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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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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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贺晨没有把那天暮暮说的话当一回事,跟欧阳漠一样,经常往暮暮家跑,只是他来了什么话都不说,就在那里坐坐,到点就走,偶尔也会遇到欧阳漠,他们的本事都挺大,都能若无其事地无视对方的存在,暮暮在这个时候通常都会躲进自己的龟壳里,在房间里不出来,任他们自己折腾,但两人男人没有如她愿,他们都是在她家坐坐,然后走。倒是贺晨不在的时候欧阳漠就开始发挥了他*的本性,使尽一切泡妞的手段对付暮暮,但佳人似乎无动于衷,他大感挫败。

这样的状况居然维持了一个月,这天夜晚,空气中压抑的分子暴涨,暴风雨来临前的压抑,暮暮觉得胸口发闷,她不想再这样持续下去,女人也可以很独立,根本不需要倚靠男人,那为什么非得要跟谁在一起不可?

闷得发慌去,终于要熬不下去了,总觉得一股气闷着就是发泄不出来,要是当年,也许可以玩失踪,可以大骂或者打上一架,但是现在,只是不想说话,单纯地什么都不想说,因为连说话的气力都使不上了。

贺晨,她很想重新去爱,想要给小落一个完整的家庭,也想给自己一份平淡的幸福,但是经历了这些,似乎不可能了,什么都不可能了,心如止水,也不过如此。以前听别人说性格不合适的时候总觉得很可笑,有什么合适不合适的呢,不过就是为了不再爱找的借口,但是现在看来,真的有性格不和一说的,贺晨是个好男人,但却不是暮暮想要的好丈夫,她想要的就是一个专心爱她,在他心里她是最重要的,能把家庭放在第一位,把她和儿子当做唯一,但是,就因为他的好人心里,他重情重义,不会弃需要帮助的人于一旁,他可以很理智地把事情的急缓分清,但暮暮只是个女人,一个小女人,她也很自私,想要自己爱的人无论如何都把自己放在首位,这对于贺晨来说,都是不可能的。

欧阳漠吗?曾经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也就是如此了吧,帅气多金,对自己又专一深爱,什么时候都把她放在第一位,但也许是因为蔡思琪和贺晨在先,养就了她的感情定向,反而不能习惯处于太过被动的地位,习惯不了他的霸道。

又要再一次逃跑么?可是小落怎么办?怎么总是想着当逃兵呢?逃避根本就解决不了问题。

一直纠结着,把自己关在家里,无法言语的烦躁,暮暮抱着头,不断地深呼吸,但这份烦躁不但得不到缓解,反而越加强烈,再也忍受不住了,对着窗外大声喊了出来,喊了一声,觉得胸口没那么闷了,再次深呼吸,然后大喊。

停歇期间听到房门在响,跑去开门一看,原来是隔壁的那位老太太,,她看了看门内,“暮暮,你没事吧?”

“祝阿姨,我没事,不好意思啊,打搅到您休息了吧?”

在她出院后,暮暮就成了她家的常客,这位祝老太太烧得一手好菜,她经常跑去偷师,顺便跟小蒙蒙抢吃。想到小蒙蒙,还是个可怜的孩子,没见过自己的父亲,还经常被母亲赶出家门,人真的不可貌相,上回见到小蒙蒙的妈*时候,怎么都看不出来会是这样的人。看着小蒙蒙的经历,她还能乐观的生活着,这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使得她格外地想念自己的儿子。

“天快要下雨了,认识心情发闷慌了一些,你找点什么事情做转移一下注意力就好了。”

“恩,没事,我喊喊等下下雨就好了。”

“最近我看那两个小伙子来得很勤快啊。”暮暮听到这话就开始不好意思了,因为她在家懒得给那两人煮饭,自己也跑到祝老太太这边蹭饭吃,谁懂得,那两个人居然脸皮那么厚,跟着她一起去蹭饭。

“下回我不准他们来了。”

“你们年轻人,我也不好说什么,不过,暮暮,我也是走过那么多岁月来的,很多事情,在年轻的时候我们固执地守着自己所谓的原则,闹着别扭,肆意挥霍着青春,但是,有些事情真的就是宿命,我们根本无法去改变,从前的一切也回不到过去,随着自己的别扭,就这样慢慢地延伸,一点点错开了,最后我们都遗忘了。不要等到自己连别扭原因都遗忘了的时候才后悔现在的固执,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我们不能一直生活在过去中,把握好现在才是最美好的,像老太太我,年轻的时候觉得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原谅的,但当明天成为了今天变成了昨天的时候,那些曾经的往事,都变成了我记忆中不再重要的一部分,但那满满的遗憾却伴随着我,直到终老。”

“也许,我需要时间。”

“该说的,我都说了,年轻人,做什么事情不要那么*和较劲,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跟我这样,遗憾一辈子。”

送走老太太,外面下起了雨,雨滴拍打在窗户上,发出噼噼啪啪地清脆声,说实在的,欧阳漠也许会是个很好的丈夫,但再好没有爱也是走不下去的,就算他真的爱她,不介意她的过往,但是久而久之,各种各样的问题就会出现,一个男人,特别是成功的男人,他根本就不可能允许自己的妻子不爱自己。她不想再造就一段悲剧,欧阳漠值得更好的女人。

渐渐平静下来的心,看到贺晨小心翼翼的摸样,不是不心疼的,但是那些,确实也是他们无法跨越的障碍,五年前他们就矛盾激化,五年后他们还是没能好好相处,也许,真的是不合适吧?

好吧,她承认,她真的是个胆小鬼,她又萌生了逃跑的心里。不过逃跑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既然答应了顾晓佩尽力,就不会食言,她一直都是能帮助别人的就尽量帮,但不能帮忙的,也不想勉强自己,坐在电脑前,给欧阳漠写了一封邮件,她能做的只有这点了,有没有效,或许应该看欧阳漠的心情,愿不愿意帮忙了。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大结局)

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夜的暴雨把浑浊的天空冲得干干净净,万里晴空,真是出门的好天气,拖着一个轻便的行李箱,拿着两封信寄了快递。走了总是要交代清楚的,自己可以逃避,但不能耽误了别人,贺晨和欧阳漠将会在不久后收到自己的信吧,那时候,她应该已经下了拉萨的机场了吧。

半年后

当初那两封信的内容是什么已经成了秘密,但是暮暮过了半年返璞归真的日子,很平静,没有人打扰过她,她参加和*的支教团,在*昌都的一个边远小县城里,新建立了一所希望小学,没有人知道这所希望小学是谁捐助的,因为捐助人要求保密,淳朴的藏民们非常感谢他们,随着他们的到来,学校有了老师有了,孩子们可以上学了,他们就是整个小县城的福星。

他们到来的时候人们都很欢迎他们,为他们真诚地送上了哈达,表示欢迎和祝福。在澜沧江边生活的这半年里,暮暮的心也变得豁达许多,除了很想念儿子以外,一切安好。

这里物质条件还很差,他们带去的手机基本上成了看时间的工具,大多时候都是没有信号的。交通也不发达,想要去一趟昌都就需要三天三夜的时间,还颠簸地吐空了胃只剩苦水,一路上除了自己带去的干粮,根本就没有热饭菜吃,跑一趟回来就会瘦个好几斤,大家开玩笑说,这是最好的减肥办法了。

这里的天空才是真正的晴空万里,蓝天白云,除了刚来的时候不太能适应有轻微的高原反应以外,这里绝对是绝好的修养之地,并不是物质好的地方才是养生的良所。

夜晚的时候,没有什么消遣的活动,只有漫天的繁星,他们一群人很喜欢在宿舍外的草地上铺一张席子,摆点吃食,数着星星,聊聊人生,谈谈理想,暮暮不太爱说话,多数时候都是在听别人说,她比较喜欢躺下来盯着天上的星星发呆。同宿舍的女孩子还是个大学生,属于浪漫的年纪,她总是说暮暮就像是安妮宝贝说的那种女人,“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这天依旧是个好天气,暮暮正在给学生们上语文课,外面围着许多孩子,校长过来说有人找她,她想应该是一起来支教的同事吧,因为在这里,她没有认识其他的人。

外边的球场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本和笔记本,各种学习用品应有尽有,还有很多零食,都是孩子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远远的,暮暮看到贺晨抱着小落站在那里,明明那么大的一群人,她却独独看到了那一个身影

张小娴说,“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

不曾离开怎懂得相聚的欢喜?

贺晨抱着小落看着消瘦了的暮暮,笑得心疼,“老婆,儿子想你了。”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人生,没有一百分的另一半,只有五十分的两个人。

正文 恨不相逢未嫁时 欧阳漠篇(番外)

五年前我陪着大嫂来到了这个南方的海边城市,这是她的家乡。

大哥在不久前陪我试炼新车出了车祸,我知道大嫂恨我,因为我,她肚子里将要出世的孩子没有了父亲,她失去了最爱的丈夫,她对我不打不骂只是不搭理,我每天到酒吧买醉,直到有一天,她开口要我送她回到她的故乡,我的双眼才有了一点光亮。

在这,我遇到了今生令我动心的女人,却因为错误的时间,这段缘分没有得到我预期的结果,我想,这就是中国自古以来所说的:报应。

大嫂生下了小侄子就离开了人世,我知道她已经心灰意冷,觉得活着已经失去了意义,这么一段时间的坚持不过是想留下大哥的孩子,我还没有办法接受大哥大嫂的离世,却在医院的大门外,再一次亲眼看到了一场车祸的发生,一个女人在过马路的时候迎面冲来一辆大卡,后面跟着她的男人迅速地跨步上前用力把女人往后扯,自己却没来得及退后就被卡车撞了开来,血像是盛开的毒花,在路边染润开了。

当急救的担架抬着两人进医院时,我认出了男人就是给大嫂急救的蔡医生,女人,很眼熟,却记不起来在哪里见过,我第一次相信命,太TM残忍。

五年中小宇是我开心的唯一来源,我带着他一直在K市生活,很少再回北京,我害怕面对所有人,我还是没有办法释怀大哥大嫂的去世,我把小宇当做自己的儿子来抚养,除了疯狂地埋首工作以外我还整日里流连花丛,不断地更换女人,只有醉生梦死我才能麻木地熬过每一天。

在机场见到钟暮暮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就像是久旱的土地遇到了甘霖,我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但是,我遇到了。她焦急地寻找自己的儿子,我看到了一个母亲在丢失孩子的那一刹那的慌张,和听到小宇说话时的那种怔囧,还有缓过神来后一种看到漂亮孩子的花痴本性,我不介意她有孩子,首先,她是单身,这才是我关心的,她就是我要的女人。

再次见到她不过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缘分就是那么奇妙的东西,她带着孩子在玩打地鼠,旁若无人的那种笑容,奋力地捶打,使我心中深结了五年的寒冰一寸寸地裂开,重新有了一丝温度。我故意激她一起玩,在鬼屋里果然没让我失望,从此,我又多了一个开心的理由。

带着她和两个孩子,我有那么一瞬间,就以为自己是个一家之长,旁边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小孩就是我的儿子,家,这个字再一次出现了在我的心里。我没有对媒体多加追究,从前我不允许小宇的曝光是想要保护好他,现在我恨不得大家都认为,这个女人,就是我的,这个四个人真的是一家,因为我想要大家都知道我的幸福。我就像一个十几岁的毛小子一般,经常走神,脑子里再也挥不去她的身影和各种各样精彩的表情,我想,我是恋爱了,对于我这个背景和年龄的男人来说,这两个字,是有些可笑的,但是,我愿意承认我的可笑。

我调查了她的行踪,故意制造偶遇的场景,但她显然不是一个单纯的女人,她对我的不屑一顾更加激起了我作为一个男人的征服心,我改变了策略,从小落那里下手,我叫小宇等着瞧我怎么把她娶回家给他当妈妈,我不是开玩笑也不是哄孩子,那个时候,我居然真的有这种念头,我想,我有点疯狂了。

我们慢慢变得熟悉,其实她不想自己表现得那么成熟,偶尔会耍些小脾气,很多时候也会像个孩子那样,想事情的角度有些单纯,在我面前也不再故作优雅,喜怒都表现在了那一张妩媚中不失俏皮的脸上,我完全感受不到这个女人的年龄真的已经29。她带给了我一种全新的快乐,我没有再找别的女人,有些难缠的,只要有一种去打搅她的念头,我便会在第一时间解决了,我希望,能给她一个清爽的环境,我不会让她因为我曾经的愚蠢有任何的麻烦。

我没有想到她的前夫会是贺晨,很有竞争力的一个对手,但我不以为然,既然他们已经离婚,就说明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不可原谅的伤害,我的胜算应该不小。

那个晚上,我看到一个不一样的钟暮暮,她一个人在大雨中走着,雨点打在她身上,单薄的衣衫已经湿透,脸色惨白*变紫,双手抱着肩不住地颤抖,我把她拉上车,看到她两眼已经通红,眼珠里像是燃烧着两簇来自地狱的火苗,熊烈却冰冷。

我要送她去医院,但是她哭着喊着求我,拒绝去医院,说实在我自己也很排斥这个地方,我害怕看到生命的消亡,五年来不管大病小病,医院的大门我一步都没有踏进过。

当她看到那个叫罗凌的男人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种无法替代的依赖,他们之间我怎么都插不进去,这让我产生了一种嫉妒,我们关系已经很熟悉了,但她在我面前即使偶尔有撒娇的样子却从来没有产生过依赖,还有她口中的他们,她是受了刺激才变成这副摸样的吧,我开始有些不安,论依赖我赶不及眼前的男人,论爱,我想,她爱的是她口中恨着的那个男人吧,没有爱哪里来的恨呢。

我对这个女人更加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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