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艺术 作者: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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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艺术 作者:林语堂-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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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何等的辛劳,子女小有病痛必整日整夜的服侍,换下来的尿布每天必须洗涤,须费二十余年的功夫方能完成教养,使他们可以出去应世做事。他们即费了这大的辛苦,则到了老年时,应该由他们的子女赡养并受人尊敬,尚有拒绝不给予他们的道理吗?在普通方式的家庭生活中,凡是人都先受父母的教养,后来则接下去教养自己的子女,最后则受子女的赡养,程序极为自然,其间没有个人自傲的余地。中国人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概念是完全以家庭中互助为基础,所以并没有个人独立的意识。因此,到了老年受子女们的赡养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而将因有子女赡养他们而自己觉得欣幸。中国人的生存目的也仅此而已。
西方人则不然,他宁可去住在附近有烹饪室的旅馆中。出于大公无私的愿望,不愿为子女所累,不愿去干涉他们的家庭生活。但他其实有干涉的权利,这种干涉即使将使子女们不愉快,但确属十分自然。因为一切生活,尤其是家常生活,本是一种节制课程。试想人在幼时,岂不都受父母的干涉吗?操行主义者以为子女须离开父母,在这种思想中,我们看到不干涉的逻辑。父母曾为我们费过一番极大的辛劳,如若我们在他们老而无能时尚不能容忍他们,则我们在家庭中尚能容忍什么人?一个人无论如何须学习自制,否则连婚姻也失去效力。试想骨肉的情爱奉侍,岂是旅馆仆役所能代替的吗?
中国人对于年老父母的躬亲奉侍概念,系完全根据于有恩必报的理由。一个人从朋友方面所受到的恩惠都可以用数字计算,但父母的养育之恩则绝不是数字所能记录。中国的教孝论文中,一再提起洗尿布。这件事使轮到自己做父母时觉得有意义。所以为了报答起见,父母年老时,为子女者岂不应好好地侍奉,视其所好,每天以精美的膳食供养吗?为子女者尽孝道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单是像医院看护服侍一个陌生病人一般,但求尽职就能算数的。以下是屠羲时所著《养正遗规》中的一节。这篇文字从前小学生都当做教科书读,中间详述子女应该怎样对父母尽其孝道: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乃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因此在中国,哪个不期望做老人,做父母或祖父母?这类事情常被普罗级著作家所讥笑,视为封建遗毒。但其中实有一种佳趣,因此,中国内地的老年人都还牢守这个思想,而以为新的中国太不像话。最重要的一点是:凡人如有相当的长寿,他不能不老。愚拙的个人主义似乎假定个人可以在抽象的境地中生存,可以实际的独立。我们如若舍弃这个思想,便会承认我们必须如此计划我们的生活方式,以使人生的极乐时期出现在老年之时,而并不在知识未充分的青年时期。因为我们如若取持和此相反的态度,则我们将于不知不觉之间和光阴做必不能获胜的竞赛,对于未来永远怀着一种恐惧,深怕它的莅临。一个人绝不能不老,凡自己以为不老的人,都是在那里自欺。人类不能和大自然相对抗,则何不安于由此而老呢?生命的交响曲,其终点处应是伟大的和平晴朗,物质舒适和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破锣破鼓的刺耳响。

第九章 生活的享受
一、安卧眠床
我好像终将成为一个游方式的哲学家,但这也是无法的事,一般的哲学好似都属于一种将简单的事情弄成令人难懂的事情的科学;但我的心目中则能想象到一种相反的哲学,即是将烦难的事情化成简单的科学。一般的哲学中虽用物质主义、人性主义、超凡主义、多元主义、什么主义等类的冗长字眼,但我终以为这类学说未必能比我的哲学更精深。人类的生活终不过包括吃饭、睡觉、朋友间的离合、接风、饯行、哭笑、每隔两星期左右理一次发、植树、浇花、伫望邻人从他的屋顶掉下来等类的平凡事情。大多哲学家用深奥的字句来描写这类简单的生活状态,无非是一种掩饰概念的极端,缺乏表达的技巧而已。所以,哲学实已渐渐趋近于使人类对于自己的事情更加不懂。哲学目前的成就仅是:越解说,越使人模糊。
安睡眠床艺术的重要性,能感觉的人至今甚少。这是很令人惊异的。我的意见以为:世上所有的重要发明,不论科学的和哲学的,其中十有九桩都是科学家或哲学家,在清晨两点到五点之间,蜷卧于床上时所忽然得到的。
有些人在白天睡觉,有些人则在晚间睡觉。这里的所谓“睡觉”同时也做说谎解说(按:英文中的Lying一词做安睡解,也做说谎解)。我觉得凡是和我同意深信安睡眠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者都是诚实的人,都是宁可阅读不含道德教训的故事如《爱丽丝奇遇记》之类者。
安睡卧床于身体和心灵,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从身体上来说,这是和外界隔绝而独隐。人在这个时候,往往将其身体置放于最宜于休息、和平以及沉思的姿势。安睡并易有一种适宜和舒服的方法。生活大艺术家孔子从来是“寝不尸”,即不要像僵尸一般地挺睡,而必须蜷腿侧卧。我也觉得蜷腿睡在床上,是人生最大乐事之一。两臂的安置也极关重要,须十分适宜,方能达到身体上的极度愉快,和心灵上的极度活泼。我深信最适宜的姿势不是平卧床上,而是睡在斜度约在三十度的大软枕头上,两臂或一臂垫在头的后面。在这种姿态当中,不论哪一个诗人即能写出不朽的佳作,不论哪一个哲学家即能改革人类思想,不论哪一个科学家即能有划时代的新发明。
能感觉到寂静和沉思的价值的人很少,这是令人惊奇的。安卧眠床的艺术,其意义不单是令人在整天的劳苦工作之后,在和人相见谈话、无意义地说了许多废话之后,在哥哥姐姐遇事必要矫正以便保护你升到天堂,致使你的神经极受刺激之后,得到身体上的休息,并且还有更进一层的意义。这艺术如果加以相当培植,可以成为一种心灵上的大扫除。有许多生意人,公事台上安着三架电话机,片刻不停地一天忙到晚,还自己觉得非此不可,引以为慰;但他实在不知道倘若在半夜后或清晨间安睡在床上做一小时的沉思,反而可以赚进加倍的钱。一个人即使睡到八点钟方起身,那又有什么关系?他如在洗脸刷牙之前,先在床上悠闲地吸几支香烟,将这一天所要做的事情计划一下,而不要匆忙地起身,则对他的益处将不能以倍数计算。这时候他穿着宽大的睡衣,以最舒服的姿势睡在床上,没有紧狭的内衣,牵扳的背带,窒息的硬领,也没有很重的皮鞋束缚他,使他那白天势必失去自由的足趾也得到了解放舒适。这时,他的生意头脑方能真正运用。因为一个人的头脑,只有在他的足趾自由时,方是真正自由的。只在头脑自由时,他方有真正做思想的可能。在如此舒适的境地中,他即能思量昨天的成就和失败,并将当日的事情分其轻重,决定进行。一个商人不妨先预备好一切,到十点钟时再走进公事房去。这较胜于在九点钟,或甚至在八点三刻时,即和奴隶头目一般地赶到公事房,就像中国人所说的无事忙。
但是对思想家、发明家、概念家来说,在床上一小时的安睡,其所助犹不止此。一个著作家在这种姿势中,能比他整天坐在写字台前得到更多的论文或小说资料。因为在这时节,他完全不受电话、来客和日常小节的烦扰。他好似从一片玻璃或一挂珠帘中看到人间的生活,而现实世界的周围即好似悬着一圈云彩使它增添了一种神奇的美丽。这时他所看见的,不是生硬的生活,而已变为一幅比生活更真实的画像,如倪云林或米芾的名画一般。
睡在床上,所以会对人有益,理由大概如下:一个人睡在床上时,他的筋肉静息,血液的流行较为平顺有节,呼吸较为调匀,视觉、听觉和脉系神经也大概完全静息,造成一种身体上的静态,所以能使心思集中,不论于概念或于感觉都更为纯粹。就是在感觉方面,例如:嗅觉和听觉,也是在这个时候最为敏锐。所以好的音乐须卧而听之。李笠翁于他所著的《杨柳》篇中说:人们须在清晨未起身时,聆听鸟的叫声。我们在清晨苏醒后,睡在床上听百鸟的鸣声,这是何等美丽的境界啊!百鸟的鸣声就是在城市中也大多可以听到,不过我敢说,能够感觉到的人很少罢了。以下所述,即某天清晨我在上海所听到而记下来的:
〖这天,我在一宵好梦之后,于五点钟时苏醒,即听到一阵极为悦耳的声音。最初所听见的是高低不一的厂家笛声。稍停是一阵远远的马蹄的的声,大概是几个骑马的印度巡捕在愚园路上经过。在寂静中,我所享受的美的愉快更胜于勃拉姆斯的交响曲。又过一阵,即来了一阵细碎鸟鸣声。可惜我对鸟类不太研究,所以不知道叫的是什么鸟,但我的享受则相同。
同时,自然还有别的声音。有几个外国青年,大概是在外面狂欢了一宵,这时回家敲后门。一个清道夫在打扫隔壁的弄堂,扫帚的刷刷声清晰可闻。忽然之间,大概是一只野鸭在天空一声长鸣,悠扬不绝。六点二十五分左右,我听见沪杭甬火车隆隆之声自远而来,到极司非而路车站停止。隔壁房中有一两个小孩的啼叫声。此后各处渐有人声,一刻增多一刻,因而知道各处已在那里渐渐上市了。我自己的屋中,仆人也一一起身,即听见开窗和铁钩插上去的声音、轻轻的咳嗽声、轻轻的足声、杯盘碗盏声。忽然又有一个小孩呼妈妈声。这些就是那天早晨我在上海所听到的音乐会之奏曲。
那年的春天,我所最爱听的就是鹧鸪的鸣声。它们在互相叫唤之中,共有四个音阶。(即do。mi:re:。ti)其中re延长约三拍,在第三拍的中间突然中断,接上一个低的ti音。这种鸣声,我在南方的山中时常听到。最有趣的是,每天清晨一只雄鸟必先在我寓所附近的树上叫起来,随后雌鸟在离开约百码以外之处以鸣声相答。它们鸣声的快慢有时也若有参差,似乎是因于心境的变动,有时则末一短音不叫出来。那地方各种鸟鸣声种类不一,但鹧鸪声最动人。各种鸟鸣声悦耳异常,除以音乐比拟之外,实在不能用字句形容。据我所能鉴别者,其中有百灵鸟、喜鹊、啄木鸟和鸽子。每天早晨,老鸦的叫声最迟,理由大概如李笠翁所说,因为别种鸟类多畏惧人类的猎枪和儿童的石子,所以它们必在清早人类尚未起身之前,即出来奏它们的音乐,以免被人类所打断,而老鸦则并不畏惧,所以它们起身较迟。〗
二、坐在椅中
我向来以喜欢躺在椅中出名,所以我将要写一段椅子的哲学。朋友之中,喜欢躺在椅中者不止我一个,但不知如何单是我出名,至少在中国文艺界中是如此。我认为在这现代的世界中,我并不是惟一的好躺椅中者,而人之说我者,也有些言过其实。这件事的经过是如此的:某年我发刊了一本《论语》杂志。其中,我力辩吸烟并无害处。杂志当中虽没有刊载卷烟广告,但文字中很多称赞尼古丁的美德的话,因此便传了开去,说我一天到晚不做事情,只是躺在椅中吸雪茄。我虽屡次否认,并极力声明我实在是中国最勤于做事者之一,但传说之词依然风行一时,甚至竟成为我是被人憎恶的有闲阶级之一的证据。两年后,又因我刊行了一种注重通俗文字的杂志,于是更证实我是一个懒鬼。当时我因看不惯流行文章的体裁过于迟钝、不忠实和虚诞,认为还是旧式私塾命十二三岁的孩子做“救国”和“恒心之德”等类题目的文章的遗毒,故而以为必须提倡一种坦白通俗的文体,方能解放中国文章,使之脱去陈腐的桎梏。但我于不经意之间,将通俗文体写成潇洒文体,于是有人就拿这个作为攻击我的目标,因而我便被认为是中国懒惰作家中最懒惰者之一。
我承认我时常躺在朋友家客室里的椅中。但别人何尝不如此。如若沙发椅不是为了躺躺而设,则何必有沙发椅;如若二十世纪的男女都必须正襟危坐,则现代的客室中何必摆着那种沙发椅;而我们极应该坐在挺硬的红木椅子上,身材较矮的妇女,须两脚悬空地挂着。
其实躺在椅中这件事也有一种哲学。古人和今人的坐法之不同,其起因即在于对恭敬的注重与否。古人的坐,以态度恭敬为主,今人则以舒服为主。两者之间有一种哲理上的冲突。因为依照古人的见解(五十年前尚是如此),舒服即罪恶。耽于舒服即趋于失敬。这一点赫胥黎在他讨论“舒服”那篇文章里已讲得很明白。赫氏所说“西方的封建社会阻止了躺椅的产生直到近时”这句话,和中国的情形正完全相同。今日凡自认是在朋友之列的,坐在他的房中时,尽可把两足高高地搁在他的书桌上,而不必有所顾忌。这是熟不拘礼,而并不是失敬。不过这种行为,如在老辈面前,则当然是要被斥为不当的。
道德和建筑与室内陈设之间,有一种我们寻常所意料不到的密切关系。赫胥黎指出西方女人因为怕看见自己的肉体,所以不常洗澡,因而使现代式的白瓷澡盆的发明迟延了数百年之久。当我们认识儒教的公私行为都以恭敬为主时,我们就能了然旧式的中国木器为什么制成那种样子。我们在红木椅子上,只有挺起背脊笔直地坐着,就因为这是社会所公认为惟一合法的坐法。中国皇帝的宝座,坐时并不舒服。如叫我去坐,就是五分钟也是不愿意的。英王的宝座也是如此。克利奥佩得拉出外之时,总是斜躺在睡椅上,令人抬着行走。她敢如此,就因为她没有受过孔子的教训。这种样子如被孔子看见,那当然也要像他对付原壤夷俟一般“以杖叩其胫”了。在儒家的社会中不论男女都应该恭身正容,至少在正式场合中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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