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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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黑学-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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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今人还对落花风。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时,宋之问情不自禁连连称好,忙问此诗可曾给他人看过,刘希夷告诉他刚刚写完,还不曾与人看。宋之问遂道:“你这诗中‘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二句,着实令人喜爱,若他人不曾看过,让与我吧。”希夷言道:“此二句乃我诗中之眼,若去之,全诗无味,万万不可。”晚上,宋之问睡不着觉,翻来覆去只是念这两句诗。心中暗想,此诗一面世,便是千古绝唱,名扬天下,一定要想法据为己有。于是起了歹意,命手下人将刘希夷活活害死。后来,宋之问获罪,先被流放到钦州,又被皇上勒令自杀,天下文人闻之无不称快!刘禹锡说:“宋之问该死,这是天之报应。”
  生活上不应该沽名钓誉,工作上更不应该沽名钓誉。别人的功劳,你要去抢,那行吗?不劳而获是不可能的。所以,美名誉是自己干出来的。
  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
  春秋时期,江南的吴国和越国为了争夺土地、人口和财物,展开了生死搏斗。吴王夫差的父亲阖闾,在和越王勾践的争战中受重伤而死。夫差守孝期满,亲率大军,兵临越国。越王勾践率军迎战,但是由于兵力悬殊,越军惨败,只剩下五千人退到会稽。在越国将要灭亡的时候,范蠡进言:“战争打到这个地步,惟一的办法就是送上丰厚礼物,谦恭哀求,讨得吴王的哀怜和同情,越国或许可以幸存。如果他不允许的话,君主只好委屈自己,去做吴王的奴仆,寻找时机,以图东山再起。”勾践依范蠡的话,言卑情切地向吴王请求活命,并且答应献出越国,越王和王妃供吴王驱使。夫差答应了越国讲和投降的条件。
  公元前492年,勾践怀着极其伤感和屈辱的心情,带着自己的王妃,在范蠡的陪同下来到吴国作奴仆。勾践入见吴王时,跪拜叩首,感恩戴德的表情,从脸上清晰地表现出来,连吴王夫差也觉得于心不忍,便决定不给勾践太重的杂役干,只教他去宫中养马。
  越王君臣在马圈里结屋居住,他和妻子、范蠡在宫中小心翼翼,既不敢发怒,也不敢多说话,只是用眼睛交流彼此之间的心意。夫差派人侦察他们的行动,只见他们穿的是破衣烂裙,吃的是粗糠野菜,勾践喂马,范蠡打草,王妃做饭洗衣,个个安分守己,一副心甘情愿,长相厮守,甘愿终生养马的样子。吴王夫差得到报告后,认为他们意志消磨殆尽,再无王者尊严可言,于是对他们放松了警戒。
  夫差每次乘车出行,勾践都亲自给他备好马车,每到一地都当站马桩。吴国的老百姓都认为此人太没有志气,于是朝着他吐唾沫,弄的勾践满身都是唾液,而勾践毫不理会,只是静静地站着,好像惟恐自己一动,惊了王驾的马,自己吃罪不起的样子。连吴王看在眼里,心中都觉得十分不应该,于是命令人们禁止侮辱勾践。
  最令吴王夫差心生怜悯的是:有一次,吴王生病,勾践叩见吴王,显出对吴王十分关心的样子,跪拜询问病情。恰在此时,吴王要到厕所去,勾践便请求饮溲尝便,判断一下病情。等尝过之后,高兴地对吴王说:“大王的病很快就会好了。”
  一个人忍辱负重、甘受凌辱的事例,在历史上,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但忍辱到勾践这种程度:去主动尝人的粪便,想必古今中外,只有他勾践一人吧?
  常人做不到的事,一个国王却不得不去做,为何?复国雪耻也!这样的屈辱,只有政治家才会承受。
  就这样,冬去夏来,越王勾践整整服了三年苦役。与此同时,范蠡用重金收买了伯丕,并向吴王献上美女西施,吴王夫差终于赦免了勾践,放他回国。越王回国之后,一面仍给吴国纳贡,一面卧薪尝胆。他鼓励生产,养护军备,自己亲自下地种田。越国的人口于是猛增,生产迅速发展,军事力量逐渐强大起来了,在二十二年之后灭了吴国。吴王羞愧难言,自杀而亡,越王终于报了血仇。
  不难想像,越王受的耻辱是非常人所能忍受的,但是,“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复国志向一直激励着他,使他忍受了各种屈辱,这就是大丈夫的能屈;回国之后,励精图治,卧薪尝胆,鼓励生产,养护军备,使国力大增,终于击败吴国,报仇复国,这就是政治家的能伸。能屈能伸,方为大丈夫也!
  做好领导第三件事:棒与杀
  “胡萝卜加大棒”是旧时做领导使的惯招。那种既打又哄的伎俩曾使多少职员诚惶诚恐,而当今做领导的第三件事所使的“棒与杀”却是“当今领导”应遵循的十大原则。
  “挺”“活”结合方可成大业
  著名军事家孙武把战争环境分成许多种类,其中最险要的一种环境叫做“死地”。何谓死地?孙武解释说:“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无所往者,死地也。”意思是,前后受阻,背负险固,战斗还有生存的可能,不战则惟有死路一条,这就是军事上的死地。
  曾国藩自从统率军队以来,就没有生还的打算,所以经历种种危难,都视死如归,凛然不屈。这种挺拔至诚,感染和影响了他的下属、士兵和兄弟。所以湘军阵亡的文武官兵,按在册所记载的,就多达一万多人。咸丰八年(1858年),三河镇战役中,他的胞弟曾国华随李续宾征战,使用单骑冲击敌阵的方法,不幸陷阵而死。
  曾国藩取得战争胜利的功绩,数不胜数。在取胜无望的时候,他孤注一掷,拼命力争;在危难紧急的关头,他坚定不移,百折不回,这都是由于他“挺”的精神和学识,不因生死安危而改变自己的初衷。
  在做人和做官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曾国藩抱定不改初衷的“挺”字精神,将其作为创业的基本原则,赢得了忠臣的美誉。然而,这并不是说曾国藩对任何事情都要不作任何变通的墨守陈规,在许多具体的战术和策略上,曾国藩则表现出充分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保证了处世的圆满和全面,从另一个角度又保证了他能够坚持挺下去。
  这种“挺”与“活”的结合,并不违背曾国藩所奉行的儒家道德和处世法则。曾国藩指出,为了坚守大事大非,有时不拘泥于过去的言行,这是连孔子也赞成的做法。
  孔子住在陈国的时候,有一次离城外出。他经过蒲国时,正好公叔氏在蒲国谋反。蒲国的人就扣留住孔子,对他说:“如果您不去卫国,我们就让您走。”孔子就和他立盟。但孔子出了蒲国东门以后,就立刻去了卫国。子贡说:“这样做不是违背了盟约吗?”孔子说:“这种被迫立的盟约,鬼神是不会理会的。”
  因此,为人应该讲信用,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为了一个不当的誓言限制自己今后的进取,是愚蠢透顶的。曾国藩之所以能够将“挺”字与“活”字结合起来运用,是因为他对儒家思想的精微体会到了至深至透的缘故。
  做领导立威的九大原则
  凡事都要有规矩,有统一的标准,这是不乱纲纪,不偏离目标的重要方法。一但有了法,则可以直言管理,严格要求,保证各层次的人才都按照一致的步伐前进。当然,我们也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要执法必严。有些人认为立法要严,执法要宽松,法无情,人有情。这个道理听起来很对,但实际上是以情代法或者说是以情废法。所以,应该改为立法适情,执法无情,以避免任何人以身试法。此处所说之法,就讲的是管人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一、管人以威
  要使领导者的威信建立在人才的心中,这样即使用才时,把他指使到很远的地方去,他也不会违背或背叛领导者的旨意。这种威信绝非威严、严厉所能奏效,它靠的是领导者平日行动中的凛然正气所感染,靠的是领导者经常对属下的爱护之心所熏陶。孟子曰:“君子以仁有心,以礼存心。”意即君子是用仁爱和礼仪来铸造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这样才能使人才不违背。
  二、以暴制暴
  与小人相比较,悍将不但无德,而且粗鲁、莽撞,因此,要想利用悍将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悍将的优点是勇敢、不惜力,冲锋陷阵的时候,还真少不了他。所以,悍将就像烈马,要想使用他,先要收服他。
  什么人能收服悍将呢?有两种人:一种是比悍将更强悍的人;另一种是有威严,能震慑住悍将的人。
  清代时陈国瑞,此人原是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将。他从未读过书,更不知道什么德不德,只要开口就说脏话,只要想干的事,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
  当年他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辗转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向我开炮”,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他是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酒强迫别人喝下去。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但这陈国瑞不怕这僧王。而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在他的指挥下屡打胜仗,这足以说明以暴制暴———恶管术的效果。
  三、以严制狂
  聪明的领导人,对于狂妄的下属能够采用威严的管理方法,加以制服,他们采用的就是以严制狂———威管术。
  清代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与猛将陈国瑞打上了交道。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任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藩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使用他。于是,曾国藩拿定主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国瑞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一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自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儿子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订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惟惟退出。
  但是,陈国瑞的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命令。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帮办军务之职,褪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就这样,曾国藩以软硬兼施的办法,剃了陈国瑞这个刺头。
  四、管人不能徇私枉法
  春秋时,公孙仪任鲁国的宰相,他很喜欢吃鱼,国内的人都争买鱼献给他,公孙仪一概不接受。他弟弟问他:“你既喜欢吃鱼,为什么又不要呢?”公孙仪回答:“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别人送的鱼。如果接受了别人的鱼,必然要按别人的意愿办事,那就可能触犯法律;触犯法律,就会被免去宰相;免去宰相,虽然喜欢吃鱼还会有谁给你呢?不接受鱼而不被免去宰相,这样,虽然没有要人家的鱼,但却能长久地自己买鱼吃。”
  这样清醒,实属不易。他很辩证地认识到只有不吃别人的鱼,才能真正长远地靠自己吃鱼。世上不知有多少人没有公孙仪这份智谋。在小利面前,贪心过剩,结果被别人牵住了鼻子。特别是一些已取得一定地位和成功的人,由于权力和影响超出常人,人们对你一般都是有所求的。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当然会对你曲意奉迎,投你所好。如果贪图小利,成了别人的工具,那么违法乱纪之事就在所难免了。
  五、依法行事,按律施行
  武则天(公元642年~公元705年)是中国历史上颇具才华的女皇帝。她原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才人”,太宗死了以后,他的儿子唐高宗李治又在永徽六年(公元655年)把她立为皇后,并参预朝政。李治死了,她废掉李治的儿子唐中宗与唐睿宗,干脆自称圣神皇帝,并改国号为周。在她统治的年代,虽然还能继承唐太宗的某些善政,并进行了一点改革,但由于自己是女人当皇帝,惟恐有人不服捣鬼,于是广设特务,提倡告密,任用酷吏,屡兴大狱,借以巩固自己的政权,一时宗室、朝臣乃至一般的平民百姓被冤死的很多。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当时大部分执法官员都“竞为深酷”,经常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无辜,借此邀功要赏,但是,就有那么一位李日知却认定了办案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个“死理儿”,不怕死、不信邪、不求官、不爱财,留下一股人间正气。李日知河南荥阳人,当时任司刑丞,量刑一贯平恕准确,从不草菅人命。但是,当时酷吏横行,民命如草,司刑少卿胡元礼就是这种酷吏中的一个。有一次胡元礼要杀一个人,李日知依法判定用刑过重,不同意处死,胡元礼当然不干,两人这样反复争论了好几次,还是没有定案。胡元礼气极了,咆哮道:“只要我胡元礼不离开刑曹,这个人就休想活命!”李日知听说后也不示弱,他严肃地讲:“如果我李日知还有负责目前的工作,这个人就不能处死!”最后两个人各自向上陈述了自己的道理,由于李日知言之有据,难以反驳,最后还是没有能按胡元礼的意思屈判那人死刑。依法行事的管理原则终于发挥了作用。
  六、必须有做“坏事”的能力
  有些时候,为了胜任工作,领导必须有作“坏事”的能力。当某种情况可能会失去控制,造成灾难,为了维持秩序、避免混乱,领导必须有牺牲无辜者的决心与勇气。从这个角度来说,领导者,有时也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了大众的利益,必须对某些人作残酷的处置。这种情形,虽然有时成为野心家为非作歹的借口,但常常的确是迫不得已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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