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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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妖记-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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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此时的肚子便似个汪洋大海,那半只青蛙如小舟,掉进去没个影子。她忿恨的看了白砚一眼,闭目调息。

这一入定,便是一天一夜,体内灵气转了十个大周天,灵台清明,内伤也有所缓和。正觉得神清气爽之时,一股烤肉香味扑鼻而来,睁眼看去,白砚依旧坐在树下,在他面前是一只剥了皮的兔子,架在火上烤着。油脂滴滴落入火中,引得腹中馋虫乱爬。

"喂,那兔子分我半只。"

白砚一脸严肃道:“不行。”

“为何不行。”落书恒腹中如鸣鼓一般,“我的青蛙可都分了你一半。”

白砚慢条斯理道:“青蛙虽是你抓的,妖火却是我引的,分我一半本就理所应当。而这只兔子,是我抓的,妖火也是我的,凭什么要分你一半。”

落书恒一向认为白砚是个讲道理的高手,虽是歪理,在他口中说出也变成真理,与她这种一语不合便用拳头来解决问题的人大不相同,可此时他越讲道理,越让她生气。她本是个息怒不显于色的人,不知怎的,今日受伤之后就变得很容易动气,甚至有些经不起挑拨。

她左右一看,正好有一块石头落在手边,捡起来便向那兔子丢过去,她虽无法催动灵气,可手中准心还在,这一丢便将那树枝打落,半只兔子落入火中,一下子烧成灰烬,白砚连忙将剩余的半只从火里捞了出来。

落书恒哼了一声,转过头去,不给她,他也别想吃。

只听白砚一声轻笑,“啪”的一下,有什么砸在她的后背,她转头一看,是只鲜嫩流油的兔子腿。

两人在此处养伤,一晃便过去四五日,除却开始抓到的那只青蛙和被落书恒糟蹋的半只兔子,便也没有在遇到什么送上门的吃食。好在四五日里,两人都在打坐修行,在入定时也感受不到肚饿。到了四五日后,身上的外伤也好了大半,起身行走都没什么问题。落书恒服了白砚给的便宜丸,气息也越加顺畅,倒也是有一些效果。

ps:

往事了很久了。。。。

第一百一十一章 往事十二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便过了七日,白砚的伤势大好,便是连妖力也更加纯厚,落书恒琢磨着他先前之所以受伤,许是因为道行突破时妖气不稳所致。自己一时多事,倒是让他变得更强。在疗伤之时,两人偶尔也会说说话,有时白砚也会与她说银月城中的事。

她向来以为妖怪只会修炼杀生,却不知妖怪也有七情六欲生老病死,倒与人类没有什么区别。可是这话是从白砚口中得知,是真是假却也无法分辨。

第七日上午,天上飘了些雨,打碎了一地桃花,四处飘散着浓郁花香,落书恒望着满是浓雾的天空,耳畔传来低低破阵声,不由的皱了眉头。

“何故皱眉?”白砚躺在地上,支手托着下巴,银发被雨水打湿,紧紧粘在脸上。衣襟略松,露出结实的胸膛,看上去倒有些风流的摸样。

落书恒道:“我在想,等到我们破阵出去,外面的那些妖怪定然不是对手,只可惜了这片桃花林,怕也是保不住的。”

“你喜欢桃花?”一朵桃花落下,白砚随手接了,放在掌心抚弄。

“谈不上喜欢。”落书恒缓缓道,“记得我娘亲离开我的时候,鬓上也是插着朵桃花,她死了这么多年,面貌早已忘却,我却始终记得那朵桃花的摸样。因此看到桃花,就想到娘亲,不过图个念想罢了。”话一出口,她自己也有些惊讶,她从未与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却不知怎的就对一个妖怪说出来了,许是小雨淅淅,多少引得人变得伤感。

“你的娘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落书恒看着白砚,见他甚是认真,眼神中并无嘲笑她的意思:“我不记得,她死的时候我只有五岁。只知道她带着我的妹妹赴北探望父亲,在途中遇难,而我妹妹便在那时失踪,至今未寻得。”

白砚眼中闪过一丝色彩。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

天空中传来的轰鸣声突然止歇。

白砚露出笑意:“你不必担心,这片桃花林定是会安然无损的。”

不到一会,空中飞来一个色彩斑斓的身影,世上会穿的这般花哨的,便只有穗恭卿一人。穗恭卿见到落书恒倒是也没有觉得奇怪,折扇在手中虚扇了两下道:“此阵刻得如此严谨,我猜除了星辰仙子再无余人有此本事。只是这阵本有七十二道咒术,为何只开启了二十八道?”

落书恒料到穗恭卿迟早会来,也知道这个阵法挡不住他。却没想他一眼就可看出阵法的阵型来,着实让人佩服:“时间仓促,来不及将阵法完全封闭。恭卿先生于阵法之道甚是高明,我自叹不如。”

“不然。”穗恭卿道,“我比你年长千年。于阵法也多研究了千年,若你也能活个千年,谁胜谁负也未可知。”此话说得甚是光明磊落。

穗恭卿既然来了,落书恒断没有继续留在此处的道理,她内伤虽有好转,却还不能够御剑飞行,她与白砚拜别。独自离去。刚走出林子,便见草地上躺着数十具尸体,皆是头部被大力击碎,手法干净利落。穗恭卿虽是一副执绔摸样,手上的功夫却是不弱,也是个强敌。和浦西大营中虽高手甚多。但银月城中若有十个似穗恭卿这般道行的妖怪,和浦西绝对逃不过一场恶战。

她沿着白云涧边上的溪流走着,突然见穗恭卿牵着一匹马在路边等她,那匹马正是多日前被她丢在山脚下的座骑。

穗恭卿将缰绳递给她:“少主言仙子于他有恩,从今日起。北地不会再有妖怪无故杀人之事。”

落书恒道:“此乃众生之福。”

秋千既然能待在落书恒身边,不仅是办事能力一流,脾气也是一流的固执。落书恒离开时吩咐她安排左天启与落舞月的婚事,却不想秋千对这两人极其厌恶,这么多天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准备,倒是把左天启直接安排到落舞月的房中去住,弄得此事人尽皆知。

那些将士们不似秋千那般客气,见统领的未婚夫被自己妹妹抢走,自然是气的两眼发红,落书恒在他们眼中本就是个神仙般的人物,哪里容得这般被人亵渎。这些爷们损起人来并不比秋千那样的丫鬟差,一看到落舞月和左天启,便没轻没重的奚落一番,常常是一群人将他们两人围在中间,等到说得够了才放他们走。而秋千等丫鬟自然是视而不见,心里爽快得很,恨不得自己也上前去骂一顿才解气。

落舞月脸皮薄些,听了些难听话便躲在左天启身后,拽着他的手嘤嘤的哭。而左天启板着个脸,一声不吭。没过几天,两人便离开大营,搬到衡水城中去住。走的那日自然是全军出营欢送,伙房里负责生火的小年轻,挎着个篮子,沿途送了一篮子的臭鸡蛋。

秋千眉飞色舞的将此事说了一遍,落书恒听得忍不住笑了起来,指尖在秋千额头上一撮:“就你会来事,我既说要替他们办婚事,便是真要替他们办。你倒好,将人给气走了。你便去取一千两银子给他们送过去,也算是我的心意。”

秋千委屈道:“落舞月算个什么东西,我叫她一声三小姐都算客气的,小姐何必拿钱给他们做面子。”

落书恒轻叹口气:“就当最后一次吧,此后一切与我无关了。”

话说在岳南城中的刘氏听说此事之后,高兴的好几天没有睡,她在落书恒手底下吃了这么多次亏,终于在左天启这件事上一次性讨了回来。为了将落舞月风风光光的嫁了,她花了一大笔钱替这个争气的小女儿置办了嫁妆,还在衡水城中买了个大宅子,作为二人的新房。

落舞月和左天启的婚事定在三月二十,刘氏带着一大堆嫁妆来到衡水城,她本想要落迪一起来,只是落迪在北地吃了许多苦,如今看到穿红衣的女子都害怕,哪里肯来。因这个女婿是从落书恒手中抢来的,又是木灵派未来的掌教,刘氏自然是越看越喜欢,对左天启好的不得了,而左天启却对这个丈母娘始终是淡淡的,有些疏远。

落书恒回到大营之后,便没有再听说有人被妖怪打伤之事,整个北地甚是安定,她知道是白砚在兑现他的承诺。有一天,大营外来了三个人,挑着满满六大箩筐的青蛙,说是有位公子说和浦西大营的统领爱吃青蛙,特地买了让人送来。落书恒看着那六大箩筐活蹦乱跳的青蛙,着实发了半天呆。

秋千惊奇的看着青蛙道:“这位公子真是妙人,竟知小姐爱吃青蛙,小姐可知这公子是谁?”

落书恒黑着脸不说话,她自然知道是谁,太知道了。

落书恒这些年将所有心思都花在对付银月城上,现今北地安定,既无妖怪伤人,又无妖怪挑衅,便是连往常围在衡水城周边打游击的小妖也不知去了哪里,如今白砚又送了这六箩筐的青蛙来,就算是落书恒有心挑起人与妖之间的纷争,看在这六箩筐青蛙的份上也不能那样做。

时间一晃而过,不日就到了三月十九,次日便是左天启和落舞月成亲之日,刘氏派了人前来,邀请落书恒去衡水城吃喜酒。秋千想着一个是小姐最讨厌的母亲,一个是小姐最讨厌的前姑爷,一个是小姐最讨厌的妹妹,有这三人在,小姐是绝对不会去的。却想不到,落书恒看了会请帖,冷笑道:“她既然请了这许多有头脸的人物,想必是要看我丢脸。我若不去,岂非让她失望。”

次日便令秋千替她梳妆打扮,驾着马车便向衡水城中去了。

落书恒的长相本就颇为冷艳,平日里只穿红衣,更衬托她的美艳。今日是落舞月大婚,她自不会在着红衣,便换了一身水蓝色纱裙,配着紫色披风,长发随意披在身上,额间点了一朵桃花甸,颇有一方仙气。

刘氏为这女儿的婚事也算是大费周章,包了衡水城中最大的酒楼,将衡水城主也请了来,木灵派中来贺喜的弟子也来了不少,再加上与落家交好的修真之人,将整个大厅坐的满满的。左天启和落舞月穿着大红喜服,坐在主位上受人道贺,左天启年少英俊,落舞月娇小明媚,倒也是一对壁人。

不多时,喜客中便有人低声道:“那位左少侠,先前不是星辰仙子的未婚夫,如今怎的变成了落三小姐的夫君了?”

另一人道:“兄台有所不知,那星辰仙子平日里跋扈的很,怎有落三小姐的体贴,左少侠乃少年英雄,这英雄难过美人关也是常有之事。”

另一人乃南方来的喜客,少不更事道:“我听人说,星辰仙子虽法力高强,却是相貌丑陋不堪,与落三小姐这般的美人自是无法相比,虽说左兄甚是侠义,却也不能对着个丑妇看一辈子,选择落三小姐,倒也是人之常情。”

在场许多人虽各做各事,却都竖着耳朵听这几人说话,听到最后所有人都露出了然的神情。一个脾气暴躁的丑婆娘,和一个温柔的小美人,是个人都知道怎么选择。而衡水城主等见过落书恒的人却只微笑饮酒,不发一言,哪个世家中没有些弯弯绕绕,心里有数就行了。

ps:

一个觉从四点睡到现在,差点就睡到第二天早上了,无语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往事十三

那日有去参加落舞月婚礼的人都记得,当落书恒走进大厅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全部集中在她的身上,再也挪不开去。她的脸上带着淡淡笑意,额上桃花甸闪着微光,步伐轻盈,整个人似蒙着一层白雾,飘然而来。一瞬间有关她的全部流言不攻自破,一些善保持灵台清明的,将两个姐妹细细对比了一番,才从容的叹了口气,低声道:“这姓左许是练功练傻了,是个没福的。”

左天启的脸色变得苍白,身子轻轻一晃,险些从位置上摔下来,好在身边的落舞月紧紧的扶着他,颇为不屑的看着落书恒。有眼力的人皆看的出,这两位新人并不似一开始时那样的淡定。

落书恒款款上前,向脸色铁黑的刘氏点了个头,算是打过招呼,便独自一人选了个角落坐了。可似她这般的人,坐在哪里,哪里便是中心,因此也在这一瞬间,那对新人所在之处就愣是变成了角落。刘氏冷笑着上前对落书恒道:“大小姐既然来了,自当上座,在此处算是个什么道理。”

落书恒似笑非笑的看着刘氏,她一向觉得自己这位继母甚有本事,前一刻她能派人暗杀你,后一刻便能笑语嫣嫣,甚有本事,甚不要脸。

刘氏笑道:“我知月儿与天启成婚,你心中难免有些不满,可他们二人两情相悦,你这做姐姐的也就大度一些,再舍不得天启,他也是你的妹夫了。若实在心里难受,等过一段时日,母亲做主,你便给天启做个妾室,也全了你一方心意。”

刘氏说话声音控制的不大不小,却胜在字字清晰,整个大厅中人人都听得清楚,顿时连那些原本不清楚来龙去脉的都知道。这位貌美的星辰仙子被妹妹抢了男人还巴巴的想上门做妾了。

落书恒是个不爱用言语挤兑人的,这些垃圾话她要么不理,要么直接将垃圾桶丢出去,可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会说。她站了起来。轻轻抚平衣上的褶皱,正要开口,突然身后有一人握住她的手道:“落夫人多虑,左少侠虽与书恒先有婚约,可落三小姐喜欢,赠与三小姐也无不可。这心里不快等等,倒也是无稽之谈。”

落书恒震惊的看着身后的人,此人一身青衣,黑色的长发用玉冠束起,尖脸高鼻。两道剑眉入鬓,黑色的眼睛带着笑意看着他。这这这,这分明是化作人形的白砚!

刘氏两只眼珠子落在白砚脸上,半天才道:“阁下是?”

“月山白某,我与大小姐是朋友。”

落书恒哼了一声。月山白某,是银月城白砚吧,看这样子是佩了镇妖石混进来的,胆子还挺大,她用力将手抽出来,手心一紧,被白砚紧紧的握住。

北地民风开放。在场的大多是心里亮堂着的,见白砚与落书恒双手相握,心里就知道这个朋友是个什么样子的朋友,忍不住又将这位白公子与左少侠做了个对比,均觉白公子俊美不可方物,气质潇洒。与那脸色苍白的左少侠相比就如明珠与玻璃珠,星辰与萤火虫之别。当下心中大喜,这喜酒喝的甚是有趣,个个挺直腰板决意要将这喜事看到最后。连本准备离去的衡水城主也重新入座,端着个茶假意喝着。目光却始终向这一厢看来。

白砚微笑着拉着落书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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