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人文读本-人与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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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人文读本-人与自我-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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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潘光旦先生介绍美国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所著《中国人的特性》一书,其中有一篇题名是《无同情心的中国人》,我看了非常难过;但他所举的都是事实,我也无法否认。不但明恩溥的观察如此,就是最恭维中国文化的罗素,著书时也提出中国人残忍而缺少同情心这点。譬如死了人是人家一件最不幸的事,但是中国一家死了人,别人对于这件不幸的事是不同情的。我初到法国的时候,在电车里,看见同车的许多人,忽然都脱帽致敬,很以为奇怪;原来是车旁有人家在出殡,这是表示对死者的同情。不要说普通人遇着出殡是如此表示,就是总统出来遇着出殡,也是脱帽的。中国人却不然,看见死者亲属的“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就是吊者也会大悦起来!乡村人家甚至还希望别人家有人死,可以去喝酒吃肉,饱啖一顿;城市里不是万人空巷的去看大出丧吗?明恩溥特别举出中国人对于残疾的人,没有同情。出过天花的人,到药店去买药,药店的人常常要问他:“麻大哥!你是哪一个村子里来的呀?”看见斜眼的人,便要说:“眼睛斜,心地歪,”来取笑他,挖苦他。普通以为残疾的人都是坏人,譬如“十个麻子九个坏”,“天怕六丁六甲,人怕斜眼蹩脚,”这类尖刻无稽的话是很流行的。其实肢体略有损坏的人,哪里就是坏人。如果其中有坏的,也大都是社会逼成的,因为社会对他太歧视了,使他感觉人人都苛待他,他也自然不得不存心防范,或设法对付人了。再还有对于年幼孤弱的人,也是同样的不加爱护。童养媳受虐待,是普遍的现象;打丫头、虐奴婢更不必说了。所以同情心的缺乏,是现在中国社会最显著的一种病态。
因为同情心的缺乏,于是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以为事不干己,绝对不管,因而社会上无公是公非可言,也缺少急公好义之人。是非的观念,不但需要政治去培养,而且需要社会去扶植。有社会的奖励和社会的制裁,然后才有公是公非产生,例子很多,不胜枚举。社会的进步,不但要有是非的标准,而且要有人肯自己牺牲,去维持这是非的标准。
但中国传统的哲学,只教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须知达固且要兼善天下,穷也不应独善其身,至少也要兼善其邻罢。中国人受这种传统哲学的毒太深了,人人都想独善其身,所以不但同情心不能发达,而且公是公非也无从树立。
因为同情心的缺乏,所以牺牲精神也就堕落。侠者最好讲“千里赴义”。设如没有牺牲的精神,如何能去赴义?我们应该“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是的,闲事不管,可以省多少麻烦。但正当的闲事,哪能不管,而且愈能多管愈好。英美法律上规定的陪审制度(Jury syslem),不但鼓励,而且逼迫人家管闲事。不过没有牺牲精神的人,是不配管闲事的。若是自己不肯牺牲,不要说千里之义不能赴,就是隔壁人家出了事,也是不配问。上海人家被盗时,决不能喊“捉强盗”,而只能叫“起火”,因为隔壁人家听到“捉强盗”,必不敢出来,恐怕自己会吃亏,而听到“起火”,因为怕自己的屋子烧起来,也就不得不出来了。这些冷酷懦怯的事实,正是现在中国社会病象的表现。
这种病象,可说有两个来源:第一是生活。在贫苦的社会里,生存竞争,非常激烈。要“解衣衣人,推食食人,”是不可能的。漂母饭韩信,也要她自己有一饭才行。我们常常看见,有些贫苦的人,为争一两毛钱,而打得头破血流,甚至打出人命事来。轮船将靠岸的时候,那些脚夫不等船靠妥,就抢着向船上乱跳,稍不当心,就扑通下水。他们自己的生活,尚且无法解决,哪里谈得上对人的同情?第二是思想。中国多少年来的教训,是“明哲保身”,也就是俗语所谓“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瓦上霜”。结果就是人人怕管闲事,怕惹祸上身。“路见不平,拔剑相助”的风气,现在已沦落下去了。其实世界上绝对的个人主义,也是行不通的,正如绝对的兼爱主义行不通一样。你看见邻居人家生了瘟疫,你如果袖手旁观,就不免被传染。尤其在现代的大社会里,人与人息息相关,谁能过孤独的生活?“穷则独善其身”。哼!要想独善哪里是可能的事?
或者有人以为上述的种种社会病态,说是由于生活的贫困还可以,说是由于思想的影响便不对。但我以为思想的影响,也是极大的。比方上面所举的一个例,药店的人要称出天花的人为“麻大哥”,这难道也是生活使然吗?思想与生活,要同时改进,社会的病态,才能根本消除。
在世衰道微的时代,因为同情心的缺乏,是非观念的不明,赴难精神的低落,才往往使有心人不得已而提倡“任侠”。太史公在游侠列传中,曾慨乎言之地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他又说:“缓急人之所时有也,而布衣之徒,设取予然诺,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此亦有所长,非苟而已也。”所以“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他提出朱家、郭解,说朱家是“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郭解是“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我上面说过,这种游侠是社会不纲政治黑暗时代的产物;我们不一定要提倡游侠,但这种侠气是应该推广的,并且要藉政治的力量来推广的。不以私人的力量去报仇雪恨,而以政治的力量作大规模的改良策进,才能把同情心推广到“天下有饥者,犹己饥之也,天下有溺者,犹己溺之也,”而使天下之人,都各得其所。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侠者,不是朱家,也不是郭解,而是墨翟。他不主张拿刀去行刺暗杀,去报仇打不平,而是从大规模的政治改革着眼的。他说侠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大仁,第二是大义,第三是大勇。怎样才是大仁?他说:“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大害。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下之害也。又与人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与今人之贱人,执其兵刃毒药水火以交相亏贼,此又天下之害也。”(墨子如在,必称侵略者为贱人了!)他对于政治的主张,以为“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诸加费不加民利者,圣人弗为。”这是充分的同情心的表现。他主张充实内部而不主张侵略人家,增加土地。所以他有“非外取地也”的主张。有人以为墨子既主张兼爱,一定也主张非战;如管子就曾说:“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其实不然。他是反对侵略的战争,并不反对自卫的战争——不但不反对,而且他帮助自卫的战争。楚欲攻宋,公输般为造云梯,墨子听到就往见公输般。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和公输般斗法,公输般九次的攻城计划,都被他破了。楚王要杀他,他说他有三百弟子已经在保卫宋国,杀了他也没有用。楚王没有办法,只好软化下来说:“善哉!吾请无攻宋矣!”从这段史实,我们可以看出几点:第一,墨子能赴人国家之难,协助自卫战争;第二,他有技术的能力,以协助他人;第三,墨家是有组织的团体,能作有纪律的行动。这些都是说明大仁的意义。侠与义是相连。墨子虽主兼爱,但非滥爱,而主张以义为衡。“墨者之法,杀人者刑……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黇不可不行墨者之法。”这是(吕氏春秋)记腹黇之语。腹氏是墨子学派的人,他的儿子杀人,秦王赦之,而腹氏自己主张杀之。可见以墨为法,可无作奸犯科的流弊。这就是大义的表现。不但如此,墨子不但提倡大仁大义,而且能以最大的牺牲精神去求其实现,求其贯彻。“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这正是充分的牺牲精神,是“大勇”的表现。所以墨子的精神,是并具大仁、大义、大勇的精神,是侠的精神,也就是革命的精神。
中山先生说“革命是打抱不平”。他打抱不平的方法,也和墨子一样,不是为私人报复的,更不是快意恩仇的,是要以大仁大义大勇的精神,去改革政治,解决民生的。没有伟大同情心的人,就是没有革命精神的人。他就不配从事政治,也就不配谈革命!必定大家充分培养推广这种伟大的同情,恢复中国民族固有的侠气,政治才有改革的希望!
再进一步说到国际的形势。像现在国际间强凌弱众暴寡的情形,何曾不是侠气沦丧的结果。阿比西尼亚亡了,哪国拔剑相助?捷克分割了,大家还庆幸一时的苟安。中国无辜受侵略了,哪国在自己被攻击以前,为正义人道来和我们并肩作战?国际间的紊乱无秩序,都是丧失了侠者的精神之所致。
众人所弃,我必守之。我们不可丧失自信了!我们要抱定侠者的精神,以整饬我们的内部,以扫荡我们的外寇。要是我们成功的话,我们还应当秉着这种精神,以奠定国际的新秩序!
编者旁白

心灵何以因博大而悲天悯人?
先细心体会中国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的两个“及”字。
“及”者,粗看像连词,细看却是动词,内含由此“及”彼、将心比心、推演仿效、蔚然成风之意。
这就是说,此“及”字分量极重,它实是在昭示某一人格跨度:就内在修养而言,它是标志个体如何从自在的“恻隐之心”升华为自觉的道德追求;就外在行为而言,则它又在形象地展示仿佛天性使然的“良心”,如何因走出狭隘的血缘亲情,由己“及”人,再由人“及”物,最终对整个人类乃至自然界的动、植物,皆视同地球生命共同体的一员,而转为博大。忧天下之忧而忧,乐天下之乐而乐,屠格涅夫散文诗所咏叹的,不正是这一胸怀之博大么?
若将“良心”置于社会学范畴,则它又往往被称为“人道主义”。其实“人道主义”作为术语,又可析为“人道”与“主义”的组合:若谓“人道”在未被标举为“主义”前,它近乎孟子的“不忍之心”;当它被崇尚为“主义”后,“良心”又有了新命名,叫“良知”。所谓“良知”,无非是说它已是一种被价值理性所认同、所坚执的“良心”,亦即强调它的后天性或习得性,亦可说是指人伦层面上的“精神成人”。
从“良心”到“良知”的价值生成,在弗洛姆那里,则被称为是“人的生产性”,这与本书所强调的“精神成人”,旨趣归一。故弗洛姆又说“良知”是“人道主义良心”,亦即“主义”化了的“良心”。
如此辨析“良心”与“良知”的微妙差异,很重要吗?
这有点像识别“单纯”与“真纯”的异同:孩子因天真而可爱,天真植根于幼稚,他 (她)也将因幼稚而读不出天真的可贵,故曰“单纯”,即其天性“纯”朴得很“单”薄,当不免因岁月所蚀而失之暧昧;只有饱经沧桑的仁者才能真正掂出且守住天良的珍贵,这就不再“单纯”,而已臻“真纯”。“真纯”者,就其价值自居的坚贞性而言,近乎庄子眼中的“真人”,烈火烧不着他,洪水淹不着他;撼山易,撼其心志难。
(夏中义)



第五章  青春?性爱?身体


爱与意志

罗洛?梅
美国存在心理学家。本文选自罗洛?梅《爱与意志》,冯川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

“爱欲”在今天被当做“色欲”或“性刺激”的同义词。一家专门登载春药秘方的杂志,甚至以厄洛斯(爱欲)为名。人们不禁要问,难道所有的人都忘记了,爱欲,根据圣?奥古斯丁等权威人士的看法,乃是使人走向神的内在动力。而这种恶劣的误解却不可避免地会使得爱欲隐退:因为在我们这个高度刺激的时代,人们根本不再需要那些已经构不成刺激的东西。因此,我们有必要首先澄清这个极为重要的名词的含义。
早期希腊神话告诉我们,爱欲在大地上创造了生命。当世界还是一片死气沉沉的不毛之地的时候,是爱神厄洛斯(爱欲)“拉起了他的生命之箭,射穿了大地冷漠的胸膛”,“黄褐色的大地立刻覆盖上一片繁茂的青翠”。这幅图画生动地表现了爱欲如何借助于性(象征着阳具之箭),与性一起,共同创造了生命。在这之后,爱欲又把一股气息吹进泥塑的男人和女人的鼻孔,给他们带来“生命的气息”。自此以后,爱欲与性欲的功能便有了分野,爱欲的功能是给予生命的气息,性欲的功能则是紧张状态的解除。爱欲于是成了原初四神之一,其他三个神则是“混沌之神”克奥斯(Chaos),“地母”该亚(Gaea)和“地狱之神”塔忒勒斯(Tartarus)。约瑟夫?坎贝尔(Joseph Campbell)曾说,厄洛斯尽管貌若赤子,却始终是我们的先辈,是生命的最初创造者。
在生理学的意义上,性欲可以适当地定义为肉体紧张状态的积累与解除。与此相对照,爱欲则是对个人意向和行为意蕴的体验。性欲是刺激与反应的韵律,爱欲则是一种存在状态。弗洛伊德和其他人曾将性快感解释为紧张状态的消除。而与此相反,在爱欲状态中,我们不仅不希望解除这种兴奋,而且宁愿沉醉于其间,沐浴于其间,甚至加强这样一种兴奋。性欲所指向的最终目标是满足与松弛,而爱欲的目标则是欲求、渴望、永恒的拓展、寻找与扩张。
所有这些解释都符合词典上的释义。韦伯斯特大词典把性(源于拉丁文sexus,意思是分裂)解释为“生理差异……男女性别……男人与女人之不同的功能”;而爱欲则被定义为“热烈的欲求”、“渴望”、“热烈的自我完善的爱,通常有一种性感的性质”。跟我们今天的语言一样,拉丁文和希腊文也有两种不同的字眼来表达性与爱的不同含义。但奇怪的是,拉丁文中很少提到性(sexus)这个字眼。性对于他们似乎不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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