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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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盗贼-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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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不逃更待何时? 

  于是我们伟大的命运之子很干脆的丢弃了那只贪吃鬼,开始逃窜。虽然哥迪的攻击看上去没有对他有什么伤害,但累加起来,还是会疼的,而且因为魔法防御壁的存在,明明瘦弱的法师就在他的面前,却依然无法反击的事实也令他相当的痛苦。 

  然而可以逃窜的方向只有一个,当他拨开茂盛的草丛的时候,刚刚才摆脱的魔族的脸就冒了出来。 

  涂满颜色的指甲再次抓向主角的脖子。 

  然后华丽的剑鞘从上面砸下来,本身可能就没有真正清醒的魔族再次昏倒在地面上。 

  “这里出了什么事?” 

  在树叶间透过的金色阳光中,带着和阳光同样温暖的微笑,有着尖耳朵的俊美男子疑惑的问道。令人不安的是,这位秀气的精灵身后,还拖着一具血肉模糊的怪物尸体,因而精灵斯文的气质反而显得怪异起来。 

  正常情况还是先观察看看比较好,这是一般人看到这种景象后必须具有的常识。 

  赵麟确实观察了,他仔仔细细的看了那怪物好几眼,再仔仔细细的观察了精灵腿上的双刃,扑了上去: 

  “啊啊,求求你,做我师傅吧!” 

  一直忘了说,赵麟虽然是半桶水的奇幻爱好者,但对游侠这个职业有着接近病态的仰慕。 

  他现在唯一的遗憾是,为什么眼前这个精灵的皮肤不是黑的。 

  而对于精灵奈西来说,仅仅用外表就把命运之子骗上手,无疑是他一生中最成功的行骗经历。 

  ************************************************************** 

  “笨蛋!笨蛋!笨蛋!我的帅哥啊——” 

  黑色的盔甲狼狈的散落在地上,露出里面还算能看的脑袋,可惜有些风干的嫌疑,另外一个小小的则被踩在了泥土里,似乎马上就要被活埋。 

  这两只狼狈的生物毫无疑问是魔族,当时绑走了精灵爱莉西亚的魔族,可是和狼狈逃跑的赵麟不同的是,这两位魔族在顺利的逃过了天使的追捕后,就被自己的人质狠狠的踩在了土里。 

  “呜呜,忍耐,圣骑士是绝对不能对女性失礼的!”被尖利的鞋跟如此蹂躏着,还可以说出如此伟大的话,黑甲骑士不得不说是一个伟人。 

  “可是,死无,我们先前威迫她时已经违反了啊!”个子偏小巧的那个哭叫了起来。 

  “不,方浪,你听着,我们胁迫她是因为王子的命令,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我们先执行了命令再忍耐这位女士的无礼,我们的精神可以永垂不朽。”死无大义凛然的说道,头上又多了几个脚印。 

  “原来是这样吗?那为什么我们不一开始就找那个男的呢!”方浪很有求知精神的继续询问。 

  “那是……因为被浪子抢先了啊!所以说魔族就是那么卑鄙,我们千万不能堕落到那个地步!” 

  “呜呜,不愧是死无前辈,死后还可以保留圣骑士资格的只有您这样的人吧!” 

  “哪里啊哪里,如果你努力的话一定可以做到的。” 

  听着脚下的两只对话往更加脱线的方向发展而去,可爱的爱莉西亚的怒火少少的被压抑了下来,并且得出了结论: 

  这两只魔族是白痴!哪有魔族梦想着去当什么圣骑士的!不过殴打白痴是不是有欺负弱者的嫌疑呢? 

  在如此富有良心的念头产生的下一秒,新的怒火又冒了出来…………为什么好容易遇见的帅哥就这样换成两个白痴了呢! 

  于是爱莉西亚脚下的力道更加的凶狠。 

  凶狠的结果是脚下哀嚎的声音加高,哀嚎声音加大,自然会引来某些东西。 

  比如英雄救美的英雄,不过,地上的不是什么美人…… 

  “那个,小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吗?”拥有着透明质感的美人疑惑的问道,美人救英雄似乎也是最近流行的戏码之一。 

  可惜生为女人的爱莉西亚很难中美人计,当她从最初的吃惊中醒悟过来的时候,同性的竞争意识高涨了起来,厌恶的皱起了眉头,想吓唬一下这个忽然冒出来的美人。 

  如果她没有看见美人身后的美男子的话,她是打算这么做的。 

  拥有着紫色长发,冷漠眼神的男子。 

  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比哥哥更帅的男人……小爱莉西亚在一瞬间羞红了脸,缓慢的收回了踩在死无头上的脚,摸了摸水蓝色的头发,泪水从细嫩的脸颊上滑了下来: 

  “他们……他们欺负我!!” 






  
正文 序 言
 
  本人是一个小偷;一个相当厉害的小偷。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一问当今大陆排名第一的赏金猎人奥格。亚当斯。 

  我曾经十分成功的偷光了这个家伙的一切东西;包括他的内裤。虽然那时的他并不有名;但那时我也才十岁而已。是个还会尿床~~不;伟大的我怎么可能十岁还尿~~~不提也罢;重点是我成功了。唯一的遗憾是:奥格最终还是找到了我。记住;是找到而非抓到;这两者是有十分大差别的;而且我之所以被找到;纯粹是因为偷的东西过多;以至于我被压在下面动不了了而已。 

  ‘小子;这次我放过你。因为现在的你一钱不值。不过在将来;你一定会变成一大笔赏金的。你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大盗。那时;你将是我的猎物。‘ 

  他说完这番话后;就抱起被我偷走的东西;在满街少女的尖叫声中消失了。不知各位还记得吗?他当时可是被我偷得连一条裤衩都没有了。所以我永远记得他的屁股在阳光下是如此的耀眼;他消失的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至于成了我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想要超越的唯一目标。 

  但我一直忘记告诉奥格;我有一个天生无法克服的弱点。这个弱点简直是致命的。因此我不仅不可能成为天下第一大盗;甚至连升级为听起来比小偷要威风得多的盗贼的机会都没有。 

  我离不开这个该死的小城;我想我大概只能当一辈子的小偷吧! 






  
第一部 在城里的日子 第一章 霉运的开始+完美的双手
 
  今天一大早;我便伴着初晨的阳光;出现在小城主街的街头;眯着眼看着大街上大人(睡眠严重不足)。也许是因为小城里最大的旅馆在这条街上的缘故;街上已经有许多勇者装扮的笨蛋在晃荡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看待勇者的;但对本人来说;他们不过是我的财产暂时寄放人罢了。再早几年;他们对本大爷来说也许还有磨练本领的作用。可随着我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勇者行业整体水平的下降;他们也只能当本人的会动的钱袋了。 

  说句老实话;若非本人心情不好;本来是不打算上工的。但昨天晚上;我实在是太倒霉了。先是进了一家卖掺水假酒的无照酒吧。然后傻兮兮的泡一小妞;凌晨泡上手后;才发现那妞的脸简直是用粉刷出来的。那也就算了;将就吧!反正现在好女人不多。但最惨无人道的事发生了;就在本人打算和她做点什么什么的时候;她老公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而且还是金刚那一型的。几个勾拳过后;本人风流倜傥;英俊帅气;潇洒不凡。。。。。。。(省略三百七十五个字)的脸直接向珍稀动物大熊猫看齐;更在身上留下了几个不可磨灭的痕迹。 

  因此本人强烈要求发泄。再说了;不知道城里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勇者在不停增殖中。不趁现在改善生活;更待何时?这些傻瓜勇者应该觉得庆幸才对。毕竟本大爷因为某件事;有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已经不干当街偷人裤子的事了;顶多牵走对方皮带而已。 

  不过;本人毕竟还是有那么一点同情心的。为了表示对这群早起的虫儿被鸟吃的勇者的尊重;本人决定施展出本人的最高绝技…………无影神功。顺便为我的霉运做个小节。 

  于是本人玉树临风的站立于街头;缓缓拉起白色的披风(好像短了不少?);露出神秘的笑容(请诸位想象一下;一个脸被打成猪头;浑身上下破烂不堪的笨蛋捏着他那件被扯的支离破碎;而且还被踩了好几脚;勉强看上去是白色的披风;当街傻笑的样子)。 

  然后;一个漂亮的转身之后;本人消失于街头;在街的~~~~尾端出现了。 

  喂;别扔臭鸡蛋;很不卫生的。什么?雕虫小技?只不过是个瞬间移动;还超短距离的?哼哼;你们真不识货。听听我身后那如骨牌推倒后连接不断的响起的叫声吧! 

  ‘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混帐!谁偷了我的钱袋…………………‘ 

  ‘哈哈;两个笨蛋;早叫你们别把钱放在一个地方。。。。。。。。‘ 

  ‘喂!兄弟;别笑了。你的裤子掉下来了。‘ 

  。。。。。。。。。。。。。。。。。。。。。。。。。。。。。。。 

  呵呵!这一片哀嚎是多么的动听啊!简直是对我的表演的最好的喝彩。我如演员一般向后欠了欠身;表示了对这些无辜受害者的同情后;我信步走向街边的小巷。 

  正如一开始所说:由于命运的捉弄;使我有了无法克服的弱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在我常活动的区域里都设定了临时休息处。 

  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小巷;只能说是两栋房屋之间的间距罢了。而且这里不愧是培养出我这种‘人才‘的城镇。居民们大抵懒且无环保意识。从没有人去考虑过垃圾处理问题。也因为这样小到菜头鱼骨大到废弃傢什;统统丢弃到这样的巷子里;把只有两三人宽的小巷挤个满满腾腾。反倒成了我这等人落脚的好去处。 

  越过垃圾;我来到了小巷里一个较干净的地方;也是我的休息点………一个由掉了漆的碗柜与大量废纸圈成的小角落。找到一个临时储备箱;准备换衣服(虽然本人不常洗澡;但衣服绝对是常换的;反正本城所有衣物店长年免费友情资助。当然;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就在本人刚卸下披风时;盗贼的直觉告诉我:有人来了!我仔细一听;果然;一个脚步声向我这边过来了;声音很轻。这种声音不是女人的话;就是一个故意放轻脚步的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分之百是个武者。不会是刚才的受害者之一吧?也许是我做贼心虚;可能是某个漂亮小姐来找她遗失的耳环? 

  想是如是想;但躲藏还是绝对必要的。我打量四周;该死;竟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当初不该为了一时的舒服;而挑剔干净与否。听着脚步声的渐行渐近;我干脆趴在地上;用周围层层废纸作掩盖。 

  这方法虽逊;但颇有成效。证据是那脚步声的主人不仅没有发现我;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忍住差点出口的叫声;心里把那个混蛋的祖宗挨个问候了一遍。也许是感应到我的问候;那人终于把他那尊贵的脚挪到了本人的背~上。呜……;本人最近走的是什么运呀!难不成我最近生意做的太大了;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竟让人畜无害的我受如此践踏之刑! 

  ‘这纸下面怎么软绵绵的?‘上方含糊不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心中一紧;下一句话却气的我差一点跳起来:‘不会像刚才一样又踩着一头死猪吧!‘ 

  你才是猪呢!这么重;大爷我的脊梁快被你踩断了!我在心里咒骂着;回应我的却是更大的疼痛。让我不由怀疑;那个混蛋是有意为之。 

  就在本人想干脆跳起来揍那小子一顿时;一双手出现在本人有限的视角里;害我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运作。 

  。。。。。。在日后长久的岁月里;回忆到当时的情况时;我总在庆幸小君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否则以小君的战斗本能;恐怕我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就去陪阎王大人喝茶了吧。。。。。。 

  那双手是那样的完美;没有半点瑕疵。从指尖到手腕;从手的形状到手心的纹理;即使是上帝也别想再创造出同样完美的一双来;更别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这双手;大概十个男人见了;有九个半会骨头先酥一半;剩下那半个绝对是BL。 

  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双手捡起的正是我刚扔下的披风(如果还能称之为披风的话)。 

  现在我再有阿Q精神;也不能说这小子只是偶尔路过了。鬼才相信有这么一双玉手的人;会偶然跑到这种地方;偶然捡起这么一件垃圾。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真的有人在我行窃时看清了我的一切。那么;以这样的眼力要发现现在的我简直是轻而易举。 

  不知为什么我在紧张之余竟有一丝兴奋;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久到让我差点忘记;顺利逃走也是偷窃的重要步骤。想当初我就是为了享受这一刻的紧张感才选择这个职业的(这种话好像不应该由一个被人踩在脚下的家伙来说)。 

  感觉到身上有目光扫过;我冷笑着屏去了身上所有的气息。既然说我是死猪;那就伪装成真正的死物吧。在这种状态下;即使走在街上;别人也休想从我身上感受到任何气息;对于习过武的人来说尤其为甚。我以前正是靠这一招在无数高阶勇者眼皮子底下;屡屡得手。 

  但这种绝息之术的弱点是不能有丁点的呼吸。时间一长便提不上气;我尝试着用皮肤进行呼吸以延长时间。但因为周身气孔张开;使我的触觉异常敏锐;稍强一点的风都会让我周身疼痛;更别说身上踩着一个人了。 

  我静下心来;企图把注意力放在调整周身气息上;以期减小呼吸困难。却猛然察觉胸前所揣数个钱袋之中;竟有一个一起一伏;似有呼吸之声。 

  有了这个分神的所在;我的气一个提不上来。我头脑里一片晕眩;差一点真的假死过去。 

  好在我的运气没有霉到极点;否则作为一个小偷来说;不是被失主抓住;而是被自己活活憋死;岂不成一大笑话。 

  终于;我身上那枚灾星放弃了搜查;拎着我那件破披风离开了小巷。 

  为了以防万一;我仍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其实是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好半天后我才坐了起来;顾不得抖掉身上的纸屑;我立马脱下上衣;把所有战利品倒了出来。寻找刚才差点憋死我的罪魁。 

  在一大堆五花八门的钱袋中;一只白色的爪子格外显眼。我不仅暗叹;无影神功虽然可以偷到对方的所有东西;但却没有质量保证;这次竟顺手牵来了别人的宠物。 

  我兴趣缺缺的拎起那只爪子;想扔掉这只废物。却讶然发现这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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