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儿八经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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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儿八经谈恋爱-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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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原始本性?那是我小时候跟动物呆多了。”我被大顺几句话煽乎得有点晕。
“对女人,你跟我不一样,我是鱼竿儿,我讲究慢慢钓,钓上一条慢慢品,品完了,再去钓下一条。而你,是吸铁石,往那儿一站,就吸着一堆,所以你比我活得累啊。你虽然吸引人,但你少了品和钓的乐趣。乱花渐欲迷人眼啊。你是女人的克星,但女人也成了你的克星。”大顺说上瘾了,乱花我没看见,就看见黑褐色的咖啡沫乱喷了一桌子。
“你丫上网上多了,赶紧走吧,你不赶稿子了?别忘了我的事儿。”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害怕他再说下去。不管男人女人,被人看透的感觉总像是当面被剥光了衣服。
“郭子,其实你不用瞒我,你还爱小雨,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爱,我清楚,蓓蓓也清楚,只有你,掩耳盗铃。”临走前,大顺在门口颇胸有成竹地拍着我的肩膀,俨然像个忏悔室里的神父。
“你知道个屁,滚……”我半笑着踹了他一脚。
大顺的话让我再一次害怕起来,自从小雨离开我以后,我一直努力尝试忘记这个让我一想起几乎会疲软的女人。我把自己伪装得像个输得起的赌棍,一脸的不在乎,但心底真的是不曾忘记。忘记——这种东西就像个活扣绳索,你越想忘,越急于去解套,它却越扣得紧。也许真的是当你不再能拥有的时候,唯一可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这种记忆是下意识的。在路上,看到某个像小雨的女人的背影的时候,我会锲而不舍地追到前面去看一下她的脸。我也会在看到小雨曾经用过和碰过的东西时,心里有种被马蜂蜇了一下似的疼。多少天了,我甚至会在梦里期待一种浪漫的偶遇,那种偶遇是突然的,不设防的,但又会让彼此震撼的。我知道这对蓓蓓很不公平。但是人的感情是很难公平的,我的本意的确是要忘掉小雨,跟蓓蓓重新开始,正儿八经地跟一个我爱而且也爱我的女人谈一次恋爱,但是,我的心却一再地背叛我,甚至出卖我。




一零三
99。期待中的偶遇
跟大顺分手后,蓓蓓打电话让我陪她去一家超市买点东西。这是一家大的仓储式会员制超市。蓓蓓喜欢,我也喜欢,但我们的原因却不同,我喜欢是因为跟小雨在美国久了,早就习惯了这种购物方式,对质量也信得过,所以回国后一直光顾。而蓓蓓,我总感觉是一种附庸风雅,因为她总跟我说,那里干净,档次高一些。拿档次做理由在我看来都有些虚伪。我清楚地记得在一辆出租上跟的哥胡侃时,的哥告诉我,有一次拉了一女的,一路上骂骂咧咧,说花了2000多块在燕莎买了条裤子,刚下水就抽了,说明上也没写明不让下水,要拿去退货。的哥当时就晕了:“2000块?!如果我媳妇买这么条裤子,我得让她天天穿着,连睡觉都不能脱。她要坐哪儿,我还得大叫‘2000块的裤子,别乱坐。’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这裤子是2000买的。”我听得哈哈大笑,跟他说:“想让人知道这裤子是2000不是20,第一就是千万千万别去农贸市场买菜,第二,千万别打您这出租车。穿2000裤子的女人怎么也得有个专车了。”
人,总是需要在一种外围的物质中找一种高雅而有身份的感觉,哪怕这种物质最后让他们变得无知了。
刚进超市,就看见蓓蓓在和一个中年男子交谈,我友好地走过去,叫了声蓓蓓的名字,蓓蓓看我来了,笑着挽住我的胳膊,跟对方介绍着:“宜新,这是郭敬轩,我的高中同学,跟你提起过的。郭子,这是杨宜新,我的一个朋友。”
我客气地伸出手去,冲他礼貌地笑笑,却没想到对方只是轻轻点点头,并无任何要跟我握手之意。从他瞬间眼里充斥的敌意中,我一下领悟到他和蓓蓓的关系远非朋友那么简单,至少在这位杨老兄的心里,已经把我看成了情敌。为此我特意多瞧了这中年男人几眼,他穿着一身米色的西服,个头中等,有些发胖,人看上去比较稳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些胖才重。他还戴了副眼镜,显得很有书生气。蓓蓓看出了这中间的尴尬,又寒暄两句就拽着我跑开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吗?”我问蓓蓓。
“他就是上次我妈给我介绍的那个男的,在一家研究所上班,已经升到副所长了。”
“所长?不好吧,猛一听到,还以为是厕所呢。”我酸了吧叽地说了两句。
“你可真小心眼儿,我对他可没什么意思,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脚踩好几只船?再说当时,你又不离婚,我总不能一辈子吊你这棵树上啊。”蓓蓓含着笑,那眼神颇为幸福的样子,难怪有人说女人都喜欢看男人为她们火并。
“别,别,你可以继续啊,我可没说什么,现在一样可以多找几棵树吊吊。”实话说,这还真是我的想法,对于蓓蓓的这位杨兄,我虽然有一点点泛酸,但还真没什么太强烈的嫉妒心。说完半天,才发现身边已没了蓓蓓。我吓了一跳,转身回头,见蓓蓓气鼓鼓地站在那里,没动地方。“走啊,干什么呢?”我过去拽她。
蓓蓓一甩手,低声狠狠地说:“郭敬轩,你就这么不在乎我?”看到她眼泪开始在眼眶打转,我意识到我犯了个错误:“姑奶奶,怎么会,我不是吃醋吃的吗?其实刚看见你跟她说话的时候,我就在想,怎么才能把那小子那东西给剁下来。”
蓓蓓破涕为笑,再次挽上了我的胳膊。我暗自叹了口气,女人啊,有时候还真是蛮歹毒的,只有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嘴里被狠狠糟践,她们才能找到那份快感。
买了该买的东西,我和蓓蓓排在队尾。前面老远处,一个老太太不时讨着购物的塑料袋儿又让这个队伍慢了不少。我们前面是一对夫妻,女的一看就是家长,她看了看购物车里的酱油,冲男的叫:“嗨,你怎么拿小瓶啊?”
“怎么了?以前不都是买小的吗?”男的声音跟蚊子似的,看着那个婆娘的脸,脚似乎在发抖。
“那是以前,今天大桶特价,你不会算算术是怎么着?大桶重量是小桶3倍,算下来价钱便宜了3毛。赶紧赶紧换去。”
“3毛钱,算了吧,也快到了,这个还在商场那头呢。”男人颇有些挣扎。
“你可真会过日子啊,你有钱了是吧?3毛钱入不了眼了是吧?”女的眼睛一瞪,腮帮子开始像个蛤蟆一样鼓起来。
“哪儿,哪儿啊!重要,重要!我知道,3毛钱可以买个鸡蛋,鸡蛋孵出鸡来,如果是个母的,还能再生蛋,生一个蛋就又是3毛,生10个就是3块,这10个蛋万一有几个是瞎搞的,又能孵出鸡来,这鸡再生蛋。不得了啊,老婆,我们发了。”
“发了还不快去换。”女的怒喝一声,男的脖子一缩,拎着那小瓶酱油,迈着小碎步就跑了。
我“扑哧”就笑出了声,蓓蓓拉了我一下,却来不及了,那女人斜着眼看了我半天。
“郭子,我来排着,你再去逛逛吧。”蓓蓓善解人意地赶紧推了我一下。
我也巴不得赶紧离开。转身出了队伍,却忍不住掩嘴狂笑。男人的幽默和无奈很多都是女人逼出来的。人,总是在大面上追求一种有钱的感觉,却在小事上依然那么斤斤计较。我不理解这些,就好像我不理解美国人天天开着车子去GYM(运动馆)锻炼,还要等上20分钟找一个离GYM最近的停车位。
我开始在商场里像个没头苍蝇一样瞎撞。当路过一行货架的时候,我的眼睛突然被一个大毛绒玩具吸引,那是只丑陋的浑身长着黑毛的大猩猩。我想起了那夜和小雨吵架后,小雨一冲动从商场请了两个回来。退的时候,丫头留了一个,我问她留着干什么。她噘着嘴告诉我那样子像我,给我买的,可以让我时不时有种归属感。那个猩猩在我海归的时候一直陪着丫头,直到小雨也海归了,才送给了邻居的一位美国小朋友。我问她为什么不带来。丫头说我本人比那东西有肉感。一模一样的猩猩现在就坐在那个货架上,还是那么傻乐的样子。我心底的马蜂又开始活动了。我下意识地伸出手去,从架子上抓下了那只猩猩。同时,货架的那边,同样的猩猩也被一个人抓了下去,像个窗户,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张梦里期待的脸,我的小雨,那么苍白和瘦弱地呈现在我面前,带着震惊和一抹痛楚。我的鼻子在那一刹那突然有了鼻窦炎一样的症状。




一零四
100。再敢偷腥的代价
我曾经在脑海里设想了数十种见面的场景和表情。在路上,在饭店,装做不在乎,装做没看见。可是,当我真的遇到小雨的时候,最直接的反应竟然还是——心疼,所有其他的想法都像五颜六色的肥皂泡一样,瞬间便全部破灭了。
我整个人像胶皮冻儿一样黏在地上,我除了瞪着眼睛看着她外,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小雨也呆立在那里,我们彼此对视,像是电影里的定格镜头。
“你,最近还好吗?”我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激动起来,瞬间就会把自己变成一具被抽干了水分的木乃伊。
“还好。这么巧啊。”小雨慢慢也恢复了常态。
“巧吗?其实应该是意料之中的,我们以前不也常来这儿吗?”我开始慢慢让自己外表坚硬起来,装出一种自己并不期盼,甚至是无所谓的样子。男人的自尊让我羞于在她——我前妻的面前表现出任何如剥了壳的鸡蛋般的软弱。
“你知道我说的巧的意思。”小雨的声音突然低了下去,听上去颇有些酸楚的味道,而这种酸楚让我的装蒜刹那间变成了折磨自己的一种方式。我知道她的“巧”,指的是我们共存于脑中的那只丑陋的大毛猩猩。我站在那里,不知道是该继续装下去,还是赶紧脱去马甲。
我们以一种奇特的方式交谈着,中间隔着一堆猩猩和货架。我犹豫着是否应该靠近她,或者说至少能绕开那些障碍物,让自己整个身体暴露在她面前。但我确实又有些害怕,暴露了身体后紧跟着是否会暴露自己的思想,乃至最后彻底暴露了所有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自己突然有些害怕那种赤裸裸的感觉,虽真实,却会受伤害。
“知道了意思,又能怎样?巧合,巧合,有巧未必合。”我试探着她,同时审视着她的脸,试图从她的脸上找到她近期生活的痕迹。没有了所谓的缘分,虽然无奈,心底却真的有了能看到她幸福的渴望。但我面对的是一张苍白的脸,似乎像艺妓一样搽了厚厚的数层粉,没有一点儿生命的颜色。我希望那真的是粉,但我知道小雨是从不抹那么厚的粉的。她不快乐吗?是因为我吗?我的心再度揪紧起来,我准备绕开货架去到她身边,不光暴露我自己,更为了能触碰她的心。就在我转头抬脚的时候,蓓蓓神鬼不知地站在了我身后,轻轻叫了声:“郭子,干吗呢?钱都交完了,该走了。”
看到蓓蓓,我吓了一跳,蓓蓓的神情倒十分自然,她大方地走到我身边,手自然地挽起了我的胳膊,一副浓情蜜意的样子。我有些尴尬,转头看了看小雨。小雨的脸色突然变得铁青,没有了刚才艺妓般的白。我一直不明白川剧变脸的绝活为什么只传男不传女,在我看来,女人表演变脸恐怕是连道具都不用的,那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条件,不传女简直是在浪费资源。
“走啊,怎么了?”蓓蓓扯了我一下,没有扯动,又抬头看了看小雨,“熟人吗?”蓓蓓明知故问。我心底有了丝苦笑:女人啊。
“是小雨。”我也陪着演了一把。
“啊,你好,我是蓓蓓。”蓓蓓冲小雨友好地点了点头。友好?可能更多的是在示威。我从来不相信两个曾经的情敌之间会有什么友好。貌似的友好都不过是一种要制服对方的武器。果然,小雨昂起那颗骄傲的头颅,微微点了一下,便大踏步离去了。我有些犯贱般地不舍,还在观望的时候,蓓蓓使劲一拽,远没有刚才的温柔:“发什么愣?还不走?”这一拽的力气之大,差点儿没把我胳膊从我的肩关节处拽脱了臼儿。我乖乖地像孩子跟着家长一样跟在蓓蓓后面,灰溜溜地走着。
一路上,我都在想着小雨的眼神和那张苍白的脸。她不快乐吗?这个问题开始像痔疮发作一样折磨着我,如果她不快乐,我想我会比她还要痛苦。男人对于逝去的那份情感,真的很悲哀。骨子里,我一直有一种感觉,即小雨还在爱着我。我不是个自作多情的男人,小雨很多瞬间的表情和表现会让我感到她心底透出的无奈和不舍。这种东西会在某个时刻,甚至是某个瞬间盖过我自己所受的那份屈辱。人是个很矛盾的动物,我希望她过得好,但不希望这种好被我看见。因为那会加深我的屈辱,伤了我的自尊。但如果她过得不好,一种男人虚无的对家庭的责任又会让我深深自责和痛苦。我会觉得是因为我对她缺少关心和疼爱,才使事情滑到了一个无法挽救的深渊。由于我的思想都挂在小雨那里,对蓓蓓的问话,我都是一种机械式的答复。
到了家,蓓蓓洗干净手,把新买的一块肥瘦相间的肉也洗干净,拿出刀子开始剁。蓓蓓一直喜欢自己剁肉馅儿吃,她不愿意买,多少次,我怕她太麻烦,劝她买点儿,她固执地说,买的不卫生,都是烂猪肉。“你可以挑肉让他们现绞。”我曾经跟她抬杠,但她真的喜欢那种剁肉时的快感。我看着她拿着刀哐哐剁着那肉,肉越来越碎,她的刀子也越来越响,越来越快,刀光剑影,把那点儿碎肉翻得红红白白乱溅。我突然意识到她在发泄。
“你开黑店啊?金镶玉还是孙二娘?剁人肉呢?”我笑着。
“剁狼肉!”蓓蓓狠狠地说。
“狼肉?”
“对,还是一白眼狼。”蓓蓓抹了抹眼睛。
我走过去,从后面抱住她:“瞧你小心眼儿的样子,我们这是偶遇,又不是我主动去找她,你也不能这么霸道吧?白眼狼该剁,色狼呢?”我亲亲她的脖子。
“去,离我远点儿。”蓓蓓的眼泪又下来了,一个半老徐娘撒起娇来竟然也像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
“不走,看你怎么剁我。”无赖一直是我制服女人的手段之一,我抱着她不撒手。
蓓蓓一回身,却一把搂住了我的腰:“郭子,我真的没有出息,不管你怎么样,不管你怎么对我,我就是爱你。你离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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