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半式闯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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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半式闯江湖-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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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李大丁想错字了,即墨开口解释:「不是你想的『寂寞』,是立即的即、笔砚纸墨的墨。」
「读书的肠子扭七八歪,我这粗人不懂啦,听你说起来,倒叫你立即磨墨的意思。」
「今儿个下午服侍少爷的第一件事确实是磨墨呢。」想到巧合,他不禁笑开。
书房里的白衣人风度翩翩,姿态优雅,纤纤长指握著羊毫书写下一个个温润含蓄的逸柳字体。思及此,即墨内心又软了,若非李大丁提醒他走错路,恐怕又要再醉幻想一回。
这回在李大丁的陪伴下,他仔仔细细记了路,以免待会儿走不回去就糗大了。两人愉快的用过晚饭,李大丁时限比他短,匆匆吃过就先走了,即墨稍慢点吃饱,记得早在吃饭前就跟灶房说二少爷讨热水,便到隔壁灶房看看。
习惯性举起左腕要看手表,才想到自己穿了。偏偏他又没啥时间概念,随手抓一个下人打扮的问时间,主子们准时酉时三刻开饭,回院落时大概戌时,现在约莫戌时一刻。
幸好时间还够。
过了门,里头柴火旺盛,烧著好几大锅的水,才知道很多主子都在这时间盥洗。因李勤攸是嫡系,自己又说得早有优先权,那些晚来的旁系奴仆可有得等了。
原以为要借几个大汉帮忙,一桶一桶热水抬回去,灶房伙计推出一只四轮板车,即墨方知自己太小看古代人的智慧了。伙计动作俐落地将热水注满摆在板车上头的大木桶,盖上两公分厚的大木板盖子保温,招呼另一个伙计帮忙,搭把手随即墨推去二少爷的院落,转头又忙著烧热水去了。
回到院落,跟著老经验的灶房伙计布置澡间,一切张罗完毕,伙计连忙推著车走了,後头还好几位主子等热水呢。
即墨站在木头浴盆边儿望著蒸蒸的氤氲热气皱眉。
热水好了,洗澡时间也到了,即墨苦恼了。
他是准备好乾净的换洗衣物後就等在门外吹冷风,还是在屏风外等候主子随时传唤,亦或入内伺候?
光想像李勤攸白皙的裸身,一管温热鼻血出卖肉体主人流淌下来。
匆忙用袖子抹过,他可不能让李勤攸看见他的拙样。
等待李勤攸到澡间的空档,即墨习惯性地进入自我的世界。
要说穿越定律,另外一半不外乎第一个遇上的古人,或是救命恩人,像李勤攸这样晚半拍才出现的通常是配角,有可能成为他穿越过来的另一半男主角吗?
第一个遇上的可是刁蛮恶少啊!如果是恶少,他会被虐上几轮才能走向欢乐结局?往好的想,或许不会那般糟糕。小说不都这样写的吗?看起来刁蛮恶劣的,通常有百分之七十的平反机会。作者安排可怜小刁刁不是家庭教育出问题就是内心有创伤,等到另一半用爱去感化他,两人就可以共偕白首、从此过著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美满日子。
嗯……这美好蓝图还可以,刁蛮恶少也挺有挑战性的,但要他选,自然希望走一条比较轻松快乐的路。
另一条嘛……救命恩人?
脑海冒出李大丁那张朴实黝黑的大脸,回想和他相处自然的和谐气氛,至少朋友关系是有的。再想两人背景相当,都是李家仆人,不正是门当户对吗?看来和李大丁的可能性颇大的。
不过,总觉得激不起浪潮啊,他和李大丁。
接著想到自家主子李勤攸,即墨不由得喜孜孜,心中小鹿又开始乱乱跳,哼哼唧唧唱著「春天来了」。
「真希望是他就好了。」
「希望是谁?」
即墨再次让李勤攸活生生吓掉半颗心脏,身子一个不稳往澡盆栽,李勤攸适时伸出援手拉住他的衣领後端。
「即墨不是午後洗过了吗?」李勤攸出自关怀,「毫无心机」的取笑。
即墨窘得想挖洞溜走。「少爷功夫极好,走路都没声呢!」转过头,他笑得谄媚讨好。
李勤攸招牌性的柔笑,没说什麽,迳自走到旁边矮柜抽腰带褪衣。
「屏风挡起来吧。」
即墨立刻拉起描金春树鸟语画屏,隔著一层黑木屏风,恭恭敬敬站在靠外的位置。
「少爷,即墨是待这儿等,还是出去呢?」该问的还是得问,不管是林舒宇还是即墨,都是第一次服侍少爷,没在怕被发现灵魂不同啦!
李勤攸软软的回应让即墨差点再一次喷鼻血。
「进来帮我擦背。」
仿若一道天雷打在他头上,即墨让这消息电个晕呼呼,脑子又无法使了。
「即墨,关门,冷。」
关门?
脱光衣物和赤裸裸的身子。
在澡间,觉得冷……
天时地利人和不正是现在的情况吗!
呜呼呼,小美人儿空虚寂寞觉得冷吗?爷儿这不就来疼你了吗,包准你待会儿热到受不了!
作家的话:


、七、攻略谁好呢?

啪!
赏自己一巴掌拍去脑中遐想,暗骂自己思想下流,怎能让小说那几套玷污了高贵圣洁的李勤攸!即墨阖上门板,越过屏风往内间去。
「即墨,怎了?」听闻拍击声而疑惑的李勤攸问道。
他哪能说出自个儿的遐想!「我以为有蚊子,眼花看错。」
「嗯,擦背吧。」哗啦水声响起,李勤攸往前挪身子,方便即墨帮他擦背。
室内的水蒸气很浓,白茫茫看不甚清,隐约有些阴影轮廓。
他先去木柜取了条乾净毛巾,才摸到澡盆边,指尖滑过一阵温暖,那是李勤攸的体温。
李勤攸的背,李勤攸的肉体!
即墨险些不能自己。
及时拉回理智,没再精神出窍,他沾湿毛巾,替李勤攸洗刷起来。
隔著毛巾触碰到的肌肉坚硬扎实,与他幻想意淫中的软嫩肌肤有所差异,即墨忍不住好奇心问:「少爷有习武?」
李勤攸一脸古怪的看他。「翡翠山庄身为武林大派,李氏男丁自幼习武,也须一定程度,否则如何自保、如何服众?」
「那我也会武吗?」未经大脑就冲出口的话,要收已太迟。
「往年或许不用,但日後跟著我的日子不会太平和,没个底子恐怕危险。」他沉吟一阵,说:「就明早开始吧!卯时起,梳洗毕,蹲一时辰马步。我抽空教你几套拳法,有空閒就练,午後进书房,蹲马步研墨混朱砂,训练肌肉耐性。」
即墨听闻,差点昏厥过去。
他穿越前可是个道地的宅男啊!
除了上学、吃饭洗澡上厕所睡觉外,都窝在电脑前的啊!高中以前还有一周两次的体育课,上大学体育随便修随便打混的,除此之外最多就是敲敲键盘点点滑鼠的手指运动,哪经得起蹲马步苦刑?
查觉後方的停滞,李勤攸问:「担心修行太慢吗?要不再提前个半时辰起床,蹲完马步与我一同打拳?」
即墨的手抖了一下,嘴角僵硬勉强弯起弧度打官腔:「即墨一时情绪激动,不能自己,实在太感谢少爷的厚爱了!」
「呵,这没什麽,要是害你出外让仇家割去一条小命,那才麻烦。」
李勤攸讲得轻松,即墨的心却宛若投入大海的石头,沉甸甸的绝望难受。
妈啊!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跳进江湖跟人打打杀杀吗?能不能换个角色啊——
×
本该是活色生香的近距离接触美人沐浴,却因为话题不对而搞得即墨心不在焉,掌心下的原该让自己血脉贲张,妄想大开,最後只剩哗啦水声和李勤攸一身肌肉的记忆。
说好的白皙皮肤呢?(谁跟你说好?)
说好的优雅美人呢?(谁又说这了?)
怎麽变成白皙的肌肉(有白皙就不错了)和一身武功呢?
穿越嘛,宫廷啊江湖啥的正夯了,他又不赶流行,既对随时有可能掉脑袋的宫中生活兴致缺缺,也对快意恩仇的武侠没啥兴趣,既然没穿成个二世祖、翘脚纳凉混吃等死的少爷,就不能当个单纯的小奴仆吗?
天色灰沉沉的,时值卯时一刻,他在书房前院蹲马步,少爷在後头练剑招。
少爷说,平日他再晚个两刻钟才晨起练剑,不过为了新上任的小书僮,这几天他也卯时起床梳洗,即墨蹲马步、他多练两刻钟的剑招。
即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主子纡尊降贵、牺牲睡眠盯小书僮练武,是他的福气,感激涕零得下跪都不为过,哪能拒绝呢?更何况,要他习武,是为了他的小命著想……
上苍啊,重穿一次行不?
如果这是游戏,就能砍掉重练了。或许在一开始,刚被大丁哥救起来的那个分歧点,会有选项跳出来:
装昏不醒→进入攻略李大丁路线。
对恶少低声下气认错→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请翻回第一章→进入攻略李勤攸路线……?
思及此,也不见得就能顺利攻略李勤攸,通常有好几个选项的。有的游戏依照路线分歧,有的是设计好几次事件,根据友好度判断路线。那麽,他现在还有机会回到恶少爷或是李大丁那儿去吗?
如果重新来过,他要攻略谁好呢?
「……墨,即墨。」李勤攸的呼喊,唤回即墨的神智。
「少爷?」他已经蹲到麻痹没啥感觉了。
「早膳时间到了。」三餐定时,李氏家训。
即墨猛地抬臀站起,一股疼痛酸麻窜上大腿腰骨,他立刻腿软倒地。
「好痛!」
李勤攸失笑摇头,「改明儿个习惯了就好。」便率先走回寝室。「更衣。」总不能一身汗臭上餐桌,会让祖奶奶痛揍赶下桌的。
作家的话:
寂寞小受脑补开关越来越松了XD
好想写18R啊啊啊啊啊啊啊~~~
李勤攸对寂寞儿这样那样那样又这样然後翻身继续那样这样


、八、跟命运赌了!

两三天过去,即墨渐渐习惯目前的生活。
比起发展完全的都市,以民生便利为取向、科技四起的新世代,样样费时费力没效率、事必躬亲的古代,对於穿过去的即墨简直就是苦刑。幸好他是个贴身小厮兼书僮,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要是在厨房一定更惨,光生火就搞死他。
一开始不适应是必定的,但人类的生存本能很强,即墨边做边学,关於这架空朝代的历史背景懂得更多。
还有,对於肉体主人「阿福」的认识,也透过和李大丁的对话探知不少。
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
脱光了衣服,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麽低。望进木桶中的热水,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而是一张稚嫩小脸。
圆圆的脸,有点塌的小鼻子,浓眉粗短,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珠,闪闪烁烁的,是他的眼。
举起双手,十指往掌心收缩,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而是细白滑嫩的肥肥短指。
初步预估,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十三岁吧,後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他十五岁了。
十五岁还小蒜苗样,连根毛都没长,发育也太不良!
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看著一丝不苟的自己,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
照理说,奴仆一年洗上一次澡就很幸福了,在询问李勤攸,是否能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後,他也能天天洗个乾净了。
否则一身汗臭湿黏,习惯净爽的他哪受得了!
奇的是,除了第一天沐浴,後来两天李勤攸没让他侍奉在侧,让他站在屏风外候著穿衣而已。主子没说原因,他也不敢问,此乃即墨悬案之一。
这日午後,秋高气爽,凉凉金风吹送,即墨舒服得眯起眼睛享受凉风快意。
李勤攸在亭子里作画不让人打扰,他便随侍在亭外,供主子随时差遣。气候宜人,美人在侧,好不惬意。
即墨万分幸福地沉醉在宁静午後,不远处有细碎脚步声接近,打断他得美好时光。
「二少爷,大少爷来信。」仆人恭恭敬敬呈上一封信,李勤攸搁下画笔,信步走出凉亭,接过书信慢条斯理撕开封蜡展信一看。
却在看见信件内文之时微微变色,双瞳之中怒火隐烧。
仆人送上信件便离开,徒剩即墨站在李勤攸身旁,蓦然一冷。
「即墨,我得出门一趟。」话,说得轻描淡写;神情,淡漠诡谲,隐隐有股凉气散出。
「这路上不见得安平,是否要跟,你自个儿取决。」李勤攸缓缓将信纸撕成条状,再对数折撕成碎片,扔入火盆燃火烧尽。
「看是回三弟那儿,还是想做园丁、扫除还是厨房,说一声,我帮你调去。」
即墨冷汗涔涔,这麽快就到分歧点了吗?
甲、跟著李勤攸不离不弃→继续攻略李勤攸。
乙、回李云攸那儿去→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丙、调去其他的岗位→可能进入李大丁路线。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究竟即墨会选择哪一条呢?
即墨咽了口唾沫,颤巍巍问道:「很危险吗?」
「未知。」朝夕倾变的江湖,没有一定的答案。
「少爷要去很久?」
「不知。」不明的难题,未知的变数,无法估计会耗上多久。
即墨咬咬牙,犹豫在是否赌上自己的性命。
说真格的,对於李云攸和李大丁,他没啥感觉,心心念念的只有让他体验到心动滋味的李勤攸。可一想到要踏入「传说中」的武林,说不害怕是骗人的。
在李勤攸踏开脚步,随口一句「花园正缺人。」的同时,即墨紧闭眼睛,豁出去的大吼:「请让即墨跟随少爷!」
他的少爷啊,据他自己说,身边一次只带一个人,书僮兼小厮,万事包办。才刚放走旧的,收了他当新书僮,要是他没跟去,这趟远行岂不没人照料?
想到这几天来甚少自己动手的李勤攸,即墨还真怕他是个大草莓金贵儿,没人伺候就无能了。
他倒是忘记,李勤攸算是个江湖人,长途奔波、餐风露宿,见怪不怪。
放不下初次的悸动,即墨打算跟命运赌了。
赌它不会让他穿过来找死!
那些个小说漫画连续剧啥的,没有一个主角是穿过去就死掉的吧?
就信命运一回!
站在李勤攸身後的即墨看不到,优雅俊俏的公子脸上,上挑的嘴角,满意的神情,笑得像只咬著鱼的偷腥猫儿。
哪里还有怒气的踪迹呢?
作家的话:
>口<今天比较忙所以现在才放上来><
明天应该也是下午左右吧:p
终於要进入江湖了噢呜呜呜呜呜~~


、九、丑话说在前

【第三章】初入江湖?
即墨的内心不若外在表现来得淡定稳重,初次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时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身分,任谁都很难短时间内调适好。他恐惧、他害怕、他不安,不敢表现出来,怕让别人知道这躯体里的并非阿福,而是从异时空来的灵魂,众人会将他五花大绑丢去道士跟前驱邪除魔,或是架上柱子一把火烧个乾净。
幸好他只是个小小奴仆,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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