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教你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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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教你诈-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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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方倒了,就不再有人和你争;既然没人跟你争,就连指责你当初不择手段“抢枪的声音”,也不再会出现。

半个也跑不掉

当你不会用人的时候,不但是用错了人,而且会失去人。失去的那人,更可能成为你的敌人。

当你让下面人抢位于的时候,他不但抢到自己的位于,而且可能抢到你身边的位于。

进一步,他可以抢你的位子;退一步,他可能挡住你的视线,使你看不清周遭的情况。

看不清周遭是最危险的,当你总是跟某人合作,而不随时出去了解市场和比价时,你很可能有一大发现,这老朋友算你的价钱,比别人都贵。

不是他涨了,是别人跌了。他却因为你总是“照以前的方式”,而没有主动通知你降价。

要糟的是,当你不去要求他,他也会在伺侯你的时候,因为缺乏跟外界的接触,少了比较的机会,“你们”很可能一起老化、一起落伍。

此外,商人多半知道在老板那种“吃不下,含在嘴里也好”的道理。当你不够灵活,不去监督的时候,他们就吃定你,绑定你,甚至在必要时——

牺牲你!

而且使你明明被牺牲了,还觉得他够朋友。

全靠老同学

情与法的关系非常微妙。法看来是硬的,情看来是软的。但法是人定的,也由人执行。执行的人有情,这法就有了弹性。

更进一步说,当法愈严苛,愈不合人情的时候,那执行的人,就可能变得愈重要。

法,一定要合理,不合理的法要修,而不能用“人情的执行从宽”来补偿。

因为在这执法从宽中,不但不能真正地“执法”,而且造成许多弊端。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发现别人要你签不合理或你办不到的约,你必须知道,从签约的那一刻起,除非你够大、够硬,否则每一个搅局的小鬼,都可能处理你。

情与法的不够分明,是我们社会的通病。

许多人在这当中得了好处,许多人被这样吃死。

记住!

你可以要求修法,不可以故意违法。只有当“法”能公正、合理的时候;执法才可能严明、弊端才可能减少。

当法律放假的时候

许多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只因缺少这分机智,为保住“身外之物”而抵抗,结果造成悲剧。

不错!东西是你的,他凭什么要抢?你当然可以反抗。但你也要知道,当东西是你的,群众是他的,而你势单力孤的时候,东西也可以变成他的。

孔子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邦无道,危行言孙”,就是这个道理。

当你不小心进入“危邦”或“乱邦”,就必须认清情势,明哲保身地想办法“全身而退”。再在全身而退之后,想办法“平反”。

记住!不要在必输的情况下逞英雄,也不必在无理的环境中讲理。

否则,你就永远没有讲理的机会了。

扒手请上钩

我们要知道,贼也是人,也有自尊。他可以失手被捕,只怪自己“手艺”差。但是,当他发现上了你的钩时,是他斗智输给你,他的面子就挂不住了。

你愈是弱小,赢了他,他愈觉得丢人,他愈可能对你不利。

所以,聪明人,除非有万全的准备,即使发现了贼,也要按兵不动,甚至故意咳嗽两声,留上条路给贼出去,再看准了他,以后动手。

孙子兵法上说“围师必阙”就是这个道理。把敌人围住的时候,与其让他作“困兽之斗”,跟你正面拼命,不如留个缺口,让他由那里逃跑,在他落荒而逃的时候,从后面追击。

想想!是正面与你拼命的敌人容易对付,还是正在逃跑的“背面露出来”的敌人容易对付?

当然是后者!

于是,你忍一时,仿佛为他留条生路,反而能自己不伤一卒,把他歼灭。

相反地,你也要知道——

如果有一天,你与别人争斗,人家故意闪开,可能正是等你把弱点露得更大些,好将你彻底摧毁。

那看来像“一念之仁’的,其实是“百谋之毒”。

所以,即使你在逃的时候,也应该有组织,有戒备地,以面对敌人的姿势离开。

何必逼人太甚

我们常批评人“不识相”。

“不识相”就是不懂得看面子,别人给脸的时候不要脸;别人给台阶的时候,又不顺着台阶下。

同样地,当别人要脸、要台阶的时候,你不给他,也是“不识相”,因为你造成彼此的尴尬。

要知道,每个“吹牛”都是一种谎言;每个魔术都是一种谎术;每个托词,都是一种谎话。

这些“谎”,多半没有恶意,而是为了表现,为了面子,你何必去戳穿呢?

他知道你有数,却不去戳穿,一定心存感激。相反地,他希望找个借口开脱,你硬是挡着不让,他也一定加倍恨你。

成长,使人能看透谎言,看穿骗局。

成熟,也使人能知道什么时候不戳穿谎言,什么时候不戳穿骗局。

如同用兵,你只是留个缺口。

你可以追杀他,使他全部落网;也可以放他走,让他感激你,成为未来的朋友。

避免正面的冲突,是处世的重要技巧。

第五纵队成军记

世上的情形就这么妙。你会发现人们似乎有一种特殊的第六感,把那些蛛丝马迹设法联想在一起,开始猜、开始问,并且由对方的反应中归纳,最后得到结论。

多残酷啊!只是没办法,为了减少阻力和“对彼此的伤害”他不得不这么做。换成你,你难道不会这么做吗?

现在,你就更可以了解,为什么无论人事、政策、成交、邦交的消息,都不能提早走漏。而明明第二天就会发生的事、当事人还故作惊讶他说:

“不要胡说,完全不可能!”

你也必须由前面的故事和论述中,得到教训——

即使你百分之百确定,也不能在言谈或任何行动上表现出来,即使那“掩不住的喜色”,都不可有。否则,你就可能空欢喜一场。

相对地,如果你是得到消息的那个“关键人物”,你也最好别说。因为当你“爱现”的时候,也可能给自己找大了麻烦。

通神的小尤

因此,如果你是小民,要知道那些自吹“有内线”的人,常是假的。你托他,不但可能吃亏,还可能把事情弄得更槽。

如果你是当权的长官,更要知道,每个在你身边打听消息的人,一转身,就可以把小消息扩大,然后成为“买办”,获得利益,[奇+書*网QISuu。cOm]甚至使你背上黑锅。

当然,在这世界上,哪个角落都有真通天的人。愈是“人治”的国家,这种人愈多;愈是“法治”的国家,这种人愈少。但即使在最法治的国家,消息的提早走漏,还是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

临门被他踢一脚

人都有这个毛病——心里藏不住话,尤其当自己对别人有恩的时候,更巴不得对方早早知道。许多人事、生意的消息,都是这样提早曝光,结果坏了大事,或被人抢了功劳。

应该知道,如果发现你的公司或长官,已经主动考虑你希望却没说出的事,你千万不可躁进,当你以为“开个口”,可能使事情发展得更快时,很可能反而失去将到手的东西。

走下山头的时候

如果你不希望看到下面人见风转舵、一一离开的场面,就绝对不能早早让下面的人,感觉到“风向变了”。

他们跟着你,你变了,是你对不起他们,是你令他们失望,在你已经失势的时候,千万不要给他们太多反弹的机会。

尤其是,当你在“想继续”与“不想继续”的时候,更不可以露出一点“倦勤”的样子。否则,你不但不能光荣地“主动走下台”.反而会变成难堪地“被逼下台”。

这当中,有多大的差距啊!

我觉得有必要。我认为每个人,无论你是长官或部属,政客或小民,都应该了解“不成熟的事不可说”的道理,许多人都由于不能做到这一点,不但坏了别人的好事,(奇*书*网…整*理*提*供)也坏了自己的好事。

老赵的镇馆之宝

在收藏界,这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当然的道理——

由于你是新手,你理当缴学费,从“学习”中避免“上当”,也从“上当”之中“学习”。新手吃一次亏、学一次乖,渐渐变成老油条;又用老油条的本事把新手唬得一愣一愣。

大家为什么都这样作呢?道理很简单。

你既然废寝忘食沉迷其中,成为收藏家,成为“痴”.成为“癖”。

你当然爱那样东西,爱得要死。

这世上最大的问题,往往出在爱上。

当你看上一块王、一个瓷器、一张画,举世只有那一件,你爱得要死,还会让给别人吗?

一个人可以非常廉洁,绝不贪非分之财。但是当他爱物成痴的时候,看到那个物,就另当别论了。你绝不能用他“对钱”的态度,来推想他“对收藏”的态度。

因为钱随时可以赚到,那稀世的收藏品,却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你问我收藏东西最稳当的方法,我要建议:

一,你可以请行家介绍,或直接向他购买“虽是上等货色,却非他看得上限的精品”。既然他看不上限,就心中“无争”,也就能客观地为你着想。

二、如果你真打算收藏好东西,自己又不内行,你有两条路可走。

去国际知名的拍卖场,买“见诸图录”,也就是知道以前由谁收藏过,而且印在收藏目录的东西。

或先去宝石或古董鉴定班,好好学,学会之后,再自己出去,冷冷静静地买。

记住!这世界上,最难改变的是人性,最可能信任的是自己。

导游有礼

我说这许多,是告诉你什么是人性,我也建议你:

如果介绍朋友到熟店去买东西(尤其是贵重的),应该当着朋友面,对店老板说:“这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要任何好处,你把他当成我,尽量算便宜!”

而当你后来居然像前面故事中小英一样,还是拿到回扣的时候,则应该还给朋友。

如果你是老板,要常注意来往厂商与你职员的关系。公是公、私是私,逢年过节厂商送点小礼,是人之常情。你理当让员工分享。

假使“他们”愈走愈近,你就要防止弊端。

如果你是职员。

我盼望你在这个浊世,作一济清流。当来往的商家要给你“不合理”的优待时,你要知道,那是不当得的好处。

郑重地告诉他,甚至在一开始为公家采购时,就对他说:“我不拿任何好处,既然我自己向你买东西,也不会要求特别的折扣。请你给我公司最便宜的价钱。”

你必因此获得他的尊重,传到你老板的耳里,你更能获得重用。最要紧的是,由于你对道德的不妥协,使你能不遭受更大的诱惑。

我不是教你诈,是教你认清每个人,包括你自己的“人性”。

拳王与小女生的对决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在男女争斗的情况下,同情女性,也是人的天性。

人们会想,弱者明知打不过强者,为什么会反扑?当然是被逼急了!被逼迫的人,理当获得同情!

这就好比,当一只小猫扑向大狗时,无论小猫是不是在撤野,总能得到喝彩。

同样的道理,当比你弱小的人决定拼命,即使你的实力强得多,又有一百二十个道理支持你,也最好不要跟他正面冲突。

不错!你很强,你是可以一刀砍下他的头,而他顶多只能砍你一条腿。到头来,你一定赢,他一定死。

问题是,你非但赢得不光荣,而且当你断了一条腿之后,还能称得上英雄吗?

悲悯的悲哀

“别跟不要命的人斗!”

当你发现对手,不惜牺牲他自己的生命、亲人的生命,或”第二生命”,而与你周旋到底的时候,就算你有理,也最好避一避。

当你发现一个人爱你,超过爱他自己,甚至为你不惜牺牲自己亲人的时候,也要好好想想,他会不会有一天牺牲你。

你愈是成功、强大、有钱、有名,愈要小心这些!

不好也不坏的人

想来想去,我发现,其实世上许多人,都是这种不好不坏的人。当你不小心的时候,他们会占你的便宜;当你跟他有了交情,他又可能对你付出。

我也发觉,在这瞬息万变的时代,每个人似乎都成了旅客,当你有一点陌生、有一点外行,或不懂得工作伦理的时候,人们在指导你之前,可能先欺负你。

本书的目的,正为提供这种教训——

当你工作时,哪些立场必须站稳?

当你有了人事的安排,为什么不能提早透漏?

当你买东西比价时,为什么应该要求合理价,而非最低价?

当你发现不利于自己的小征象时,为什么要早早反应?

当你有倦勤之意时,为什么不能表现在外?

当你做了法官、医生、老师、秘书、接待……你又有哪些工作上的禁忌?

虽然表面看,都是令人挫折的故事,或透漏了一些人间的诈术,但背面所要探讨的,都是人与人的相处之道。

我要再一次强调,每个人都是“人”,都有着人性的贪婪、自私与温情,如同前面谈的那位司机和艺品店的老板。我们永远不能因为对方表现的良善,而忘记他也有人性的弱点。更不可由于他一时的卑劣,而否定他可爱的一面。

《我不是教你诈》,比起前一集,诚然是较深也较辣地。我衷心盼望每位读者,能了解我写作本书的目的——

我不是教你诈,是教你认清人性,不可因为他们的好,忘了他们的坏;不要因为他们的恶,忘了他们的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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