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仙宫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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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仙宫艳传-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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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只翅膀

【,】

作品相关

世间最珍贵的

从前,有一座圆音寺,每天都有许多人上香拜佛,香火很旺,在圆音寺庙前的横梁上有个蜘蛛结了张网,由于每天都受到香火和虔诚的祭拜的熏托,蛛蛛便有了佛性。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修炼,蛛蛛佛性增加了不少。

忽然有一天,佛主光临了圆音寺,看见这里香火甚旺,十分高兴。离开寺庙的时候,不轻易间的抬头,看见了横梁上的蛛蛛。佛主停下来,问这只蜘蛛:“你我相见总算是有缘,我来问你个问题,看你修炼了这一千多年来,有什么真知拙见。怎么样?”蜘蛛遇见佛主很是高兴,连忙答应了。佛主问到:“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了想,回答到:“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点了点头,离开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千年的光景,蜘蛛依旧在圆音寺的横梁上修炼,它的佛性大增。一日,佛主又来到寺前,对蜘蛛说道:“你可还好,一千年前的那个问题,你可有什么更深的认识吗?”蜘蛛说:“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找你的。”

又过了一千年,有一天,刮起了大风,风将一滴甘露吹到了蜘蛛网上。蜘蛛望着甘露,见它晶莹透亮,很漂亮,顿生喜爱之意。蜘蛛每天看着甘露很开心,它觉得这是三千年来最开心的几天。突然,又刮起了一阵大风,将甘露吹走了。蜘蛛一下子觉得失去了什么,感到很寂寞和难过。这时佛主又来了,问蜘蛛:“蜘蛛这一千年,你可好好想过这个问题: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想到了甘露,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佛主说:“好,既然你有这样的认识,我让你到人间走一朝吧。”

就这样,蜘蛛投胎到了一个官宦家庭,成了一个富家小姐,父母为她取了个名字叫蛛儿。一晃,蛛儿到了十六岁了,已经成了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长的十分漂亮,楚楚动人。

这一日,新科状元郎甘鹿中士,皇帝决定在后花园为他举行庆功宴席。来了许多妙龄少女,包括蛛儿,还有皇帝的小公主长风公主。状元郎在席间表演诗词歌赋,大献才艺,在场的少女无一不被他折倒。但蛛儿一点也不紧张和吃醋,因为她知道,这是佛主赐予她的姻缘。

过了些日子,说来很巧,蛛儿陪同母亲上香拜佛的时候,正好甘鹿也陪同母亲而来。上完香拜过佛,二位长者在一边说上了话。蛛儿和甘鹿便来到走廊上聊天,蛛儿很开心,终于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但是甘鹿并没有表现出对她的喜爱。蛛儿对甘鹿说:“你难道不曾记得十六年前,圆音寺的蜘蛛网上的事情了吗?”甘鹿很诧异,说:“蛛儿姑娘,你漂亮,也很讨人喜欢,但你想象力未免丰富了一点吧。”说罢,和母亲离开了。

蛛儿回到家,心想,佛主既然安排了这场姻缘,为何不让他记得那件事,甘鹿为何对我没有一点的感觉?

几天后,皇帝下召,命新科状元甘鹿和长风公主完婚;蛛儿和太子芝草完婚。这一消息对蛛儿如同晴空霹雳,她怎么也想不同,佛主竟然这样对她。几日来,她不吃不喝,穷究急思,灵魂就将出壳,生命危在旦夕。太子芝草知道了,急忙赶来,扑倒在床边,对奄奄一息的蛛儿说道:“那日,在后花园众姑娘中,我对你一见钟情,我苦求父皇,他才答应。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也就不活了。”说着就拿起了宝剑准备自刎。

就在这时,佛主来了,他对快要出壳的蛛儿灵魂说:“蜘蛛,你可曾想过,甘露(甘鹿)是由谁带到你这里来的呢?是风(长风公主)带来的,最后也是风将它带走的。甘鹿是属于长风公主的,他对你不过是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太子芝草是当年圆音寺门前的一棵小草,他看了你三千年,爱慕了你三千年,但你却从没有低下头看过它。蜘蛛,我再来问你,世间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蜘蛛听了这些真相之后,好象一下子大彻大悟了,她对佛主说:“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刚说完,佛主就离开了,蛛儿的灵魂也回位了,睁开眼睛,看到正要自刎的太子芝草,她马上打落宝剑,和太子深深的抱着……

故事结束了,你能领会蛛儿最后一刻的所说的话吗?“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

第一卷:妖孽初长成

第一章:神偷殒落

他是一个神偷,在过去的十多年的偷盗生涯中他从无失手,他的名字叫做潘云。

凌晨三点,展览馆外一处阴暗角落,一个黑影飞快的从墙内跃出,稳稳的落在地面,快速的闪入夜色中消失不见,正是潘云。摸了摸怀里的东西,潘云不由得一阵兴奋,终于得手了,而且这次得手的东西用价值连城来形容都远远不够。

穿过几条街道,潘云已经到了一处偏僻的小巷。突然,砰的一声枪响。潘云不由得大惊,不好,难道被发现了。正想快速逃离。突然觉得有点不对,我已经跑出这么远了,要发现应该早就发现了啊,而且四周也没有警察的声音,正疑惑间远处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你们想干什么……”

本来在这种事不关已的情况下,潘云应该迅速闪人以免惹祸上身的,但鬼使神差下他竟然跃过一道围墙朝着声音的来源处悄悄靠近。躲在一处矮墙下,潘云发现前方十米左右几名持枪大汉正向一名身穿制服的警花紧紧逼近,那名警花正朝自己这个方向慢慢后退。

从背后看,这警花的曲线相当的完美,那纤细的小腰,丰满挺翘的屁股,哇,不知正面怎么样……

潘云正想入歪歪,突然一个大汉说道:“警花小姐,你把枪放下,我们不为难你。”

见后面就是高墙,已经退无可退了,警花心中叫苦,她知道,自己今天可能要死在这了。如果不放下枪,自己必死无疑,或许可以击毙他们其中的一个,但其它的人还是会逍遥法外。要是放下枪,或许他们看在自己警察的身份并不敢下杀手。

她犹豫了好久,她也是人,面对死亡她也是害怕的。

当人面对死亡时,对生的渴望就会更加强烈。

天人交战后,警花持枪的手无力的垂了下来,手中的枪掉落在地下。

我知道这些人的容貌,留着命以后再抓他们也是有可能的,而假如我死了,那就一点线索也没有了,警花心里安慰着自己。

“很好,现在把枪踢过来。”又一个大汉说道。

警花知道放下了枪自己已经没有了抗拒的资格,于是把枪踢了过去并说道:“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当然可以,不过不是现在,你这么漂亮,先陪我们去玩玩吧,老子还没玩过警花呢。”一个大汉淫笑就要上前把警花抓走。

“你们……你们……”此时警花花容失色,后悔万分,要是枪还在手,自己最少还能杀一个人,现在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了。

而此时潘云却是躲在墙后想道,哇,不会吧,现场看黄片,还是真实版的,哎这个角度看好象很正点哦。

就在几个大汉淫笑着步步逼近,而警花已经绝望正全身颤抖时,远处传来警笛尖锐的鸣叫声。

大汉们大惊失色,其中领头的说道,“杀掉她,她见过我们,让她活着我们以后就麻烦了。”

几把手枪同时举起,对着警花同时开枪……

当警笛响起时,潘云本是想转身走人的,可是不知为什么,他却鬼使神差的扑向了警花,把警花紧紧的扑倒在地。

下一刻他的身上已经成了马蜂窝……

第二天,电视里播出了一条新闻,“……我市一名女警在执行任务时遭到亡命劫匪包围,就在劫匪们开枪时,一个青年从天而降,扑倒在她的身上挽救了她,而遗憾的是青年自已却死在了劫匪的枪下。

不过,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个青年竟然是被国际刑警和各国警方联合通缉了十年的大盗潘云。

更让人费解的是,当警方帮青年整理尸体时,却从他身上找到了一件珍贵文物━━秦王玺,而这件文物当晚在展览馆刚刚失窃。

目前劫匪已全部被抓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现在报导下一则新闻,我市……”

……

仿佛过了很久,潘云从迷糊中醒来,他好象做了好多梦,可是现在却又想不起来了。怎么我没死?我在哪里?怎么这么黑这么挤?为什么我明明要逃跑却又去了救人?无数的疑问在潘云的脑海中响起。

许久后,潘云有点明白了,自己好象在某人的肚子里。

我已经投胎转世?可为什么我还会有前世的记忆呢?

好象在过奈何桥的时候孟婆没有给我喝茶,难道是当时人多把我给漏了?这个可恶的老太婆,这么重要的工作也这么粗心,她的领导怎么也不开除她。

在未来妈妈的肚子里,潘云想了很久,始终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明明不是一个好人怎么就见义勇为了,而且还是明知必死的见义勇为。

我有那么勇敢吗?

好象不可能啊。

正在潘云想得头脑发涨时,一股巨大的推力向它推来,又怎么回事?不会就要出生了吧?

可是我才刚刚苏醒,还没做好准备啊……

这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晴空万里,白云飘飘。

忽然间一声霹雳,天上的白云四下逃窜,顿时万里无云。

“别人出生是天降祥云,而我出生却是万里无云,真是无语…”看着一群陌生的人色眯眯的看着自己潘云无奈的想着。唉,也不知道这个新家怎么样,要是能做富二代就好了,千万别投在穷人家里,我可再也不想当小偷了。

“人家是十月怀胎,而我家却是十年怀胎。”这时传来一个男人郁闷的声音。

不会吧我竞然在老妈的肚子里呆了十年。这就是老爸,声音好难听哦,看上去不像是有钱人啊?长得倒有点英武。

“他的眼睛好大好漂亮哦,看,还在骨碌碌乱转。好可爱哦。”

“他怎么不哭呢,快掐下……”

“三十多岁的人出生会哭才怪。”这是潘云心里说的。

“师姐,我们是同年同月怀孕的,而我家灵灵已经十岁了。”一个女人娇笑道。

“是啊。这小子可害苦了我。要不是他爸拦着,我早把他给拽出来了。”一个女人在我脸上狠狠的叭叽了一下。

好可怕的老母,这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对了,师妹,我们怀孕时可是说好了的,你家灵灵可是要做我家媳妇的哦。”

哇,不会吧,刚出生我就有女人了,真是好幸福。唉,我刚才还真是错怪她了,老妈虽然凶了点,不过还真是很不错的,知道投我所好啊。

“你要是不嫌灵灵比你儿子大我倒无所谓。”一个美妇无所谓的说道。

“我才不嫁这个小怪物。”一个甜美的声音气愤的说道。

潘云不由得向声音的来源望去。顿时傻住,好漂亮一个女孩,难道是神仙姐姐?

想想自己前世三十多岁都还是光棍一个,而现在一出生就有了媳妇,还是个绝色美女,真是太让人满意了。不过好像要搞上她还有点难度,不行,一定要想想办法,一定要把这个小美女牢牢的抓在手掌心。

潘云暗下决心,有了一生第一个奋斗目标。

一只胖乎乎的小色爪已经慢慢的伸出…

潘云把小手伸向那个小美女,嘴里还啊啊的叫着。

其实潘云是想说‘美女,抱抱’的,可惜刚出生还不会说话。

……

春去秋来,时光飞逝,转眼潘惊云五岁了。说来也巧,潘云今生的父亲也姓潘,因为出生的那天把天上的白云都吓跑了,所以自然而然潘惊云就成了他今生的名字。

潘惊云出生的地方叫做落霞峰,附近千里都是丘陵地带,有着广茂的原始森林。落霞峰是其中最高的山峰,它是落霞宗的宗门所在地,而潘惊云的父亲潘岳正是落霞宗的宗主,和他的妻子还有灵灵的母亲都是太上长老吴为子的亲传弟子,三个师兄妹之间的感情是非常浓厚的。

因为出生不易,潘惊云从小就得到万般宠爱,父母显赫地位使得他从小就得到了最好的培养,每天都是灵药浴体,洗筋伐髓。

“云儿,你不要到处乱跑,等下你灵灵姐带你去测下灵根。”母亲对着刚要往外跑的儿子说道。灵灵全名叫葛灵,也就是和潘惊云指腹为婚的老婆。其实指腹为婚也只是说说而已,双方都没有太当真,毕竟年龄相差有点大,况且这种事还是需要看本人自己的意愿的。

可潘惊云却是很当真很当真的。年龄大有什么不好,古话说得好,女大三抱金砖,这女大十还指不定抱什么呢。

“好的,我就在附近玩玩。”其实潘惊云本来就是想去粘自己未来的老婆的。

潘惊云家和葛灵家是两座相依而建的府坻。相隔不过百米,都不是很豪华,但却依山傍水颇为雅致。

潘惊云在门口没玩多久,葛灵就过来了。

“小云云,快过来,姐姐带你去测灵根。”葛灵走过来捏了捏潘惊云胖乎乎的小脸。

“灵灵姐,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小云云啊,好难听哦。”潘惊云郁闷的跟过去。

“那我叫你什么呢?”葛灵娇笑道,带着几分戏谑。

“要不你叫我惊云哥吧,我可是你未来的老公啊。”潘惊云一本正经说道。

“谁说要嫁给你这个小怪物了,还想当哥呢,你看你才到我这里。”葛灵笑着说道,还用手在大腿处比划了一下,她并不生气,对这个可爱的小弟弟她还是很喜欢的。

“你怎么能不认帐呢,阿姨都答应了的。”潘惊云有点着急。

“她答应了你就去娶她吧,我才不认呢。”葛灵不屑道。

潘惊云顿时无语。

“其实呢要我嫁给你也不是不行,只有一个条件,只要你能打败我,怎么样,要不现在试试。”葛灵灵动的眼眸转了转说道,同时手心升起一个小火球。

“不不,以后再说。”潘惊云吓得脸色一白,他可没少吃这火球的苦头。心里不觉得发苦,看样子想娶这个老婆好难哦,她可是落霞宗年轻一辈第一人啊。

看着潘惊云愁眉苦脸的样子,葛灵又捏了捏他的小脸笑得花枝乱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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