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科学探案-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水族馆的专家们非常地惊讶,鲨鱼的消化液居然溶不掉这只手臂。正常情况下,食物应该在36个小时内就可完全被消化。显然是因为鲨鱼在被捕时受过重创,以致消化系统失去了平衡。可以推断,一周前,鲨鱼在被捕到时刚吞下这只手臂。解剖鲨鱼时,只发现了一些其他动物的残骸,没有任何别的人体组织。

手臂上的皮肤还完好,但是已变软。悉尼警察局实验室的科学家们设法使这些变软的皮肤复原。最后获得了可以辨认的图案。警方查阅了最近的档案,发现确有一名纹身者失踪。调查的结果不久就集中到了詹姆斯·史密斯身上,他是一名40岁的业余拳击家,并且曾有过犯罪前科。经过他的妻子辨认说,手臂是她的丈夫的,经指纹检验确定,手臂果然是詹姆斯·史密斯的。

詹姆斯·史密斯两个星期前失踪,也就是4月8日,鲨鱼被捕到的前9天,他曾告诉他的妻子在海边租了一套别墅和帕特里克·布雷迪一起钓鱼度假。帕特里克·布雷迪是悉尼的一位下层的小市民,他和毒品交易圈有联系。侦探们对他进行了调查,他坚决否认和史密斯的失踪有关系。但是最后他暗示一名名叫雷金纳德·霍尔姆斯的富有的船舶制造商可能会提供一些线索。侦探们确信这是一起团伙作的案件。于是他们把重点放在寻找死者的剩下残骸上,因为单凭一只手臂不能准确断定手臂的主人已经死亡。于是警方调用了空军、海军的力量帮助搜索,可是一无所获。很偶然,恰巧世界著名的病理学家苏格兰爱丁堡大学的锡德·史密斯教授在澳大利亚访学,警方聘请他协助当地的法医小组检验这条胳膊。大家一致认为,这条胳膊是被人用锋利的尖刀从肩膀的关节处切割下来的,并不是被鲨鱼咬下来的,而且切割胳膊是在被害人死后相当一段时间后进行的,这就说明胳膊的主人已经死于非命。凶手的住宅

下一步,警方检查了海边的这所别墅。根据别墅主人的物品清单来看,屋中的一个小铁箱、一个空气垫、三个席垫和一段绳子丢了。这样就可以对史密斯被杀过程进行实验性重视:死者是被人在席垫上砍成若干块,然后压紧放人小铁箱内。因为碎尸块太多,小铁箱放不下,其中包括这条带纹身的胳膊,被用绳子绑在小铁箱外面,远远地扔在海里。后来因为手臂没有被绑紧,就落到了这只可怜的鲨鱼口中。恰巧水族馆中的鲨鱼胃口不舒服,手臂就被送到警方这里。

下面的故事就更加的离奇了。布雷迪被捕的三天后,警方根据他的暗示,在悉尼港,驾驶高速飞行的汽艇追逐雷金纳德·霍尔姆斯,被捕的雷金纳德·霍尔姆斯却否认认识布雷迪。当时他的脸被子弹擦伤,警方认为这可能是他想畏罪自杀而留下的。而雷金纳德·霍尔姆斯却坚决否认这一点,他坚持说有人企图杀他,他还供认说是布雷迪杀了詹姆斯·史密斯,之后把尸体肢解处理掉了。

雷金纳德·霍尔姆斯所说的有人杀他是正确的。可能因为他是詹姆斯·史密斯被杀的关键证人。正当警方准备向他调查詹姆斯·史密斯被杀的情况时,他被人暗杀在悉尼港大桥下自己的车里,头部连中两枪,死亡时间是当天的后半夜,当时桥上的喧闹声正好掩盖了桥下的枪声。

案发时,布雷迪正在拘留所,所以他没有可能作案。警方对他的询问一直持续了12天,直到他的律师获得了高等法院的禁止令才结束了审讯,禁止令的理由是一条胳膊不能证明詹姆斯咬密斯已经死亡。警方强烈指控布雷迪就是杀害詹姆斯·史密斯的凶手,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这是一个草率的行动。在法庭上,布雷迪非常平静,他还指控另一个名叫艾伯特·斯坦纳德的人,说他也和詹姆斯·史密斯的死有关。陪审团受高等法院决定的影响,认为指控谋杀证据不足。布雷迪被释放了。后来斯坦纳德和约翰·斯特朗被怀疑充当黑社会的打手,两人被以枪杀雷金纳德·霍尔姆斯为由起诉,但二审后,他们也被宣告无罪。从已知的线索来看,这一系列谋杀和澳大利亚黑社会毒品交易有关。

结论

锡德·史密斯在后来的工作中谈到这起案件,他说这个真实的案件比小说更离奇。

别克·拉特托纳

时间:1935年

地点:英国,兰开斯特

意义:这起案件是法庭科学的一个分水岭。新技术的利用,确定了两具尸体的尸源和死亡时间。

1935年9月10日,一名女子出去散步,当她通过苏格兰的莫非特区附近的大桥时,发现安纳河的河坝上散落着几个包裹,有些是用报纸包裹的。当打开其中的一个包裹时,她惊呆7,里面是一条人的手臂。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来到现场,对河坝进行搜索,在这里找到了不少于70块的尸体碎块,经过拼接发现这是两具面部特征完全被破坏的尸体,于是尸骸被送往爱丁堡进行检验。

病理学家负责把这些令人恐惧的尸块进行重新拼接,来恢复尸体的原貌。从事这项工作的有:格拉斯哥大学的法医约翰·格拉斯特教授、爱丁堡大学的法医锡德·史密斯教授和解剖学教授JC·布拉希先生。究竟是谁用这样残忍的手段、这样高超的手法肢解了这两具尸体呢?从尸块的特征看,专家们估计全部的肢解过程最起码需要8个小时,由此可见凶手有充足的作案时间,而且有一定的人体结构基础知识。尸骸所有具有人身认定价值的器官——性器官、指头、面部特征——或者被毁掉或者失踪。小组分析认为,这些尸块虽然量大,但最多是两个人的,但因为尸块太多,而且复杂混乱,所以只能根据死者头骨得出以下结论:死者中一名是女性,年龄约21岁,身高为5英尺1英寸高;另一名为男性,大约60岁,身高约5英尺6英寸高。

因为法医不能给警方提供更多的线索,所以侦查只能围绕现场进行,通过包尸块的报纸日期来看,发案时间不超过9月15日。警方又重新仔细勘查现场,意外的收获出现了。小河下游的几百码处,发现了更多的尸块,通过检验,进一步证实被害人死亡时间不超过9月19日。因为这两天的大雨使河水上涨,尸块才漂浮上岸,于是警方把注意力缩小到9月19日前失踪人员身上。一个偶然的机会,邓弗里斯郡的高级警官在格拉斯哥的报纸上读到了一则消息,内容是关于一百英里外的兰开斯特地区有一名叫玛莉·筒。罗杰森的人失踪了,她是贝克·拉特扎纳博士家的佣人。于是这位高级警官打电话到兰开斯特的相关部门调查此事,才知道拉特托纳的妻子在相近的时间里也失踪了。这名苏格兰曾官把这起失踪案和碎尸案联系了起来,于是他打电话要求病理学家重新检验尸体,复查那具被认定为男性的尸骸是否是一名身体强壮的女性尸骨。同时他要求兰开斯特地区的警方提供拉特托纳的详细资料。

突破性的联系

拉特托纳是一名印度出生的医生,尽管他和伊莎贝拉·范·埃斯没有办理正式结婚手续,但是两人一直以夫妻的名义在兰开斯特地区生活,并且已经有了三个孩子。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一直芨芨可危,原因是拉特托纳脾气太坏,经常神经质。所以他们间矛盾重重,冲突激烈,经常招致警察的介入。现在有理由相信他们的婚姻彻底崩溃了。自从发现伊莎贝拉和玛莉失踪,碎尸案就有了进展。调查发现她们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9月14日之后,拉特托纳像疯了一样围绕着兰开斯将奔走相告,用类似小说中的各种情节编造两名妇女的失踪经过,但是没有人相信他。接着,拉特扎纳强烈要求警方到他家里搜查,来消除社会上说他杀了妻子和佣人的流言。开始警方一直没有把这当一回事,总是委婉的把他打发走。但是,当苏格兰警方发来协查通报时,他们才感到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边界以北,更有价值的线索出现了。最初发现的用来包尸块的报纸中,有一张是从“星期日画报”上撒下来的。发行日期是9月15日。一位警官认真地检查了报纸碎片,发现有一条被撕碎的新问标题是“——这是狂欢节女王”,旁边常的一张带帽子的年轻女孩照片,他感觉到这是一张特殊地区的小报,果然此报纸只在莫尔卡姆和兰开斯特附近发行。

一家地方报纸的卖主肯定在9月15日,给拉特托纳家投寄过“星期日画报’报纸。更有力的证据出现了,一位妇女认定其中一件包尸决的衣服是她送给玛莉母亲的,之后玛莉母亲又把此衣服转送给了拉特托纳的孩子。

最后,警方将计就计,搜查了拉特托纳在帕托恩广场的家,在那里他们得到了大量的证据——家中有大量被清洗过的血痕,排水管里还有明显的人油痕迹。拉特托纳的虚张声势终于露馅了。10月12日,他被传唤到警察局,经过一夜突审,第H天早晨710,他被警方正式以一级谋杀罪起诉。

两具尸体

在苏格兰,病理学家继续他们的工作,他们把头骨、躯干、对段手臂、心部分人体软组织进行了重新组合。骨头和牙齿表明年龄大约在20岁左右的女尸和玛莉相符。经进一步鉴定,第二具尸体也是女性,她的年龄在35岁到45岁之间,和45岁的伊莎贝拉也符合。

但病理学家却没有发现令他们信服的其他证据,在两具尸体上能够认定人身的特征器官都没有——据说玛莉患有斜视,但第一具尸体的眼睛被从眼窝中挖了出来;上臂皮肤也被刮去了,调查发现玛莉正好在这一位置有一块胎记;玛莉的拇指受过伤而留下了伤疤,但此处的皮肤组织也被刮去了。但有一点让人兴奋,就是第一具尸体的指纹和拉特托纳家的一份文稿上发现的指纹一致。而这些文稿通常是由玛莉来整理的。现在证据足够提交法庭了,病理学家惟一不能确定的是死亡原因,因为凶手的肢解技术太彻底了。

第二具尸体在肢解时也被做过针对性的处理——其中死者的几颗牙齿被用钳子扭下来;鼻子完全没有了;伊莎贝拉两条腿的膝部以下脚踝以上粗细不一致,但第二具尸体的两腿上的肌肉都被剔了下来。死者的肺部和舌头上的迹象表明窒息死亡的可能性非常大,舌骨断裂进一步证明死者是因被扼颈窒息而死亡的。令人吃惊的是,尸体其他部位,如眼睛、鼻、耳、唇和指尖——所有能证明窒息死亡的器官组织都被凶手取掉了。这更表现出凶手的职业特点和扎实的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然而,确切证明死者身份的是一项新兴的法庭科学技术——颅像重合。这是颅像重合技术首次被用来证明死者身源。把死者照片和现场的颅骨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完全重合。这项令人惊叹的法庭科学技术是由格拉斯特·史密斯教授和布拉希教授领导开创的。

为了确定两名妇女的死亡时间,还首次运用了另一项法庭科学技术。格拉斯哥大学在尸体勘验损伤方面曾取得过突出成绩的亚里山大·莫恩斯博士,仔细研究了发现碎尸的河岸上的蛆的生长周期,初步推断出被害人的大致死亡时间,这个时间和人们最后一次看到玛莉·简·罗杰森和伊莎贝拉·范·埃斯的时间一致。

1935年11月5日,警方经过对案件的再次细致的分析,最后把焦点集中到拉特托纳的身上,认定他就是凶手。最后,他被以两项谋杀罪起诉,并被处死刑。1936年5月12日执行。报纸上刊登了拉特托纳有罪供述,他承认自己因猜疑情急之下杀了妻子,不幸的玛莉作为淮一的目击者,被杀人灭口。

结论

布拉希和格拉斯特把这起连杀两人的轰动碎尸案件写成了书,书名叫《拉特托纷案件的法医现象》,全书详细地记录,生动的描述,精湛的分析,奠定了它在法庭科学上的地位,成为法医学方面的经典书籍。

阿瑟·埃格斯

时间:1946年

地点:加里福尼亚,圣贝纳迪诺

意义:这是战后的加里福尼亚利用刑事科学技术追捕罪犯的一个典型案例。

1946年1月,圣贝纳迪诺地区的一位旅游者独自去一个荒凉的大峡谷探险。在一棵被砍倒的树干边,他看到了一具半裸的无头大尸,尸体的手也被砍掉了。她是被人用0.32口径的手枪射死的。案件最初交给了地方治安部门调查,但因为尸体没有头和指纹,身源无法确定,使案件的侦破陷入重重困难当中。尸体的衣服和包尸用的方格地毯上都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但根据尸体现象及这个地方的特殊地理环境——因为偏僻尸体有可能几个月也不能被发现,加上恶劣的天气和野兽经常出没,尸体会很快变成一堆白骨。所以推断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木超过10小时。

尽管报纸对这起谋杀案进行了报道,但警方没有接到有关死者身源的线索。能够使用的只有失踪者的档案。经过三个星期的侦查,一个名叫多梦希·埃格斯的人出现了,在尸体发现期间,她的丈夫阿瑟说她失踪了,她的年龄大约41岁。而且此人的特征听起来和发现的尸体十分吻合。只有一点,那就是档案记录显示此人比受害者稍高,偏瘦。阿瑟·埃格斯是一名52岁的职员,他强调说自己妻子的生活放荡不羁,他还详细谈了她想离开他和他们收养的两个女孩,去附近的镇上找别的男人的事,说只有她的钱花完了或者别的男人不要她了,她才回家。当他说到她可能和别的男人走了永远不回来对,眼中还流露出悲切的神情。

埃格斯的故事听起来很凄凉,但是他对妻子失踪的态度让人怀疑。因为侦探进一步勘验,发现死者和已经失踪的多萝希·埃格斯在身高上和体态上都符合。埃格斯被带到停尸间辨认。所有关于身源方面的秘密都揭开了,这具无头女尸就是埃格斯的妻子。另外还有家庭医生的证明,这位家庭医生曾经为多萝希治疗过脚部的一个肿瘤,尸体大拇脚趾内侧的炎肿也就成了证据。

染血的汽车

尽管埃格斯有相当大的疑点,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能把他和这起案件联系起来。似乎上帝也帮忙,近来,埃格斯卖了他的车,买主是一个郡的副治安官,他注意到卡车上有些棕色的斑点,看起来极像干血,他意识到这对案件的侦破有很大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