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公子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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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公子倾国-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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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找什么?”
  我回头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目瞪口呆的表情,道:“竹篮!一会儿先用来遮雨!”
  他摇摇头:“你不用找了,竹篮被封小姐带走了。”
  “啊?”
  “她来折花,忘记带物具,恰好看见一个空置的竹篮……”
  
  我哭笑不得,所以竹篮被封小姐顺手牵羊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我可以打着取竹篮的旗号找亲自上门拜访封小姐了?一个竹篮,一个见面的契机,这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么?一定没有啊!
  似乎有哪里不对,我意识到后挑了挑眉问:“你认识封小姐?”
  男子不明所以:“如何?”
  “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要出嫁了对不对?”他点头,我继续说,“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的头饰盒是巧匠王仁信做的了?”他又点头,我已经眉开眼笑,“那你一定知道王仁信在哪喽?”
  
  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浇落。我顿时傻眼了,这雨怎么说下就下啊,不成落汤鸡都有鬼!
  连缀成线的雨水从眼前流动,恰好遗漏掉我站的位置,仰头一看,竟然是把油纸伞,男子弯着嘴角笑道:“不认识。不过,在下还是先送沈姑娘回去吧。”
  他竟然有伞?他竟然有伞!
  
                      
作者有话要说:  囧,上一章标题取重了……改过来了。




☆、第四章  不知(上)

  
  日头还在,我从歌舞坊出来,想到沈易不在家里只我一个人,索性直接奔去赵大娘住的院子。
  杏枣芬芳,四只母鸡正悠闲地啄着嫩草,进去时,赵大娘恰好端着半碗清水从正屋出来,见到我顿时弯起眉眼:“阿昀,今日回来倒比前几天早了许多。”
  
  我擦了擦庭前架菜的木板坐上去,又丢了两颗小石子欺负母鸡,心里还是有点郁闷:“有人包下歌舞坊做寿,嫌弃说书不热闹,三绕两绕就把我轰了回来。寿星是位大官,当家、老板都惹不起,我这小老百姓自然更惹不起!”
  赵大娘挨着我坐下,一边撒手里的草子一边说:“这做官人家的规矩多,老百姓能不惹就不惹,你就权当在家里歇几天,明日大娘带你出去转转。”
  
  心里倏地一暖,我点点头,冲她笑了笑。
  侧着头追寻墙头那抹余辉,深深吸了口气,我想,歇着当然好了,不仅不用做事还能悠闲的睡觉,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母鸡吃饱喝足,溜溜达达都回了鸡窝,赵大娘拿了一颗煮熟的鸡蛋给我:“我说阿昀啊,这都好几天没见到沈易那孩子,他……是不是走了?”
  我剥鸡蛋皮的手顿了顿:“大娘……他没说。”
  
  不仅赵大娘怀疑,我都开始怀疑沈易真的走了,自打那晚告别至今,他已经失踪了十天,想到他离开前所说的毫无可信度的话,我觉得他就此不告而别的可能性确实很大。其实本来就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不过是借住几日罢了,就算真的不打招呼离开其实也没什么不对。
  偏偏是这样的关系,我和赵大娘却自然而然地记挂起他来,仿佛我们与他真的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心里突然隐隐地痛起来,多么遥远的词汇。
  
  “阿昀你别太担心,那娃娃看看挺精明的,应该不会出大事。”
  “但愿他不是遇到什么麻烦……”
  
  其实沈易本身就是个麻烦,怎么能有比他自己更大的麻烦呢?麻烦撞上麻烦,结果肯定不是负负为正,而是更大的麻烦,他一个我都无能为力,更何况是天大的麻烦。
  沈易年岁比我小上一些,但做起事来绝对比我靠谱得多。小事他完全可以自己处理,至于大事,就算有我在,大概帮不到他反而给他添乱,所以我还是一心一意思考自己的事情吧。
  
  照常挑出蛋黄后我才开始啃煮鸡蛋,自小就不爱吃蛋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记事以来就再没吃过。赵大娘放下手中的活计,甚是惊异:“你怎么把蛋黄都剩下了?”
  如果说不喜欢,她一气之下连蛋清都不给我吃了那可怎么办,所以我说:“给沈易留的,他非常喜欢吃蛋黄。”
  
  “嗳,你吃你的,我特意给他留了三颗蛋呢……他要是再晚上几天回来,可能还会多三四颗。”
  “可我还是想留给他啊……留或不留总归是我的一份心,我有这份心,大娘理应该支持我的!”
  赵大娘皱了皱眉,一阵见血:“沈易不是没回来么……等他回来这蛋黄也都坏了,留着就是浪费。”
  我:“……”
  
  世人总觉自己比别人聪明,孰不知别也会觉得自己比你聪明。绕来绕去,败下阵的那一方才是不聪明的人,我看着赵大娘和蔼的脸,终归是吸了吸鼻子,然后决然地捏起鼻子对着蛋黄张开口。
  我想,这笔账一定要算在沈易头上,他要是能早点回来,我就不用吃鸡蛋黄了啊……
  
  …… ^ ^ ……
  
  很多事情,由不得人深究,亦由不得人全部明晰。若知道得太多,反而会招来祸端,害人害己,正所谓杀人灭口,不留后患。
  所以,当沈易满身是伤,步履紊乱地奔回来,用虚弱却冷然地目光看来,并警告我什么都不要问时,我点头乖乖地闭上了嘴巴,下一刻,沈易赫然倒下。
  
  我手忙脚乱将他扶住,而手下却是一片濡湿,颤颤的抬起手,指缝都是鲜艳妖冶的红色。沈易的衣服已被鲜血浸湿,因为颜色深,才不觉得明显,可沿着衣角滴落在地上的血,宛若一朵盛开的血色玫瑰,绚烂到令人晕眩,淹没所有的感知。
  我不晕血,可还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血。未知的恐惧慢慢爬上心间,侵吞了理智的思维,其实我本来也没多少理智,再被沈易一吓,理智早就气若游丝,眼眶突然就酸了,不消片刻,视线已氤氲出一片雾色。
  
  两个黑影一晃,已将沈易扶到床榻。赵大娘一把捞起我发颤的身子推到胡床边,抖着声音安慰:“阿昀你……你先照料着,大娘……这……这就去请大夫!”我看着赵大娘飞快奔出去的影子,心里有些空,脑袋也很空。
  油灯的碾子好像很长,火光奔腾而扭曲。我慢慢晃过神,想去拿着工具挑一挑,委实没这个心情。屋里还剩了四个人,躺在榻上昏迷不醒的沈易,我,以及垂首而立的两个黑衣夜行人。
  
  沈易浑身是伤,大夫到了一定要清理伤口,这样大面积的伤,恐怕需要很多热水,可现在的我别说烧水,就算让我点火都是问题。瞄了瞄立在屋中始终没有开口的两个人,我觉得很有必要利用利用:“你们去烧水吧,越多越好。”
  显然,沈易带回的这两个人自我定义很高,他们对我的话不屑一顾甚至目不斜视。
  
  我没有力气跟他们解释为什么要烧水,烧来做什么,当然也没有心情说这些话,三步并作两步向沈易走去,我在他身上挑了一块不算太严重的伤口掐了一把,引来一阵闷哼:“要了他的命你们俩负责!”
  四抹利光向我射来,我叹了口气:“忘了告诉你们,我是他姐……”虽然不是亲姐,但他一直喊我阿姐,怎么说我也没有骗他们。
  
  拧了一块毛巾搭在沈易的额头,希望有所帮助,我不懂医术,不敢贸然施救,除了等着大夫的到来,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我害怕血,害怕屠戮,更害怕有人死,我没有无私伟大的心,但我仍旧希望对我好的人都能好好的活着。
  慢慢走到庭院,满月又缺了一角,已经记不清这是离开邺城后的第四次还是第五次月缺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想我,可我很想他,非常想。
  
  他的喜事想必都办过了,我有点想知道他的妻子长了怎样的一张脸,是比他还出色,还是没有他出色,不过这世上想找出一张比他还出色的脸,委实困难。那个姑娘应该是姓郑,我记得在哪里看到过,或是小橙曾经絮叨过……不过这一切跟我都没有关系。
  其实,再坚强的女子也都十分脆弱的,希望能有一个人站在她身后遮风挡雨,不用面对历史的波云诡谲和阵阵血雨腥风。
  可这样的一方后盾,得之太过不易,我曾以为那可以是家,可我离开了家,我曾以为那该是高长恭,可我也离开了他,想想还真是挺让人伤感的。
  
  …… ^ ^ ……
  
  昨日大夫说沈易一身皆是皮外伤,好生修养便无大碍,我紧张的的情绪顿时放松,手里端的要给他喝过后,我便轻松地倒向床榻,我知道这样的姐姐其实很不负责任,但好在那两个黑衣人对他很负责任,所以我休息休息应该没什么。
  赵大娘依旧忧心忡忡,过来探望时始终沉默地不发一言,沉默的时间够了,便轻轻在沈易身边放下一颗鸡蛋,而后默默离开。我知道她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如何开解,因为我也同她一样难过。
  
  沈易没有醒,赵大娘有农活要做,两个黑衣人白日不知藏到何处去,所以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活动着。我搬了圆木桩坐在门前晒太阳,一边守着熬煎的药,一边看书识字。
  歌舞坊的生意很红火,红火得让我这说书的人很惨淡,本就没什么钱赚,又逢沈易养伤,我索性直接告假在家。这是我的选择,取取舍舍其实并没有准确的定位,自己觉得值得便够了。
  
  据说有某个大官要来,歌舞坊里里外外的人格外用心,等待大官降临。虽然男人很愿意去,可青楼之地不是主流场所,是拿到台面上来总得遮掩一下,即便有从青楼叫几个姑娘去歌舞坊跑生意,依旧还得收敛,所以歌舞坊算是完胜。
  我不是在贬低青楼的姑娘,而是在贬低逛青楼的男子,若没他们的贪欲,又怎么会有这么多无奈的姑娘。可人与人不同,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并没什么立场去指责别人。
  
  这些日子,我学了很多字,虽然写的不好看,但勉强算是字,我很满足。其实我是一个非常容易满足的人,事事不求精,够用就好,所以我想不明白温饱住所都不是问题的沈易,为何不满足与人去拼死拼活的决斗。
  这世上没有人什么比一命安好更重要的事情了,除非他觉得自己的命真的不重要,可以任意牺牲……我摇摇头,这算什么鬼逻辑,简直是有毛病。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一会更下一章~~




☆、第四章 不知(下)

  
  药罐突然突然炸出一声响动,我立刻掀开盖子加了些水,这么熬着,再添两次便大功告成,才坐下就听见屋里有什么东西坠地。
  
  沈易就是这个时候从昏迷中醒来的,苍白着脸,苍白着那双冷傲的眼睛。地上碎了一颗赵大娘送来的鸡蛋,我激动地看着他,不可抑制的高兴:“你终于醒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笑非常难看还是笑得非常惊悚,总之沈易哭了!几颗眼泪从他的眼角跌下来,我愣了很久,这对一个姑娘来说是多么大的侮辱啊!他竟然因为我的笑容哭了,哭得让人一阵发堵。
  
  可他是病人,我其实不该和一个病人斤斤计较的。敛起笑,妥协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尽量让自己变得很和蔼可亲,碰了碰他的额头,掌心一片温凉一片,我说:“醒了就好,你哭什么?”
  烧也退了,现在真是没有大碍,可他偏偏用着一双泪眼婆娑地将我看着,自己委屈得像一个小妹妹,我一阵头疼:“难道是饿了?也对……你都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等等啊,我这就去给你端食物。”
  
  转了身还未走两步,袖口便被一双手扯住,沈易的声音非常低哑,又格外虚弱,他说的话,字字句句如同淹没在滚滚尘埃里再也寻不见,我反应了好半天,终于意识到那是两个字,他惯常唤我的两个字。
  转身靠过去,我侧了侧脸,恰好挡住投向他的一记阳光:“嗯,我在。”
  
  沈易脸上带着苍白的病态,长发微乱,而那双澄澈眼眸似被雾气笼着,怔忪间,衣带清风,他已向我扑过来。
  踉跄两步才稳住脚,沈易却勒着我不松手:“阿姐……我难受……阿姐……难受……”
  
  我有点吓傻,同异性间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这辈子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里面除了高长恭他是第二个,我尴尬地将他推开:“沈易,发生了什么事?”
  隐匿在角落的黑衣男子突然飞身而出,立刻沈易将沈易扶坐在榻上,眉眼低顺而恭敬:“少主……请节哀。”
  
  晴天霹雳,我立刻抓住沈易的胳膊:“谁死了……谁死了?”
  可是,没有人回答我,因为沈易已再度陷入了昏迷。
  
  …… ^ ^ ……
  
  沈易昏迷三日后,终于彻底转醒,除了脸上挂着几道青痕外,精神已经接近常人。
  佛家讲究因果循环,而我的祖母正是佛教的忠实信奉者,她总说,生生死死其实都逃不开因果命运。所以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并不是空穴来风。我想,再过一两日,沈易大概可以活蹦乱跳了。
  
  两个神秘的黑衣夜行人已被他交代正事打发走,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屋中密谋了什么,不过少了两个人伙食的负担,我乐得开心。
  那个所谓的“节哀”,我问过三次,奈何他始终守口如瓶不发一言。俗话有说再一再二不再三,我也不好意思再问下去,此时就此作罢。其实我也明白,需要节哀的伤心事,没有人愿意提起,而我这般戳人伤痛的做法,确实很不厚道,所以以后,除非他想说,否则我绝不会再问。
  
  云淡风轻,庭前的梨子倒挂在枝头,果香随风淡淡飘散,突然想到春暖花开的一树洁白,我不禁晃神了许久,想到那个有着姣姣梨花香的男子。
  沈易只穿了一身白色的中衣蹲在庭前的土地上,手里握着一根细长小木棍涂涂画画。虽然体力不是很支,但伤病之后的轻松挂在脸上,一张脸显得有点红润。
  
  我放下手里的熟鸡蛋凑过去,只见松软的土地上赫然映着一个长裙的姑娘。虽然是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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