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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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风暴- 第4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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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华,一起去商楼吧,新开的商楼里有许多漂亮的头饰。咱们去挑几样来?”

厂里的钟声刚刚敲响,周围的女伴纷纷结束手中的活,一个同伴上来向她问道。

“我不去,我还得去夜校里学识字。”

“哈,淑华你是想考女状元,像戏文里唱的一样,对不对?”

女工口中的“戏文”,指的是上海如今最流行的横波社里的南剧《女宰相》。说的是某朝后期,文恬武嬉为异族所患,一女子心怀国家,便上书皇帝建言献策,结果群情嘲诟,纷纷斥责她不守妇道,她不愤之下敲响登闻鼓。当朝与科举三甲比试文章见识,后又舌挫群臣。

据说此戏乃是顾横波亲自所写。那“女宰相”也是她自喻。自从在上海的三家横波社里唱出后,座无虚席场场爆满,不过大半观众都是妇人女子。此前文人所创的“女状元”、“女驸马”之类作品,女子总要扮成男子才能充当主角,而且到结局又总是躲入闺中相夫教子,没准还得替那位啥事都没做的文人公子纳两房小妾。自《女宰相》之后,此风大变。女子的独立性也开始深入人心。

对此《南都周末》不无嘲讽,说此乃牝鸡司晨之兆也。

“是啊。将来可不会把情郎送来的信让别人念。”任淑华嘴巴可也不客气。

那调笑她的女工顿时大红脸,顿了顿足。这乃是她的一大窘事,有位管事相中了她,给她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信,她却不识字,只当是管事有什么新工作安排,竟然交给别人念与她听。此事闹得甚沸,让她甚至请了十天的假好躲风头,不过经过这么长时间,事情渐渐平息了,不曾想被任淑华翻了出来。

“淑华!”

见她顿足气急的模样,任淑华笑着握住她的手:“明惠,还是与我一起去上夜校吧,我虽是笨了,也知道今后不识字只怕很难过好日子,你家情郎好歹是位管事,若是你不识字,他出去可也没有面子。”

“哼,他有没有面子与我何干?”明惠哼了一声,不过还是犹豫地问道:“可是……我有些笨,学得会么?”

“你还会比我笨?”任淑华起身拖着她:“走吧,走吧!”

她们出了厂房,慢慢向着那边的工人夜校过去。华夏朝正式建立之前,便对工厂布局有要求,不允许工厂随意乱建,优先建在贫脊荒凉的地块之上,而且在规划时必须考虑到今后的发展,预留出诸如医院、学校、图书馆等的公共区域。她们去的工人夜校,便在离工厂不远处,步行也只是十分钟的路程。

此时夜幕初降,周围有市政署的人挂出一盏盏灯笼,照亮她们的前路。路上像她们一样的女工数量不少,有出去玩儿的,也有去夜校的。

“有时候想想,这就和做梦一般,几年前,哪里敢想着咱们这样的姑娘家,这样的时候还敢在外头!”明惠望着那些灯光,声音有些飘渺。

“嗯,这都是托今上的福。”

“你见过圣上?”

“我没见过,不过听兄长说他见过呢。”

两人说话之间,便到了夜校门口,任淑华“咦”了一声,因为今日夜校的情形有些不对,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还一个个拿着各种各样的家活,似乎是在忙碌。

“是那边那新厂子里的人,你看他们的衣裳——他们怎么跑到这边来了?”明惠低声道。

这些忙忙碌碌的家伙大约是三个月前开始在这附近忙乎,也不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说是一家新的工厂,却不见他们开工,倒是修了通往码头的轨道,一车车的煤被运来。现在他们拿着奇怪的工具跑到夜校来,也不知道他们是在弄什么名堂。

两人见对方都是男子,还有人光着膀子干活,便含羞从侧门进了夜校。进来之后发现夜校里也比往常人多,有不少甚至是工厂区的官员,二人犹豫着正要离开,突然听得一个沙哑的声音道:“都好了没有,把闲杂人等都赶到一边去,我们这里可不是耍把戏卖艺的!”

第十二卷 六九八、自此永昼无长夜(二)

任淑华和明惠也是“闲杂人等”不过两个女孩儿,又站得稍远,因此驱赶就没有驱到她们头上。可是明惠仍然觉得不满,这些人也太霸道了,夜校是对所有人开放的,只要愿意,便可以来学习,凭什么完全被他们占住?

不过她虽是不满,却不敢上去喝斥,只能躲得远远的在任淑华背后嘀咕:“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竟然到这里呦三喝四,好大的威风……明日我就写一封举告信,塞到京都廉政署的信箱里去!”

“你也得先会写信。”任淑华轻轻拍了一下她的手。

各地廉政署都有信箱,每日接受来自民间的投诉,然后将投诉检举之事公示出来,一般是需要在一个月内将处理结果同样公示。这项制度在反复宣传之下,已经深入百姓心中,现在百姓都知道,遇到官府为难或不公之事,直接去廉政署投诉就是。

不过为了督促百姓读书识字,廉政署只接收书面投诉,口头投诉一律不予受理。

“我这不就来学识字了吗!”

两姑娘小声地斗着嘴,远远地看着热闹,不一会儿,闲杂人等就全被清离了,她们有些好奇,这些人究竟在做什么。

然后听得那个有些沙哑傲气的声音又响起:“开吧,都当心些,安全第一!”

“三、二、一……”

倒计时很短,在“一”结束之后,原本有些昏暗的院子突然间变得雪亮一片。任淑华与明惠都没有心理准备,在稍稍一愣之后,开始尖叫,但旋即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妖术?

仙法?

不,是实学。

两人在工厂里做工,眼见着那些机械在蒸汽机的带动下运转眼见运煤的小火车从码头欢快地跑到在铁轨之上,眼见江里的轮船无帆自行天下的百姓,都在见着这些新奇事物中逐渐接受了一种观念,那就是实学能上天,能入地,能下海。

那么发光,实学也能。

“亮了,亮了!”她们这时听得那些傲气冲天的人也纷纷嚷了起来。

“成功,一次成功,上海此后便也有电了!”那个有些沙哑的声音高呼了一声然后又道:“哪有地方,让我睡会儿。”

任淑华见着这些方才傲慢无比的家伙,一个个笑着寻地方坐下有的直接就往地上一躺,摸着什么就用什么盖上身,就这样睡了下来。任淑华有些惊讶,旁边的明惠更是瞪着眼:“他们不嫌脏啊?”

“是太累了吧,说起来这些时日,是看着他们从早忙到晚……原来他们做的竟然是这样的大事!”

即使任淑华见识不多,却也明白,这是多大的事情黑夜带来光明!

这其中意味着什么?

以后她们上夜校时,不必再点着熏人的油灯,不必担心会看坏眼睛,甚至只要愿意工厂的工人夜间也可以继续上工,机器可以不知疲惫地运转。

天下再无长夜了。

对于这些给黑夜带来光明的人,原本任淑华与明惠是相当讨厌厌恶他们的蛮横,厌恶他们的无礼,但现在不同了。二人对他们都生出一股敬仰,在进入夜校之时,都是小心翼翼地,生怕吵醒了他们。

院子里很短的时间内便响起了一片鼾声,这些人当真是累极了。两人每经过一个,任淑华就会小心地打量着他们的脸庞,这些人大多数都很年轻,年长的最多也就是二十余岁的模样年轻的甚至只有十六七岁。他们一个个都睡得甚为香甜,幸好对于上海来说,九月初的天气还算是很热,睡在院子里,不会凉着。

夜校是上海最先亮起灯光的地方开课之后,所有来参加夜校学习的工人无论是女工,还是另一个院子里的男工,都对自己头顶像个葫芦一样的灯极感兴趣,与至于没有人专心听课。莫说是他们,就连那授课的老师也失去了平时的激昂,说着说着,眼睛就会往头顶上跑,到得后来,她干脆停下识文断字这些基础课程,开始给这些女工们说起头顶上的电灯的原理来。

电灯的原理很简单,高温发光,可是要做到这一点,无论是稳定的电源,还是真空的灯泡,都是经过了几百、几千次试验后的结果。电力的研究在新襄开始得很早,十几年来对它的投入也极为巨大,现在终于开花结果。

那夜校女师虽然知道灯泡的原理,可是对如何发电、如何让灯泡里的灯丝高温却不燃烧不甚了了,面对下边女工们千奇百怪的提问,很快她就招架不住。不过她是有经验的,便开始岔开话题,提到这些搞电力研究的人来。

“在新襄中等学堂,每届学生毕业之时,都会面临如何择业的问题,不过与别人愁着找出路不同,中等学堂的学生是愁着出路太多,不知选哪个好。但是有三个去处,如果来挑人的话,我们是想都不想就去的。第一个自然是华夏军,可惜,能进华夏军的都是平时表现就极出众物,他们进去之后,先当两年的兵,然后便可以入军校培训一年,出来便直接是连长……”

这事情别人不知道,任淑华倒是清楚,因为她看到兄长的信中说,他的连长方襄便是这样当上连长的。她兄长几乎每封信里都提到这个方襄,学问大,本领强,又照顾他们这样普通士兵,虽然年纪比她兄长还小,可在她兄长心中,似乎比起当今的天子还要亲切。

“第二个则是研究院,而研究院里最受欢迎的就是电力研究所,想想看,天上雷公电母的本领,咱们凭着实学也能掌握,让这电为咱们效力。只不过电力研究所招的人少,每年最多就是招百余人,实在太少……”

即使每年百余人,若加上自己培养出来的,电力研究所也已经囤聚了近两千名华夏最聪明最出色的年轻人。也正是他们全力以赴地拼搏,才在方其义的领导下,在短短的十年时间内完成了电力的研究与实用化进程。华夏民族从来不缺少聪明人,当这些聪明人将自己的聪明与迫切推动自己国家民族进步的念头结合起来后,便会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蒸汽机是如此,电力同样是如此。

正听着夜校女师谈中等学堂的事情,外头突然稍稍嘈杂起来,不一会儿,几个华夏军士兵进了屋子,看了看周围,见都是一些来夜校的女工,有些不好意思地迅速退了出去。

但没多久,又是几人走了进来。

“咦,皇后,校长!”

方子仪被众人认了出来,而那名夜校女师还认出了俞莲,不由得惊讶地叫出了声。

女工们也有认出方子仪身份的,一个个福身行礼,也有学着男人做揖的,方子仪微微颔首还礼,笑眯眯地抬头看着顶上的灯。

“果然如官人所说,一个灯便可照亮一间屋子,多装几个灯,这间夜校教室便亮了。所有的学校,都当配上这个,这样学生眼睛便会好得多……”

俞莲拿着本书,看了看书上的字,高兴地回头对方子仪道。

方子仪点了点头,她眼睛也是晶晶闪亮。俞国振邀她来看的时候,她初时还觉得不过是一种新式灯罢了,现在看来,这种灯的用途,将极为广泛。

灯丝用的是来自倭国的竹纤维炭化之后制成,在试验中,它是目前最为持久的光源,可以用于实际运用。而且因为有了电的缘故,也就意味着华夏的冶金技术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俞国振觉得在几年内就可以将灯炮的灯丝换成钨丝。

方子仪看了看那些激动的女工们,离她最近的是一个看上去非常秀丽的少女,从这少女的眉眼间,方子仪依稀看到几分自己当年的身影。她走了过去,握着那少女的手,微笑着柔声问道:“姑娘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在这学了多久了?”

被她拉着手的,正是任淑华。

她一连串的问题都是些家常话儿,任淑华也不慌张,一一回答。当得知她的兄长加入了华夏军之后,方子仪又问了她兄长的名字。

就在这时,又是一阵骚动,俞国振带着两个卫兵走了进来。

“兄长名为任许,在北方军团……”

任淑华知道,这是一个机会,若能让兄长的名字进入俞国振的耳中,那么她兄长今后在军中的升迁将会顺利得多。

像她兄长这样并不是新襄系统出身的士兵,要想在华夏军中升到高层,加倍努力还不够,还需要有现在这样的机会。

“任许?”俞国振听到这个名字愣了下。

一般的士兵,他当然记不住,可是这个绰号“小许”的士兵,他却是前不久才在军报中看到。这个士兵,可是救了他儿子俞襄的性命!

“可是北方军团甲种师一五二九连的任许?”他又问了一句。

任淑华也愣住了,她没有想到,自己兄长的名字,身为皇帝的俞国振竟然都记得!

她兄长又不是什么军官,只是连长的警卫员罢了,皇帝怎么可能记得他的名字?

任淑华是聪明的,她顿时明白,一定是某份军报上,皇帝看到了她兄长的名字,而这份军报能到皇帝手中,又一定相当重要!

她脸色有些发白,身体微微援晃了一下,然后下蹲万福:“陛下圣明,正是奴家兄长。”

“你放心,你兄长现在安好,受了一点轻伤,并不严重——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因为在今日的军报里有你兄长的名字,他是战斗英雄。”俞国振一眼看出她心中所想,心中暗道“真巧”的同时,不禁笑了起来。

“受了伤?”任淑华轻轻捂着嘴惊呼了声。

“并无大碍,因为立功的缘故,他和此战的几位战斗英雄都会回上海受勋,大约再有一个多月,你便可以见着他了。”俞国振道。

第十二卷 六九九、自此永昼无长夜(三)

华夏元年十一月,上海也迎来了它的冬天。

江南阴冷的冬日,让人非常不适,不过比起报纸上连篇累牍地说的北方黑水一带的严冬情景,已经算是好的。

任淑华添了冬衣,在工厂里做工,她可以自己养活自己,而且收入还颇有结余。她行走在街上,周围的人流如织,让她觉得有如梦境。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日被方子仪执手问询之后,她转日就被破格升为工厂的小组长,然后带薪进入工人学校学习三个月,这在往常可是要给足了上面管事好处,然后还得家里有关系有背景才能做到的事情,但任淑华一夜之间就有了。

周围人都觉得她幸运,可任淑华自己觉得有几分不真实。

她没有因为发迹而搬离自己的住处,也没有搬到工厂里的女工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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