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个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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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比利-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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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在暗地里玩马达、电子设备之外,汤姆也开始学习脱逃技术,阅读有关霍迪尼和西尔维斯特等脱逃大师的资料、书籍。但是,当他知道其中一些技巧只是魔术之后,心中不禁大感失望。
  后来的几年,杰姆记得弟弟要他用绳子将弟弟紧紧绑好,结果弟弟却能立刻脱绳而出。当汤姆一人独处时,他会学习各种结绳方法,然后想出最简单的方法,让手腕从绳套中灵活脱离。
  读完《非洲猴子陷阱》──用来捕捉猴子的一种器具,猴子会从狭窄的缝隙中伸手拾取食物,因舍不得放掉食物而被猎人捕获──汤姆又开始研究人类的手部结构,从百科全书中了解骨胳。他发现,如果手能压缩得比手掌小,很容易就能摆脱束缚。他丈量自己的手掌和手腕,开始一系列的练习;压缩、挤压自己的骨头和关节。当他最后练成可将手掌压缩得比手腕小时,他就知道,从此没有任何锁炼或刑具可以困住他了。
  汤姆认为他也必须知道如何从上了锁的房间里脱逃。有一次,趁着比利的母亲外出留下他一个人在家,他用螺丝起子将门锁拆下,研究锁的结构和功能。他将锁的内部机构画成图面,还记下形状。每当他看见其他不同的锁时,就一定会拆开,研究之后再组合回去。
  有一天,他逛街时走到一间锁店,老板允许他参观不同形状的锁,在脑子里记下各种不同的锁是如何发挥功能。那位老板甚至借了一本有关磁性锁、曲轴锁以及不同型式锁具的书给汤姆,汤姆很用功、很努力的进行各项研究。他在一家运动器材店看见了几副手铐,当下决定,只要有钱就买副回家研究解开手铐的技术。
  某天晚餐上,米查的态度非常恶劣,汤姆暗自思索该用什么方法惩罚他而不被发现,后来,他想到一个主意了。
  他找来挫刀,拆下米查的电动刮胡刀,将刀片磨钝,接着再组装回去。
  第二天早上,当米查刮胡时,汤姆就站在浴室外。不一会见,只听见刮胡刀卡答的一声,接下来是米查的哀号。因为钝刀片无法刮胡子,只会拉胡子。
  随后,米查冲出浴室。“看什么看,混蛋家伙!别站在那儿像个木头人似的。”
  汤姆手插口袋走开了,还把头别向一边,免得米查看见他在偷笑。
  《亚伦》是在被几位素行不良的邻人,打算将他丢到工地坑洞里时第一次出现的。起初,他和他们起了争执,说破了嘴还是无法说服他们。结果,那些家伙居然将他丢进坑里,还丢石块砸他。他心想,再耗下去也不是办法……
  丹尼听见石块砸在自己眼前的撞击声接连不断。抬头一看,那些坏孩子仍站在坑洞上丢石块;其中一块打中了脚,另外一块打中了背。于是丹尼跑到另一侧的壁穴里。尝试找出脱身的法子。最后,他知道坑洞太陡了,根本就无法爬上去,索性就盘坐在污泥中……
  《雷根》跳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蝴蝶刀,一股脑儿攀上洞口朝坏孩子冲过去。刀刃出鞘,他用忿怒的眼睛瞪视那些家伙;只要谁敢动手,他就一定会用刀戳。那些大孩子从没想到,这个比他们矮小的家伙竟会如此勇猛,不由吓得一哄而散。于是雷根也走回家去了。
  根据杰姆后来回想这件事表示,当那些孩子的父母亲抱怨比利用蝴蝶刀恐吓他们孩子时,米查也听信他们的片面之词,于是将比利拖到屋后毒打了一顿。
  (7)
  桃乐丝知道小儿子已经变了,而且行径非常古怪。
  “有时候,比利似乎变了个人似的,”这是她后来的回忆,“他常心不在焉,和他说话时,他不回答我,似乎人在远方,眼睛望向远处。他会像梦游一样在闹街上闲逛,甚至在学校也如此。有时候,还没来得及溜出学校就被逮回去了。然后,老师打电话通知我,要我到学校接他。如果逃学不见踪迹,学校只好打电话给我。我常发现他在市内闲逛。带他回家之后,我会告诉他:”好了,比利,回房去睡吧!“这时,他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卧房在何处,还必须要我带。”感觉怎么样?“他醒来时我会这么问他,但他却以怪异的神情说:”我今天一直都在家吗?“然后我会说:”不是的,比利,你不是一直都在家里的。你不记得我去找你吗?你去学校,杨老师打电话给我,我赶到学校找你。你忘了我带你回家吗?“他的表情十分茫然:”哦?“我就问他:”你不记得了吗?“他只说:”我今天不太舒服。“老师说那是嗑药的关系。”桃乐丝继续说,“但我知道事实绝非如此,因为我孩子从不嗑药,甚至连一片阿斯匹灵也不吃,要他吃药还必须与他谈条件。偶而,他放学回家时,整个人不是错乱了,要不就是处于睡眠状态中。除非醒来了,否则他不愿与我说话。醒来的那个,才是我儿子比利。我曾告诉每一个人,比利需要别人的帮助。”
  (8)
  亚瑟有时会在课堂中出现,尤其在上有关英国及殖民地历史时。他花了许多时间在兰开斯特公共图书馆里读书,他从书籍和第一手资料中学习的知识,比老师教的还多。
  学校老师对“波士顿茶宴”的说明令亚瑟很生气,他曾在一本加拿大的书本中读到这段历史,该书揭穿了一群喝醉的水手们策划的阴谋。但是,当亚瑟开口说话时,所有人都笑了,于是他走出教室,将那些笑声拋诸脑后。他走回图书馆,漂亮的图书管理员并不会笑他说话时的口音。
  亚瑟很清楚有其他人在身边,因为在查看日历上的日期时,他知道总有些事情不对劲。依照他读到和观察到的现象判断,他睡觉时似乎还有其他人并未睡觉。
  不久,他开始向别人请教。“我昨天做过了什么事?”他会问凯西、杰姆、雪儿和桃乐丝。但是,他们描述的内容却令他感到完全陌生。他必须用逻辑的方式找寻答案。
  有一天,他快要入睡时,发现脑子里有别人出现,于是强迫自己保持清醒。
  “你是谁呀?”他问道,“我命令你告诉我!”
  他听见回答的声音,“你他妈的又是谁呢?”
  “我叫亚瑟,你呢?”
  “汤姆。”
  “汤姆,你在这儿做什么?”
  “你又在这儿做什么?”
  脑子里的问答交互进行。
  “你是怎么来的?”亚瑟问道。
  “我不知道,你知道吗?”
  “不知道,但我会去查明。”
  “怎么查?”
  “我们一定要找出其中的逻辑。我有个主意,我们两人都把自己清醒的时刻记录下来,看看加起来的时间是否就是一整天的时间。”
  “好啊!这主意不赖!”
  亚瑟说道:“每过一个小时,就在衣橱门内侧做个记号,我也会这么做,然后再计算是否正好是一天的时间。”
  答案是否定的。一定还有其他人。
  只要亚瑟一清醒,便会努力寻找失落的时间,而且还寻找其他分享时间和躯体的人。在遇见汤姆之后,他陆陆续续又遇见了其他人,总共有二十三位,包括他自己和外在世界人们所称的比利。经由演绎法的验证,他获知他们的名字、他们的行为以及他们曾做过的事。
  在亚瑟之前,只有克丽丝汀似乎知道有其他人的存在。后来,亚瑟发现,在其他人清醒时,她可以知道脑子中发生的事。亚瑟心想,自己是否也可以发展如此的技巧。
  他针对这个主意与亚伦讨论。亚伦是个口才不错的人。
  “亚伦,下次轮到你清醒时,我要你很努力的想,并且告诉我发生在你周遭的一切事物。”
  亚伦答应了。日后他出现时,便告诉亚瑟所有他看见的事物。亚瑟尽了相当大的努力,可以从亚伦的眼睛看见外界的事物。结果他发现,虽然只在他留意而且清醒时才能办到,但是却也能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达到这个要求。这对他而言,证明了精神确实能克服物质。
  亚瑟很清楚由于他的知识,他成了这个庞大、分歧的家庭负责人了,他们都存在于同一具躯体里,因此有必要制定一套游戏规则,以免产生混乱。由于他是唯一能不动肝火处理事情的人, 因此认为自己必须插手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想出一个公平可行的办法。
  (9)
  当比利神情茫然在校园走廊下走动时,同学们就会趁机欺负他。他忽而自言自语,忽而举止像女孩。某个寒冷午后休息时分,一些男同学围在他身边辱骂他。后来,有人向他丢石块,击中他的脸侧。起初,他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他不可以动怒,否则老爹会处罚他。
  《雷根》出来了,他眼露怒光。有个男孩捡起石头朝他丢来,一手被他接住,他立刻又丢了回去,结果击中那男孩的头。
  当雷根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时,所有男孩无不吓得逃之夭夭。雷根站在那儿环顾四周,想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是怎么来这儿的。他将刀子收起来放进口袋离去,他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但亚瑟却能感觉到他的存在,他敏捷的身手、他的忿怒;同时也知道雷根为何出现。他知道雷根这种火爆脾气最适合派上用场了。然而,在自我介绍前,他必须先了解对方。最令他吃惊的是,雷根那一口斯拉夫口音。在亚瑟的心目中,斯拉夫人是最早的野蛮民族,因此他认为,与雷根打交道就好比是同野蛮人往来。虽然危险,但在紧急时,他却很有用。
  几个星期后,《凯文》和其他几个调皮小孩与别的社区的孩子打泥战,地点在一栋建筑工地前的垃圾堆。凯文抓起泥块掷向对方,只要未击中而泥块撞碎时,他就大笑。
  后来,他听见一个奇怪的声音说道:“丢!丢!快丢!”
  他停下来张望,身边并没有人。稍后,他又听见了:“丢!丢!快丢!”声音像是布鲁克林战士,凯文曾在电视战争影集中看过。
  凯文停了下来,坐在垃圾堆上,思索到底是谁与他说话。
  “你在哪里?”凯文问。
  “你在哪里?”那声音也问。
  “我站在坑洞后的垃圾堆上。”
  “是吗?我也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凯文问道。
  “菲利浦。那你呢?”
  “凯文。”
  “名字好怪!”
  “是呀,如果让我见到你,我准会把你揍扁。”
  “你住哪儿?”菲利浦问。
  “我住春日街。你是哪儿来的?”
  “纽约的布鲁克林区来的,不过现在我也住春日街。”
  “我住春日街933号,一间白色房子,是个叫米查的人的房子。”凯文说,“他都叫我比利。”
  “天哪!我也住那儿!我知道那个人,他也叫我比利,但我从未在那儿见过你呀!”
  “我也没看过你!”凯文说道。
  “他奶奶的!”菲利浦说,“我们去打破几块学校的玻璃窗吧!”
  “太帅了!”凯文说道,然后便跟菲利浦跑到学校打破十二扇窗子。
  亚瑟听到他们的对话,知道这两个人有犯罪倾向,将来可能会惹麻烦。
  雷根知道有人与他共用一具身体,也知道比利,从一开始有知觉时就已经知道了──大卫是忍受痛苦者,丹尼一直活在恐惧中。三岁大的克丽丝汀是他崇拜的偶像──但是,他知道还有其他人,许多尚未见过的人。他所认识的五个人,还不足以代表那些声音和发生过的事。
  雷根知道自己姓华达斯考维尼契,家乡在南斯拉夫,他存在的原因乃是为了活命,使用各种方法保护其他人──尤其是小孩子。他身体强壮,而且拥有蜘蛛般的警觉性,可以察觉到蜘蛛网上的任何入侵者,他可以吸收所有人的恐惧感,进而转化为行动。他曾发誓要自我训练、锻炼身体、习得军事技巧。但是,在这充满敌意的世界里,这样仍然不够。
  雷根到城里的运动器材店买了一把小刀,然后在树林中练习“靴侧拔刀”和“快手飞刀”的战斗技巧,直到天黑了才回家。他决定从今以后不论何时何地,一定要随身携带武器。
  返家途中,他听见英国口音的声音,于是迅速转身蹲下,拔出小刀,却看不见半点人影。
  “我在你脑子里,雷根,我们分享用一具身体。”一路上,亚瑟向他说明身体内的其他人。
  “你真的在我脑子里吗?”雷根问道。
  “没错!”
  “你也知道我正在做的事啰?”
  “最近我在观察你,认为你的刀法很好,但你不可只玩一种武器,还必须学习枪和炸弹。”
  “我对炸药一窍不通,电线和线路也一样。”
  “那是汤姆的专长,他对电子、机械方面很在行。”
  “谁是汤姆?”
  “我会陆续介绍给你认识。如果我们想在这世界上生存下去,就必须从混沌中理出头绪。”
  “你说的”混沌“是什么意思?”
  “当比利失去意识时,就会有不同的人陆续出来面对外面的那些人,结果做出来的事都有头无尾,出了问题又没人解决,每个人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把这种情形称为”混沌“,我们必须找出一种控制的方法。”
  “我不喜欢被人控制。”雷根如此表示。
  “重要的是,”亚瑟说,“学习如何控制事物,如何控制别人,这样我们才能生存下去,我认为这才是最要紧的。”
  “那第二重要的呢?”
  “自我修养。”
  “我同意。”雷根附和道。
  “我告诉你一本我曾读过的书,它教我们如何控制肾上腺素,进而得到最大的体能。”
  雷根一听到生物学就很兴奋,因为他最感兴趣的是如何将恐惧转化为力量的理论,不过他对亚瑟高傲的态度不以为然,却又无法否认这个英国人的确博学识广。
  “你下棋吗?”亚瑟问。
  “当然。”雷根答道。
  “那我的兵到国王四。”
  雷根想了一会儿,答道:“骑士到女王旁的主教三。”
  亚瑟想象着棋盘,“哈!印第安式防御,下得好!”
  结果是亚瑟赢了一盘。从此以后,他们经常一起下棋。雷根不得不承认,亚瑟比他更能专一心思。但他却也安慰自己,亚瑟在体能上无法同他相比。
  “我们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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