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第一名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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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一名模-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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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一个将猎物环在胸前的局势,那声音轻得很,却能让人轻易的察觉出几分危险。
秦非雨脑子转了个弯,笑道:“墨兰先生自己认为呢?”
问题被原原本本的丢了回来,墨兰瑾锐慵懒的眼神中蓦然多了一丝笑意,淡淡的夸一句:“很聪明。”说着直起身来,坐在了经理及时送上来的椅子上。
随着男人的离开,秦非雨莫名舒了口气。
对面的瑾书看见六哥也坐了下来,摆明是要跟他们共进晚餐,连忙乖乖的坐着,连刀叉都不敢碰了,努力把自己伪装成一团空气,别人看不见他才好。
“这个时候你应该在英国才对。”墨兰瑾锐姿态优雅的切着盘中的牛排,头也未抬的说。
声音很平静,听着却让人碜得慌,墨兰瑾书立马哭丧着脸,努力的想要挤出几滴眼泪来,声音委屈得像是被抢了玩具似的,“六哥,其实我已经把今年的学分都修满了。”
“所以?”男人依旧未看自己的弟弟一眼,只是执起手边的酒杯喝了一口酒。
墨兰瑾书看看自己的六哥,又看了看对面那个自顾自地吃意大利面的男人,咬了咬牙,说:“我只是想看看六哥看上的人长什么样子。”
秦非雨再一次被人当了靶子,他放下刀叉,望着对面的瑾书,用眼神警告他不要乱说话,可惜对方根本没接到他的信号,因为墨兰瑾锐非常自然的接了话,“现在看见了,可以回去了吗?”
噗……
如果嘴巴里有酒,秦非雨肯定会再次喷洒而出。
这家伙是什么意思?现在看见了?那就是变相的承认了墨兰瑾书的那句“看上的人”了?
他妈的不过是做过一次,难道他秦非雨就甩不掉这男人了?
墨兰瑾书被哥哥一阵抢白,低下头去委屈的说,“其实是妈妈让我来的啦,她说……”
“说什么?”男人眼眸危险的眯起,仿佛随时会取了瑾书的小命。
瑾书吞了吞口水,声音很弱很弱的传来:“她说六哥你已经不小了,是该找个媳妇儿之类的了,让我先来帮你物色物色……”后面的话尽数淹没在了墨兰瑾锐危险的紫眸中。
墨兰瑾锐瞪完了人,继续埋头切牛排,隔了一会儿才说:“回去告诉她,我的妻子我自己会找,不需要他们来操心,还有,你马上就给我滚回英国。”说完完全不给墨兰瑾书抗议的机会,对身后的人说,“去收拾九少爷的行李,然后把他送回去。”
墨兰瑾书是不敢抗议的,那么多哥哥里面,他最怕的人就是这个六哥。
虽然前面的几个哥哥也都是狠角色,可是没有人像六哥这样,只消一个眼神就能让你如坠冰窖,所以他只好把求助的小眼神儿投向对面的顾砚,秦非雨接收到了他的目光,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帮帮他,虽然可能起不了什么作用,“墨兰先生,现在这么晚了可能连末班飞机都赶不上了,不如明天再让九少爷走吧。”
男人深色的瞳孔中划过一丝暗芒,紫色的流光倾泄而出,“私人飞机没有末班一说。”
好吧,秦非雨觉得自己是多此一举了。
“九少爷,一路顺风了。”
墨兰瑾书扁着嘴巴,依旧满眼期待的看着他,秦非雨只当作没看见,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既然九少爷要走了,我今天的任务也算完成了,那我就先走了。”
“顾砚……”九少爷活脱脱一只被抛弃的小狗,泪眼汪汪的望着他。
秦非雨拿起外套穿上,狭长的凤眸里一片笑意,“九少爷先回英国念书,等到暑假来玩也是可以的。”
“那你会接待我吗?”小狗继续抽鼻子。
“当然。”秦非雨笑得理所当然,因为他非常肯定九少爷那时候肯定已经不记得有顾砚这么一号人物了。
“好吧。”墨兰瑾书心不甘情不愿的回答,然后问秦非雨要了电话号码,还很认真其事的存进了手机里,认真的说:“那我暑假的时候来找你玩,你一定不要忘了我啊。”
秦非雨想,孩子就是孩子,连说的话都这么可爱。
墨兰瑾锐大概也吃得差不多了,这时候站起身来,“我送你回去。”命令式的口吻让秦非雨皱了眉头,“不用了,我自己会打车回去,谢谢。”
墨兰瑾锐像是没听到他的话,径直走出门去,瑾书见六哥这架势,朝秦非雨递了个眼色,让他别惹六哥,秦非雨无奈,又跟墨兰老九说了几句话才跟着走了出去。
秦非雨走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墨兰瑾锐站在车门边,这个男人长得实在好看,即使只是低一低头也能瞥见无数风华,那暴露在视野里的侧脸生硬而尖锐,被路边昏黄的灯光一染又似乎削去了原本的尖刻,变得柔和起来,他的身量很高,比顾砚的个头还要高上几公分,一身Burberry的英伦休闲服,全身上下无不散发着浓郁的英国贵族的高贵气质和绅士气息。
秦非雨看见他蓦然抬起头来,深紫色的眼眸中微微一掀,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散开一般,让人心悸。
“上车。”然后,宁静的夜色中便传来对方那简短有力的两个字。
秦非雨走下台阶,就着墨兰瑾锐打开的车门坐了进去,他是个非常识时务的人,这里地处偏僻一时肯定打不到车,而且,他非常清楚,骄傲的男人都是不容许被拒绝的,否则,他们会变本加利,会纠缠不休。
秦非雨见墨兰瑾锐挥退了手下,自己坐上了驾驶座,心里不免有些惊讶,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
比起瑾书的C9,墨兰瑾锐的座驾要低调得多,不过那只是外表给人的感觉,刚刚的晚餐味道还不错,秦非雨吃了不少,这会儿正靠在椅背上,舒服的摸着肚子,充当司机的墨兰先生透过后视镜看着他,声音依旧平静,“刚刚吃饱了吗?”
秦非雨一个激灵,他怎么忘了前面还坐着一头狼呢。
“还好。”秦大少爷第一次谦虚起来。
“那就好。”
车厢里再次陷入寂静,秦非雨却再不敢像刚刚那么悠闲了,坐直身子瞟向窗外,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不过这个城市倒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夜晚比从前更加美丽了,街上到处都是人,街边的店铺也是灯火通明,仿佛整晚都不会打烊一般。
“瑾书似乎很喜欢你。”墨兰的声音突然传来,秦非雨收回视线,凤眸中波光流转,看着很是妖娆,“莫非墨兰先生吃醋了?”秦非雨直到刚才还在因为自己被这个家伙白吃了一顿而气闷,不过墨兰瑾锐刚刚那句话泄漏了太多情绪,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逗一逗这匹来自英国的狼。
墨兰瑾锐低笑一声,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你希望我吃你的酷还是自己弟弟的酷?”
秦非雨微微向后倒去,嘴角噙一抹玩味儿的笑容,故意扭曲他的话,“哦,原来墨兰先生喜欢九少爷呀,想来令尊一定会非常乐意接受的。”
男人手指一顿,随即扯唇,“顾砚,你很有趣。”秦非雨正准备反唇相讥,却被墨兰打断,他看着路况,继续说:“但是我觉得你有点怕我。”
秦非雨想骂娘。
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面对墨兰家的时候多少都会有几分谨慎几分胆怯吧,一个英国的隐形的富豪古老家族,随便站出来一个人,伸个小指头都能让全世界的经济格局重新洗牌,说不怕那才不正常!虽然秦家也是财大气粗,可是跟墨兰比起来,那真的是不值一提。
但是秦非雨的骨子里也是骄傲的,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势,在他的字典里没有害怕这个词,所以他梗着脖子,有些挑衅的说:“你希望所有人都怕你?就像瑾书看见你时那副小鬼见了阎王的表情?”
墨兰瑾锐许久没说话,唯有微扬的唇角泄漏了他的情绪,“很好。”
秦非雨懒得再跟他搭腔,随即闭上了眼睛。
其实他也没睡,就是闭着眼睛休息了一会儿,所以车子一停下他就立刻睁开了眼睛,立马就看见了那幢熟悉的老旧建筑,他道了谢,便推门下车,至于墨兰瑾锐怎么知道他住这里的蠢问题,他是不会问的。
秦非雨一直没回头,因为从此以后,他不想再跟墨兰瑾锐有任何瓜葛。
俗话说得好,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至于那天在洗手间里的那一仗,嗯,就当他被狗咬了一口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复遇渣男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很平静,那天他已经跟戚珊说了等合同一满就立马解约,所以这几天他都将精力放在盛世娱乐的模特招聘会上,虽然戚珊后来又打了几个电话给他,让他考虑与聚星续约,都被他委婉的拒绝了。
一个优秀的模特具有与众不同的气质,包括姿势、表情、神态、言谈举止等方面,T台模特对于服装的感觉非常重要,这需要一种直觉判断,将自身的特点与服装融合在一起,才叫真正的成功。
做模特并非易事,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模特更是要付出常人所不知的精力和时间,要在时尚的洪流中始终坚持自己并把握住昙花一现的珍贵机会,才能上位,当然,那些凭借某种被潜的规则迅速上位也是可以的,只是秦非雨不屑于那种捷径,也同时为了珍惜顾砚的身体。
现在再去培训已经是来不及了,所以秦非雨看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又结合了一些从前自己看秀时的经验,再把当下这个时尚界的一些事情浏览了一遍,认了几张出镜率比较高的脸,总不能见了面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那就太不敬业了。
看来秦大少已经适应了顾砚拥有的职业了。
然后就是自己的坟墓,这说法有点诡异,但是秦非雨终究是个成年人,又冷静了这么多天,也基本上已经确定以及接受了做为秦非雨的那个人已经死了,别人见到的是顾砚而不是秦非雨,他最开始并没有刻意的去知道什么,只是在网络上偶尔看见了一篇关于秦非雨的悼词,然后决定去看看自己,给地下那具没有灵魂的身体捧一束花也好。
第二天早上,秦非雨起了个大早,吃了早餐后才穿戴整齐的出门。
天空灰蒙蒙的,阳光被挡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心情似乎也被这天气影响了一些,以至于秦非雨到达秦家主坟的墓地时心里堵得慌,秦非雨从墓园的入口往上走,无数墓碑安立于荫荫绿草之上,那些经过的墓碑有他爸爸的,有爷爷的,有祖父的,还有一些离他更远的历史中存在着的秦家先辈,他在父亲的墓前停下,曲膝跪地叩了三个头,然后才继续起身往前走。
又往上前走了一会儿,他看见墓地的一处站着两个人。
他条件反射的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听见有人的声音:“我哥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难得你有心,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来看他。”这是秦风在说话,对于自家弟弟的声音秦非雨还是十分熟悉的。
接着另一把声音响起来,低沉得如同雾蔼:“我怕他在地下寂寞,他什么都不怕就怕寂寞。”
这个声音让秦非雨一怔,探头看去,果真看见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侧脸,对于沈凤之这个人,秦非雨多少是有些恨的,无关爱情,纯属男人的尊严问题。
当年沈凤之在他投入真心之后,突然劈腿爱上了别人。
秦非雨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遭受过这种挫折,即使他玩世不恭,人送妖孽之称,但是深情这种东西确确实实的曾经存在在他的身体里,只是沈凤之将它打碎了,现在又这么假惺惺的来祭拜算什么?忏悔还是纯属看笑话的?
当年他跟沈凤之后来不欢而散的内幕,秦风是不知道的,若是知道了,今天秦风定不会对沈凤之这么和颜悦色。
“我哥当年走得那么急,我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着,诺大的一个公司瞬间失去了主心骨,若不是你回来帮我,那段时间我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来。”秦风有着一般世家子弟的温润,与秦非雨不同,他的轮廓略为细腻,不过行事风格却非常果断狠厉,以前秦非雨没死的时候,他就已是盛世娱乐的股东,后来大哥死后,又因为父母早年已逝,这盛世娱乐的重担就落在了秦风一个人肩上。
秦非雨听着秦风的话,不觉眉心骤跳。
当年撞见沈凤之与别人在床上翻云覆雨的时候,他当时的心情可想而知,立刻撤了沈凤之在盛世娱乐的职位,并将他踢出了盛世,之所以没有赶尽杀绝自然是因为当时他还念着旧情,沈凤之跟了他四年,这其中对方到底有多少真情厚义他不知道,但是他的确是爱过这个人的,没料到他死后,沈凤之竟然又回来了,不知道当年那个跟他在床上缠绵的男人有没有跟他一起,即使在一起也不关他什么事了,对一个人最好的惩罚不过是忘记他,但是,若沈凤之敢做出对不起盛世的事,那他秦非雨这次就没那么好的脾气了!
“你是非雨的弟弟,就相当于是我的弟弟,虽然当年我跟他感情不合最后分道扬镳,但是这都是我们自身的问题,非雨一走,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独自面对风雨?”沈凤之这话说得煽。情之至,也亏得秦非雨修养好,才没有冲动的冲过去扇他两个耳光。
“你跟我大哥最后没有在一起,是没有缘分,若大哥还在的话……”秦风没再说下去,大概是想到了伤心处,眉宇间尽是惆怅,沈凤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了几句,话里话外都是些令人舒心的话,秦非雨却只觉得自己的早餐都要吐出来了,终于明白,曾经的那些甜言蜜语温柔缠绵都是骗人的,要论起演戏,只怕连影帝风君都要甘拜下风。
秦风和沈凤之没有呆太久,秦非雨目送着两人的身影远去,突然发现即使过了好几年,沈凤之那张脸依旧跟从前一样光彩照人,看来他这几年过得很不错啊,秦非雨勾唇冷笑,奸夫及其姘头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秦非雨站在墓前,看着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英挺的眉宇,精致的五官,这是那个曾经站在盛世巅峰的男人,一个娱乐帝国的传奇,一张他曾经无比熟悉的面容———秦非雨。
他蹲下身子,手指抚上那挺拔的眉眼,触手的是一片冰凉,人始终是脆弱的,即使他在别人眼里是一个神话,也敌不过生死的一线之隔,墓碑前的登台上放着一束紫荆花,想必是秦风送的,而旁边那束白玫瑰则出自沈凤之的手,可惜,他现在已经不喜欢白玫瑰了。
将手里的紫荆花放下,秦非雨将那束白玫瑰扔在了不远处的草丛里。
即使秦非雨已成为历史,他也不要沈凤之来侮辱这段过去。
下山的时候已临近中午,秦非雨面目沉静,双手抄在口袋里,脸上戴着一副硕大的墨镜,才刚走到山下,便看见了秦风和沈凤之,他们竟然还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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