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青铜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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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青铜时代 --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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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就追了出来,用脚来踹我。她像已故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一样,能把腿踢得很高。但我并非刨床,也没有停摆啊……
我怀疑这个女孩就是袋鼠妈妈,她逐渐爱上了我。有一次,我从厂里出来,她从后面追上来,把我叫住,在工作服里搜索了一通之后,掏出一个小纸包来,递给我说:送你一件东西,然后走开了。我打开重重包裹的纸片,看到里面有些厚厚的白色碎片,是几片剪下的指甲。我像所罗门一样猜到了这礼物的寓意:指甲也是身体的一部份。她把自己裹在纸里送给我,这当然是说,她爱我。下次见到她时,我说,指甲的事我知道了。本来我该把耳朵割下来做为回礼。但是我怕疼,就算了吧。这话使她处于颠狂的状态,说道:连指甲的秘密你都知道了,这还得了吗?马上就来抢这只耳朵,等到抢到手里时又变了主意,决定不把它割下来,让它继续长着。



我有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又肥又长,不记得是从哪个委托行里买来的,更不知道原主是谁。我斗胆假设有一位日本的相扑力士在北京穷到了卖大衣的地步,或者有一位马戏班的班主十分热爱他的喜马拉雅黑熊,怕它在冬天冻着;否则就无法解释在北京为什么会有件如此之大的衣服,假如我想要穿着这件衣服走路的话,必须把双臂平伸,双手各托住一个肩头,否则就会被下摆绊倒──假如这样走在街上,就会被人视为一个大衣柜。当然,这种种不利之处只有当白天走在一条大街上才存在。午夜时分穿着它坐在一条长椅上,就没有这些坏处,反而有种种好处。北京东城有一座小公园,围着铁栅栏,里面有死气沉沉的假山和乾涸的池塘,冬天的夜里,树木像一把把秃扫帚,把儿朝下地栽在地上。这座公园叫作东单公园──它还在那里,只是比当年小多了。
此时公园已经锁了门,但在公园背后,有一条街道从园边穿过,这里也没有围墙。在三根水泥竿子上,路灯彻夜洒落着水银灯光……我身材臃肿,裹着这件呢子大衣坐在路边的长凳上,脸色惨白(在这种灯下,脸色不可能不惨白),表情呆滞,看着下夜班的人从面前骑车通过。这是七五年的冬夜,天上落着细碎、零星、混着尘土、像微型鸟粪似的雪。
想要理解七五年的冬夜,必须理解那种灰色的雪,那是一种像味精一样的晶体,它不很凉,但非常的脏。还必须理解惨白的路灯,它把天空压低,你必须理解地上的尘土和纷飞的纸屑。你必须理解午夜时的骑车人,他老远就按动车铃,发出咳嗽声,大概是觉得这个僻静地方坐着一个人有点吓人。无论如何,你不能理解我为什么独自坐在这里。我也不希望你能理解。
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有一辆破旧的卡车开过。在车厢后面的木板上,站了三个穿光板皮袄、头戴着日本兵式战斗帽的人。如果你不曾在夜里出来,就不会知道北京的垃圾工人曾是这样一种装束。离此不远,有一处垃圾堆,或者叫作渣土堆,因为它的成份基本上是烧过的蜂窝煤。在夜里,汽车的声音很大,人说话的声音也很大。汽车停住以后,那些人跳了下来,用板锹撮垃圾,又响起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说夜里寂静是一句空话──一种声音消失了,另一种声音就出来替代,寂静根本就不存在。垃圾工人们说:那人又在那里──他大概是有毛病罢。那人就是我。我继续一声不响地坐着,好像在等待戈多……因为垃圾正在被翻动,所以传来了冷冰冰的臭气。
垃圾车开走以后,有一个人从对面胡同里走出来。他穿了一件蓝色棉大衣,戴着一个红袖标,来回走了几趟,拿手电到处晃──仿佛是无意的,有几下晃到了我脸上。我保持着木讷,对他不理不采。这位老先生只有一只眼睛能睁开,所以转过头来看我,好像照像馆用的大型座机……他只好走回去,同时自言自语道:什么毛病。再后来,就没有什么人了。四周响起了默默的沙沙声……她从领口处钻了出来,深吸了一口气说:憋死我了──都走了吗?是的,都走了。要等到两点钟,才会有下一个下夜班的人经过。从表面上,我一个人坐在黑夜里;实际上却是两个人在大衣下肌肤相亲。除了大衣和一双大头皮鞋,我们的衣服都藏在公园内的树丛里,身上一丝不挂,假如我记忆无误,她喜欢缩成一团,伏在我肚子上。所以,有很多漫漫长夜,我是像孕妇一样度过的……但此时我们正像袋鼠一样对话,她把我称作袋鼠妈妈。原来,袋鼠妈妈就是我啊。



虽然是太平盛世,长安城里也有巡夜的士兵,捉拿夜不归宿的人。那些人在肩上扛着短载,手里拿着火把,照亮了天上飘落的雪片──每个巡夜的士兵都是一条通天的光柱,很难想象谁会撞到这些柱子上。在我看来,他们就像北京城里的水银灯。假如你知道巡逻的路线,他们倒是很好的引路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们走在一队巡逻兵的后面,跟得很紧,甚至能听见他们的交谈,即便被他们逮住,也不过是夜不归宿──很轻的罪名。在北京城里也有守夜的人,他们从我面前走过,对我视而不见。因为他们要逮的是两个人,而非一个人……但我多少有点担心,被逮住了怎么办。为此曾请教过她的意见。她马上答道:“那就嫁给你呗。”在公园里被逮住之后,嫁过来也是遮丑之法。然后她又说:讨厌,不准再说这个了。看来她 很不想嫁给我。
我最终明白,对我来说,雪就是性的象征。我和她走在长安城的漫天大雪之中;这些雪就像整团的蒲公英浮在空中。因为夜幕已经降临,所以每一团松散的雪都有蓝色的荧火裹住,就这样走到了分手的时节。雪蒙蒙的夜空传来了低哑的雷声,模糊不清的闪电好像是遥远的焰火。而在遥远的北京城里,分手的时节还没有到来。它是在黎明,而不是在午夜……后来,在北京城的冬夜里,我想到了这些事,就说:性是人间绝顶美丽之事。她马上就从大衣里钻了出来,惊叫道:袋鼠妈妈!你是一个诗人!再后来,在北京城的夏夜里,我喃哺说道:袋鼠妈妈是个诗人……她马上在飘浮着的灯光里跪了起来,拿住我的把把说:连他是诗人你都知道了──咱们来庆祝一下吧!这使我想了起来,我经常假装失掉了记忆,过一段时间再把它找回来,以便举行庆祝活动。现在庆祝活动在举行中,看来,我没有什么失落的东西了。
从她的角度来看,我和我的黑大衣想必像是一片黑黝黝的海水,而她自己像一只海狗(假如这世界上有白色的海狗)一样在其中潜水,当然这海里也不是空无一物……她浮出水面向我报告说:一个硬邦邦的大蘑菇哎。我无言以对。她又说:咬一口。我正色告诉她:不能咬,我会疼的。后来她又潜下去,用齿尖和舌头去碰那个大蘑菇。而我继续坐在那里,忍受着从内部来的奇痒。外面黑色的夜空下,才真正的空无一物。再过一会儿,她又来报告说:大蘑菇很好玩。我由衷地问道:大蘑菇是什么呀?
夜里,我们的床上是一片珊瑚海,明亮的波纹在海底游曳,她就躺在波纹之中,好像一块雨花石;伸出手来,对我说道:快来。在闷热的夜里,能够潜入水底真是惬意。有一只鳐鱼拖着乌云般的黑影侵入了这片海底,这就是我,我们以前举行的庆祝活动却不是这一种。这是因为,当时我们还没有被人逮住。午夜巡逻的工人民兵在走过,但只是惊诧地看着我的大肚子──那年月的伙食很难把肚子吃到这么大。当然,人家也不全是傻瓜。有一夜,一个小伙子特意掉了队,走到我面前借火。我摇摇头说,我不吸烟。他却进一步凑了过来,朝我的大肚子努努嘴,低声说道:这里面还有一个吧?我朝他笑了一笑。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可能还有人记得,在七五年的寒夜里,水银灯光下马路边上那一缕会心的微笑。



在北京城的冬夜里,分手时节是在公园里的假山边上。那件黑大衣就如蛇蜕一般委顿于地,地面上有薄薄的一层白粉,与其说是雪,不如说是霜。曙光给她的身体镀上一层灰色,因为寒冷,乳房紧缩于胸前,对于女人来说,美丽就是裸体直立时的风度──带着这种风度,她给自己穿上一条面口袋似的棉布内裤一然后是红毛裤,红毛衣,蓝布工作服。最后,她用一条长长的绒围巾把头裹了起来,只把脸露在外面──想必你还记得七十年代的女孩流行过一种裹法,裹出来像海带卷,现在则很少见──戴上毛线手套,从树丛里推出一辆自行车,说道:厂里见,就骑走了。我影影绰绰地记得,在厂里时,她并不认识我,她看我的神情像条死带鱼。在街上见面时她也不认识我,至多侧过头来,带着嫌恶的神情看上一眼。晚上,在公园里见面时,她也不认识我,顶多公事公办他说一句:在老地方等我。只有在那件大衣的里面她才认识我,给我无限的热情和温存。
在那件旧大衣底下,我是一个谦谦君子。我总把手背在身后,好像一年级的小学生在课堂上听讲。很快我就忘掉自己长着手了。我很能体会一条公蛇能从性中体验到什么,而且我总觉得,只有蛇这种动物才懂得什么叫作性感。我不是一条蛇,这正是我的不幸之处。有时候她对我发出邀请,说道:摸摸我!我想把手伸出来,但同时想到,我是一个蛇一样的君子,就把手又背过去,简短地回答道:不摸。这种争论可以持续很久,到了后来,她只说一个字:摸!我只说两个字:不摸。听起来就是:摸!──不摸。在对答之间,隔了一分钟。按照这种情节,她能够保持处女之身,都是因为我坐怀不乱──我就是这么回想起来的,但又影影绰绰地觉得有点不对。也有可能是我要摸她,但她不让。需要说明,不论是公园还是校园,都常常不止我们两个人。别人把这种问答听了几十遍,自然会对我们产生兴趣。在黎明前的曙光里,常有一个男孩子(有时也有女孩子怯生生地跟着)走过来。听到脚步声,她赶紧把头从衣领处探出来,和我并肩坐着,像一个双头怪胎。这位男孩子笑笑说:我来看看你们在干什么呢。她就答道:没干什么。没干什么。然后,那个男孩就又笑了一笑,说:认识你们很高兴。她又抢答道:我们也很高兴。然后从袖筒里伸出手来,和他握手告别。我也很想和这个小伙子握手告别,但伸不出手来──在这种地方,遇上的都是夜不归宿的人。而夜不归宿的都是些文明人。但我影影绰绰地觉得,这故事我讲得有点不对头了。
和分手时节紧密相接的是相见时节──中间隔了一个无聊的白天,这是很容易忘掉的──也是在这座假山边上,夜幕刚刚降临,游人刚刚散尽。她就是不肯钻进这件黑大衣。夜晚最初的灯光并不明亮,所以,白色的身体份外醒目。我说道:快进来,别让别人看到了。她说:我不。坏东西,你让我怎能相信你。我说:我不是坏东西。我是袋鼠妈妈。她却说:袋鼠妈妈是谁呀?最后,我只能像事先商量好的那样,背过身去,让她用一根棉线绳子把手绑在了背后。然后她才肯钻进大衣,捏捏那个硬邦邦的家伙,说道:好恶毒啊……幸亏我防了一手。还想帮它骗我吗?坐在长椅上时,我想,假如这样被人逮到,多少有点糟糕,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忘掉了。

第八章第三节


我的过去不再是一片朦胧。过去有一天我结婚,乘着一辆借来的汽车前去迎亲,我的大姨子对我说:我妹妹是个疯子。晚上她要是讨厌,你别理她,径直干好事──很难想象哪个大姨子会建议未来的妹夫强奸自己的妹妹,除非他们以前就认识。但我分明不认识这个大姨子。这个女人的头很大,梳了两条大辫子,前面留了很重的刘海,背上背了一个小孩子。她弯着腰,让小孩骑在背上,头顶就在我眼前;三道很宽的发缝和满头的头皮屑就在我眼前。这个景象和晚上十点钟的农贸市场相似:那里满地是菜叶和烂纸。我可以发誓,这个背孩子的女人我见过不到三次,其中一次就是这一次,在这间低矮的房子里。头顶有一片低垂的顶棚,上面满是黄色的水渍。屋子里弥漫着浓郁的尿骚味……
从窗户看出去,是个陌生的院子,带着灰色的色调,像一张用一号相纸洗印的照片。院里有棵枣树,从树干到枝头到处长满了瘤子。这个院子我也很是陌生。院子里有个老太太的声音在吵吵闹闹,院子外面汽车喇叭不停地叫,好像电路短路了。我按捺不住手艺人的冲动,想冲出去把它修好。但我还是按捺住了──作为新郎,显然不宜有一双黑油手,这位新娘子是别人介绍我认识的──但愿她和白衣女人不是一个。我一面这样想,一面又隐隐地觉得这种想法不切实际。然后,她哇地一声从里屋冲了出来,穿着白色的睡袍,赤着脚,手里拿了一把小镜子,苍白的脸上每粒粉刺都鲜艳地红着,看来都是挤过的,嘴边还有一处流了血:“哇,真可怕,要结婚就长疙瘩啦”,到脸盆架边撕了一块棉花,又跑回去了。她和我以前认识的女孩显然是一个,和现在的白衣女人又很像。我马上就会想到她是谁。
我终于纠正了自己的错误,早上起来,我向那位白衣女人坦白说,我失去了记忆,过去的事有很多记不得了。一个人失去记忆,就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我变成了另一个人,又不自觉声明,就这样过了半个多礼拜,在这期间,我一再犯下非法占有对方身体之罪。这个错是如此的罪大恶极,简直没有什么希望得到原谅。但是她听了以后,只略呈激动之态,还微笑着说:是吗,还有什么?快说呀。此时我也想给自己说几句话,就说:想必你也看出来了,我心地善良、作风朴实,有各种各样的优点,而且热爱性生活──我的本意是说,我虽已不是以前的王二,但也不无可取之处,希望她继续接受我。谁知她听了这末一句(热爱性生活)就大笑起来,并且挣扎着说道:Me too!Me too!那声音好像是在打嗝。一位可爱的女士这样说话,多少有点失态,我不禁皱起眉毛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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