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是人海里的一粒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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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是人海里的一粒渣-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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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映挑着眉说:“牧总,听说你对游戏就很有天赋,大学时候,在一个很出名竞技游戏大赛中拿得了第一,是吗?”
这事儿说起来有些渊源。
那是介于第60-70个前任期间的事。
男人不精通几个游戏、不熬夜看几场足球简直都不好意思称自己为男人。身为一个百花丛中过的“闪闪发光体”,牧歌立志把自己打造成男人中的男人,领着自己的团队所向披靡,拿了大奖,风光了好一阵,牛仔裤下拜倒一大片。
当然,现在牧歌不竞技了,他现在负责开发运营游戏,让大家竞技。
牧歌唏嘘不已,忽然直觉气氛有点儿不对劲:“大家都是游戏业的嘛,没点战绩怎么好意思出来混呢。哈,我也很久没竞技过了,手生。”
“我还是你的手下败将呢。你忘了?我们两支队还互相挑衅,比赛前差一点儿打起来!”
咦?冤家路窄这么巧?
关映的眉毛一皱,忽然露出杀气:“你该不会真的忘得一干二净吧?”
除了和兄弟们一起疯狂大战赢得惊心动魄之外,其他的真没印象。但牧歌是谁,一笑泯恩仇最熟练:“帮助我们成功的总是敌人。如果不是你们那么强大,我们也不可能奋起直追,得奖这种事,除了实力,有百分之五是侥幸运气。”
“不错,那时我受伤了。”关映舒缓了。
就在此时,石渐维坐了过来,倒了一杯酒,深沉宛如贝斯一般的声线传到牧歌过来:“牧总不单游戏打得好,足球也不错。每次来我们学校踢客场,那尖叫声,比我们自己的前锋都拉风。”
拉风?好古老的词!
哇擦!右边竟也是敌人?
世间的久别重逢都是佛祖挖的坑,摔不死算你走运!
发现关映和石渐维一左一右把自己夹在中间,绝对的杀气腾腾,牧歌干笑数声:“为重逢干一杯!”
不止干一杯,是干了好几杯。
就算林飞挡酒也没用,牧歌被灌了个烂醉。牧歌觉着关映和石渐维对自己有着森森的嫉妒所以灌酒特狠。牧歌好不容易连滚带爬到了床上,脑海中那串诱人的数字又飞过——都是钱呐!
其实开公司也特像攒前任:一定要攒,要咬牙,要苦捱。攒到一定程度,就发生了质变,上天会给你一个更大的蛋糕。
现在这阶段,YC公司财大气粗,别看开出的价格这么优厚,后边的条件还没谈呢。
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公司。
还是拒绝吧。
入睡前,牧歌转了个身把垫在背上的手机挖了出来,未看短信在不停地闪,牧歌废了好大劲才看清一行字:“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填空的来了。
100个正等着呢。
牧歌毫不犹豫地回复:“好。”
手机还闪?
牧歌下意识地继续点开,还是那行:“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牧歌盯了有一分钟,这句话通常是他给别人说的,角色对换有点儿怪,牧歌酒气氤氲又回了一个字:“好。”
咦?怎么还闪?哇擦,怎么还是这一句话?手机抽了,还是移动抽了?
牧歌狠狠摁下一下字:“好好好。”
而后把手机往旁边一扔,脑袋一歪死睡过去。



、分手游戏的操守

【03】
第二天,嘈杂的门铃大响,牧歌晕头转向,披了条围巾出去,开了门,竟然是燕初。
刚刚分手的燕初?
幻觉。
一定是幻觉。
才分手的燕初一定不可能笑得这么开心。
燕初刚刚修剪过的头发,头顶有意的乱发微微翘起,蓬蓬松松,既时尚又清新,蓬勃的气质就像大学生一样。
燕初微笑着手指在头发间一绕:“喜欢吗?专门为今天的复合准备的。”
什么?复合?
复合了还是前任吗?复合是犯规的!
牧歌深吸一口气确定氧气是从鼻子吸进了脑子的,而燕初是真实的,好在久经沙场的“分手王”牧歌面不改色心不跳:“燕初,你怎么来了?”
“我就知道你后悔了!”燕初举起手机,三个[好好好]触目惊心。
这是怎么了?
当燕初愉悦地在卫浴里哼着歌曲放热水时,牧歌飞快地打开了短信记录。
关映: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牧歌:好。
石渐维: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好吗?
牧歌:好。
燕初:愿意继续做的我的男朋友吗?
牧歌:好好好。
哇擦这种群发短信的即视感!这一窝蜂的桃花运!
一口气增加了两个,终于破百了吧?
这坑爹的酒醉!
牧歌陷入了沉思。
一直以来他都坚持一个原则:不玩弄感情!
一直以来他都秉承两个宗旨:好合!好散!
除去青涩的高中时代,自从大学之后他都是以快餐一般的速度,飞快地说:“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吧?”然后坚决地说:“抱歉,你是个好人,我们不合适!”注:因对象不同言辞有显著不同,意思一致。
因时间太短,不会要死要活。
所以说,牧歌是个有良知的男人,坚决将伤害降低到最低。
最佳的分手,才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要知道,蛋打鸡飞、鸡飞狗跳、狗血喷头是牧歌最消受不了的。胜利就在前方,怎能在燕初这里打绊呢?牧歌围着围巾蹲在地上,苦思冥想,怎么能把这复合又扳回分手?
“牧歌,水好了。”燕初温柔的声音居高临下,揉了一下牧歌的头。
“唔。”牧歌懵懵懂懂抬头。
“20分钟的最适宜的时间,37。2度的最适宜温度。”
“嗯。”
“早餐和我,等你。”
被热气一蒸热水一冲,牧歌猛然清醒,前任情人在屋子里,做!早!餐!
太犯规了!
牧歌宁愿被一杯豆浆泼醒好伐!
莫非,昨天分手没有说清楚?没有说明白?好像是有点儿含糊,更加上那条该死的短信导致了误会和麻烦。嗯,这不是问题,不是所有的分手都老死不相往来,总有些抽刀断水水更流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为之一振的牧歌,裹着浴巾出来了。
“牧歌,你很久没有做过饭了,多亏我有先见之明买了!”燕初灿烂地笑着,指了指桌子上:有切片的黑麦面包、奶酪、西红柿、牛奶,连餐巾都摆得整整齐齐。
这种时候怎么能提分手?肚子会抗议的!
牧歌大快朵颐,一扫而光,糖分带来的幸福感和饱足感迅速填满全身,他的两条腿伸得直直的,燕初蹲下,手搭在牧歌腿上,狭长的眼睛一笑:“腿累了吧,我给你按一按?”
太贤惠了,简直不能更人|妻了!
牧歌惬意地回想起自己和燕初认识的经历:燕初手拿着自家开发的机甲游戏的海报,自豪感爆棚的牧歌跑上去跟他讲解,教他玩,就这么互留电话。
过了三天燕初又找上门,牧歌教导后自然地说了一句:“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吧。”
此时,通常会收到三种反应:[卧槽你变态啊。][去死,变态。][好吧,我们一起变态吧。]
具体言行举止,因性格不同而不同。
牧歌记得燕初当时的反应是眨了眨眼,眼神像小鹿一样看着牧歌,嘴角慢慢弯起:“这样啊,好啊。那我们,做点男男该做的事吧!”
纯洁的小鹿,剧情大反转。
“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对方吧?”牧歌正襟危坐。
“好啊,360°无遮挡无阻碍的了解,不是更好吗?”燕初的笑容非常曼妙,唇齿间慢慢的,悠悠的,稳坐钓鱼台。
后来?你问后来?
难道会有后来?
开玩笑。
牧歌只是前任收集者,交心可以,交身体不行。
要不然,欠情债啊,怎么顺利分手,还不得乱成一锅粥了不行。
这么回忆着的牧歌忽然感觉两腿一凉,浴巾被掀开了,眼看着就要一热,牧歌顿时像锅里的蚱蜢一样跳了起来:“你你你,你要干什么?”
“你是我的男票啊。”
“不需要履行这种义务的。”
“这不是义务,是喜欢,我喜欢看你高兴。”燕初微微笑,上前抱住了牧歌。
这不是小鹿!这是大灰狼入境!
这种场合能提分手?
“公司有事,我要走了。”牧歌一蹦三尺远,随便摸了一件衣服仓促地套上。
“好啊我们一起。”
“一、一起?”
“昨天我面试成功,今天正式成为牧歌公司的程序设计员,初来乍到,请多关照,牧总。”燕初微一欠身,露出自信的一笑。
晴天霹雳,正套裤子的牧歌跌倒在沙发上,手脚抽筋!
个人情感坚决不能进公司!
否则后患无穷!
牧歌深吸一口气,深情脉脉凝目:“燕初,我有个事情想问,你,喜欢我吗?”
燕初一滞:“你说呢?”
这种莫名的气氛简直恰到好处,正是幽怨的最合适伴奏。牧歌走近,环抱燕初的肩膀,凝视了半分钟。牧歌的眼神变得空洞迷茫,声音低迷:“燕初,我觉得你不喜欢我。”
“为什么?”
“你喜欢肉体多过心灵,而我渴望纯粹的柏拉图式的恋情。”
燕初紧紧盯着牧歌,而牧歌竟然绝对深情认真,燕初嘴角一抽,温柔的形象破裂:“开什么玩笑,大家都这么忙。”
“这就是我们的裂痕所在,我不喜欢,我喜欢纯粹的感情。”
“你X无能?”
“呃?我说的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心理性X无能?”
为什么纯洁的小鹿总可以这么直接拐到沟里去?牧歌被打败了,自暴自弃:“总之,我不能接受两个人之间的太过亲密,不然会浑身发痒,心里发毛。”
求分手!求和平分手!
燕初忽然冷笑了:“牧歌,你能不能打个草稿再说话?我记得你前天要分手时,明明怪我太保守。”
不会这么巧吧?
呃,最近忘补维生素了,药真的不能停。牧歌尴尬地笑了。
分手的秘诀:
首先,要坚决!
再次,斩草除根的坚决!
其次,宛转的斩草除根般的坚决!
牧歌深谙这个分手的秘钥,绝不能摇摇摆摆,现在这个状态已经是危险状态了,要分就要分得彻彻底底,长痛不如短痛啊!
要不然,前任男友还留着过清明啊!
这个时候只有拿出杀手锏出绝招了,牧歌呼一口气:“燕初,其实,我在保护你。”
燕初冷冷说:“继续编。”
牧歌深情地轻拥了他:“燕初,听说我,这次相遇我不是第一次见你。”
燕初移开目光咬紧了嘴唇。
“我以前曾见过你,但没有勇气跟你搭话。后来,我交了好几个男朋友后,终于学会了跟别人搭讪,但我知道他们都不是我的理想。”牧歌吸了吸鼻子,透出重重的鼻音,“直到遇见了你。”
燕初忽然动容,目光复杂。
“但是自己种下的的苦果就要自己尝,我为以前的放荡付出了代价,所以我才跟你提出分手的,因为我得了……”牧歌在燕初耳侧说出了三个字,一种令所有人脸色一变避之唯恐不及的病。
果然燕初将手一甩:“什么!我不相信!”
牧歌立刻拿出一份病症报告:“我知道,你恨我莫名其妙提出分手,所以故意骗我的——你不可能是新程序员,公司就是进一只苍蝇都会跟我汇报的——咳,现在理由我都说清楚了,你还跟我一起去公司吗?”
燕初把病例往地上一摔咬牙切齿:“你个神经病!”
牧歌把那份虚假病例捡了起来,遗憾地想,没有一个人认真地看这个病例,名字明明跟“牧歌”就完全不搭啊!
这是最后保命的一招,无坚不破。
这种杀敌一千自损一万的招,结果可能就是蓦然兴起许多了对自己的各种谣言,那个时候,牧歌需要耸耸肩:“竞争对手的谣言啦,真是越来越没品了,不知道哪个混蛋传出的,哼,我现在就可以给大家看看我的健康报告哟。”
澄清,也是个技术活啊。
破百吧赶紧破百吧,想想以后再也不用坑蒙拐骗欠良心债了,牧歌陡然轻松。

作者有话要说:

、复合,是犯规的!

作者有话要说:
【04】
自从恋爱变成快餐后,死缠烂打的恋人已经不多了,燕初离开后牧歌还有点儿恍然如梦的感觉。
牧歌看了一下老黄历:诸事不宜。
耳边,门铃第二次响起了。
关映手捧一大束玫瑰花神采奕奕。
这种唱罢我登场的节奏感。
牧歌头疼地撑着桌子,看桌子上:有燕初的早餐、关映的鲜花——可见燕初是该娶回家的,关映是适合带去旅店的。
刚走了一位又来了一位,到底行不行啊蛤。蟆大神,不行的话就我不冲关了。
窗子通通打开,阳光明明媚媚照进来,赶紧把霉运都带走。
牧歌硬着头皮:“早安,关映。”
关映嗤的一声笑了:“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宝贝或者亲爱的,我现在是你的男朋友啊。”
不!等等!世界变得太快!牧歌尴尬:“啊……你是哪一年出生的?”
“跟你一样。”
“家在哪里?”
关映轻轻松松站起来,靠近牧歌戏谑:“亲爱的,待会儿给你一份简历。现在,说一说,你为什么答应了做我的男朋友?”
“……喝醉了。”
“我就喜欢你的坦白。”关映大笑。
“林飞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我得去公司一趟了,以及,替我转告给你们头儿,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还是做一个山大王比较好,谢谢!”
关映的笑容微敛:“谁跟你说了什么吗?”
需要谁说?牧歌耸耸肩。
“不管你是怎么决定,我都喜欢,我都支持!”
关映掐下一朵玫瑰花别在牧歌的胸前的袋子里,笑得寻味。
又不是新郎,谁的衬衣别一大朵花?牧歌启动了轿车,缓缓驶进车库,忽然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我注意你也不是一天了。”
瞬间牧歌有背后一凉的错觉,赶紧专注地开车。
牧歌喜欢听快歌,电台传来了一首追忆似水流年的歌曲,幽怨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牧歌刚想要换台,关映忽然开口说:“不能太早的遇上对的人,会不珍惜;也不能太早遇上人渣,会阴影一辈子。你不知道他怎么就走进了你的人生,你也不知道他怎么又走出去了。”
啧啧,一听就是受过伤害的,而且受害不浅。
“他给了我最莫名其妙的结局、还有一个让我恨得牙痒痒的邂逅。”
你还邂逅了?
前任,就是人海的一粒渣。
把他扔了就什么都不是,谁让你非得找回来塞进眼睛里,自己找疼不是。
牧歌开朗地宽慰:“不管遇上谁都会后悔的,人都贪心,总觉得不是最好的。不管过得有多么不容易,你都要相信,还有一堆更不容易的人。”
“我不后悔。”
哼!不后悔?后悔也是悄悄后悔吧。
下了车,二人告别。
关映凑前要吻别,牧歌灵活一闪干笑两声:“关映,我觉得你心里有人了,现在就开始另一次恋爱会不会太仓促?”见缝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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