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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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感人的88个动物故事-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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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凡朝亚当猛抽一鞭,雪橇重新前进,而且速度飞快,这也许是西伯利亚虎把恐怖纳入了狼的心中,它们加速奔跑,显然是在逃避那个令它们心惊胆战的大灾星。

太阳从东边升起,狼们放慢了脚步,雪橇在古老苍凉的西伯利亚雪原上缓缓滑行。伊凡举目四望,他在寻找一个避风的温暖的休息地。突然一阵风卷起一股干雪,阵风卷过的雪地上露出一架完整的尸骨。显然,这是西伯利亚的逃犯,他带着生的欲望,历尽艰辛,最终未能战胜严酷的大自然,走到这里倒下,为人生画上一个悲惨的句号。

伊凡和他的狼群停停走走地又行进了半个月,所带的动物肉干几乎吃得精光,饥饿威胁着他和狼群。亚当、夏娃的套绳一直拉得很紧,负重最大,消耗的体力也最大,最后竟东倒西歪了。伊凡只得将它们抱到雪橇上,跟他一道休息,雪橇任由五匹年轻的狼拉着,时快时慢由狼们自己决定。

亚当和夏娃趴在罗里的那件厚皮袄下,一动不动,这两匹老狼显然折腾得筋疲力尽了。不久,亚当呻吟着,摇着头,拱开盖在它头上的皮袄,两眼直直地盯着伊凡,似乎在说:“双脚狼王,我不行了!”伊凡伸出了手,亚当用缺乏粘液的舌头,舔着伊凡的手心手背,然后闭上疲惫的眼,很快断了气。伊凡摸摸亚当身边的夏娃,已经冰硬,它显然死在亚当之前。

在一个避风的缓坡下,伊凡吆喝狼们停止行进,并为它们卸了辕绳。五匹狼挨个儿成一字形蹲在雪地上,狼眼漠然地望着伊凡,似乎在为它们的父母致哀。伊凡用板斧砍出一个雪洞,将亚当和夏娃并排放置在洞底,面向东北方。他脱帽致意,祈祷亚当、夏娃保佑他和它们的子女逃出西伯利亚,然后盖上了厚厚的雪。他剁碎雪橇上仅有的一点肉,将一部分扔给狼们吃掉,余下的精打细算,估计能维持三天。伊凡严格掌握着时间,每次只能休息一夜,第二天必须上路,因为拖延时间就是无谓的消耗,就意味着死亡。

第三天早上从宿营地出发前,伊凡自己留下两块肉,用强劲的咬嚼肌撕食了,把最后一块肉扔给狼们,瞧着它们吃完。然后他伸出两手,把五匹狼搂到胸前,向这些野兽发表了动情的演说:“孩子们,你们吃掉了我一秋积累的肉食,吃掉了该死的狱长罗里,现在我们是没有一点粮食的穷光蛋啦,而被雪覆盖的西伯利亚这鬼地方,我们连蚂蚁也找不到一只。下一轮,该吃我啦!孩子们,到时你们吃我吧……”伊凡流出了眼泪,在每只狼头上抚摸一下,宝贝儿竟舔着伊凡腮上的泪水。

伊凡和狼们继续出发。

坐在雪橇上的伊凡只想着好运气,在颠簸中不时打盹儿,一会儿被恶梦吓醒,一会儿被好梦笑醒。当他再次醒来时,竟吃惊地站了起来,啊,前面是一片水晶般的蓝光,那是太阳照在辽阔的冰层上反射出的蓝光,哦,是贝加尔湖。只要到了贝加尔湖,就会有村镇,就会有人群,就会有正常人的生活。伊凡挥起鞭子,向狼群狠很地抽去,雪橇像箭一样,驶向那眩人眼目的一片蓝光……

一年后,贝加尔湖北侧的叶琳娜镇上,人们渐渐熟悉了一位名叫斯捷潘诺夫的公民。他在一家饭馆里当佣工,工作特别卖力,还比别的佣工每天多干两小时,所要的报酬就是食客留下的肉骨头,因为他驯养着五匹狼。

斯捷潘诺夫──是否就是伊凡·米哈伊尔,那位驯狼逃出西伯利亚流放地的双腿狼王?应当说是的。

驯虎人的故事

作者:皮埃尔·贝勒马尔邓祚礼/译

老虎蹲在笼子里,被强烈的灯光照着。

马戏场里鸦雀无声,驯虎人穿着红色传统服装和兽皮三角裤,甩着鞭子,向观众致意……观众都捏着一把汗,尽管他们知道老虎是极少吃它的驯养人的,但谁又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

1950年,贝尔纳三十岁,继承了父亲衣钵,当上一个大型马戏团的驯虎人。他从小就是伴着老虎长大的。

他具有识别动物的天赋:了解动物的一切反应,领会它们的意图。

为了表演得好,贝尔纳希望得到最好的老虎。1948年,他已能带着六只老虎进行表演。恰好此时,他得知在阿姆斯特丹,一只老虎因咬死了它的驯养人而要被出卖。那是一只三岁的老虎,躯体庞大,重三百二十公斤。贝尔纳买下了它,取名“雷克斯”。

这是一只真正的猛虎。毫无疑问,很危险。不仅从它那块头看得出来,也从它盯人的方式和眼神中看得出来。

贝尔纳开始训练雷克斯。通常驯虎采用软办法,但对这个老虎,他采用硬办法,要让老虎知道它是被别人征服了的。贝尔纳深知老虎袭人总是从背后开始,在扑过来之前,总要先盯人背后好几分钟,一动也不动,眼光成迷糊状。此时就需采取行动,否则就会招致悲剧。

在好几次训练中,贝尔纳故意背转身去。当他感到老虎在背后趴着不动了,呼吸声变得急促,就倏地回过身子,猛地给老虎抽上一鞭子。有时,当他看见老虎的眼睛变得朦胧了,又故意稍等几分钟,然后在老虎即将扑过来之前揍它。

几个月后,雷克斯被驯服了。它学会了坐凳子,跳火圈。然而贝尔纳感到,这只老虎与其它老虎不尽相同,它之所以听话是因为它觉得自己是弱者。和这样的老虎在一起,贝尔纳懂得任何一分钟都不能掉以轻心。

贝尔纳能带着七只老虎表演是个巨大的成功,特别是雷克斯的表演更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连观众也看得出,带这只老虎表演危机四伏。

1950年,贝尔纳又买了另一只老虎。是只母老虎,取名“苏尔塔娜”。苏尔塔娜和雷克斯相反,矮些,细弱些。但它非常灵敏,跳得高,富有弹性、柔软。那跳动的样子和着地时的姿态都漂亮极了。

尤其有意思的是,苏尔塔娜对它的训练人产生了莫明其妙的感情。只要贝尔纳一示意,它就倒在地上打滚子;一抬手,它就像只猫一样地做着媚态,用脚搓着自己的脑袋。训练苏尔塔娜,他无需甩鞭子,也无需提高嗓门。毫无疑问,这只老虎“爱”上他了。

八只猛虎表演,这是个奇迹,从来没有一个驯虎者能驯服这么多老虎。苏尔塔娜对驯虎人表现出来的爱恋之情更赢得了观众的赞扬,而雷克斯则以惊人的块头和可怕的爪子让观众不寒而栗。

人虎之间

1950年9月,贝尔纳带着虎队到斯德哥尔摩作特别表演。观众云集,而且那时候第一次有了电视。

当他一钻进笼子,便欢呼声雷动。八只老虎一个个进了笼子,坐到凳子上。贝尔纳向观众致意。可当他一转过身子,突然发现雷克斯在背后蜷缩起来,眼睛变得迷糊,好像要跳起来。贝尔纳朝它的脸狠狠甩了一鞭子。老虎摇摇头,伸伸爪,咆哮一声,重新坐好。贝尔纳想:雷克斯今晚心情不好。但他顾不上雷克斯了,因为是苏尔塔娜首先表演。

他一叫苏尔塔娜,它就离开座位,乖乖地坐到他身旁。表演开始了。苏尔塔娜纵身一跳,再一跳,一次比一次跳得高,跳得远;轻飘飘的,像在空中飞一样。

贝尔纳甩响鞭子,喊:“躺下,苏尔塔娜!”母老虎乖乖地躺在他面前。接着,他们表演“老虎和驯虎人相爱”。在贝尔纳示意下,苏尔塔娜像猫一样缩作一团躺在左边,用右边身子擦着贝尔纳的身体。摄像机对着它,电视屏幕上放出特大镜头,观众都看得入了迷。尔后,苏尔塔娜站起身,与贝尔纳相对而立,又缓缓地把一只脚搭到他肩上,爪子全缩进去了。继而又把另一只脚搭到他另一肩上。此后,老虎用它那又大又粗的舌头舔他的脸……

倘若不是事先禁止观众鼓掌的话,这个成功的表演定会招致雷鸣般的掌声。

在热烈而静默的气氛中,表演继续进行:贝尔纳挑雷克斯跑火圈。他站在雷克斯面前一动不动,手里啪啪地甩着鞭子。老虎还耐烦地咆哮,并向前伸伸爪子。演出场里的寂静气氛突然变得紧张起来。

面对猛虎,贝尔纳全力保持镇静。他和雷克斯之间,通常是力和力的较量,而且他是最厉害的,猛虎也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他重新拿起火圈,高高地举过头顶,手里摇着鞭子。可雷克斯没有跳,它本是应该跳的……

贝尔纳发现猛虎的眼光变得朦胧了,肌肉紧缩,呼吸急促,似乎要向他扑过来。贝尔纳立刻给了它一鞭子。雷克斯平息了一下,但却发出一连串咆哮,贝尔纳一边甩着鞭子,一边想,它今天怎么啦?

突然,贝尔纳的心都要被窒息了。雷克斯的毛发又蜷缩起来,眼睛死盯着他。他举起鞭子再打,但猛虎只颤栗一下,仍然保持进攻姿态!贝尔纳知道,猛虎现在就要朝他扑过来了,他再也控制不住它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它始终面对面站着。

他急速地思考着这是为什么。突然明白了,他刚才和苏尔塔娜的表演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雷克斯“爱”上了苏尔塔娜,它妒嫉他!它要杀的不是它的训练人,而是它的情敌。

突然,观众一声呐喊,马戏场里迸发出一声可怕的咆哮,雷克斯从正面直取它的训练人!贝尔纳被三百二十公斤的大虎扑倒,他感到那怪物的大嘴正在寻找他的喉咙。

突然,观众又爆发出另一声呐喊,只见一支黑黄的箭正穿过笼子——这一次是母老虎朝着雷克斯扑过去了,它死死抓住雷克斯的脖子!

雷克斯一惊,放开贝尔纳,向苏尔塔娜追过去。苏尔塔娜竭力抵抗,但是它缺乏对付那个庞然大物的力量。马戏团的人企图用棍子打开它们,也无济于事。

当雷克斯突然平静后,躲到一边去了。苏尔塔娜躺在另一边,血从它的喉咙里汩汩流出来。贝尔纳带着伤走近它,母老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看得是那样恬静。

苏尔塔娜不久就死了。过了一年,贝尔纳才重新登台表演节目。这不仅是因为他受了伤,同时也是因为经历的悲剧把他的心都搅乱了。他曾经忘了这样一个事实:兽类也是有它的恋情的,它可以因为妒嫉而杀情敌,也可以为了爱而殉情。

天赐之畏

作者:刘醒龙

那一年冬天雪特别多。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做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及的距离处就不跑了。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过路。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雪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雪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雪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雪深处,雪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个热气腾腾的小窟窿。我们都到了迷恋读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雪,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是最不好听的。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才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属地。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精,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端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小野兔没有吃一口我们为它准备的最多才三片叶子的苋菜就死了。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床上,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惟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凝望有阳光的窗口。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在我提起野兔的一只耳朵的一刹那,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分明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插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

在我们长大成人后,在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的,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很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身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景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我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因为汽车出了故障,上到天堂寨的山腰时天就黑了。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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