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玮查看他的伤口,表示匕首刺入虽深,但未切中要害,幸亏我们抢救及时,还能捡回他一条命。我看到他的容貌,浓黑的眉,挺拔的鼻梁,凉薄而血色全失的嘴唇,是难得好看的一张脸。脚下的草地很快就被血色浸透,君玮帮他止好血,终于反应过来问我:“关键我们为什么要救他呢?”我说:“你看他长得这么好看,也许我们把他治好之后转手卖掉,可以卖到大价钱?”君玮没有理我,转手招呼小黄:“儿子,过来帮爹爹驮着他。”小黄将头扭向一边。君玮继续招呼:“到镇上爹爹给你买烧鸡吃。”小黄欢快地跑了过去。
这好看的公子在镇上的医馆里躺了两天才缓缓醒来,除了迷蒙中叫过一声“紫烟”,再没别的言语。我揣摩紫烟是个女人的名字,说不定就是刺他一刀的女人。感叹良久,想古往今来都是这般,英雄难过美人关。
君玮说:“这人怎么这样,好歹我们救了他,自醒来到现在,半句感谢也没给。”
我说:“长得好看么,任性点也可以理解。”
君玮瞪着我:“长得好看就可以吃药不给钱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欠人人情不道谢啊?”
我说:“嗯。”
君玮捂着胸口气得要倒了。
我们原本设想将这个人救活,拿点报酬,如果他家离得近就顺便把他送回家,再上路离开。但世事总不能如愿,谁能想到如此打扮的一个贵公子,身上却一个子儿也没。我为难道:“把你从璧山搬回来这事儿就算我们日行一善了,可你伤得不轻,用了不少好药材,都是我们垫着,我们此行路远,还带了一头老虎,开销很大,盘缠也不算多,你看……”
我想他要是再没反应我就要去抽他了。
但他没给我抽他的机会。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兀然接过:“路途遥远?”那一双好看的眉微微上挑,唇边竟噙着一丝笑。
我想,他这是伤情伤傻了么?
他继续道:“既然路途遥远,又是在这崇山峻岭之中,必是艰险异常了。在下不才,碰巧学过几年剑术,姑娘若不嫌弃,这一路便由在下护着姑娘罢,也是报姑娘的救命之恩。”
我说:“可这药钱……”
他取下手上的玉扳指递给我,摇头笑道:“还真是执着啊,把这个扳指当掉,能得二十个金铢,不仅药钱,在下一路跟着姑娘的饭钱也有了。”
我接过扳指抬头看他:“你不用保护我,既是二十个金铢,已足够报这救命之恩了。”
他淡淡道:“在下的命还不至于廉价得这样。”
我上下端详他一番:“可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赶路了,你身子撑得住么?”
他低笑一声:“明日上路么?无妨。”
君玮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蓝衣公子一定要跟着我们,想了半天,觉得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看上我了。我本来心花怒放了一会儿,但不经意照到镜子,发现自己已然今非昔比。除非他是个重金属发烧友,否则要看上我这张一半都被银箔挡严实的脸实属难能可贵。
君玮听了我的反馈,陷入沉思,道:“不是这样的话,就毫无道理了。”
我开解他:“世间事哪有那么多道理,就好比小蓝,风姿翩翩一表人才,按道理能招惹多少狂蜂浪蝶,结果你也看到了,喜欢的姑娘毫不留情扎他一刀,要不是遇上我们,就曝尸荒野了,挑姑娘的眼光太不济,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要真按道理来,就该没这个事儿了。”
君玮想了想,表示赞同,又想了想,问我:“小蓝是谁?”
我说:“不就是前几天救回来那个穿蓝衣服的么?”说完转身,准备去厨房看药。一抬头看见小蓝,收拾得妥妥帖帖,操着手正闲闲靠在里间的门框上,冷眼将我们望着。背后说人是非,着实缺乏教养,这等事还被当事人抓个正着,我不知作何感想,半天,干笑了一声。他也配合地笑了一声,眼睛里却殊无笑意,转身进了里间。
君玮凑过来道:“我相信他不是看上你了。”
我回头问他:“你说,有没有可能他其实是看上你了?”
小黄正好从房门前过,君玮磨了磨牙齿,指着我叫住小黄:“儿子,咬她。”
十天之后,就到姜国国都岳城。
小蓝说这一路崇山峻岭,必定艰险异常。我们研究一番,觉得他的社会经验应该比我和君玮都丰富,盲目地信任于他,一直等待艰险降临。但行路十天,一路平安,连打劫的山贼都没遇上半个。君玮问我:“你说什么时候才能遇上歹徒来袭击我们啊。”我说:“不知道,等着吧。”可等待许久,歹徒依然迟迟不来,着实令人忧虑。
进入岳城的前一夜,队伍中多加入一个女子。说是小蓝的侍女兼护卫,名唤执夙。我们在路旁买烧饼时遇上她。背景是残血般的夕阳,她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飞驰而来。君玮一把将我拉到一旁躲开,她翻身下马,月白的衣袖扫过我面颊。我和君玮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她已旁若无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小蓝面前,眼圈绯红望着他哽咽:“公子,执夙终于找到你了。”
执夙长得眉清目秀,额间有一颗天生的红痣。对于她执意跟着我们这件事,小蓝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君玮点头倒是点得痛快。因执夙着实是个相貌美好的姑娘,十分容易就触动了他一颗恻隐之心。但在恻隐执夙的同时,君玮对小蓝是很不满的,和我咬耳朵道:“这人真正的风流,连护卫都是女护卫。”但我想,话也不是这么说,离开君禹山时,君师父让君玮好好护着我,就算是我的护卫,照这个逻辑,我岂不是也很风流。
当天晚上,我们宿在一家客栈,睡到半夜,小黄衔着我衣袖将我摇醒,借着月光端详他神情,似乎是邀请我和它一同月夜散步。我们穿过长廊,一只老虎一个死人,脚步轻得要飘起来。正要走进后院,蓦然听到执夙的声音:“那女子并无什么特别,公子为何不愿随执夙回府中?公子可知,你不在的这几日里,二公子那处又有不少动作。执夙深知,紫烟姑娘伤公子甚深,可公子您,您要以大局为重。”
我想,这个八卦我是偷听好呢,还是不偷听好呢。最后道德感战胜好奇心,决定还是不要偷听,但没等我拔腿离开,小蓝已经接下话来,他声音低沉,随夜风传至我耳边,有熟悉之感,他说:“你们,”他顿了一下,“寻到紫烟了?”
我拖着小黄退至月亮门,正听到执夙说:“公子,您对紫烟姑娘情深义重,但她,她是赵国派来的奸细,她一心只想谋刺于你,她……”
她的声音渐渐消失在我和小黄的身后。
廊檐下,我想起方才的熟悉之感,恍惚觉得又回到三年前那个山洞,慕言他就坐在我对面,莹白的手指弹拨一把蚕丝做弦的古琴,嘴角噙着微微的笑。事隔三年,我其实已记不得他的声音,只是那些古琴的调子还会时不时响在耳旁,袅袅娜娜,是我不会唱的歌。
月亮又大又白,我抬手捂住眼睛,就像他的手指曾经蒙上我双眼。但这双眼睛,如今也是死的了。
这件事真是莫可奈何。
浮生尽之第三章(1)
【宋凝】
三日之后,我见到君师父为我安排的主顾,姜国镇远将军沈岸的夫人,沈宋氏宋凝。说主顾也许并不妥当,因终究不知是她从我这里买一个美梦还是我从她那里买一条性命。
这是城外的别院,传说镇远将军沈岸和夫人不睦,宋凝自两年前就搬来别院修养,此后再未回过将军府。两年间,发生许多事情,诸如沈岸纳妾,诸如宋凝染病。总之,宋凝的身体越修养越糟糕,如今,终于修养得快要死掉。
来迎接我们的老仆表示,夫人希望单独见我,让君玮小蓝执夙他们三个先去厢房休息。小蓝没什么意见,君玮却对此很不满,我明白他是担心我的安全,不明白的是,我目前这个状态,已经是个死人,到底要如何才能更加不安全。大家讨价还价很久,各让一步,让小黄跟着我。君玮拍拍小黄的头,道:“儿子,好好护着你娘亲。”我也拍拍小黄的头,一抬眼正对上小蓝的目光。他若有所思看着我,半晌,极轻地笑了一声,道:“君姑娘早去早回。”
老仆领着我穿过两进长廊,穿过大片扶苏花木,边走边介绍,这些花木是从何处运来,拥有如何的奇香,我却完全不能闻到。绕过一片莲塘,踏入莲塘上的水阁,四周皆垂了帷幔挡风,躺在藤床上看书的女子抬起头来。我看着她仿似从画中拓下来的一张脸,尽管强打了精神,颜色却白而颓败。即使我不拿走她的性命,她也未必活得长久。这并不是说我会看相,着实是因为在这个方面,再没有谁比我这个已死之人更有发言权,那是将死之人的面容。况且,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取走她的性命,近期内,她即使不能自然死亡,我应该也会弄得她意外身亡。
风吹起帷幔,已是五月的天。将军夫人放下书来,咳了一声,静静看着伏卧在地的小黄,半晌,柔声道:“多温顺的一头虎,未出嫁时,在家乡,我也养过一头小狼崽。”她和我比划:“这么大。”手指像兰花一样在虚空中画出一个形状,画完顿了会儿,摇头笑了笑,笑罢抬头看我,眼角神色不置可否:“你就是君拂?君师父口中那位能助我实现心中夙愿的君拂?”
我说:“对。”说对这个字时,其实不能反应君拂是谁。这说明我不是个喜新厌旧之人。我做了十七年的叶蓁,对这个名字饱含感情,即使改名很久,也不能随意忘却。
她将手指搭在藤床床沿不经意轻叩几声,沉思的表情渐渐变得红润,能看到颊边深深梨涡。她笑道:“君拂,我想得到一个梦,你可知我想得到一个什么样的梦?”
我坐在小黄背上,正色看她:“我不知道,但你终归是要说给我听的。”想了一下又补充道:“可我不是来帮助你,只是来做一笔交易。我不要金山银山,在岳城的这几日,只需你管管饭。我会给你一个梦阆胍裁囱拿危腋闶裁囱拿巍=焓蹦憧勺孕醒≡瘢≡窳粼诿沃校蚴抢肟飧雒巍!?
她说:“哦?”
我点头:“若你选择离开这个梦,我一个子儿不要,但若你选择梦中……”
她微微弯了眼角:“若我选择梦中,君姑娘你待怎的?”
我看着她的眼睛:“若你选择梦中,就把尘世的性命送给我做报酬,你看如何?”
她一双秀致的眉跳了跳,旋即望向水阁上空,良久,突兀地笑了一声:“好。”
这一天,我没能如小蓝所愿早去早回,在水阁中待了大半日。因宋凝讲给我一段故事,那是她的心魔,她想要修正这段故事,哪怕只在梦中。当然这纯属自欺欺人,她因不懂得自欺,才渴望一个梦境令她骗过自己。
四檐的帷幔被挑起来,远处是落日湖光。她就着茶水饮下我几滴血,血液牵引她体内生气聚集,化作跳动的音符,在我眼前排成一列,我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牢牢记住,这是宋凝的华胥调。
她在湖光里慢慢回忆,而我透过跳动的华胥调,一幕一幕,看到她的过去。她说:“君姑娘可曾听说,我虽是姜国将军的妻子,却不是姜国人,七年前,我十七岁,如同你这般大,带着满满的情意嫁来姜国,真是花一样的年纪……”
花一样的年纪里,黎国大将军宋衍的妹妹宋凝在姜黎两国的战场上邂逅沈岸。那时,沈岸沈将军是姜国最年轻的少年将军,有冷峻的眉目,了不得的身手,百战百胜的赫赫威名。
宋凝出身武将世家,自小被当作男儿教养,一柄红缨枪使得出神入化,十四岁就跟着兄长征战四方。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姑娘们拿着绣花针为嫁妆汲汲忙碌的时节,宋凝那一双拿红缨枪的手,却已在战场上拿下不少人命。黎国自古男多女少,姑娘总是分外金贵。黎庄公十七年春,凡家有适婚之女的世家大族无不被踏破门槛,但大族之首的大将军府反而门庭寥落,没有哪个贵族敢娶宋凝。大家都害怕娶了宋凝以后若再敢纳个妾,自己将和妾室双双被宋凝打死。黎庄公欲做一桩好事,将宋凝许给丞相府的二公子。丞相二公子听说此事,吓得当即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宋凝在战场上得到这消息,在溪边水旁伫立很久。宋衍找到她,皱眉道:“你不必担心,那不识好歹的混小子,兄长定有办法叫他非你不娶。”她攒出笑来柔声道:“哥哥莫气,王都里那些镇日泡在温柔乡里斗鸡走狗的纨绔,他们看不上阿凝,就当阿凝看得上他们么?阿凝要嫁,也是嫁当世的英雄。”
这话原本不过说说而已,表示她基本上并不纠结被丞相二公子嫌弃这等事。但时隔不久,果然遇到命中注定的英雄,就在那一年,那个冬天。英雄骑着黑色的马,执一把八十斤的重剑,姓沈名岸,字泊舟。
那是黎庄公十七年的严冬,大漠冻雪,黎姜两国交界处发现成群的汗血马,两国都想据为己有,互不相让,以此为引子,引发多年宿怨,终酿出一场大战。宋凝早听说沈岸的丰功伟业,少年心性,心中不大服气,一直想找个时机与他一较高低。
终于这一天,大雪纷飞,两军对战在桑阳关前。时机得来不易,一向稳重的宋凝不顾兄长眼色,率先拍马而出,列前祭出自己的名号,沉声叫阵:“紫徽枪宋凝前来领教沈岸沈将军的高招。”寒风的劲力带着她破碎嗓音传往敌阵,猎猎招摇的旌旗中,白袍将军跨马缓缓而出,英俊淡漠的一张脸,手中泠泠似水的长剑泛出冰冷白光。
这一场武勇的单挑,宋凝的枪法从未使得如此笨拙,不过五招便被掼下马来,一辈子没有败得这么快,败得这么惨,对方却连眉毛也没挑动一丝,只在长剑不经意拨下她头盔时怔了怔:“原是个女子。”
宋凝爱上沈岸,因他打败了她。这也是后来比武招亲不得不流行的原因——世上强大的姑娘越来越多,强大的姑娘们在寻找夫君时基本上都用的一颗独孤求败的心。你想得到她,就先打倒她。你若打倒她,就必须得到她。如果你打倒了她又不愿意得到她,就会演变成一篇虐心文。
总之,紫徽枪被沈岸手中的长剑隔开到两丈外。他坐在马上,探身剑一挥勾起静卧于地的长枪,回手一掷便堪堪钉在宋凝身旁,声音没什么起伏:“你的枪。”风卷着雪花在大漠里横行无忌,他眼睛里是她身后的三万雄兵,她唇角有隐隐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