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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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人-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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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人类百米纪录每隔几月甚至多年才能破一回,且那些运动员们一次最多能带来一、两秒的提升,冰雨却能在七秒以内完成百米!

如果附近有国家队教练在,铁定会以为不世出的天才临世,接着就得拼了老命在后面紧追他——只要将这天才请进国家队,让他每三个月破半秒的百米纪录,从此跟着他混黄金联赛,一辈子,不,几辈子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幸好今天冰雨没那么倒霉,风驰电掣跑了一路也没碰到那样的体育“识货”人,然而即使这样的速度他仍然无法缩短与咕噜间的距离。

咕噜当然不仅仅外表唬人,这条冰狗中的老大是世上跑得最快的狗,瞬间爆发的速度惊人,百米冲刺可以进到四秒以内,中途奔跑时速可达到九十公里以上,猎豹也不是它的对手,灵缇犬和它相比就像是小孩和大人的区别。它还有个比骏马还高明的绝活,那就是负上冰雨仍能以时速五十公里的速度持续奔跑超过三十公里,十足十是个超级怪物!

不过现在咕噜也没好哪儿去,也许是它仍未习惯高级路面吧,它竟被它追逐的东西越落越远——拐过那个拐角后是一条笔直狭窄的街道,冰雨看清了,它追的是一匹正高速前冲的高头大马,马上赫然坐着一个身着牛仔套装的窈窕女孩,那纤弱的身影被骏马颠得如一片树叶般在风雨中飘摇、东倒西歪,离得老远都能听到她的惊叫声。

原来是惊马出街啊,看来那女孩是个旅游者,想体验一下骑马畅游明珠的滋味却倒霉碰到一匹惊马。

冰雨忍不住笑了。

怪不得咕噜义无反顾冲了出去,不是它侠肝义胆,而是因为惊马是那家伙最讨厌最仇恨的动物,记得有一年它在云梦山下追鸟时被一匹惊马踢了一脚,其后它一直耿耿于怀,总想找个机会找回场子,若踢在普通的地方估计它也不至于记恨那么多年,关键那马踢的是它的小弟弟,结果它成了第一位冰狗太监,一生的狗性福毁之一旦,可悲可叹啊……

咳咳,现在不是想那事的时候。

冰雨非常关心那马背上女孩的命运,再说路人也有可能被惊马踩踏冲撞,身为侠义道他又怎能放任不管。

先要解决的是速度问题,只要赶上那倒霉的马,他有把握在一个照面把它拿下。

刚想到这儿,他眼睛一亮,见迎面一位骑着一辆赛车过来的男子放慢了速度用惊疑的目光盯着自己,忙伸手将之拦住喝道:“大哥,把你车子借我用一下行吗,我要追前面的惊马!”

那男子没有想到对面这个跑起来像豹子似的家伙突然拦住他,一时没有回过神,脸上浮现呆相:“啊?”

唉,脑筋真慢,情况危急,没时间和你细说,不好意思对不起你啦!

“扑腾!”

冰雨一脚将他踹下地,飞身上车、单腿支地一个麻利的调头,双腿如风车般狂转,于最短时间将车子的速度提到最高,挟着烈风飞快地超过了咕噜,直追前方狂奔的惊马,引得咕噜在后面气愤地“汪汪”大叫,可惜第一个它不适应水泥路面、第二个这不是百米冲刺,距离一长,它跟人类的伟大发明比就差着一些,况且蹬车的人是冰雨。

冰雨嫌烦,随手将两只烤鹅扔给它。

世界立即清静了。

这一连串的动作实在太快,冰雨的那一脚又极尽技巧将痛感降到最低,以至于那男子直到落地也未发觉自己已经离开心爱的赛车,待到猛然醒觉对方鬼魅般的动作,真以为刚才见了鬼,不由颤抖着瘫在地上大口喘气,脑袋一热,终于晕倒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

冰雨猜到了这个结果,只好回头向他投去抱歉的一瞥,心想回头再向他赔罪吧。

骑车是他最爱的运动之一。因为挺拔的云梦山亦有平坦之地,他四岁时就能骑这种赛车找地方玩,他那部车的轮胎和动力性经过特殊设计,不论是冰面还是雪地均可运行如飞。到了明珠后母亲曾让他买部电车代步,可他没空学开车,解决今天的事后还是让母亲把他的宝贝寄过来吧,免得再有事还得朝人借。

只这一会儿功夫他已经追至惊马身后一个马身,比往常敏感数倍的惊马似乎预感到身后的危险,开始左右晃动阻着他不让他超过,这个缺德的动作顿时令它身上的女孩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让他担心她那小小的柳腰下一刻就要从中折断。

虽然不知坏了哪根筋的惊马刻意阻拦,街道又窄,毕竟它不可能阻住所有的空隙,冰雨瞅准一个机会猛地加速,单车灵巧地一拐一绕,一举躲过惊马的大屁股出现在离它鼻子一米远的前方。

惊马气急败坏地打了个响鼻,可惜它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只能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死盯着身前那个可恶的人影,就是不能再凑近一分一毫。

冰雨嘿嘿一笑突然跃起凌空转身,稳稳地落回车上时脚下蹬车的方向逆转、双手反握车把,车速未受丝毫影响,但他已整个转了一百八十度,变成正面对正那匹桀骜不驯的惊马,也便正面对上那女孩。

本被吓得神志不清的女孩骇然发现,他那双幽深黑亮的眼睛爆发一道恒星般的闪光,虽然他看的不是自己,但她却感到强烈的眩目感。

天,那是什么!

那闪光似有形之物直直刺入惊马发红的眼内,惊马庞大的脑袋陡然大震,激冲的身形就此缓慢下来,最终完全静止了它的一切动作。

冰雨亦停下单车,跳下来一步一步走到马儿跟前,随着他的临近,马儿眼中的血红迅速退去!

从极动转入极静的强烈反差令魂魄差点吓掉半条的女孩惶然,好不容易明白马已经停下,连忙找到马蹬下得马来,从马身边跑开。

冰雨没时间注意她的状态,他甚至连她长什么样都没去看,他全部的精神力都投入到惊马的眼中!

他轻柔的话语如云絮般在空中飞舞,女孩清清楚楚地听清了他的每一个字,她有点想笑,这个人竟然在和马儿说话,不过不知为什么,她毫不怀疑马儿能听懂他那些像哄小孩子似的话。

“HI,小马你好,为什么这么想不开呢,跑了这么久你应该累了,停下吧,好好休息一下,当你醒来的时候,你会忘掉一切,做一匹……好马。”

最后一字吐出,“扑通”,马儿歪倒在大街上,闭眼睡了过去。同一时间,冰雨心神尽松,一屁股坐在地上。

危机解除。除了女孩没有人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看热闹的人也就各忙各的,在恬淡的明珠镇人看来,除了山崩地裂,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

冰雨的确累得够呛。按照人类至上的狗屁理论,对人类施用催眠术自然要比对动物施用难得多,其实动物学家们都清楚,结论刚好相反,世上没有几人能真正百分百地催眠动物,因为动物的心灵远比人类更纯洁更清澈,它们没有那么多可供施法人利用的负面情绪。

“这是怎么回事……马平常是站着睡觉的吧……”女孩迷惘地望着那匹乖得像小猫似的烈马,竟忘了向救命恩人道谢,。

冰雨也不以为忤,抹了一把汗道:“长腿动物站着睡觉其实是一种自我保护,因为这样遇到危险时它们可以迅速逃生,至于这位,它现在心理完全放松,自然就躺着睡了。”

说着,他用力拍拍马儿的长脸,后者于沉睡中晃了一下耳朵,一副悠然的姿态,哪还有半点刚才的暴戾。

“哈哈,你这人真逗。”女孩忍不住吃吃而乐。

无数次从书上读到的形容词,原来是真的,女孩的笑声当真如银铃般动听,以前面对邝雨涵和水玲珑时也觉得她们的声音超好听,宛若天籁,却不会将之与银铃联系在一起,如果说前两位女孩像天界的仙女和冰山上的天女,那么面前这个女孩就是人间的精灵!

冰雨首次有了要看一眼这个女孩的念头。

第十四章 第一次约会(上)

他缓缓抬起头,第一眼便看到一口掩映在樱桃小口内整齐的洁白贝齿,他这才明白为何书上总形容美女“唇红齿白”,又把美女的嘴唇形容成美丽的花瓣,原来作家所言还是客气了!

以前的他根本不敢细看女孩的细部特征,此次机缘巧合之下“开了荤”,那么以后的日子……

视线接着上移,当看清楚女孩全貌的那一刻,他再不能将视线稍移,忘了呼吸忘了思想忘了世间的一切,眼前如花笑靥瞬间添满心中的每一处缝隙。

美,真的好美,在他入世以后见过的女孩中,邝雨涵和水玲珑气质顶级,美丽亦到极致,本以为再不会有女孩能赶得上她们,但这个女孩,明显与她们难分伯仲!

不过,她那绝顶的美丽并不是让他失神的理由,女孩身上散发出的致命的亲切感,才是真正吸引他、迷惑他的东西。

这个女孩他认识,这是他见到她的第一个想法。

可是理智又告诉他,他根本从来没见过她,事实上在冰山度过十八年未曾向俗世迈出过一步的他,又怎么可能见过她呢,难道在入世后见过她?不,他又怎可能对这样一个无敌美人不留一点印像!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会是谁?

疑惑难抑真情。十八年来,始终保持静谧的心湖首次起了层层涟漪!

他清楚地听到越行越快的心跳,玄冰之灵竟然有了一丝暖意!

这这……这难道就是一见钟情吗?原来真的有那样的事!好美,好纯,虽和冰功的要旨极为不符,他却如飞蛾扑火般爱上了这份燃烧的感觉!

女孩当然不明白他的心理活动。见他不说话,她好奇地端详着他有点古怪的眼神,那里面绝对没有色狼的那种像要吃了她的讨厌目光,有的只是真诚的欣赏和喜爱,而且他好像在研究自己似的。

她从小就有一种奇怪的能力,那就是不用特意运功即可以玄妙地感觉到一点点别人的想法,虽然不是很厉害,但起码能感知到周围人等到底是什么人等,感知对方到底是善意还是恶意,这项本领甚至救过她的命。

不过今天好像有点不同,除了确信眼前这个男孩是个品行端正的好人,她再不能确定任何事,他身上好似有一层冰冷的迷雾,遮盖了他的本尊。

“你好,我叫鲁天香,你刚才好神勇哦,太感谢你了,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愿意的话,你可以叫我天香。”

女孩大大方方地伸出手,同时为了方便冰雨,蹲下身,没有半点扭捏害羞之意。

天香……这名字恰如其分,起得好哦,怪不得从刚才就闻到一股少女发自天然的醉人清香,果真名符其实!

想到这儿冰雨脸上一红,心神恢复清明,暗怪自己竟然想到人家少女体香上去了,伸手和她握手,“你好,我叫冰雨,对不起刚才我有点发怔,因为不知怎么回事,我总觉得你身上有股让我感动亲切的气息,如果不介意,请叫我小雨吧。”

修炼冰功的好处显现,虽然对眼前的女孩起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他的表现却清新自然,绝无寻常男孩那种惊惶失措。

“嗯,小雨,很高兴认识你。你说亲切?”鲁天香眉头微皱,“还有那么巧的事吗,不瞒你说我也觉得你很亲切呢——哇!好漂亮的大白狗!”

天香的话被一条纯白的高头大……狗的突然现身打断了,只见那大狗跑到冰雨身前,像懂事的人一样看着他,然后把大脑袋伸到他胳膊下方,后者扶着它的脖子站了起来,冲她微微一笑:“这是我的狗,名叫咕噜,放心,它不会随便咬人的。”

不随便咬,可它真咬起来,能把老虎干掉!

“哇,好漂亮的狗狗!”

纯洁的女孩几乎立即就喜欢上了硕大的冰狗,美丽的双眸放射出让冰雨都嫉妒的目光——好像大多数女孩都对宠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

“请问,我……我可以摸摸它吗?”女孩满怀希望地问,小女孩天生对动物的好感表露无遗,紧盯着咕噜的目光一瞬不瞬,她完全忘记了刚才的疑问。

冰雨苦笑道:“我这边没问题,可是你要问一下你周围的这些兄弟让不让哦。”

天香敏感地注意到他语气中的冷淡,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身边站着四男两女,更远处刚刚停下一辆加长车。

她脸色一沉,气质陡变,登时从一个窈窕淑女变作了高贵冰冷的绝世美人。

当先一个英俊男生见她望过来忙单膝向她跪下:“对不起大小姐,我们来晚了,在下该死,看护不周,让您受惊了,请大小姐责罚!”

冰雨默然不语。从刚才他就发现这几人在后面紧追,凭两条腿能这么快追上来,那已是非常快的速度。

天香慌道:“程思浩你干什么,快起来呀,刚才是我淘气非要租马来玩的嘛,与你们无关的,马惊了你们又预计不到,你们跪着干嘛,别让人家看了笑话!小雨,对不起哦,他们是我家里给我派的保安人员。”

第十三章 天香

语速极快地说着保镖,鲁天香颇为担心,怯怯地扫了冰雨一眼。

不知怎的,虽然刚刚认识他,她却觉得颇为了解他似的,直觉告诉她这个让她有些好奇的男孩一定对富贵豪门没有好感,她好担心刚刚萌芽的友情受到打击。

纯洁的友谊,对她这样的女孩来说太珍贵了。

程思浩倒很听话,站起身,眼睛警惕地望向冰雨,另外五名保镖也对冰雨虎视眈眈。

大小姐总是心地太好,怎能对第一次见面的男孩如此放心,人心难测,万一这是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呢!

冰雨明白女孩那一瞥的含义是什么,状极潇洒地耸耸肩,“弗里莱伊德说,贫穷无需气馁,富贵不是罪过。天香,你不用担心,我有强烈的预感,相信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下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你也会成为我的好老婆!

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冰雨,却从见到天香的那一刻起就坚定了这个信念,而以他的性格,只要决定了一件事必定会一做到底,绝无退缩放弃之理。

纯洁美绝的女孩不知自己的命运在那一瞬间已被眼前的男孩宣判,听他如此说自然非常高兴,雀跃道:“哇,太好啦,我又多了一位朋友,老天知道那有多么不容易。不如咱们庆贺一下,为了增进朋友间的了解,还有对你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好吗?”

冰雨看向她的目光,便带上一点怜惜之情。

程思浩等人面面相觑。大小姐请人吃饭?记忆里这么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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