  △《春秋国华》·十七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严讷撰。讷字敏卿,常熟人。嘉靖辛丑进士,官至武英殿大学士。谥文靖。
  事迹具《明史》本传。是书以《春秋》所书周及列国之事分隶其国,而仍以鲁十二公之年编之,杂采三《传》附於《经》下,亦间及《国语》、《史记》诸书。
  其甥陈瓒《序》,称讷请沐三月而成是书。则潦草编排,取盈卷帙,宜但钞录旧文,无所发明考证矣。
  △《春秋四传私考》·十三卷(两淮盐政采进本)
  明徐浦撰。浦字伯源,浦城人。官监察御史。是书举《左氏》、《公》、《穀》、胡《传》之异同,衷以己意。於胡《传》之深刻者多所驳正,持论颇平允。然每就事论事,不相贯串。如“朱公和卒”,谓不书薨以示褒。不知外诸侯《经》皆书卒也。又凡浦无所论断之条,皆不存《经》之原文,似乎删节圣经,亦非体制。
  △《左传注解辨误》·二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傅逊撰。逊有《左传属事》,已著录。是编皆驳正杜预之解,间有考证,而以意推求者多。视后来顾炎武、惠栋所订,未堪方驾。前有《古字奇字音释》一卷,乃《左传属事》之附录,装缉者误置此书中,颇浅陋无可取。后附《古器图》一卷,则其孙熙之所汇编。亦剿袭杨甲《六经图》,无所考订也。
  △《左氏讨》·一卷、《左氏论》·一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冯时可撰。时可有《左氏释》,已著录。是书前有《自序》,称先为《左氏讨》,继为《左氏释》,后为《左氏论》。其《释》则训诂为多,《讨》与《论》则皆评其事之是非。不知分为二书,以何别其体例也。然所讨论,皆以意为之,往往失於迂曲。如谓阳虎之攻季氏为必受命鲁君,是真信其张公室也,岂《春秋》书盗为曲笔乎?故今惟录《左氏释》,而二书则附存其目焉。
  △《春秋翼附》·二十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黄正宪撰。正宪有《易象管窥》,已著录。是书大旨以胡安国《传》未免过於刻核,因博采旧闻,自唐孔颖达以下悉为折衷。於明世诸家则多取山阴季本《私考》、金坛王樵《辑传》二书。今观其所论,如谓尹氏卒为吉甫之后,非即《诗》家父所刺者;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地非牟娄:亦间有考证。然核其大体,则未能悉精确也。
  △《春秋诸传辨疑》·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明朱睦撰。睦有《易学识遗》,已著录。是编凡一百八十八条。
  《明史·艺文志》著录,卷数与此本相合。然与睦所撰《五经稽疑》中说《春秋》者,文并相同。据睦《五经稽疑自序》,盖此书先成,别本行世,后乃编入《五经稽疑》中。今《五经稽疑》已别著录。则此本无庸复载,故附存其原名,备考核焉。
  △《春秋以俟录》·一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瞿九思撰。九思字睿夫,黄梅人。万历癸酉举人。为知县张维翰所诬构,谪戍塞下。张居正援之,得释。后荐授翰林院待诏,不赴。诏有司岁廪给之,终其身。事迹具《明史·文苑传》。是书多穿凿附会之谈。如十二公配十二月,二百四十年配二十四气之类,皆迂谬不经。与洪化昭《周易独坐谈》皆明儒之行怪者也。
  △《春秋疑问》·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姚舜牧撰。舜牧有《易经疑问》,已著录。是书不尽从胡《传》,亦颇能扫诸家穿凿之说,正历来刻深严酷之论。视所注诸经,较多可取,而亦不免於以意推求,自生义例。如列国之事承告则书,左氏实为定说。舜牧於宿男卒不书名,既云告不以名矣,乃於“郑伯克段”则曰:“此郑事也,鲁《春秋》何以书?见郑庄处母子兄弟之间,忍心害理,凡友邦必不可轻与之。此一语专为后日渝平归祊、助郑伐宋起,非谓此事极大,漫书於鲁之《春秋》也。”是不考策书之例,但牵引《经》文,横生枝节。至於解纪季姜归京师,谓自季姜归后,周聘不复加於鲁,乃知以前三聘特在谋婚。此无论别无确据,即以年月计之,三聘之首,是为凡伯,其事在隐公九年,距祭伯之逆十四年矣。有天子求婚,惟恐弗得,谋於十四年之前者乎?此并经文亦不能牵合矣。说经不应如是也。
  △《春秋匡解》·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邹德溥撰。德溥有《易会》,已著录。是书专拟《春秋》合题,每题拟一破题,下引胡《传》作注,又讲究作文之法。盖乡塾揣摩科举之本。德溥陋必不至是,疑或坊刻伪托耶?
  △《春秋直解》·十五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郝敬撰。敬有《周易正解》,已著录。是编前有《读春秋》五十馀条。其言曰:“今读《春秋》,勿主诸《传》先入一字。但平心观理,圣人之情,恍然自见。”盖即孙复等废《传》之学而又加甚焉。末二卷题曰《非左》,凡三百三十馀条,皆摘《传》文之纰缪。其中如费伯城郎驳《左氏》非公命不书之误,其说甚辨。公为天王请籴于四国,不书者讳之也,其说亦有理。凡此之类,不可谓非左氏诤臣。至於曲笔深文,务求瑕衅。如“论宾媚人称五霸”一条,不信杜预豕韦、昆吾之说,必以宋襄、楚庄足其数,而谓五霸之名非其时所应有。如此之类,则不免好为议论矣。
  △《读左漫笔》·一卷(编修程晋芳家藏本)
  明陈懿典撰。懿典字孟常,秀水人。万历壬辰进士,官至中允,乞假归。崇祯初,起为少詹事,不赴。此书盖其读《左传》时随笔漫记,凡二十七条。《嘉禾徵献录》载懿典有《读左史》二卷,此即其《读左》一卷也。大抵如时文评语。
  如开卷“石碏杀州吁”一条云:“石碏诱州吁离窟穴而执之,大是高识。”
  又如“孟僖子知孔子”一条云:“孟僖子能知夫子,且能称其上世而知后有达者,可谓具只眼人。”此类亦何须赘论也?
  △《春秋阐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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