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血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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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血良人-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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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的,你‘有需要’应该去万花楼,这里是茶楼,不识字啊,没文化的人真可怕!”殷歌在心里咒骂了一句,口上却还是恭恭敬敬的答道:“端茶倒水随叫随到。”

“砰”一块碎银丢在了桌子上,那个瘦大伯道:“废话少说,这是打赏你的,你就专门为大爷们服务。”

殷歌怒气倏地直冲头顶。这两个人也太狗眼看人低了,想她殷歌好歹也是豆蔻枝头一朵花,心灵手巧人人夸,天生丽质,冰清玉洁,这两个家伙居然给她一小块碎——银——子!他们可以侮辱她的职业,侮辱她所在的茶楼,甚至侮辱她的老板,但是不能侮辱她的存在价值!

小胖子见殷歌沉默的站在他身边,以为她是答应了,于是笑嘻嘻的伸出咸猪手,拧了拧殷歌的手背,“会不会唱小曲儿,来给爷唱一个。”

殷歌被电击了一样猛然甩开自己的手……突然觉得手有些异样,殷歌扭头一瞧,脸一下子白了——她的手指不偏不倚的插到了瘦子的嘴巴里。

“对不起,对不起!”殷歌吓得赶紧抽出手指,结果发现指头间居然夹了一颗金灿灿的假牙。娘的,他这样有钱,却小气得只给自己一块碎银子!

“对不起啊,我帮您重新安上。”殷歌哆嗦着扳开瘦子的嘴巴。

“大胆刁民!”身后的胖子拍案而起,一把捏住殷歌拿着假牙的手,从中夺走那颗黄金牙齿,然后他抡起巴掌就给了殷歌两耳刮子。

那个瘦瘦的中年人脸色更是涨得像猪肝,也许觉得扇了两巴掌还不过瘾,顺手拿起热茶一泼。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块黑布飞到了殷歌的面前,将滚烫的水挡住,一个俊美脱俗的黑衣哥哥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你是什么人?”瘦子怒喝。

茶楼一下子安静下来,只见黑衣哥哥抱拳道:“两位请息怒,可以稍坐片刻等我家公子来解决这件事情。”

瘦子打量了一下这个黑衣人,又瞅了眼殷歌,心想看刚才他的身手,定不是一般人,自己人生地不熟,随从又在楼下,难道还傻坐在这里等人叫帮手来!于是他厉声道:“今个儿真扫兴,我们走!”

他丢掉手里的茶杯,和胖子一前一后的走出茶楼,众人一片唏嘘声。

黑衣哥哥瞅了眼殷歌,然后快步随那两人而去,殷歌知道他是郑公子的手下,以为他是要去打架,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也跟了过去。只见两人的随从已经牵出马车,那辆马车一看就是高档货,做工装饰都非常精美,而前面的骏马更是膘肥体壮。殷歌知道自己肯定惹到什么财主大官之类的人了。

瘦子见自己的随从到身边了,又看到殷歌这边人单力薄,于是对随从使了个眼色,四五个随从朝黑衣哥哥扑过来,一场恶战开始了。殷歌吓得准备往茶楼里躲,生怕被伤及无辜,可偏偏门口堵了好多看热闹的人,她硬是挤不进去。

就在争斗进入白热化阶段时,只听到远处响起铿锵有力的马蹄声,暮色中,五辆马车从不同方向朝茶楼奔来,每辆车均由两匹马拉,所有马匹都是枣骝色,乍看起来一模一样。这十匹马都躯干壮实矫健,马蹄轻捷,连殷歌这种不懂马的人都看得出来,它们比起瘦子和胖子的马匹要好上千倍。只见车前缀着琉璃风灯,车舆漆金,布帘是雨过天青色,顶部是雀羽华盖,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些人停止了争斗,忐忑的望着越来越近的马车,不知道来者何人。

瘦子一看这个架势,一下子紧张起来。他怎么可能认不出拉车的马匹是上等汗血宝马,而找到毛色如此一致的宝马更是水底捞针,他今天竟然一下子看到十匹纯正毛色的宝马,真乃世间奇闻,即便是当今圣上也不可得。坐在马车上的,究竟是什么人?

五辆马车将小瘦子以及他的随从团团围住,只见中间一辆马车的帘子打起,现出一双皂靴,一位少年从马车上从容走下来。当他现身的那一刻,茶楼爆发出惊呼声,老老少少刚才屏住呼吸看好戏,没想到真看到了一位俊美如谪仙的男子。

郑文彦的目光轻轻从殷歌脸上扫过,最后锁定在瘦子的身上。瘦子只感觉两道寒冷如霜的眼光狠狠刺入自己的心脏,仿佛心底最恐惧的东西被一只手攥住,猛抓了上来,冷汗一下子从他的额头上冒了出来,不是身边的胖子扶了一把,他恐怕都瘫在了地上。

郑文彦突然对他鞠躬道:“拙荆刚才冲撞了两位,郑某听说后特来赔罪,请二位原谅拙荆的莽撞。”

此时街上也围满了人,大家都同时发出惊叹声。不知道是为了他的举动,还是因为他说殷歌是他妻子的事情。

“你上车去等我。”郑文彦回头对躲在后面的殷歌软语细言道。

殷歌愣了愣,受了蛊惑般点点头,爬上了刚才郑文彦坐的马车,又忍不住掀开帘子看外面的情况。

只见从其他马车里出来两位随从,他们提着两个盒子走到瘦子跟前,郑文彦轻轻点头,随从打开盒子,竟然是满满两盒黄金锭子。殷歌看得眼花缭乱,心也一下子抽痛起来,她在心痛那些黄金,郑公子果然是脑袋抽风了。为什么要把黄金送给那些打她耳光的人啊!把黄金送给她压惊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

瘦子不敢去看郑文彦的眼睛,他口里说着“不用”,腿脚仍在发软。

“不必觉得太贵重,这些黄金是用来买您的马车的,刚才我的下人和您发生冲突,破坏了您的马车,我理应赔偿。”郑文彦唇畔还是那一抹优雅的笑容,只是现在它越发的寒冷了。

小胖子瞅了一眼仅仅被砍了一个小缺口的车舆,又不敢吱声,只得疑虑的收下了两只盒子。

郑文彦立即收敛住了笑容,一指马车,“砸!”

几个随从涌过来,将马车砸个稀烂,马匹也被他们拖到了一边,殷歌还想去看,脸突然被一只手硬生生扳了过来,她的双眸和另外一双眼睛对上了。

“殷姑娘,奴婢叫出尘,是公子的婢女。我来为您的脸颊上点药,这样会早点消肿。”女子笑脸盈盈,声音如黄莺出谷。

殷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也没有反对,任由出尘为她上药。

在马车外却是另外一幅景象,仅过去了一小会儿,刚才还簇新的马车已经变成一摊废渣。瘦子眼睁睁看着他们砸坏了自己的马车,宰杀了自己千辛万苦找来的上等良驹,可是压根儿不敢说一句话。

郑文彦冷眼看着下属做完这一切,然后转头对瘦子一笑,道:“好了,那么我们该来讨论下拙荆的事情了,郑某一直视拙荆为珍宝,疼惜无比。现在二位打了拙荆两耳光,一个耳光是四盒这样的黄金。”

小胖子马上将黄金还给了郑文彦的随从,就像丢掉一个烫手的山芋。而瘦子只得把去京城准备送朝奉郎的珠宝从马车废墟中拖了出来,一并交给了郑文彦。

“这位公子,我们也是无心之过,我在这里向尊夫人赔罪。这是我所有的财物,一并送给尊夫人作为赔偿。公子,我们可以走了吗?”瘦子一边心痛他的钱,一边忍气吞声的问道。

郑文彦摆出了标准的笑面虎脸孔,“请自便。”

听到这句话,瘦子领着几个人屁滚尿流的跑了,街上不明所以的群众爆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郑文彦身边的随从对他低语道:“主上,需要把他们全杀掉吗?”

郑文彦微抬起头,“不必了,只要将那个瘦子的牙齿全部拔了,用滚烫的水泼过全身,将胖子的十指全部折断就够了。做完后不必通知我了,你去吧。”

“是,主上。”

苏咏清在后院听人说殷歌出事了,慌慌张张往外面赶,正好看到郑文彦过来救美的一幕,当即怔住,直到一切解决了才反应过来。

“小歌,你没事吧?”她冲向殷歌所在的马车,本来还有随从想拦住她,可是郑文彦摇摇头,示意让她过去。

殷歌听到小清的声音,也立马从车上钻了出来,她的脸颊依然肿了好高,看起来像个包子。

“唔,死丫头,你没事吧!”苏咏清将殷歌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看到只有脸肿了,才放心下来,“本来就是个配角,这两巴掌下去,你都丑的不成人形了。唔唔唔!作者是后妈啊!”

殷歌还想驳回两句,目光一扫看到了苏咏清背后的郑文彦,她有些羞赧更多的却是感激。刚想张口道谢,但转念她就记起了中午的事情来。莫非他如此紧张,不是为了容器,而是为了容器里面的“夜光石”?

殷歌想到这里,刚才的感激已经荡然无存。




、和非主流郊游

在当天夜里,神秘郑公子勇救茶楼卑微包子女的故事就在容美镇蔓延开了,在传递的过程中故事滋生出各种各样的版本。这个传说如同燎原之火,燃烧到了每个角落,人们对于这次的话题热情程度比上次的茶楼“意中人”选秀活动还要高涨。

而 “包子女”这个外号也不胫而走。由于多数围观群众只看到了殷歌肿脸后面目全非的模样,许多人都不知道她就是神鹰侠侣的女儿殷歌,只当是茶馆一个烧柴的胖丫头。群众们都在为郑公子叹息,一时间容美镇大街小巷都可以听到叹气声。

很多人想一睹郑公子以及“包子女”的样貌,还专门来茶楼消费,文人骚客听说了这段故事,也专程到三福茶楼饮茶作诗,一时间茶楼的生意好到爆。高老板一开心,放了殷歌几天假,意思是让她好好养伤,等脸消肿了再过来上工。但殷歌听他的潜台词其实是,肿着脸吓跑了客人怎么办,还有前来想一睹尊容的人第一次来就看到了你,哪里还会来第二次呀!

其实出尘的药还挺有效,殷歌的脸在第三天就基本消肿了,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原貌。

只是殷歌依然不想去上工。她的心情有点抑郁,也许是因为“夜光石”,也许是因为“包子女”。安静的生活下去真有这样难吗?于是她一边思考,一边躺在床上挺尸。

“墙内开花墙外香,家花哪有野花香,路边的野花不要——踩,踩来踩去你就会爱,啦啦啦……”窗外飘过来一曲歪歌,殷歌刚酝酿好的忧郁被无情的摧毁了,她愤恨的翻了个身……

“殷妹妹,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躺在床上干嘛。”一个痞里痞气的声音从窗外飘了进来,“有什么大不了的,天塌下来还有你顶着,我垫着嘛!”

讨厌,楚月轩这家伙每天都来骚扰她。院子里的墙壁只修了半边,楚月轩说十文钱根本不够买材料,所以另外半边墙暂时放一放,也方便他堂而皇之的往殷歌家跑。

殷歌从床上弹起来,拉开房门,她的眼睛被外面灿烂的阳光刺到,差一点流下眼泪。

“我说,那啥,楚月轩大哥,你怎么成天游手好闲,都不用去做事的吗?”

“我的最高理想其实就是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没事儿了斗斗鸡,玩玩蟋蟀,率领一帮子狐朋狗友去街上调戏黄花闺女。”楚月轩喜笑颜开。

“……”

“快洗把脸,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去。”殷歌斩钉截铁拒绝他。

“别这样嘛,保证是一个让你开心的地方。你小时候最喜欢去那里。”

小时候,她完全不记得九岁之前的事情。爹娘和小清从来不对她说儿时的事情,每次她问起来,大家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久而久之她也就不问了。都怪自己记忆力差,大家都厌烦她的问题了吧。而且儿时的事情一定很平淡无奇,平淡到所有人都忘记了它。

想到这里,她甚至有些激动的盯着楚月轩:他那头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乱发,他那蜈蚣一样的伤疤,他打满补丁的衣裳,一长一短的裤腿,无不透着一股知性的美!

“你不要用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我好不好!一句话,去不去。”

“当然——去。”

昨夜刚下过一场雨,山坡的青草如同梦魇般疯长,凌乱得令人愉快,而那些野花就是梦中哀艳的灵魂,总能在浓得化不开的令人窒息的绿色中给你带来一丝新鲜感。阳光并不炙热,甚至是清澈透明的,它们抚摸那些下垂的叶片,想掸去晶莹的水珠,却并不知道叶片之所以下垂是因为吸饱了日光。空气里夹杂着湿漉漉的青草的芬芳,也许这就是初夏的香味。

走到一棵桃树下,楚月轩望着那些青涩的果子说道:“可惜还没成熟,不然你又会爬到树上去摘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慢慢沁出某种柔软的东西,使他的双眸看起来湿润而有光泽了。说句实话,殷歌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眼珠子还是挺好看的。

“我还有那么顽皮的时候?我完全不记得了耶。不过即使以前会爬,现在我都是文静的少女了,怎么可能去爬树。”

“哦,对呀,差点忘记你是‘文静少女’。”楚月轩扭过头去,眼中光芒一敛,瘪了瘪嘴巴,“走吧。”

殷歌快步跟了上去,走了几步,她莫名的回头望了望桃树,心中隐约有些躁动,可又说不上是为什么。

“楚大哥,那啥,你认识我多久了?”

“你不记得了吗?”

殷歌摇头,马上又点头,最后又忙补充,“我当然是想考考你的记忆力。”

楚月轩嘴巴一咧,坏笑着凑到殷歌跟前,“我当然还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情景。当你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我看到风华绝代的你,就立刻一见钟情了。”

听起来好像天雷作者神经错乱脑袋抽风时候写的情景哦,不行,她好想喷口水。

“殷妹妹,你的嘴怎么在抽搐?莫非被我的深情表白打动了?”

好后悔和他一起出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吧!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转身不看我?你虽然貌似天仙,美不胜收,伶牙利爪,但是怎么能瞧不起别人呢。我虽然长得对不起观众,但是又怎么样呢?我还有一颗善良的心。”

“不要乱用成语!”殷歌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他居然亵渎成语,他居然亵渎成语!她要先撤了!再不走她害怕自己会动粗。殷歌转身拔腿就跑,可是她刚跑了两步,手臂就被楚月轩拉住了。

“好了,我不闹了,咱们要去的地方到了。”他一本正经的说。

殷歌带着疑惑往楚月轩的身后望去,那是一道峡谷,在绿油油的草地中生长着无数的蒲公英,蒲公英宛若一片洁白的云,构造出一爿烟雾缭绕的仙境。更远处是一大块湖泊,倒映着蓝天翠峰。时间仿佛被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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