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公子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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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公子倾国-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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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不得不随着郑子翻一同出发前,我给高长恭写了一封信,托莲洛尽快交给他,信中内容大抵如此——“数日不见,思之甚切。若婚事突遭横变,非吾之力可抗拒。我心可昭日月,望君解矣。”
  
  一场意味甚明,大家心照不宣的临水宴,为什么郑元义和郑子翻想法设法劝说我前去呢?我不是三岁小孩,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岁。
  说是去见尔菡的朋友,女性朋友请到家里聚一聚多简单多实在,没必要大费周章地去参加一场临水宴。如此煞费苦心,我唯一能猜到便是他们让我见的一定是男性朋友,听郑子翻的口气,好像还不止一个。
  
  诚然在绿草破土而出的春花二月时,高孝瑜亲带厚礼前来提亲,做足了嫁娶台面上的礼仪。如此,结亲之日暂且定下。
  可我知道,这也仅仅是暂且罢了,成了婚还有休妻和离一说,何况我们还没有成亲。
  我觉得既然在成亲之前有这么一出,那一定是郑元义不满意我与高长恭的亲事,欲想方设法从中作梗。
  若能在临水宴中遇到一个家室相貌超皆超出他的男子,恰好那人又对我一见钟情么他们就有办法一脚踢掉高长恭,让我另嫁他人。而我又因身在郑家,对自己的亲事没有完全性的发言权,至此,我和他只能被生生拆散。
  
  当无能为力又不知道怎么办时,我能想到的只有一信表心迹。虽然写出这么一封类似遗书的信委实很费脑筋也很不合理,可总比坐以待毙被他们算计要好上许多。
  我想,如果能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让我利用一番,我一定不会选择写信。一来,信件具有误时性,送到他那里估计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二来,信件具有不安全性,半途湿了、破了、丢了都是极有可能的。
  
  “走吧。”
  回过神,郑子翻水绿长袍随风摆动,只身引我朝前面的泊台走去。我慢慢吞吞跟上他,跨出一步,小心翼翼地登上隐在垂柳之后的小舟。
  这是一只乌棚窄桨的轻舟,藏在垂柳之后飘来飘去,看上去似乎都有种莫名的孤寂之感。很正常的感觉,若是将它放在光线不足的黑夜中,那一定会被无视掉。
  
  垂柳细长,枝头浸在水中,柳叶弯弯,一片一片摇曳生姿。
  瞅了瞅远处同样飘飘浮浮却呈现在一片灯火中的船只,我觉得舟上的人,应该是很的低调人。
  越是不喜低调不张扬的人,恐怕越很有内涵。而我深深地知道,有内涵的人往往是我不能招架的,所以我偷偷将发髻上簪子扯下一个,弄得乱一些,又把脸上本就不多的胭脂蹭去不少。
  邋邋遢遢,不修边幅的姑娘赫然出现,即便是再有内涵的公子也不会看上我,不看我自然不会横生枝节为我们的婚事添麻烦。我想,如果顺便能把他给吓跑了,那就太完美了!
  
  “小妹……”
  “啊?”抬起头,恰好对上郑子翻满含疑惑的视线,我冲他笑了一下,关心道:“哥哥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啊?如果不舒服……不然小妹这就陪你回去!”
  说罢不等郑子翻回答,我便扯住他的胳膊往回走。三步不到,他就翻手躲开,截住我的步子,凌乱道:“……我只是想说,你的发髻乱了。”
  
  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不甚在意道:“哦,大概是走得有些急,出汗了。走吧,我们回去梳理一下。”
  “小妹!”郑子翻无奈地看着我,又无奈地叹了口气:“你再这么抹下去,这张脸就没办法见人了……”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点点头,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嗯,不然哥哥这就同我回去重新'免费小说'整 理'免费小说'整 理怎么样?”
  
  郑子翻愣了一下,片刻之后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你这么急着回去,难道就不想见见他?”
  我踢了踢脚下的木板,随口问:“你说的是谁呢?”
  
  郑子翻将视线在棚帘上扫了一圈,随后抬指轻点:“送你酥饼的人,让我将你带来见他的人,以及……你一直惦记的人。”
  听到这里,我蓦地错愕了。
  
  …… ^ ^ ……
  
  深色棚帘被掀起的一刹那,我觉得胸口里的心脏几乎跳了出来,瞬间就被提到嗓子中。睁大眼睛,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自己看到的景象。
  乌棚之后遮着一块草席,草席的缝隙投映着夕阳金色的霞光,那个人穿着月白的长袍就坐在矮桌后,黑发未束垂在肩后胸前,襟口半敞,隐约可见如玉的光泽。
  矮桌上放着一壶酒、两杯盏、三盘小菜,以及一笼热腾腾的包子。酒壶和一盏置于他的手边,一盏放在对面,盘菜和包子则置在中间,矮桌的一角还燃了盏弱弱的油灯。
  在这般破败寒酸的环境里,能有喝酒吃饭雅兴的人着实不多见;而在这么落拓颓然的环境中,能让自身的光芒淡化周围暗淡的人,除了他,世上恐怕也难再找出几个来。
  这个本该在邺城或是晋阳中的人,此时此刻就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无声无息神奇得像是虚幻。悄悄掐了自己一下,很疼。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原来他们将我骗出来是来见他的。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面上含笑,凤眼飞扬,眸中沁着温柔的光芒。
  听说皇帝不仅给他加了封邑还升了官,如此一来他必然比以前还要忙,我做梦也想不到就在大婚前两个月的现在,他竟然能赶来荥阳来见我。
  
  想来,他是丢下手中的很多事情,日夜兼程赶来的吧。
  心口热热的,连眼底都跟着热起来,我冲他笑了笑。蓦地觉得这样的表情好像并不足以表达自己的高兴之情,可我偏偏又不知如何表达才对贴切,所以想也不想地拎着裙子飞速地向他奔过去。
  
  郑子翻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不宽不敞的空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高长恭依旧坐着,没有起来的意思。我想,如果换做我坐在那里,而他向我跑来,我也不会起来,毕竟坐着比站着舒服许多。况且如此近的距离,他还不及起身我就已跑到他的面前了。
  
  稳稳地站定,我隔着矮桌从上至下将他看着。他的肤色相比寒冬时白了一些,却还是和那时一样瘦,一点肉都没长。
  不晓得是不是我把莲洛带走了,没有人照顾他的才会这样。转念一想,发现这个推测很不靠谱,我没离开时莲洛就在照顾我了,他瘦不瘦其实与莲洛没有关系啊。
  高长恭略带疑惑地冲我笑了笑:“怎么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见到难道我不高兴么?”
  
  我立刻把脑袋摇成拨浪鼓,怎么可能呢,能见到他,天知道我有多高兴!甚至高兴到开始纠结,不知道如何说如何做才能让他感受到。
  盯着他的眼睛往最深处看去,我想将自己对他所有的思念都说出来,可这一刻好像千言万语都凝在喉间化作一句话,两个字:“长恭……”
  
  眼前的这个男子于我来说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人,他是出身于大族,是齐国的皇室,有封爵、有官位,甚至手握兵户……我觉得在来的路上自己那些想法还真是胡思乱想!
  虽然他与皇位不大可能有什么联系,若是这样的出身和背景还被郑元义嫌弃,恐怕就没人知道郑元义想把女儿嫁给怎样的人。
  
  他向我伸出手,慢慢悬到我的胸前,唇边带着柔溺的笑,仿佛有中莫名的力量推使着我将手放在他掌心。就在指尖刚刚触到他掌心,视线随之下移几分时,我看到宽袍大袖露出的地方,登时就拍开了他的手。
  高长恭倏然愣住,我已三步并作两步绕过矮桌站在他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就向中间合对起来,直到将他的衣服扯得皱皱巴巴遮住胸口的大片皮肤才收手。此后,我一屁股坐在矮桌上,与他面对而视。
  
  他眼明手快地将案台上的酒菜盘盏一一挪开,然后握着我的手慢慢收紧,像是要将我的手融进他的掌心中一般,他看着我的眼睛开口:“你不喜欢……下次不会再穿这样的衣服了。”
  我垂着头,小声说:“衣服很好看,我也不是不喜欢,就是不想让别的姑娘看到。你应该知道的,今天此处有许多宗族里未出嫁的姑娘,你长得这么好看,她们一定会瞧上你……”我抬起头,斟酌道:“长恭,你说……我是不是很小气呢?”
  
  他含笑望着我,指尖挑过袖口将我藏起来的玉簪拿走,一手稳着我的头,一手帮我挽发:“很正常,一点也不小气。”
  我愣愣地低喃:“一听就是在敷衍我……”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倾身凑过来轻轻滴在我的唇上印下一吻。
  蜻蜓点水般的吻,如绵绵的清泉乍然淌过,带着沁人心脾的甘冽。我睁着眼睛凝望他,就看到他的睫毛颤了颤。
  “就算他们瞧上我,我断然也不会正眼瞧她们;若她们争着要嫁我,我亦不会答应,也不可答应。”他顿了顿,左手与我的交缠在一起,郑重而缓慢道:“既已相识,惟倾心于你!”
  
  我彻底呆掉,脸上一阵烧红。不过是不愿意被别的姑娘看到他襟口未掩的皮肤,没想到他竟做了这样的承诺。
  承诺太重,我觉得自己受不起。如斯深情,受不起却没办法不受,我用左手紧紧抱住他的脖子,脸颊贴在他的耳廓上,小声道:“我记下了,你可不许抵赖!”
  
                      
作者有话要说:  ——不出意外的话,下下章大婚,大婚之后就是洞房……可我还不知道晋江现在能允许怎样的尺度。。。
  ——长恭从库莫奚带回来的小苍鹰现在长大了,需要有个呆萌的名字,我纠结好几天也没想到,有想法的姑娘可以告诉呀!




☆、第三章  蒹葭(上)

  
  已是夜深人静,更声四起的时分,府中众人大多已经安置。从出去的时候算起来已有三个多时辰,才将我送到府中,郑子翻便拎着街上买来的一包杏子回了家,他说这是带给辛苦怀孕娇妻的吃食。
  看着那抹融入夜色的身影,我突然有些想念高长恭,明明才见过,可还是记挂他。
  
  一步一步踩在嵌在土地中的碎石,我想,对他的惦念好像不知不觉就变成一种习惯。这样的感觉是陌生的,过去没有,似乎就在某个瞬间突然萌生了。
  有他在身边的时候,一切都格外的轻松,没他在身边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地猜测他在想什么做什么,有没有生气有没有少吃一顿饭。一切恍若不觉,都在不经意间进驻到血液中。
  
  这种状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有他在时时间过得很快,没有他在时时间过得很慢。正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和“三秋一见更像一日”,与他在一起的时光,流逝得分外飞速。
  除今晚之外,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慢慢相处,可对于一个与他分别四个多月的人来说,这已奢侈到了极限。我掰着指头细细计算一番,若三秋真的等于一日,换一种思维方式来思考的话,我们气死一共有九个秋天的时间相处。
  想到两个月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嫁给他,我觉得这世上似乎再没比这里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当我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想法告诉莲洛时,她正愁眉不展地望着蹲踞在桌上,紧紧抱着线团打滚的小呆。小呆见我回来立刻扑腾几下墨色的翅膀,黑豆一般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炯炯有神。
  莲洛倏然倏然愣住,不知是在想我方才所说之话的逻辑,还是惊诧于我这个时候还会回来。终于连小呆都等得不耐烦,用爪子抓了抓桌子,莲洛才回过神来,一张口,险些便泪流满面:“小姐……你终于回来了!”
  “对呀。“扬扬手,我说:“我还给你带了吃的!”
  莲洛微瞪起眼睛,看了看我的手。
  
  大坐着聊天和一路的行走的时间,注定使手中仅有的两个包子变为透心凉,可礼轻情意重呀,诚然它们已经凉了,我知道莲洛一定不会介意的。
  小呆不仅呆而且是个吃货,看到香味诱人的包子立刻舍弃魔爪下的线团,一头扎过来。我拎着一只翅膀将它丢到一边,继而将线团也丢到一边。然后空中就出现两条抛物线。
  
  一个是红色的,另一个则是墨色的。墨色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被我一度鄙视笨到家的小呆。于是,前一刻还被它憧憬的包子后一刻就被无情地抛弃了,我摇摇头,这家伙不仅笨,而且还爱变心。
  都说“人如其字,字如其人”,我想“名如其人,人如其名”其实也很有道理。所以“小呆”真是一个非常合适并且上档次的名字!
  
  小呆是谁?它不是人也不是物,就是那只在我不断变本加厉地摧残下,仍能健健康康长大的鹰,准确地说,现在它已经长成一只大苍鹰。
  虽然它的身体很健硕,不似弱不禁风般羸弱,黄色的爪子和鹰钩嘴怎么看都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边缘染着薄薄灰褐色的墨色羽翼逃跑起来不仅好用而且少有人能及。然而,诚然它已经长大了,可隐藏在墨黑羽毛下的那颗心,似乎还如当初走路摔跤时般的一样弱智。
  当初在起名字的时候,着实让我头疼一大把。有“二黑”之名的前车之鉴,又有“凌云”挡在前面打击着,我真不知道该给它起个怎样的名字才显得自己有文化。
  
  那时候的小呆还是只褪去绒毛开始长羽的小鹰,整日缩在长恭的衣物中,叼着线团摔来倒去。摔倒了就睁着一双黑溜溜甚至无辜的眼睛看我,看莲洛,看着周围进进出出的人,如此大家都觉得它这么傻兮兮的样子其实可爱。
  所以,大概只有一个既能表现它很笨又能表现它很可爱的名字,才算得上与它相配。世上呆头呆脑的动物很多,我见过的也就它撑得起这四个字,如此,一个可爱而又写实的名字跃然纸上——“小呆”。
  瞅了瞅叼起线团飞到胡床上打滚的小呆,我愈发地觉得当时给它取了这个名字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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