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衙门在二月十一日接到威妥玛提出六项要求的照会,才知道马加理被杀,威妥玛是在二月初四日由伦敦的印度事务部(India Office)发来的电报获得消息。
他提出六项要求:(一)由英国官员陪同中国政府人员赴云南查办,(二)准英属印度当局再派一个探险队进云南;(三)中国政府拿出十五万两交给威妥玛,备作将来赔偿抚恤等费;(四)依照条约,让威妥玛专为此事觐见(两宫皇太后);(五)依照条约,不得于关税及子口税以外,对英国货品抽取其他税厘;(六)立即惩办应负此事件责任的官员。
(威妥玛对英国政府报告,只说提出了前三项要求。其后,英国政府给他批示,第一、第二两项尚可,对第三项“暂不置评”。)
总理衙门答复他,在原则上接受前三项要求,其余三项与本题无关。
同时候,驻华的其他各国公使一致认为威妥玛小题大做,不该提出那后三项。于是威妥玛在八天以内,又给总理衙门十几次照会,时松时紧把各项要求忽减忽加,弄得清廷啼笑皆非。 清廷派湖广总督李瀚章为查办大员,威妥玛也派了使馆秘书格维纳陪同前往。
李瀚章与格维纳在八月间到达昆明。岑毓英把捉来的十名当地土著居民交给李瀚章审问,请格维纳观审。
李瀚章问其中的一个:“是你杀了马加理吗?”
岑毓英的翻译官:“大人说,你的名字是腊都吗?”
腊都点头。
李问:“你怎样杀马加理?”
翻译官:“大人说你在山上砍柴,怎样砍?”
腊都用手比斧,作砍柴状。
李问:“有没有人指使你?”
翻译官:“大人说,你喜欢不喜欢吃蛇?”
腊都摇头。
结果,腊都与其他十个土著居民,均定了死罪。李瀚章与格维纳均被蒙在鼓里,腊都等人自然更莫名其妙。
岑毓英自己十分得意,以为略施小汁,便把钦差大臣与洋人敷衍过去。但李瀚章与格维纳一离了昆明,这些无辜被捉的土著居民就“翻供”。威妥玛的耳朵长,有在缅甸的英国人给他写信。
威妥玛怒不可遏,找总理衙门算帐,要砍岑毓英的头。
威妥玛要求把一干人犯连同岑毓英,押到北京来复审。同时要求:李瀚章受人蒙蔽,也该治罪。总理衙门应付他的办法只是一个“拖”字。
拖到光绪二年五月二十四日(1876年6月15日),威妥玛下了使馆的旗,率领使馆全体职员与眷属离开北京,到天津搭船去上海,又调英国兵船向渤海前进,做出想打仗的样子。
清廷这才着了急,特派李鸿章作“全权大使”,负责对威妥玛办交涉。
李鸿章找出总税务司赫德作调人,去上海向威妥玛转圜。
原来威妥玛去上海,一面是先作一个姿态,一方面也是为了利用上海的海底电线,向伦敦请示可否动武。伦敦的回答是:“不准动武”。
于是,他虽则生平极瞧不起赫德,见了赫德的面却变成很容易商量的样子。李鸿章托赫德劝他回天津,他不好意思。倘若要李鸿章以“北洋大臣”的身份纡尊降贵,到“南洋大臣”所管的上海向威妥玛请教,也好像是出乎情理之外。折衷的办法,是在烟台会面。
《细说清朝》一二一、烟台条约
威妥玛在六月二十一日(8月10日)就到了烟台,李鸿章在二十九日也到。两人从七月初三谈起,谈到二十六日(9月13日),谈妥了《烟台条约》,签字盖印。
这《烟台条约》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马加理事件的解决办法;第二部分是规定使领人员与中国官员之间的往来礼节;第三部分是扩充英人在华的商业机会。
就第一部分而沦,威妥玛的“宽大”出人意料之外。不仅岑毓英无须严办,连“已革都司李珍国”,与“凶手”腊都等十一人都一律释放。条约之中,并无关于岑毓英、李珍国、腊都等人的条文,这是在会谈的中间,由威妥玛向李鸿章提出后,取得李鸿章同意的。李鸿章起初还建议将李珍国、腊都等人的罪刑酌减,威妥玛却坚持要一律免罪:他的理由是,如果要办就该办岑毓英,事实是岑毓英激动官绅,官绅怂恿李珍国,下手的是李珍国所派的人,不是“野人”;“你们既不肯办岑毓英,那末李珍国与腊都等人也都不该办”。威妥玛而且告诉李鸿章,在李珍国被革职逮捕以后,他的家眷已被英国驻缅甸新街的领事接了去,加以收养。 《烟台条约》规定:对被害人的抚恤金为二十万两;派往英国的道歉特使,剋期启程。案子解决的经过,由李鸿章上奏朝廷(奏文须经威妥玛同意),由朝廷发表谕旨,颁给总理衙门,通知各省督抚,写成告示张贴,再由威妥玛通饬各口领事,派员会同“地方大吏”所派的“妥员”,前往各处查看这些告示。
英国可以派军官驻节大理或云南其他城市,为期五年。英属印度当局可以再派一个探险队来云南。云南与缅甸之间的贸易,另规定细则。
《烟台条约》的第二部分,规定各国使领人员与中国官员往来的礼节,但也包括领事裁判权的进一步具体细则,“只能视被告为何国之人,即赴何国官员处控告原告。原告为何国之人,其本国官员只可赴陪审官员处观审。倘观审之员以为办理未妥,可以逐细辩论,庶保各无向隅。”
《烟台条约》的第三部分是涉及通商各项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增开芜湖、宜昌、温州、北海(合浦)四口。其次是,准许英国商船在安徽(铜陵县的)大通、安庆,江西的湖口,湖北的武昌、(嘉鱼县的)陆溪、沙市等处停泊,由中国民船起卸货物。
大通等处,不作为通商港口论,换言之洋人不得居住贸易、设立行栈。重庆呢,虽则此时轮船尚未能到(三峡的石滩有待清理),清廷答应将来轮船能到之时,一定开为商埠。
洋人把居留地变成所谓“租界”,又窃占了警察权、收税权与组织整个“市政府”的权力,原是上海一隅因太平军的威胁而产生的特殊现象。
《烟台续约》对“租界”作了近乎正式的、法理上的承认。“新旧各口岸,除已定有各国租界应毋庸议,其租界未定各处,应由英国领事官会同各国领事官与(中国)地方官商议,将洋人居住处所,划定界址。”
出入口货物,除了鸦片以外,概只缴百分之二点五的子口税,以代替全国各地重重叠叠的厘金,早就有了条约上的规定。《烟台条约》重新予以强调。
关于鸦片的进口税,自从《南京条约》订立以后,列强一向准抽高于百分之五的税率,并且不坚持以百分之二点五的子口税代替厘金。换句话说,各地厘金照抽,视如“土货”。
《烟台条约》规定鸦片的各地厘金不妨也在上海于进口时一次缴纳,由商人说明,某一提单内之鸦片将经由何省运往何省,由海关代为汇合算清。
洋商纳完关税以后,又将洋货运走出口,所付的关税例应退还。这洋商倘若把他的货运出中国的甲口以后,再运入中国的乙口或丙口,则原在甲口缴付关税的收据,可以作为凭单,持往乙口或丙口,以免重缴一次关税。《烟台条约》规定,这收据的有效期限定为三年,期满无效。
在英属香港的外海,常有中国粤海关的小汽艇巡逻缉私,香港政府认为不便。《烟台条约》规定,此事交由中国地方官、粤海关与香港政府三方面派员会商改良办法。
《烟台条约》签订以后,清廷很迅速地予以批准。英国政府却延至光绪十一年,等候曾纪泽再签《烟台续约》十条,才肯批准。
续约把本约之中划定租界界限的条文取消,为的是让租界可以不断地扩大下去。续约也把鸦片应纳的关税与厘金加以硬性规定,每箱(一百斤)关税三十两银子、厘金八十两银子。
《细说清朝》一二二、苦命皇帝光绪
光绪皇帝五岁即位,十八岁大婚,十九岁受慈禧“归政”,二十九岁被因,三十九岁暴卒。
他是中国所史上命运最苦的皇帝之一。有父有母而得不到父慈母爱,所得到的只是慈禧的冷酷面孔与管教。从进宫到被囚,他几乎没一天不向慈禧长跪。被囚以后,求有长跪的机会而不可得。
比起他来,老醇王与小醇王要幸运得多。老醇王襄譞有道光作父亲,咸丰作哥哥,光绪作儿子,慈禧作大姨子,一生吃用不尽,无忧无虑(死于光绪十六年,年五十一)。他在城内有一个王府,在城外有一个别墅。
小醇王载沣有光绪作哥哥,宣统作儿子,而且本人当了足足三年的摄政王,大权在握十分过瘾。
光绪初进宫时,与慈安太后住在一起。慈安性情温和,光绪受惠不小,然而慈安在光绪十一年便得了“急症”,与世长辞。 光绪一生,和他最亲的人是师傅翁同龢。翁是江苏常熟人,咸丰六年状元。光绪从六岁起便作了翁的学生,前后二十二个年头。到戊戌年四月,维新刚刚开始,慈禧说翁“喜怒见于词色,渐露揽权狂悖情状”,叫他“开缺回籍”。维新失败以后,慈禧太后又说他“今春力陈变法,滥保非人(康有为)”,认为他“罪无可逭”,“著革职永不叙用,交地方官严加管束”。
光绪的皇后叶赫那拉氏,是慈禧的娘家侄女。皇后的父亲桂祥,是慈禧的弟弟。这皇后深得慈禧的欢心,光绪却与她无缘。
光绪所宠的是珍妃他他拉氏。这珍妃讨不了慈禧喜欢,慈禧甚至不让珍妃与光绪亲近。
当年,同治钟爱于皇后阿鲁特氏,慈禧也要破坏,弄得同治清夜出宫寻花问柳,染了怪病。同治死后,皇后更受慈禧虐待,终于在光绪元年二月绝食自尽。
光绪一朝,出了很多大事。
中法战争与义和团事变,为功为罪都该由慈禧一人负责,与光绪皇帝无关。
只有甲午中日战争,可说是光绪皇帝本人决定的。然而海军外强中干,经费颇多被慈禧挪作修建颐和园之用。到了正式宣战以后,李鸿章阳奉阴违,又调兵极少。其后,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把台湾割给日本,光绪十分愤慨,然而无可如何。
传说,慈禧曾经逼迫光绪打麻将、抽鸦片,以便等他的名誉坏了废掉他,改立溥俊(端郡王载漪之子)。这传说有无事实作根据,待考。
至于,光绪一辈子生活在苦痛中,则已经是历史上的定案。
《细说清朝》一二三、甲午之战
甲午之战,在甲午年(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1894年7月25日)开始。
地点是朝鲜牙山口外的丰岛附近。牙山口,英国人称为杰罗姆亲王湾(Prince Jerome Gulf)。
有一艘被中国政府包雇的英国轮船高升号,装载着一千二百二十名兵士和十二尊炮,与日本巡洋舰浪速号遭遇。
浪速号派人乘小船到高升号检直证件,随即发出旗语,叫高升号跟随它走,又叫高升号上的“非战斗员”下船。
按照国际公法,浪速号无此权利。第一,牙山口并非日本的领海。第二,日本尚未对中国宣战。第三,高升号是英国船,而且悬挂着英国旗。
因此之故,高升号的船长与船上的中国兵士拒绝接受浪速号的指挥,浪速号于是挂起红旗,放出鱼雷,向高升号袭击。这鱼雷未能击中目标,浪速号放炮,放了半小时,把高升号击沉。 船上的职员、水手与兵士一千二百二十人之中,仅有一百七十人跳水求生。浪速号上的日本兵用枪对准这一百七十人射击,又射死很多。
高升号原有中国海军钢甲船济远号与所谓“广东水师”的兵船广甲号联合护航。
在高升号被拦阻以前,济远号先被日本巡洋舰吉野号轰击,中了一炮。济远号的管带方伯谦不敢还击,下令掉转船头向旅顺方向逃走。
吉野号在后面穷追,追得济远号的炮手火起,顾不得管带的意旨自动还击,一击而中,吉野号这才停止追赶。
广甲号早就一听到炮声便逃离战场,结果触礁搁浅。 这次丰岛之役,算是甲午之战的第一幕。
第二幕,是成欢之役。成欢在牙山东南,在牙山与公州之间。
六月二十七日的夜晚,日本陆军袭击驻扎成欢的聂士成部。战到天明,聂士成部阵亡五百人,日本军战死八十二人。
叶志超不战而退放弃牙山,率部遁走平壤。在平壤的中国陆军,先后聚集了一万多人。
第三幕,是平壤之役。八月十七日(9月16日),日军开入阵地。十八日,左宝贵死守牡丹台中弹阵亡,叶志超先在城头竖起白旗,随即放弃平壤,率部向鸭绿江方向逃走,沿途遭遇日军袭击,死伤两千多,丢掉四十几尊大炮、一万余枝步枪。
叶志超一口气逃到安州(安东),向李鸿章报告:血战了五昼夜,获得大胜,最后因敌方增援至四五万人,而我方“弹尽援绝”不得不转移阵地。
李鸿章不知是假,替他转报光绪皇帝,奉旨各将领“加恩免议”。
所谓淮军的新练精锐,在这平壤之役被叶志超丢尽了脸。 甲午之战的第四幕,是黄海之役。日期是光绪二十年八月十八(9月17日),地点是鸭绿江偏西的大东沟。
中国海军的北洋舰队,在前一晚完成了护送淮军铭字十二营的任务;这十二营乘了五艘招商局轮船,从旅顺来到大东沟登岸。
八月十八日下午十二点三刻,北洋舰队的旗舰定远号向日本海军的联合舰队开火。
中国方面的主将是海军提督丁汝昌,日本方面的主将是海军中将伊东祐亨。中国方面有兵船十二艘,吨位的总数是三万五千吨;日本方面有兵船十一艘,吨位的总数不详。
交锋以后,中国兵船有九艘被日本兵船包围,三艘被切在包围圈外,这三艘是致远、经远、济远。致远与经远均于中弹起火后,想撞日船,被水雷击沉。致远的管带邓世昌自杀,经远的管带林永升阵亡。济远一开火便挂上白旗逃亡,中途撞上业已搁浅的扬威号,将扬威号撞沉。其后这济远号安全到达旅顺,清廷将管带方伯谦逮捕斩首。
此外,于作战之中被击沉的有超勇号,企图逃亡而中雷的有广甲号。
战到下午五点,双方皆因弹药已尽而停火。中国方面只剩下七艘兵船,日本方面仍有十一艘兵船,其中负重伤的仅有旗舰吉野号。人员的伤亡数目是,中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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