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第一名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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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一名模-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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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凤之一噎,倒是傅清先笑了起来,笑容背后满是隐藏的苦涩,这一生爱上这样的一个人,到头来不过是不值得,真的不值,那些甜蜜的情话,纠缠的眼神,下雨天送来的伞,情人节收到的花,清晨得到的早安吻以及每一次被贯穿的疼痛都是不值的,“说得好啊,沈凤之,我也是男人,为什么这么多年我却一直在下面而你还没死呢?”
沈凤之脸色一白,几乎不敢看傅清的眼睛。
秦非雨继续说:“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很年轻,青涩、质朴,连跟女孩子说个话都会脸红,然后,你慢慢的成熟起来,成了盛世娱乐的策划总监,然后你与秦非雨交往了,这或许是你一早就计划好的,看准了秦非雨连流花丛多年,乍一遇见你这样纯粹的人不可能不动心,于是你一步一步的接近他,让他爱上了你,然后,你们一起走过四年岁月,秦非雨应该对你不错,亲手做早餐给你,生病了衣不解带的照顾你,甚至在金融危机的当口将手上所有资产全部送给你,却没想到,最后换来的是你与别人耳鬓厮磨,还落了个被杀的下场。”
“可惜,你这个人从来不知道贪心的人从来笑不到最后,原本以为你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人,没料到,傅清不过是第二个秦非雨,唯一的区别是从前是秦非雨上你,现在换你上傅清,然后又看上了一个顾砚,沈凤之啊沈凤之,你到底要多少才满足呢?”
或许是他眼底的神色太过悲凉,竟让沈凤之和傅清同时震住。
秦非雨接着说:“我记得秦非雨撞见你们在床上滚的时候是一个下午,就在荔湾别墅二楼的那个主卧里,地板上到底都是你们猴急的扯下来的衣服,还有随意扔在别处的鞋子,那场面真是壮观得很呐,当时真应该用相册拍下来,让你们看看自己的狼狈样子。”
“你……你是谁!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沈凤之慌了神,那么久的事情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眼前这个男人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不止沈凤之,连傅清都吓了一跳。
秦非雨勾唇一笑,狭长的凤眸中一片水光,有些嘲弄有些笃定,“这不是很明显吗?我是秦非雨呀。”
这话一出,沈凤之和傅清齐齐后退了几步,身子都有些摇晃,一副随时会晕过去的样子。
“不!不可能!他早就死了!你别想吓唬我!”沈凤之连连后退,嘴里不敢置信的叫道,“他早就死了!尸体都腐烂了,你不可能是他,你是顾砚,你是顾砚!”
秦非雨好整以暇的欣赏着他脸上的狂乱,淡淡微笑着说:“记得我银行帐户的密码是多少吗?”说完不给沈凤之任何回答的机会,继续道:“271069,你手机的后六位。”
“还有,你的原名不叫沈凤之,你有个非常传统的名字——沈富,说是你那爱财如命的老爸给你取的,这个名字成了你童年时候的一个阴影,后来你大学毕了业,便将名字改成了沈凤之。”
“我记得你曾经养过一只狗,结果养了几天就死了,你把它埋在公寓后面的池塘边,那只狗的名字叫豆子。”
“你25岁生日时,我送过一只貔貅给你,市价是32万。”
“…………”
秦非雨就这样靠在床上,将那些他们曾经的秘密一一细数,才发现当年自己真的送了很多东西给沈凤之,如今想想,真是白白浪费了那些好东西。
他每说一件,沈凤之就往后退一步,直止最后撞在墙边,再无路可退。
秦非雨眨眨眼睛,“现在相信了吗?”
沈凤之一脸木然,似乎还没从这件事里回过神来,一旁的傅清也是一脸的不敢置信,盯着秦非雨良久才说:“这事太诡异了,不可能!不可能!”说着就往后退,想要跑出去,结果还未走几步,套房的大门突然被人撞开,一群黑衣男子一窝蜂的涌进来,眨眼功夫便将所有人都制服在地。
然后一身黑衣的男人大步走进来,散乱的黑发彰显了他的风尘仆仆,紫瞳中的焦急一览无遗,眼下有浓重的黑影,秦非雨无力的靠在床上,看着那人一步步走近,唇畔的笑容一刻都没有消失过,待到人走近了,感觉自己被拥进对方怀里,秦非雨才说:“这次来得倒挺快。”
男人不说话,只是将他搂在怀里,用力得似乎害怕下一秒他又会凭空不见。
接到戚珊的电话时,墨兰瑾锐心跳都快停了,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只不过几分钟就消失了,而且失踪得毫无征兆,若不是花丛里翻找出来的秦非雨的手机,大概他现在还像只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撞。
地上那些被制服的人很快被清理干净,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秦非雨靠在他肩上,声音有些闷,“我觉得上辈子死得太不值得了。”被人设计害死的,而且自己到现在才知情,怎么想都觉得呕。
“不,我觉得很值 。”男人抚摸着他的头发,声音温柔如同窗外温和的阳光,“至少,让我在这辈子遇见了你。”
曾经听过无数情话,我爱你,我等你,却从未有这句这样煽情而动人,那话像一根细小的丝带,缓慢而坚定的钻进皮肤,渗入骨髓,到达心底最柔软的位置。
让我遇见你,是这辈子的际遇,却是上辈子就已埋下的伏笔。
戚珊是个称职的经纪人,所以秦非雨在米兰时装周的庆功宴上失踪的事没有任何人知道,随着时装周的落幕,顾砚的名字已为全世界所熟知,一下飞机便遭到了观众的热烈的欢迎,结果是堵在机场大厅一小时才狼狈逃脱。
回国后便是紧密的工作。
广告代言、杂志大片接蹱而来,行程排得满满的,每每挤出来约会的时间通常是在晚上十二点后至第二天早上之前,惹得墨兰大哥屡屡委屈的抱怨,他只有工作没有爱人,搞得秦非雨哭笑不得。
盛世突然少了个沈凤之,着实混乱了一阵,不过不是因为少了这个人公司就无法运营了,而是这么个大活人既未请假也未辞职的就这么凭空的不见了,随其一起失踪的还有傅清,沈凤之老早就跟家里人没了联系,所以找他家人问线索根本不可能,而秦风对傅清这个人也不是很了解,只好报了警。
警方受是受理了,可是一直没有找到两人的下落,也没有找到任何表明两人是被人绑架的线索,因为没有人催他们破案,久了久之就成了悬案了。
秦非雨回国之后没问墨兰瑾锐把沈凤之和傅清怎么样了,墨兰瑾锐也没说。
只是有一次两人在床上运动之后,墨兰瑾锐在他将睡未睡的时候说:“除了我们家的人以外,我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你到底是谁,非雨,我爱你。”
那晚秦非雨做了个美梦,梦里全是墨兰瑾锐的影子,影子不会说话,但是会动,秦非雨看见那个影子将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的脱下来,脸上不再是千年寒冰,而是煽情的诱惑,秦非雨在梦里大流口水,醒来却发现自己被某只压在身下狠狠的吃了个干净。
作者有话要说:

、尾声——燕子

周六的早上,难得秦非雨有一天假,他一大早就起了床,任床上的男人死皮赖脸也没再滚回床上去。
梳洗完毕之后,秦非雨穿戴整齐的出了门,并严令墨兰瑾锐不准跟着。
他先去蛋糕店拿了前两天订做的蛋糕,然后乘车去店里取了礼物,接着打车去了位于市郊的别墅,远远看去,那幢别墅跟许多年前一样没有差别,他与秦风在这幢房子里度过了人生最漫长黑暗的一段日子,那时候,父母刚亡,兄弟二人相依为命,秦非雨在这幢房子的厨房里学会了做简单的饭菜,学会了打扫卫生,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好哥哥。
也是在这幢房子里,秦风第一次发疯似的砸东西,从此堕落,在听说他与沈凤之交往之后。
秦非雨下了车,走到雕花门前按门铃,许久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来开门,看见门外的陌生人,有些疑惑的问:“先生找哪位?”
“我找秦风,他在吗?”秦非雨不知道从前的管家秦伯什么时候回来的,大概是在他死了之后。
秦伯一听说找少爷,便带着客人进了屋。
秦风大概还没起来,秦伯便上楼去叫,过了一会儿,楼梯口传来拖鞋拍打地面的声音,秦非雨坐在沙发上,面前放着精致可口的点心和温热的茶水,听见声音,他仰起头来,望见二楼楼梯口那个还未全醒的人。
时间茬苒,白云苍狗。
他眼中永远长不大的弟弟终于成了过去,变成了现在这个一身白色居家服的英俊男子。
秦风看见他似乎很惊讶,忙走下楼下,秦非雨指着桌上的蛋糕和礼物盒,笑着说:“我记得今天是你生日,生日快乐。”
秦风难掩眼神的诧异,随即跟着笑了:“谢谢,除了我哥,大概没人会记得我的生日,不过现在又多了一个你。”
“那以后每一年我都替你过生日,好吗?”秦非雨缓和着语气,想着不要吓坏了弟弟为好。
果然,秦风听了一愣,但是很快恢复过来,高兴的点了点头。
两人围着用过很多年的餐桌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秦非雨透着氤氲的热汤望着对面正专心吃饭的弟弟,突然说:“有喜欢的人了吗?”
秦风微微愣住,随即笑道:“没有。”
秦非雨状似不经意的低头喝汤,随即抬起头来看他,“你哥哥并不适合你,逝者已矣,希望你能早日走出过去。”
这一次,秦风是真正的震住了。
喜欢自己的哥哥,这样的感情有违伦常,从来不容于世,所以他从不敢告诉任何人,以为这个秘密将永远被埋藏,随着他一起埋进底下,却没料到,竟有一个人这样轻易的看穿了他。
“我哥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过了许久,秦风的声音才慢慢传来,“我们都是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少爷,可是爸妈死了之后,他就变成了爸爸和妈妈,做饭、洗衣、打扫卫生、检查我的功课、赚钱养家,那时候我在想,我要快点长大,分担哥哥肩上的重担,然后让他在家里离福,换我来养他。”
“然后我长大了,还没来得及将愿望付诸行动,他告诉我,他有了爱人,一个男人。”秦风苦笑一声,“既然他能爱上一个男人,为什么那个人不可以是我?我接受不了,所以我逃学打架酗酒堕落,他从始至终没有斥责过我半句,他只是平静的将我从一个又一个酒吧里带回家,给我洗澡擦头发,每一次,我都想告诉他,我喜欢他,想跟他永远在一起,就我们两个人,可是,一对上他那双眼睛,我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我是不是很没用?”他突然抬起头来,望着对面的秦非雨,“若当年我把那句话说了,现在就不会这么遗憾。”
秦非雨摇头,“如果你当年说了这句话,你大哥或许会很困扰,你们的兄弟情感可能会因此而疏离,所以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秦风笑了两声,“我就是因为害怕,所以才不敢说,就算现在说,他也是听不到了。”
“你可以现在说,把我当成你的大哥,说了之后就忘了他,重新开始生活吧。”秦非雨看着他,淡淡的提着意见。
秦风微微怔忡,然后很轻很轻的说了一句:“大哥,我喜欢你。”
那声音轻若鸿毛,砸在秦非雨心上,却似有千斤重般,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早该发现秦风的感情,那时候却被沈凤之占去了全部思绪,秦风在他看不见的时候一定受了很多苦吧,第一次确定自己性向时的徨恐,发现喜欢大哥时的惊慌失措,明白大哥已属于别人时的伤心难过,大哥死后的消沉遗憾,这一切都不曾有他的参与,好在,这个弟弟终是撑了过来。
秦非雨在秦家一直逗留到晚餐后才走,秦风将他送出大门,看见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汽车,身体修长的男人正站在车门边,姿态闲适的抽烟,看见他们走出来,男人紫色的瞳孔中立刻掀起一阵亮光,径直朝他们走来。
秦风虽不认识这人,却知道这人必定是墨兰家的。
从前大哥跟墨兰家那个叫墨兰君凌的交好,对方来过家里好几次,他们家族有遗传的紫眸,所以秦风并没有费多少力气就确定了猜测。
“你怎么来了?”秦非雨有些好笑,这人明明知道秦风是自己弟弟,自己今天来给秦风过生日,他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墨兰瑾锐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腕,一双紫眸望着一旁有些呆住的秦风,轻声道:“秦先生,今天顾砚在府上打扰了,谢谢你的招待。”
秦风反应过来,尴尬的笑笑,“没事,我还要感谢他帮我庆生呢。”
“嗯,时间不早了,我们先走了。”墨兰瑾锐朝他点了点头,拉着秦非雨往车旁走,墨兰瑾锐替他拉开车门,秦非雨却并没有立刻上车,而是转过身去望着还站在原处的秦风,拉过墨兰瑾锐的手,笑着说:“他是我的爱人,希望你也能尽早找到属于你的爱人。”
秦风在夜色下的脸庞有些模糊,但秦非雨仍看见他拼命的点着头。
这一刻,夜晚似乎变得愈发浓重,一如多年前的那一夜,他们跪在父母的灵堂里,身旁的弟弟胆怯的睁着一双大眼睛,望着他:“哥哥,爸爸和妈妈去哪里了?”
现在,那个总是胆怯的露出害怕神情的小孩子已经长大了,所以,他也该放下心来了。
回去的路上车并不多,秦非雨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身侧开车的男人突然伸出一只手来握住他的手,秦非雨将视线拉回来,看见对方脸上温柔而深情的笑容,到如今仍觉得不可思议,两个性格南辕北辙的人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第一次在聚星的洗手间里狭路相逢。
第二次是这人突然而至的造访。
有了一二便就有了后续的一切,这个人冷漠的侧脸,温柔的眼神,深情的笑容,一点一滴细数过来竟是如此深刻,秦非雨笑着反握住那只手,十指相扣,此生共行。
安静的车厢里响起男人低沉迷人的嗓音:“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
“什么时候?”
“第一次见到你的裸。体的时候。”
“……滚!”
窗外的夜风从半开的车窗外习习拂来,空气里已有了些许凉意,这个城市的冬天总是来得比较迟。
而那名为爱情的东西却已悄然而至,跋山涉水、筑巢、寻伴、一起生活。
与燕子多么相似的习性啊。
人就像燕子,总要飞过很远的山峦看过无数的河流才知道,最美的风景其实就在身边。
—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篇文完结得好快呀,不过也写了一个多月。
本来想写个很酷很酷的小受滴,可是秦大爷跟我想象中的有点出入。
写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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