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随想录:不完满才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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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随想录:不完满才是人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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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通货膨胀,教授膨胀导致贬值。前几年,某一省人民群众在街头巷尾说着一句顺口溜:〃教授满街走,××多如狗。〃教授贬值的情况可见一斑。

现在,在大学中,一登〃学途〃,则有〃不到教授非好汉〃之慨,于是一马当先,所向无前,目标就是教授。但是,从表面上看上去,达到目标就要过五关,其困难难于上青天。可是事实上却正相反,一转瞬间,教授可坐一礼堂矣,其中奥妙,我至今未能参悟。然而,跟着来的当然是教授贬值。这是事物的规律,是无法抗御的。

于是为了提高积极性,有关方面又提出了博士生导师(简称博导)的办法。无奈转瞬之间,博导又盈室盈堂,走上了贬值的道路。令人更担忧的是,连最高学术称号院士这个合唱队里也出现了不协调的音符。如果连院士都贬了值,我们将何去何从?

第三部分 9。论包装

我先提一个问题:人类是变得越来越精呢?还是越来越蠢?

答案好像是明摆着的:越来越精。

在几千年有文化的历史上,人类对宇宙,对人世,对生命,对社会,总之对人世间所有的一切,越来越了解得透彻、细致,如犀烛隐,无所不明。例子伸手可得。当年中国人对月亮觉得可爱而又神秘,于是就说有一个美女嫦娥奔入月宫。连苏东坡这个宋朝伟大的诗人,也不禁要问出:〃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可是到了今天,人类已经登上了月球,连月球上的土块也被带到了地上来。哪里有什么嫦娥,有什么广寒宫?

人类倘不越变越精,能做到这一步吗?

可是我又提出了问题,说明适得其反。例子也是伸手即得。我先举一个包装。

人类活动在社会上,有时候是需要包装的。特别是女士们。在家中穿得朴朴素素,但是一出门,特别是参加什么〃派对〃(Party,借用香港话),则必须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浑身洒上法国香水,走在大街上,高跟鞋跟敲地作金石声,香气直射十步之外,路人为之〃侧目〃。这就是包装,而这种包装,我认为是必要的。

可是还有另外一种包装,就是商品的包装。这种包装有时也是必要的,不能一概而论。我从前到香港,买国产的商品,比大陆要便宜得多。一问才知道,原因是中国商品有的质量并不次于洋货,正是由于包装不讲究,因而价钱卖不上去。我当时就满怀疑惑:究竟是使用商品呢?还是使用包装?

我因而想到一件事:我们楼上一位老太太到菜市场上去买鸡,说是一定要黄毛的。卖鸡的小贩问老太太:〃你是吃鸡?还是吃鸡毛?〃

到了今天,有一些商品的包装更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外面盒子,或木,或纸,或金属,往往极大。装扮得五彩缤纷、璀璨耀目。摆在货架上时,是庞然大物;提在手中或放在车中,更是运转不灵,左提,右提,横摆,竖摆,都煞费周折。及至拿到或运到家中,打开时也是煞费周折。在庞然大物中,左找,右找,找不到商品究竟在何处。很希望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此处距商品尚有10公里!庶不致使我失去寻找的信心。据我粗略的统计,有的商品在大包装中仅占空间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甚至五十分之一。想到那个鸡和鸡毛的故事,我不禁要问:我们使用的是商品,还是包装?而负担那些庞大的包装费用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我们这些顾客,而华美绝伦的包装,商品取出后,不过是一堆垃圾。

如果我回答我在开头时提出的问题:人类越变越蠢。你怎样反驳?!

第三部分 10。 论〃据理力争〃

读徐怀谦的新著《拍案不再惊奇》,十分高兴。书中的杂文有事实,有根据,有分析,有理论,有观点,有文采。的确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杂文集。

但是,当我读到了《论狂狷》那一篇时,一股怀疑的情绪不禁油然而生。文中写道:〃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疯狂的红卫兵闯进钱(钟书)府抄家时,一介书生钱钟书居然据理力争,最后与红卫兵以拳相向,大打出手。〃我觉得,这件事如果不是传闻失实,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红卫兵是另一种材料造成的,与一般的红卫兵迥乎不同。后者的可能性是几乎没有的。常言道:〃天下老鸹一般黑。〃我不信社科院竟出了白老鸹。那么,现在摆在我们眼前的就只有一个可能:传闻失实。

这里的关键是一个〃理〃字。我想就这一个字讲一点自己的看法。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理〃是〃道理〃、〃事理〃。这等于没有解释,看了还是让人莫名其妙。根据我的幼稚的看法,〃理〃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法律

二、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

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公认的社会伦理道德

综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以〃理〃字为准绳,可以分为三个时代:绝对讲理的时代,讲一点理的时代,绝对不讲理的时代。第一个时代是从来没有过的;第二个时代是有一些的;第三个时代是有过的。

讲理还是分阶级或阶层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说来是讲理的。到了官府衙门,情况就不一样。在旧社会里,连一个七品芝麻官衙役,比如秦琼,他就敢说:〃眼前若在历城县,我定将你捉拿到官衙,板子打,夹棍夹,看你犯法不犯法!〃他的上级那个县令掌握行政和司法、立法的什么《唐律》之类,只是一个摆设的花瓶,甚至连花瓶都不够。旧社会有一个说法,叫〃灭门的知县〃。知县虽小,他能灭你的门。等而上之,官越大,〃理〃越多。到了皇帝老爷子,简直就是〃理〃的化身。即使有什么《律》,那是管老百姓的。天子是超越一切的。旧社会还有一句话,叫〃天子无戏言〃。他说的话,不管是清醒时候说的,还是酒醉后说的,都必实现。不但人类必须服从,连大自然也不能例外。唐代武则天冬天要看牡丹,传下了金口玉言,第二天,牡丹果然怒放,国色天香,跪——不知道牡丹是怎样跪法——迎天子——逻辑的说法应该是天女。

总之,一句话:在旧社会法和理都掌握在皇帝老爷子以及大小官员的手中,百姓是没有份的。

到了近代,情况大大地改变了,特别是建国以后,换了人间,老百姓有时也有理了。但是,十年浩劫是一个天大的例外。那时候是老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理还是有的,但却只存在于报章杂志的黑体字中,存在于〃最高指示〃中。我现在要问一下,钱钟书先生〃据理力争〃据的是什么〃理〃?唯一的用黑体字印出来的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理。钱先生能用这种〃理〃吗?红卫兵〃造反〃,就是至高无上的〃理〃。博学的钱先生如果用写《管锥编》和《谈艺录》的办法,引用拉丁文的《罗马法》来向红卫兵讲理,这不等于对牛弹琴吗?

因此,〃据理力争〃只能是传闻。

抑尤有进者。不佞也是被抄过家的人,蹲过牛棚的人,是过来人。深知被抄家的滋味。1967年11月30日深夜,几条彪形大汉,后面跟着几个中汉和小汉,破门而入。把我和老祖、德华我们全家三个人从床上拉起来,推推搡搡,押进了没有暖气的厨房里,把玻璃门关上,两条彪形大汉分立两旁,活像庙宇里的哼哈二将。这些人都是聂元梓的干将,平常是手持长矛的,而且这些长矛是不吃素的。今天虽然没持长矛,但是,他们的能量我是清楚的。这些人都是我的学生,只因我反对了他们的〃老佛爷〃,于是就跟我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同他们我敢〃据理力争〃吗?恐怕我们一张嘴就是一个嘴巴,接着就会是拳打脚踢。他们的〃理〃就在长矛的尖上。哪里会〃据理力争〃之后才〃大打出手〃呢?我们三个年近花甲或古稀的老人,蜷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浑身发抖,不是由于生气——我们还敢生气吗?不是由于害怕,而是由于窗隙吹进来的冬夜的寒风。耳中只听到翻箱倒柜,撬门砸锁的声音。有一个抄家的专家还走进厨房要我的通讯簿,准备灭十族的瓜蔓抄行动。不知道用了多少时间,这一群人——他们还能算人吗?——抄走了一卡车东西,扬长而去。由于热水袋被踩破,满床是水。屋子里成了垃圾堆。此时我们的心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我现在不忍再细说了。〃长夜漫漫何时旦?〃

总之,根据我的亲身经验,〃据理力争〃只能是传闻,而且是失实的传闻。在那样的时代,哪里有狂狷存在的余地呢?

第三部分 11。论怪论

怪论这个名词,人所共知。其所以称之为怪者,一般人都不这样说,而你偏偏这样说,遂成异议可怪之论了。

我却要提倡怪论。

但我也并不永远提倡怪论。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需要不需要怪论,是完全由当时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如果强敌压境,外寇入侵,这时只能全民一个声音说话,说的必是驱逐外寇,还我山河之类的话,任何别的声音都是不允许的。尤其是汉奸的声音更不能允许。

国家到了承平时期,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这时候倒是需要一些怪论。如果仍然禁止人们发出怪论,则所谓一个声音者往往是统治者制造出来的,是虚假的。二战期间德国和意大利的法西斯,是最好的证明。

从世界历史上来看,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怪论最多。有的甚至针锋相对,比如孟子讲性善,荀子讲性恶,是同一个大学派中的内部矛盾。就是这些异彩纷呈的怪论各自沿着自己的路数一代一代地发展下去,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和基础。

与此时差不多的是西方的希腊古代文明。在这里也是怪论纷呈,发展下来,成为西方文明的渊源和基础。当时东西文明两大瑰宝,东西相对,交相辉映,共同照亮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前途。这个现象怎样解释,多少年来,东西学者异说层出,各有独到的见解。我于此道只是略知一二。在这里就不谈了。

怪论有什么用处呢?

某一个怪论至少能够给你提供一个看问题的视角。任何问题都会是极其复杂的,必须从各个视角对它加以研究,加以分析,然后才能求得解决的办法。如果事前不加以足够的调查研究而突然做出决定,其后果实在令人担忧。我们眼前就有这种例子,我在这里不提它了。

现在,我们国家国势日隆,满怀信心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好多年以前,我曾预言,21世纪将是中国的世纪。当时我们的国力并不强。我是根据近几百年来欧美依次显示自己的政治经济力量、科技发展的力量和文化教育的力量而得出的结论。现在轮到我们中国来显示力量了。我预言,五十年后,必有更多的事实证实我的看法,谓予不信,请拭目以待。

我希望,社会上能多出些怪论。

第四部分 1。爱情(1)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不同意这个意见的人,恐怕是不多的。爱情同时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即使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与爱情完全〃拜拜〃,在这之前也曾趟过爱河,受过爱情的洗礼,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苏曼殊和弘一法师就摆在眼前。

可是为什么我写《人生漫谈》已经写了三十多篇还没有碰爱情这个题目呢?难道爱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吗?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却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国俗话说:〃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我迟早也必须写关于爱情的漫谈的。现在,适逢有一个机会:我正读法国大散文家蒙田的随笔《论友谊》这一篇,里面谈到了爱情。我干脆抄上几段,加以引申发挥,借他人的杯,装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后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领悟,还会再写的。

蒙田说:我们不可能将爱情放在友谊的位置上。〃我承认,爱情之火更活跃,更激烈,更灼热……但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弱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

总之,在蒙田眼中,爱情比不上友谊,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个人觉得,蒙田的话虽然说得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然而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一方面。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决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着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四部分 2。爱情(2)



像这样的情况,在日本恐怕也是极少极少的,在别的国家,则未闻之也。

当然,在别的国家也并不缺少歌颂纯真爱情的诗篇、戏剧、小说,以及民间传说。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世所周知的。谁能怀疑这种爱情的纯真呢?专就中国来说,民间类似梁祝爱情的传说,还能够举出不少来。至于〃誓死不嫁〃和〃誓死不娶〃的真实的故事,则所在多有。这样一来,爱情似乎真同蒙田的说法完全相违,纯真圣洁得不得了啦。

我在这里想分析一个有名的爱情的案例。这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古今艳称的故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歌颂的就是这一件事。你看,唐玄宗失掉了杨贵妃以后,他是多么想念,多么情深:〃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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