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之大言不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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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之大言不惭-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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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这么漂亮的姐姐也不早点介绍给我们!”

看上去有些眼熟,但千程还是笑着回礼:“你好,我是叶千程,叫我Lexi也行。”胜利这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她好不容易才反应过,这不是之前她称赞Teddy说最近三连冠的big棒的成员么?

作为一个亚洲人,她当然还不至于说脸盲,但主要是即便看过好多次Big棒的舞台,成员的舞台装扮实在浓得让她认不出来,再加上现在面前的胜利一副平时装扮,顶多是花了眼线的样做了头发的样子,与电视上差距实在太大。

对于很多艺人,千程即便是在电视上见过无数次,但由于舞台装扮化妆什么的,就算是自家公司艺人都不一定能认出来,就算是国民大热的big棒,她有信心认出来的,也只有外貌特别出色的TOP和外貌特别有特色的大成了吧。。。

当然,胜利自然不知道她的心里活动,面对于眼前这个难得只比他大一岁的漂亮姐姐,又是一副见到艺人也没有特别震惊激动的样子,反应也像是遇到普通人一样的少女,他更加坚信Teddy所说的她很有才华的评语,而不是随便的恭维,虽然Teddy哥基本很少恭维别人。

因此,作为活泼的忙内,他自然好心地担当起介绍的重任。

制作人、作曲家、作词家、室长,这简直是YG的聚会嘛!千程扯着笑脸一个个问好,作为在座几乎所有人的后辈(胜利除外)她每个都需要恭敬问好。

一群男人外带几个年纪也比较大的姐姐,大家态度都很不错,更没有什么架子。就算Teddy介绍她是作为竞争对手JYP旗下的作曲家,大家也都非常友好,而且对于她的都是称赞。

即便是习惯了美国夜店生活也和很多陌生人共享卡座的千程,在面对这些YG人士时也有些紧张,不过众人的友好很快缓和了她的情绪。作为年纪最小的两人,内在性格有些微妙相似的千程和胜利在互相开了几个玩笑后,飞快地熟了起来。由于在座的大家几乎都是类似职业,又在同一个圈子里混,即便年纪差的有点多,在胜利的帮助下,千程和他们熟起来也没什么难度。果然没过多久,千程就能举着啤酒瓶子和大家说说笑笑了。

“Lexi今天是来看Kush哥的演出的吗?”作为非传统韩国人的千程还是不太喜欢别人叫她姐姐,因此胜利也在她要求下改口。

“诶?我不知道啊,Teddy哥说带我到特别大发的地方来着,应该就是吧?”千程有些迷茫,带她来的Teddy已经失踪了。

“这样啊~”胜利恍然大悟:“那你肯定不知道KUSH哥吧?他是我们公司的组合Stony Skunk的成员,特别擅长雷鬼和嘻哈,现在很少公演了,基本上都是在地下酒吧演出,今天是他们难得表演的日子。”他好心解释。

雷鬼在韩国这个功利性极强的娱乐圈确实少见,这也难怪他们很少公演,毕竟对于习惯欣赏快节奏旋律简单好记的普通韩国人来说,这个稍偏冷门的乐种很难具有很高的观赏性。这也是韩国娱乐圈的弱点,很难做到真正的音乐性和销量兼具,大部分都是偏简单的节奏旋律靠着公司的包装大红大紫。

当然,这并不是否认韩国人没有音乐性,只是相比起美国对于乐种的包容性来说,韩国自然有很大不足,这也是她当年选择时要冒的风险,对于风格多变且更多注意音乐性的她来说,这是个不大不小的挑战。

为了给千程留下悬念,关于接下来的表演,胜利没有多说,两人的话题又转到了胜利队友太阳身上。作为先艺闺蜜一号,千程对于太阳的兴趣远远超过人气大势GD和TOP,她实在对于老成成熟的先艺理想型太感兴趣,太好奇了。

而作为忙内,一向通过爆哥哥们的料来获取女生好感的胜利,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两人聊得异常兴奋,旁边的哥哥姐姐们看着年纪最小的欢快两只,露出了你懂我懂的暧昧笑容。

时针慢慢指向十点,舞池的灯光渐渐暗了下来,人们似乎也安静了下来并且回到各自的卡座上。舞台的灯光也渐渐地亮了起来。

舞台上上来了两个男人,穿着打扮什么的再正常普通不过,其中一个男人还留着千程非常熟悉的非洲辫子头。这是她曾经叛逆期初始的时候最喜欢的发型了,虽然她头发不多,但还是超级带感,即便大多情况下这种头发都是假发,但是千程还是勇敢地把自己的真头发也缠了进去,这样一星期甚至一个多月都不用浪费时间洗头了,不过,后来还是被太后发现然后被强行剪掉了。

雷鬼作为曾经的牙买加音乐,如今在美国都已经能算是主流音乐群。不同于大部分R&B和嘻哈的快节奏,雷鬼基本上能算是中速甚至慢速,因此也成为当初她驻唱那个酒吧比较受欢迎的乐种之一。千程自己也尝试过这种风格,但由于本身年龄性别和嗓音问题,自己也知道hold不住,反响也不怎么样。

雷鬼有着很多不同的乐器,吉他贝斯这种基础乐器可以,但是电子乐器效果也相当不错。舞台上的两个男人则背着贝斯和吉他,悠哉哉地调音试琴试麦起来。

好不容易试音结束,两人终于对视一眼,就这么唱了起来。

看到台上那两个男人这么随便的台风,让原本充满期待的千程重新靠回椅背上,这种类型,应该不是胜利说的那个组合吧。

而就在下一秒,千程就完全坐起了身子,满脸的惊讶和诧异,这可是意想不到的惊喜啊!

☆、Chapter 10TheGoal

之前胜利说,Stony Skunk是大韩民国数一数二的雷鬼嘻哈组合,她还有些不以为然。

对于在韩国呆的这一年,千程也不是没去过什么出名的地下酒吧,听到的音乐虽然不差,但也没想象中的好,特别是在摇滚和雷鬼这些对于亚洲人比较冷门的项目来说。

但这两人一开嗓,就能让她完全震惊。

这两人水平,竟然和她在纽约听过的地下乐手唱得不相上下!首先,仅仅是低沉慵懒的嗓音,就已经能让她完全佩服了,再加上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慢摇起来的旋律和情感掌控能力,仅仅是这看上去简单的两点,就能把很多歌手甩出几条街了。

雷鬼作为慢板的摇滚和R&B音乐,仍然有黑人音乐所需要的,分明的节奏感和鼓动性。但不同的是,相对于普通流行音乐,独特嗓音的追求和情感演绎也相当重要。而台上的两位,虽然年纪看上去不大,衣着也看上去不怎么独特,却能在关键点上将音乐诠释地恰到好处。

千程捏着手里的啤酒瓶,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欣赏着在韩国少见的好音乐。卡座上的哥哥姐姐们都不约而同地到舞池里摇晃起来了,作为年纪最小刚刚成年的胜利,则在舞池里扭腰扭得能把骨盆都甩出去。

虽然她非常喜欢,甚至难得地对于台上的两位前辈充满敬佩,她还是觉得作为五体不勤四肢不协调的自己,最好还是不要到舞池里去献丑了。

“怎么样?我就说不错吧?”Teddy突然在卡座后出现,斜靠在卡座上的他握着啤酒瓶,笑得无比骄傲:“不来会后悔。我没说错吧?”

一曲终了,台上的Kush和Skull两人似乎要稍作调整,趁着这个空档,千程扭头看向瞬间伟大了超多的Teddy偶吧:“偶吧~太感激你了……”她抿了一口酒瓶里的酒,说道:“别的我不说,但我能保证,两年前的New York City地下圈子里,能比台上两位前辈雷鬼唱得更出色的,不超过五位。”美国作为黑人音乐发扬光大的摇篮,就算不算专业圈子,这样的数字也足以让一个雷鬼歌手骄傲很久了。“

“只是,Stony Skunk既然唱得这么好,为什么没有转为地上?”她不相信会有人不欣赏。

Teddy深深地看了一眼充满疑问的千程,走进了卡座:“你觉得在韩国,雷鬼和K…Pop相比,哪个会更受欢迎?”

这个问题,就算是街上随便拉个人都能告诉你肯定是K…Pop。对于这样显而易见的答案,千程自然懒得回答。

“成真和KUSH都是真心实意做音乐的人,但是从一开始就知道受众不会太广。”Teddy的表情带上了点无奈:“这就是音乐人的无奈,也是这个行业奇怪的地方,明明应该和其他行业一样是专业人的切磋,却一定要被大众接受。”

同时兼顾音乐性和销量受众,这几乎是全世界的通用法则。

“因此,他们不愿意为了销量而委屈自己的音乐。”Teddy仰头喝了一大口酒:“这几乎是所有音乐人都要面对的问题。选择自己想做的音乐,还是观众想听的音乐。成功的歌手和制作人学会将音乐性和销量巧妙的结合,但难免有执着倔强的人选择不委屈自己。”

“这也是1TYM*和Big棒的区别,在这点上,我比不上志龙。他比我更好地能在迎合观众的口味的同时,找到自己喜欢的音乐。当然,在这方面我也不算失败,而且我也在进步。”说到最后,Teddy还是像孩子一样,带着骄傲的笑容。

“但这也是你,千程xi,在做音乐时,特别是想要出道之前,真正要思考的问题。是想要成为能够说服大众喜欢你的音乐和你的风格的,站在全国的甚至是世界舞台上的歌手。还是执着的,只想做自己的音乐不在乎名气不在乎销量,只想要拥有自己所拥有的地下歌手。”

“当然,在选择之前,你要确定自己是不是能够摒弃自己曾经执着所追求的,独特的东西。或者是能将其美好地和观众所能接受的东西结合在一起。”

作为前辈和亲故,面对充满才华的新人后辈,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提点。职业是一辈子的事,特别是对于歌手和艺人来说。对于千程,他自认为在现在这个被繁华迷花眼的世纪里,能有这么一个执着的勇敢的同样也充满潜力和才华的女孩,一直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着已经非常,非常的了不起。作为前辈,他实在不希望对方走错路,或者为了一些眼前的小小的骄傲,放弃并遗失了自己的梦想。

如果千程就这么,因为目前的成绩满足于成为一个幕后的作曲家,他会觉得可惜。

看着眼前难得沉默的千程,Teddy长长地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决定给她自己一个空间好好想清楚。

音乐声再次响起,比起前一首纯雷鬼来说,加入了嘻哈和Rap,更让人有舞动起来的冲动了。千程却仍坐在位置上,大口大口地喝着瓶中的啤酒,精致的眼睛睁得很大,却找不到焦距。

Teddy看向明显陷入思考的某人,再次叹了口气,又转身投入到舞池里去了。

叶千程知道自己比一般人都骄傲,但她自己甚至为这点感到无比自豪。从不会跟风,总喜欢另辟蹊径,不喜欢循规蹈矩,骄傲地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从一开始业余地学习音乐,学唱歌,学作曲,还是再到母亲虽然不赞同却给她请老师,几乎所有导师都对她这点又爱又恨,总能演绎出和一般人不同的曲子,虽然有好,但也有坏。

这或许也是她即便技巧情感都不错,但在地下酒吧唱了两年都没红的原因吧。从来不知道迎合观众口味,一味自以为是地唱着自己喜欢的歌,从来不知道音乐这个行业就是要迎合大众口味。

为什么她一直要出道呢?一直梦想着被更多的人知道自己呢?

这么长时间,似乎过于执着目标,连为什么要有这样的目标都忘了,只是想尽办法地倔强的朝自己的梦想走着,就算头破血流,背井离乡都在所不惜。

她忍不住问自己。

最开始为什么想要唱歌呢?

在国内的时候就已经被老师夸过有好嗓子,出了国之后骄傲地认为自己能做的比所有人优秀,那就更不能浪费自己身上的才能了。

所以才开始摸索着学习音乐。

那为什么会无比执着地想要出道成名呢?

因为认真学习了之后,想要将自己喜欢的,推崇的,热爱的风格,告诉大众。想要告诉世界。原来还有这样的音乐,这样的音乐风格。

红了之后,自然就会有人喜欢她的音乐了。

怎么样才能红呢?

只有做和唱大众能够接受的习惯的音乐,也就是,想要成名,就只能先从唱别人喜欢的歌,做别人喜欢的风格开始,而不是自己的。

那最初,想要推广的,自己的音乐和风格怎么办?

想要保持自己的风格的话……

她心目中早就有答案,只是一直装作看不到而已吧?

勇敢的人,从一开始奋力一搏,直接打出名头。稳妥的人,将别人的风格和自己的风格融合在一起,再潜移默化地改变,总有一天会有人接受的。

那就要看自己好不好运了,勇敢的人会因为一开始就不被接受,从一开始就籍籍无名,撞得头破血流,把脸丢尽。稳妥的人说不定会丢失在繁华名利之中,渐渐忘记当日豪情。

还有别的选择吗?

有,像台上的Stony Skunk前辈一样,默默地在地下做着自己的音乐,总会有识货的人,把你当成偶像一般崇拜。

冰凉的啤酒顺着喉管滑下,为心里的焦躁和不安降温,淡淡的酒精和麦香在唇齿口腔之中环绕,她还是喝着啤酒,一瓶接一瓶。

走哪一条路?一条平坦宽阔,籍籍无名。一条狭隘凶险,却能一不小心一步登天。

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外公说她,倔强顽固,胆大妄为,但魄力十足。

太后说她,骄傲自大,自恋成癖,却始终有度。

老师说她,天马行空,自由不羁,可创意非凡。

这显然都是在形容一个冒险者,充满艺术感的冒险者,即便大部分都是贬义,却能让她骄傲很久。

既然,一向都已经是冒险者的形象了,突然改变行事方法,似乎不太好。

她放下酒瓶,站起身,远远地看着台上唱的沉醉的,被台下无数人追捧的,充满魅力的前辈,眼神变得深邃得看不到落点,她相信,对于自己的决定,没有再比现在跟确定清晰的时候了。

她还年轻,还有大约七八十年去做更多的选择,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去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也有很多很多时间弥补自己的错误,因此,她不用担心自己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就此一蹶不振。

她很年轻,有犯错的资本,她不想等到年纪更大,才贸然地想要来一个堵上所有身家的冒险。既然要冒险,就应该趁身无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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