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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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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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收余兵更图一决;而义宣惛沮,无复神守,入内不复出,左右腹心稍稍离叛。鲁秀北走,义宣不能自立,欲随秀去,乃携息慆及所爱妾五人着男子服相随。城内扰乱。白刃交横,义宣惧,坠马,遂步进;竺超民送至城外,更以马与之,归而城守。义宣求秀不得,左右尽弃之,夜,复还南郡空廨;旦日,超民收送刺奸。义宣止狱户,坐地叹曰:“臧质老奴误我!”五妾寻被遣出,义宣号泣,语狱吏曰:“常日非苦,今日分别始是苦。”鲁秀众散,不能去,还向江陵,城上人射之,秀赴水死,就取其首。
  诏右仆射刘延孙使荆、江二州,旌别枉直,就行诛赏;且分割二州之地,议更置新州。
  初,晋氏南迁,以扬州为京畿,谷帛所资皆出焉;以荆、江为重镇,甲兵所聚尽在焉,常使大将居之。三州户口,居江南之半,上恶其强大,故欲分之。癸未,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治会稽;分荆、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建康。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尚书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既有见城,浦大容舫,于是为便。”上从之。既而荆、扬因此虚耗,尚之请复合二州,上不许。
  戊子,省录尚书事。上恶宗室强盛,不欲权在臣下;太傅义恭知其指,故请省之。
  上使王公、八座与荆州刺史硃修之书,令丞相义宣自为计。书未达,庚寅,修之入江陵,杀义宣,并诛其子十六人,及同党竺超民、从事中郎蔡超、咨议参军颜乐之等。超民兄弟应从诛,何尚之上言:“贼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则与其余逆党无异,于事为重。”上乃原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庚子,魏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元兴光。
  丙辰,大赦。
  八月,甲戌,魏赵王深卒。
  乙亥,魏主还平城。
  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还,幸灵丘,至温泉宫;庚辰,还平城。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二年(乙未,公元四五五年)
  春,正月,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赐死。镇北大将军、南兗州刺史沈庆之请老;二月,丙寅,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庆之固让,表疏数十上,又面自陈,乃至稽颡泣涕。上不能夺,听以始兴公就第,厚加给奉。顷之,上复欲用庆之,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陈上意,庆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复返。”尚之惭而止。辛巳,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兗州刺史。
  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甲子,大赦。
  甲申,魏主还平城。
  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祐为山阳王,休茂为海陵王,休业为鄱阳王。
  丙辰,魏主如河西。
  雍州刺史武昌王浑与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备置百官,以为戏笑。长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八月,庚申,废浑为庶人,徙始安郡。上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戴明宝诘责浑,因逼令自杀,时年十七。
  丁亥,魏主还平城。
  诏祀郊庙,初设备乐,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
  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奏裁损王、侯车服、器用、乐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二十四条,听事不得南向坐,施帐;剑不得为鹿卢形;内史、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不得称臣,罢官则不复追敬。诏可。
  庚午,魏以辽西王常英为太宰。
  壬午,以太傅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领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宠为尚书令。
  是岁,以故氐王杨保宗子元和为征虏将军,杨头为辅国将军。头,文德之从祖兄也。元和虽杨氏正统,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部落无定主,头先戍葭芦,母妻子弟并为魏所执,而头为宋坚守无贰心。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请以头为假节、西秦州刺史,用安辑其众。俟数年之后,元和稍长,使嗣故业。若元和才用不称,便应归头,头能籓扞汉川,使无虏患,彼四千户荒州殆不足惜。若葭芦不守,汉川亦无立理。”上不从。
  世祖孝武皇帝上孝建三年(丙申,公元四五六年)
  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范为顺阳王,休若为巴陵王。戊戌,立皇子子尚为西阳王。壬子,纳右卫将军何瑀女为太子妃。瑀,澄之曾孙也。甲寅,大赦。
  乙卯,魏立贵人冯氏为皇后。后,辽西郡公朗之女也;朗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诛,后由是没入宫。
  二月,丁巳,魏主立子弘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贵人条记所付托兄弟,然后依故事赐死。
  甲子,以广州刺史宗悫为豫州刺史。故事,府州部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置典签以主之。宋世诸皇子为方镇者多幼,时主皆以亲近左右领典签,典签之权稍重。至是,虽长王临籓,素族出镇,典签皆出纳教命,执其枢要,刺史不得专其职任。及悫为豫州,临安吴喜为典签。悫刑政所施,喜每多违执,悫大怒,曰:“宗悫年将六十,为国竭命,正得一州如斗大,不能复与典签共临之!”喜稽颡流血,乃止。
  丁零数千家匿井陉山中为盗,魏选部尚书陆真与州郡合兵讨灭之。
  闰月,戊午,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丹阳尹。
  癸酉,鄱阳哀王休业卒。
  太傅义恭以南兗州刺史西阳王子尚有宠,将避之,乃辞扬州。秋,七月,解义恭扬州;丙子,以子尚为扬州刺史。时荧惑守南斗,上废西州旧馆,使子尚移治东城以厌之。扬州别驾从事沈怀文曰:“天道示变,宜应之以德。”今虽空西州,恐无益也。“不从。怀文,怀远之兄也。
  八月,魏平西将军渔阳公尉眷击伊吾,克其城,大获而还。
  九月,壬戌,以丹阳尹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冬,十月,甲申,魏主还平城。
  丙午,太傅义恭进位太宰,领司徒。
  十一月,魏以尚书西平王源贺为冀州刺史,更赐爵陇西王。贺上言:“今北虏游魂,南寇负险,疆场之间,犹须防戍。臣愚以为,自非大逆、赤手杀人,其坐赃盗及过误应入死者,皆可原宥,谪使守边;则是已断之体受更生之恩,徭役之家蒙休息之惠。”魏高宗从之。久之,谓群臣曰:“吾用贺言,一岁所活不少,增戍兵亦多。卿等人人如贺,朕何忧哉!”会武邑人石华告贺谋反,有司以闻,帝曰:“贺竭诚事国,朕为卿等保之,无此明矣。”命精加讯验。华果引诬,帝诛之,因谓左右曰:“以贺忠诚,犹不免诬谤,不及贺者可无慎哉!”
  十二月,濮阳太守姜龙驹、新平太守杨自伦帅吏民弃郡奔魏。
  上欲移青、冀二州并镇历城,议者多不同。青、冀二州刺史垣护之曰:“青州北有河、济,又多陂泽,非虏所向;每来寇掠,必由历城。二州并镇,此经远之略也。北又近河,归顺者易。近息民患,远申王威,安边之上计也。”由是遂定。
  元嘉中,官铸四铢钱,轮郭、形制与五铢同,用费无利,故民不盗铸。及上即位,又铸孝建四铢,形式薄小,轮郭不成。于是盗铸者众,杂以铅、锡;翦凿古钱,钱转薄小。守宰不能禁,坐死、免者相继。盗铸益甚,物价踊贵,朝廷患之。去岁春,诏钱薄小无轮郭者悉不得行,民间喧扰。是岁,始兴郡公沈庆之建议,以为:“宜听民铸钱,郡县置钱署,乐铸之家皆居署内,平其准式,去其杂伪。去春所禁新品,一时施用,今铸悉依此格。万税三千,严检盗铸。”丹阳尹颜竣驳之,以为:“五铢轻重,定于汉世,魏、晋以降,莫之能改;诚以物货既均,改之伪生故也。今云去春所禁一时施用;若巨细总行而不从公铸,利己既深,情伪无极,私铸、翦凿尽不可禁,财华未赡,大钱已竭,数岁之间,悉为尘土矣。今新禁初行,品式未一,须臾自止,不足以垂圣虑;唯府藏空匮,实为重忧。今纵行细钱,官无益赋之理;百姓虽赡,无解官乏。唯简费去华,专在节俭,求赡之道,莫此为贵耳。”议者又以为“铜转难得,欲铸二铢钱。”竣曰:“议者以为官藏空虚,宜更改铸;天下铜少,宜减钱式以救交弊,赈国舒民。愚以为不然。今铸二铢,恣行新细,于官无解于乏,而民间奸巧大兴,天下之货将糜碎至尽;空严立禁,而利深难绝,不一二年,其弊不可复救。民惩大钱之改,兼畏近日新禁,市井之间,必生纷扰。远利未闻,切患猥及,富商得志,贫民困窘,此皆其不可者也。”乃止。
  魏定州刺史高阳许宗之求取不节,深泽民马超谤毁宗之,宗之殴杀超,恐其家人告状,上超诋讪朝政。魏高宗曰:“此必妄也。朕为天下主,何恶于超而有此言!必宗之惧罪诬超。”案验,果然,斩宗之于都南。
  金紫光禄大夫颜延之卒。延之子竣贵重,凡所资供,延之一无所受,布衣茅屋,萧然如故。常乘赢牛笨车,逢竣卤簿,即屏住道侧。常语竣曰:“吾平生不憙见要人,今不幸见汝!”竣起宅,延之谓曰:“善为之,无令后人笑汝拙也。”延之尝早诣竣,见宾客盈门,竣尚未起,延之怒曰:“汝出粪土之中,升云霞之上。遽骄傲如此,其能久乎!”竣丁父忧,裁逾月,起为右将军,丹阳尹如故。竣固辞,表十上;上不许,遣中书舍人戴明宝抱竣登车,载之郡舍,赐以布衣一袭,絮以彩纶,遣主衣就衣诸体。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元年(丁酉,公元四五七年)
  春,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
  壬戌,魏主畋于崞山;戊辰,还平城。魏以渔阳王尉眷为太尉,录尚书事。
  二月,魏人寇兗州,向无盐,败东平太守南阳刘胡。诏遣太子左卫率薛安都将骑兵,东阳太守沈法系将水军,向彭城以御之,并受徐州刺史申坦节度。比至,魏兵已去。先是,群盗聚任城荆榛中,累世为患,谓之“任榛”。申坦请回军讨之,上许之。任榛闻之,皆逃散。时天旱,人马渴乏,无功而还。安都、法系坐白衣领职。坦当诛,群臣为请,莫能得。沈庆之抱坦哭于市曰:“汝无罪而死。我哭汝于市,行当就汝矣!”有司以闻,上乃免之。
  三月,庚申,魏主畋于松山;己巳,还平城。
  魏主立其弟新成为阳平王。
  上自即吉之后,奢淫自恣,多所兴造。丹阳尹颜竣以籓朝旧臣,数恳切谏争,无所回避,上浸不悦。竣自谓才足干时,恩旧莫比,当居中永执朝政;而所陈多不纳,疑上欲疏之,乃求外出以占上意。夏,六月,丁亥,诏以竣为东扬州刺史,竣始大惧。
  癸卯,魏主如阴山。
  雍州所统多侨郡县,刺史王玄谟上言:“侨郡县无有境土,新旧错乱,租课不时,请皆土断。”秋,七月,辛未,诏并雍州三郡十六县为一郡。郡县流民不愿属籍,讹言玄谟欲反。时柳元景宗强,群从多为雍部二千石,乘声皆欲讨玄谟。玄谟令内外晏然以解众惑,驰使启上,具陈本末。上知其虚,遣主书吴喜抚慰之,且报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际,足以相保,聊复为笑,伸卿眉头耳。”玄谟性严,未尝妄笑,故上以此戏之。
  八月,己亥,魏主还平城。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初,高祖遗诏,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迩,自非宗室近亲,不得居之。延孙之先虽与高祖同源,而高祖属彭城,延孙属莒县,从来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孙镇京口,仍诏与延孙合族,使诸王皆序长幼。
  上闺门无礼,不择亲疏、尊卑,流闻民间,无所不至。诞宽而有礼,又诛太子劭、丞相义宣皆有大功,人心窃向之。诞多聚才力之士,蓄精甲利兵,上由是畏而忌之,不欲诞居中,使出镇京口;犹嫌其逼,更徙之广陵。以延孙腹心之臣,故使镇京口以防之。
  魏主将东巡,冬,十月,诏太宰常英起行宫于辽西黄山。
  十二月,丁亥,更以顺阳王休范为桂阳王。
  世祖孝武皇帝上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
  春,正月,丙午朔,魏设酒禁,酿、酤、饮者皆斩之;吉凶之会,听开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斗及议国政,故禁之。增置内外候官,伺察诸曹及州、镇,或微服杂乱于府寺间,以求百官过失,有司穷治,讯掠取服;百官赃满二丈者皆斩。又增律七十九章。
  乙卯,魏如广宁温泉宫,遂巡平州;庚午,至黄山宫;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观沧海;戊寅,南如信都,畋于广川。
  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
  丙戌,建平宣简王宏以疾解尚书令;三月,丁未,卒。
  丙辰,魏高宗还平城,起太华殿。是时,给事中郭善明,性倾巧,说帝大起宫室。中书侍郎高允谏曰:“太祖始建都邑,其所营立,必因农隙,况建国已久,永安前殿足以朝会,西堂、温室足以宴息,紫楼足以临望;纵有修广,亦宜驯致,不可仓猝。今计所当役凡二万人,老弱供饷,又当倍之,期半年可毕。一夫不耕,或受之饥,况四万人之劳费,可胜道乎!此陛下所宜留心也。”帝纳之。
  允好切谏,朝廷事有不便,允辄求见,帝常屏左右以待之。或自朝至幕,或连日不出;群臣莫知其所言。语或痛切,帝所不忍闻,命左右扶出,然终善遇之。时有上事为激讦者,帝省之,谓群臣曰:“君、父一也。父有过,子何不作书于众中谏之!而于私室屏处谏者,岂非不欲其父之恶彰于外邪!至于事君,何独不然!君有得失,不能面陈,而上表显谏,欲以彰君之短,明己之直,此岂忠臣所为乎!如高允者,乃真忠臣也。朕有过,未尝不面言,至有朕所不堪闻者,允皆无所避。朕闻其过而天下不知,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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