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的调查也没有任何进展,初荷不知道自己的家究竟有何仇家,甚至连个亲戚也不认识。因为她家是从北方的大清移居南明的,薛怀安于户籍卷宗中也找不到任何线索,更无法联系到她的其他亲友,于是,他便成了初荷的临时监护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初荷的身子总是病着,直到夏天将至的时候,才算好透了。
那天初荷心情好,坐在院子里看着怀安布置小小的花园。
那花园比她家原本的那个寒酸太多,连一洼小池也没有。她从家里搬来的荷花只好重新又种在了花盆里。
此时,小荷已经抽出尖尖角,翠绿的荷苞顶上是一抹淡粉,那颜色鲜嫩诱人,让人不由得万分期待花开的样子。
怀安站在初荷身后,对她说:“我在想,既然暂时不太可能查出更多线索,我们只好从长计议。”
初荷转过脸看他,眼神沉静,似乎知道他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
“你这样待在我这里,时间长了总是瞒不住的,万一被那些仇家知道就难办了。我希望可以一直保护你,所以,你需要一个新的身份。我会疏通分管户籍的锦衣卫,给你一个新户籍,以后你就是我的表妹,姓夏,好不好?”
初荷眨眨眼,微微点头。
怀安心底掠过一丝喜悦,看向初夏白金般明亮的阳光之下那即将绽放的荷花:“名字就叫初荷好不好,夏初荷?”
初荷不言,又是点点头,轻轻笑着。
那天晚上,怀安照例在睡前去看看初荷,发觉那孩子忘记吹熄油灯便睡了过去。
他走到灯前,看见几案上放着一个用毛宣纸订成的册子,翻开的地方以大白话一样的文法写着一段奇怪的话:
南明安成六年五月十七,西历公元一七三二年七月八日,天气晴。
从今天开始,我的名字叫夏初荷,夏天最初的荷花之意。
花儿哥哥给我起这个名字,一定是希望我能够忘记过去,像即将开放的花朵一样迎接新的未来。
我会努力的,然而不是作为一朵花,而是一棵树,不依靠任何人、在风雨中也不会倒下的大树。
我要成为像大树一样可以被依靠的人,所以,从现在开始,必须好好吃饭,努力锻炼身体,不能哭泣,不能生病,不能贫睡,不能软弱,不做任何人的负担。
第一章
枪:这火枪制作得确实精美,枪筒的金属部件打磨得极其细致,闪着银亮的光芒,木质枪托部分线条柔滑,呈现出圆润的美感,上面刻着一个小小的烫银菱形标记。
忆:初荷第一次摸枪,大概只有四岁,那是在太爷爷的百岁寿诞。
误:薛怀安心头一紧,紧盯着初荷肩上的包袱,脑子里好一阵轰鸣,反反复复就只有“私奔”这两个斗大的字蹦来蹿去。
飞火枪与马达法
当蒙古入侵、金朝濒临灭亡时,金人发明了“飞火枪”,这种武器紧接着由宋人改进,其中最著名者就是1259年的“突火枪”。虽然这些最早的身管火器射程相当之近,只有区区几米,喷射的也只是火焰、铁砂,但是在原理上,这些简陋的武器确为日后数百年间无数火器的祖先。而在欧洲人开始使用火器之前,阿拉伯人就发明了马达法。因为是为步兵设计的,所以其炮身被固定在一根粗长的木棍上,使用时左手扶住炮身将木棍夹在腋下,然后用一块煤炭、一截火绳或者一条烧红的金属伸进火门击发。
枪
“怀安,咱们调到惠安百户所几年了?”李抗问。
他如今是惠安百户所的百户,此时。正一边津津有味地把玩着一把火枪。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薛怀安聊天。
薛怀安想了想,从初荷家中出事后不久,他随升迁的李抗调职惠安到现在,刚好满了两年。
现在,初荷十四岁了,公学的学业已经完成,今后的去向着实令他头疼。
“你在看什么呢?”李抗瞟了一眼不远处似乎是在伏案看书的年轻人,问道。
薛怀安的案头放着一摞厚厚的卷册,他一边翻看,一边在一张纸上记着什么,头也没抬地答道:“给初荷找学校呢,合适女孩子念的书院还真不好找。既要声誉好,又要位置好,还要价钱好……总之,头疼死我了。”
李抗也有个待嫁的女儿,对这一点颇有同感:“是啊。你说这些丫头没事学个什么劲儿呢。公学,那是朝廷让念的,也就算了,但凡家里有个把闲钱,怎么都要撑着念完。可这再往后,还有什么学头?不如在家消停两三年,好好学点女红,嫁人就是了。”
“初荷是有潜质的,她应该继续上学。”
“是么?那你可要想法子拼命赚钱了。那么贵的学校,你自个儿不就是因为没钱才上不下去的么?”李抗说完,似乎是感觉到自己说错话,正正戳到了薛怀安的痛处。偷偷把眼睛从把玩的火枪上移开,瞟了他一眼。
薛怀安看上去倒是丝毫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只是拍着脑袋,仿佛想起了什么更加让人愁苦的事情:“可是,初荷的文采实在是太差了,这可真的叫人揪心!去考书院的话,以她那样的写法,可是绝对要落第的。”
“哦,你看过她写的文章?”李抗巴不得可以把话题岔开。
“是啊,就看过一次,简直写得糟透了,就和大白话一样,完全没有文法,看了半天也不明白她在写什么东西。我当时就觉得头一大,心想都这么大了,也念着公学,《论语》这些总是读过的吧,怎么会写出这样的文章来,真是愁死人了。”
“是么,真有那么糟糕?这倒是奇怪了,你不是说她家学渊博吗?”李抗摆弄着枪,心不在焉地迎合着。
“是啊。后来我问她,她便气急了,说我再不可翻看她写的任何东西,还说那样写东西的文法,是打她太爷爷那里一代一代家教下来的,要我不要管。她说,太爷爷说过,终有一日,咱们都要那么写东西的,还说……”
薛怀安话还没说完,只听李抗一拍桌子,大呼一声:“好枪,真他娘的是把好枪!”
“哦?”薛怀安略略表达了一下关心,心中却仍在烦恼着初荷的事情,眼睛继续在各类书院的介绍册中逡巡,眉头不自觉地蹙起。
事实上,虽然身为锦衣卫,但他对枪械和兵器并没有什么兴趣,功夫也仅限于刚刚入籍锦衣卫时必须学习的长拳和少林金刚拳,比划两下也许还行,真与高手过招,恐怕就只有挨打的份儿了。然而他一直认为,作为一个刑侦锦衣卫,头脑比拳脚和武器都来得重要得多,故此也从未起意去认真学学那些。
李抗却忍不住满腔的兴奋之情,拿着火枪三两步抢到薛怀安面前道:“你看!这是最新式的燧发滑膛枪,基本上是西洋火枪的构造,可是后膛和尾管采用了螺旋,用的是当年戚继光将军善使的鸟铳设计,真是绝妙啊。还有,你看这些齿轮和撞机制作得多么精巧,枪身大小只有一般短枪的一半,简直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巧手才能造出来的。太精巧,太精巧了。好枪,真他娘的是好枪!”
李抗这般犹如少年人描述倾慕对象的热情介绍终于打动了薛怀安,他把眼睛从书册上移开,看了看,觉得这枪除了个头比一般短枪还要小上不少之外,完全看不出和自己用的锦衣卫标配火枪有什么天大的差别,除此之外,倒还觉得这火枪制作得确实精美,枪筒的金属部件打磨得极其细致。闪着银亮的光芒,木质枪托部分线条柔滑,呈现出圆润的美感,上面刻着一个小小的烫银菱形标记。
“这个标记是什么意思?”
那标记整体看是一个菱形,中间有一条由上到下贯穿的折线。
“这就是制造者的标记。这种枪去年年底才出现在市面上,我刚从一个聚众闹事的火枪手身上收来的,据说在枪市上的价钱极高,杀伤力与那些粗制滥造的火抢大大不同,一支要一百两。就这样的高价,还等闲买不到呢。”
“啊?这么贵?”薛怀安这次倒忍不住惊叹起来,原本盯着这把宝贝火枪的迷蒙眼睛也瞬间亮了。
南明的吏制俸禄优厚,就算是薛怀安这样的小吏,一个月也有十几两的俸禄。然而想想,一年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这样一把枪,薛怀安一时间有些不平:“杀人的东西竟然卖出了天价,那些跟着起哄的,还真是脑袋被门夹坏了。”
李抗却是爱枪之人,马上反驳:“你懂什么?这种枪后坐力小,射击更精准,射速更快捷,填装弹丸更简便,并且性能稳定,几乎不出问题。还有,击发之后枪后部冒出的烟火极小,不会伤害射击者的眼睛……总之,一百两决不算贵了。你要想一想,如今这年月,还有谁花这么多耐性,用手工打磨出如此精致的火枪?”
是了,如今这年月,谁有这样的耐心一寸一寸地打磨一支火枪呢。
此刻是南明安成八年,西历公元一七三四年,整个世界躁动得犹如即将破茧而出的蝴蝶,哲学、物理、化学、医学、机械……几乎所有人类探索世界的利器都在以过去数千年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疾进,似乎只要再添上一把力,桎梏住世界的茧就要被冲破了。
所以,人们更关心的是速度,是如何在更快的时间里造出更多的东西,积累更多的财富,获得更大的权力,而又是谁有这样的心性,把精力消耗在一把就算再精美也不过是凶器的小小物件上?
——这些原本是李抗激荡在心中,却还未来得及说出的华丽潜台词,然而,在撞到薛怀安懵懂且游离的眼神时,他顿时丧失兴趣,把话咽回了肚子。
薛怀安没有意识到这把火枪引发了面前这个中年男人哲人式的思考,心思仍然牵挂着初荷的学校,应付性地嗯嗯啊啊了几句,便继续研究那些学校卷册去了。
李抗在一边却开始觉得无聊,已经打开的话匣子一下收不回去。只得在薛怀安身边磨磨叽叽地转了两圈,企图再找个话题出来,由此不觉细细观察起认真翻看卷册的薛怀安来……
这年轻的锦衣卫正半拢着眉,侧脸的线条因而有了一种生动的张力;双眉生得极好,不浓不淡,有缓和而修长的弧度;眼睛不大,加之是单眼皮,故而平时也不觉得如何有神采,可此刻摆出一副认真思索的模样,神思凝于手中的卷册上,那双眼便也异乎寻常地明亮起来,让整个人呈现出男人才有的安稳凝重之感。
突然,李抗把手往薛怀安的肩上重重一按,以无比恳切的语气道:“怀安,不如你娶了我的女儿吧。虽然你说不上太俊,家世单薄,俸禄也不高,人还呆,反应迟钝,不懂风情,又太瘦,力气还小,但她嫁给你,我放心。”
薛怀安有些迷茫地把眼睛从卷册上移开,前一瞬还炯炯有神的双眼顿时蒙上一层懵懵懂懂的雾霭。
他看着一脸认真的上司,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李百户,我想起来家里的酱油没了,现在是午休时间,我出去打趟酱油啊。”
说完,他脚底抹油,一溜烟儿地跑了。
忆
菱形,中间有一条由上至下贯穿的折线,对于夏初荷来说,这是荷花花蕾的标记。
初荷第一次摸枪,大概只有四岁,那是在太爷爷的百岁寿诞。
这样的日子,在别家都是要大肆庆祝的,可是她家人丁少,除去她,只有爷爷和爹娘而已。太爷爷的朋友们更是纷纷熬不住时间的折磨,早早做了古人,因此这个珍贵的百岁生辰并不比平时的家宴显出什么格外的热闹。
那时她年纪小,搞不懂爹爹为何老让她去向太爷爷撒娇嬉闹,可现在只剩得孤身一人,她才忽然明了,大约是因为父亲看出了那位百岁老者心中的寂寥了吧。
有的时候,活的比别人都长,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一切只意味着更长时间的孤独而已。
初荷这样想着,不自觉地轻轻叹了口气,继续拿丝棉擦拭着手中的火枪。
她记得百岁寿宴上,太爷爷喝得有点儿多,带着醉意拿出一支火枪来,教她如何拆装。她不懂事,只觉得如同玩具一般有趣,从此便缠着太爷爷要枪。
四岁时的记忆零星模糊,初荷不能完全想起那枪的构造模样,可是仅凭着残留的记忆,她也肯定,那是一支即使在如今来看,也同样超一流的火枪。
现在,当她自己开始着手制造火枪的时候,就了解想要创造出一把完美的火器并不容易,但那时,初荷不懂得珍惜,常常把太爷爷造的枪拆了又装,装了又拆,或者把不同枪支的零件胡乱安排一通,甚至还丢失了不少。
不过太爷爷并不介意,甚至很是高兴。他常说初荷于枪之道极有灵性,强过她爷爷和爹爹甚多。
等到她再长大一点儿,大约是七八岁上,太爷爷开始教她练习射击。
他在她的手臂上绑上沙袋,日日戴着,锻炼臂力。又让她每天举枪瞄准,寻找抬手就射的感觉。他更一遍一遍地让她练习拆卸枪支,充实火药和弹丸,以至于初荷相信,最后她做这一切的速度恐怕要强于任何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火枪手。
当然,这件事与天赋的关系不大,速度快也不过是因为太爷爷对她的训练严格而已。一向以来,老人并非是以对一个孩童的尺度来要求她,而是严格得俨如对待一名士兵。
初荷的爷爷和爹爹并不能完全理解老人家的想法,不过当一个老人活过了百岁,人们便总是会纵容他,事事随他意就好。更何况,初荷原本是有些娇气的,被太爷爷这样一训练,倒是改变了很多。
初荷自己也想不明白,当年的小小女童怎么会坚持练习那样枯燥而辛苦的事情,也许是她希望像太爷爷那样,一抬手就可以击落树上的野果,但也许只是因为,命运在冥冥中早已注定。
太爷爷在初荷十岁那年寿终正寝,在他离世的时候,嘱咐儿孙一定要在他死后去南明定居,又将一只装有太奶奶首饰珠宝的木匣送给了初荷。
初荷在葬礼后打开木匣,发觉里面的簪花和玉镯看上去都甚是名贵,她不敢收着,拿去给娘,可娘却笑笑说:“这是太爷爷给你的,一定有什么深意,我想在他看来,继承他衣钵的人,只能是你吧。”
想来那时的母亲是不会、也不可能知道木匣中暗藏的蹊跷的,但的确,被她说中了事实……
初荷发觉木盒的秘密时,正是那个全家遭难的冬天。
之前她家操办太爷爷的丧事,变卖家产,长途迁徙到南方,再安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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