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
蓦地睁开眼,看见的却是落了满室的阳光。
……是这段日子想烂七八糟的事想太多了么,亦或许,自己对那个孩子的亲近让小新不高兴了?小新离开了,这是事实。自己怎么还能奢望有重新来过的机会。齐扬闭着眼睛,唇边渐渐有了苦涩的痕迹。
时间匆匆过去,一个月倏忽已逝。
距离开学只剩两周的时间时,薛延心中暗暗做了一个决定。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齐扬靠在椅背上,眼睛看着立在桌前的薛延,“离合同上写的聘期结束还有10天吧?”
“所以想请假。”
齐扬淡淡笑开,“Well,如果你坚持用‘请假’这个词的话,我可否请问有什么理由能让你请7天的假?”
薛延顿顿,只说了两个字——“私事。”
齐扬诧异地看他一眼,却没再阻止,许久才开口说道:“……如果你真的考虑好了,去人事部交辞呈。工资照算,就当合同提前到期。”
薛延怔怔看向齐扬平淡的神色,仿佛自己辞职对他是件再小不过的琐事。心里,突然不舒服起来。
嘴唇抿了抿,终究只是说了句“我知道了。”就走了出去。
齐扬目送他出去,等门被关上才黯淡了眼神。毕竟这个孩子和那人真的很像,可是像又如何,自己已经对不起小新,不能再耽误别人。当初让他来做所谓的总裁助理,也不过是一时的冲动罢了。
薛延递交了辞呈。有人在诧异的同时还热心地问要不要给他开一个实习证明。薛延婉言谢绝了,一边简单收拾了自己放在公司的东西。
Linda也疑惑地盯着他看了半晌,却没问什么私人问题,让薛延松了口气。
“希望以后能再见。”把薛延送出门时,Linda如是说,很真诚。
“再见。”薛延笑笑,这是从总裁的办公室出来以后的第一个真心的微笑。
两天后,薛延踏上了“返乡”的路。此返乡非彼返乡,这次的目的地是薛延过去的老家,也就是柯新的老家。
14
14、第14章 。。。
作者有话要说:O(∩_∩)O~
近乡情怯。唐·宋之问《汉江》诗:“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薛延从小镇的火车站走出来,心中翻滚不断。在车站外边的座椅上坐下不动,大概有四十分钟了。
眼前的一切已经不算熟悉。七岁那年他跟父母离开了这里,长大后总共也就回来过两三次。到现在,能记住地址也算不错了。
……是不是不该回来?薛延用手揉了揉眉心,苦笑起来。世上最容易伤到自己的其实不是别人,而是最亲近的人。那时候父亲拿着刀让自己滚的情景,一直藏在心里。即使过了这么多年,即使已经可以用“物是人非”来形容这世间……还是胆怯。
过往的行人,有不少在偷偷打量着坐在路旁的清秀男孩。有个卖饮料的大婶看了他半天,招呼他:“小子,你有啥难心事啊?跟婶子说说呗?”
薛延诧异地抬起头,这个地方的民情果然和大城市不同。若是搁在那些大城市,怕是晕在路边都不会有人上前看看,帮你拨了120或者110算对得起你。
“啊,我没事儿。”薛延有点尴尬地站起来。
“没事儿你能在这儿干坐半天?咋的不回家?”
“……”
那大婶瞅瞅他,犹豫着说道:“你不会是和家里闹别扭了吧?”
“啊?……算是吧。”薛延无奈地笑了笑。
“嗨!家里能有什么隔夜仇!赶紧回去吧!”
“嗯。”薛延跟大婶道了谢,提着买好的东西满悠悠地往汽车站走。
坐上那辆有些寒碜的公交车,薛延想——就说自己是柯新的学生,父母横竖总不能把自己赶出门吧!
从车窗往外看,远远的就是自己家住过的那栋单元楼。薛延看着看着,就觉得眼睛有些湿了。
小区的地面有些脏,守门的大爷在屋里打麻将,并不怎么管进出的人。围墙上贴着各式各样的广告,感觉热闹得很。
上了五楼,薛延站到自己家门前,不敢敲门。防盗门还是当初记忆中的那个,仿佛这么多年的光阴只是眨眼间的事。门的上半部分是纱窗,依稀记得小时候自己很喜欢抠那个纱,曾经抠出过一个大洞。父亲却没有骂自己,反而笑着摸摸他的头,说我们家小新连喜好都和人不同,将来肯定有出息……
还没做好心理准备敲门,里面的木门却开了。
郑爱琴打算出门去买些菜,打开木门,就看见一个清秀少年正站在铁门外,眼神落在地上不知道在想什么。那少年见她看他,莫名地就突然红了眼眶。
“啊……,那个,我是柯老师生前的学生。”……接下来准备好的说法,却实在记不起了。薛延有些懊恼地握紧了手里的礼物。
“是小新的学生?”郑爱琴愣了愣,然后像是很高兴,马上开了门把薛延迎进去。“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噢,我来看看,顺便送些东西给你们。”薛延心里仔细地寻找说辞。
“送东西?”郑爱琴让他在沙发上坐下,自己去找了杯子倒水,动作已经有些不利索。
“阿姨不用准备水了,我不渴……”薛延有些局促地站起来。
“咳,我都能当你奶奶了,怎么叫阿姨?”郑爱琴笑了笑,银白的头发静静地反射日光,刺得薛延心里一阵阵的疼。
“……要叫阿姨,您还不老。”
郑爱琴诧异地看了眼沙发上莫名坚持的少年,好笑地说,“好,阿姨就阿姨,这么把老骨头也装年轻一回。”
“阿姨,您看,这是我给您买的围巾。”薛延翻腾起那大包小包的礼物,拿出一个方盒子。
盒子里面静静地安放着一块淡紫色的方巾,很美。薛延记得,妈妈最喜欢淡紫色。不过当初自己送她的那条已经被父亲从窗户扔下了楼。
郑爱琴微笑着接过来,拿到怀里低头看那丝巾。几滴泪,就分明地落到那盒子上。
抬头看看薛延,郑爱琴一边忙着把眼泪抹去,一边笑:“你看我,真是……”
薛延也笑,转移话题似的,问道:“伯伯呢?”
“哦,他呀去上课了。一会儿就回来。”郑爱琴又看看那丝巾,真心说道:“原来小新竟有你这么好的学生。”
“嗯,柯老师对我的帮助是挺大的。”薛延抓抓后脑勺,道。
“哎,那也不用买这么多东西呀。多沉啊,你有这份心来看看就很好了。”
“没事儿,也不算沉。”薛延拿出几个S城特产的黄幼果,“您尝尝这个,我们那边的特产。”
……
薛延帮着郑爱琴去菜市场买菜。路上郑爱琴一个劲儿问他爱吃什么,薛延笑着说他不挑嘴,心里愈发难过起来。他想说些父母爱吃的菜,却竟然说不出几样。其实过去自己曾经问过父母很多次,每次都被“有什么好挑的”、“都好吃”之类的搪塞过去。他们或许是真的说不出爱吃什么,可为人子的自己都不知道留心些——母亲说过“麻酱面配上黄瓜丝特好吃”,大约还说过好多这样的话——但自己其实并不真的在意吧,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真的是什么都爱吃。
路过家卖包子的小店,郑爱琴停下来。
“这儿的鲜肉包子可好吃了。你爱吃包子吗?要不给你买几个尝尝?”她的眼睛笑得眯起来,脸上的纹路愈发明显。
薛延看店里还算干净,点点头,“买几个好了,不过中午我还想给您露一手,就买两块钱的得了。”
“成,成。”郑爱琴要去叫伙计,被薛延拦住。就见他笑了笑,自己走了进去。
她小声念叨着“真是个好孩子”,站到路边,看着薛延买了包子走出来。
“阿姨,我看他们这儿的小米粥熬得也挺不错,改天咱们一块儿来吃吧?”
“哎,”郑爱琴先是高兴地答应了,然后又犹豫地问道:“小薛,你是本地人吗?”
“……哦,我不是,不过打算在这儿住几天。”薛延半搀郑爱琴的手臂,一边儿往前走一边说着。
“那,你有地儿住吗?”郑爱琴脚步放慢了些,转头看薛延。
“我去住旅馆。”薛延微笑着,一边琢磨自己晚上去哪儿落脚。
“住旅馆?要不你干脆住我们家得了,反正有俩屋,够住。”郑爱琴顿了顿,补充了句“我们一个老太婆一个老头子,你别嫌弃就行。”
“阿姨,您说哪儿的话,我怎么会嫌弃什么!”薛延有些急,声音不禁有些大。
于是那句“阿姨”的称呼让很多扫过来的目光变得诧异起来。
郑爱琴察觉到这点,也有些不好意思似的,“小薛啊,你还是别管我叫‘阿姨’,怪别扭的。”
薛延愣了愣,随即张张嘴想说点什么,却终究没说。
“好孩子,实在不愿意叫奶奶,叫老师也行。”
薛延点点头,不再说这个话题。“我住您家太打扰了。”
“不会,我们家老爷子也好说话,你不觉得不自在就住我们那儿吧。”
“哎,等伯父回来再说吧。”
“嗯,成。”
买了很多菜,薛延非要他自己拎着,郑爱琴只好让他拎。
回了家,俩人就开始在厨房忙活。
“小薛,你看你这好不容易来一趟,光让你干活了。”
“没关系,阿姨,我非常乐意被您支使。”薛延嘴上笑着,一边麻利儿地把豆腐切好。
等饭菜做出来被端上桌子了,柯正民刚好到家。
“嘿,你看这老头子真会卡饭点儿。”郑爱琴笑了句。
而当听薛延说他是柯新的学生时,柯正民明显有些愣神。
“噢,你是小新的学生啊。”不过几秒钟的时间,柯正民笑起来,“欢迎你来啊!”
三个人入座吃饭。
“哎,你腌的那个咸菜呢?”柯正民吃了口饭,突然问。
“你咋又要吃咸菜,这么多菜摆着不吃……”念叨着,郑爱琴还是去厨房弄了咸菜。
薛延扒拉饭的速度一下子慢下来,他掩饰似的去喝水,却被呛住了咳嗽个不停。
“怎么了这是,慢点儿吃啊。”郑爱琴端着咸菜碗走回来,见薛延咳嗽不断,忙拍拍他的后背。
这一拍,薛延忍了又忍才没有红掉眼眶。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一家子就这样围在饭桌边,父亲也是嚷着要吃母亲腌的咸菜。别人都是觉得馒头配咸菜好吃,父亲却非要咸菜就米饭吃。而且不吃买来的咸菜,只吃母亲自己腌的。
“小子,小新都教过你什么啊?”柯正民抿了口酒,挺有兴致地问道。
“……”薛延僵了几秒钟,总算想起曾将教过的课,“讲过挺多的,像中外美术史、基本美术课程之类的。”
“噢,”柯正民点点头,又问,“你们老师讲课好么?”
“……很好啊。”薛延想着难得自夸一回,怎么着也得底气足一些,又补充了句,“真挺好的,很用心!”
15
15、第15章 。。。
作者有话要说:某有必要解释一下……3000字左右哈,指左右浮动500字……顶着锅盖爬走~
清晨,郑爱琴起床的时候还很早,大概不到5点半。近来她醒得越来越早了,或许是因为变老的缘故吧。
想着家里还有客人,郑爱琴打算去外边买早点回来。走出卧房,却听见厨房里传来轻微的声音。
“小薛?”
灶台上煮着粥,小米粥的香味已经飘了出来。薛延正在把咸菜切丝,听见郑爱琴的声音赶紧回头。
“……阿姨,您怎么这么早就起?”
“你这孩子!咋不好好歇着,早饭让我做就成。赶紧回去歇着!”郑爱琴没搭理薛延的问话,念叨着一边把薛延推出门去。
“阿姨,我昨天睡得挺好的……”薛延怕把柯正民吵醒,压着声音说道。
“甭介,哪有你忙活的道理。正长个子呢,得睡够觉!”
……昨天两位老人很热情地把薛延留下了,薛延就住进了那间小屋。
有人说,人这一辈子总是先遇到最爱自己的人,然后遇到陪伴自己一生的人,最后才遇到自己最爱的人。……这三种感情,其实无关爱情,而分别为父母、爱人和子女。
说起来,其实重生后,薛延父母对自己真的很好。但薛延心底总像是落下了什么,有个小洞般,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喜欢漏风进去,吹得心生疼。可昨晚躺在床上的时候,薛延第一次觉得安心了,好像前世的种种都可以就此忘记似的。大约那个小洞可以就此补上了吧。
早饭挺丰盛的,稠稠的小米粥尤其香。
“嗬,今天这粥真不错嘿!”柯正民在桌子边坐下,第一句话就是夸粥。
郑爱琴笑了笑,“这可不是我熬得,是小薛起早做的。”
“您喜欢喝,我明天还熬。”薛延笑的开心,深深地为自己现在的手艺感到高兴。
“嗯,咱有口福啦。”柯正民点点头,端起粥碗又喝了一大口。
……
吃过早饭,柯正民收拾了东西准备去上班。他与郑爱琴这年都是五十八岁的年纪。郑爱琴已经退休两三年了,柯正民大约还有两年也会退休。
“不能提前退休么?”薛延一边帮郑爱琴收拾桌子,一边问正在穿鞋的柯正民。
“当然不行,咱这把老骨头还得站在工作岗位上为广大学生奉献几年。”柯正民难得开了句玩笑。
白天,薛延就陪郑爱琴去逛菜市场,又买了几样菜。
这天菜市场门口来了个卖金鱼的摊儿。等薛延和郑爱琴菜市场出来,薛延突然想起书上说过养金鱼有益于“延年益寿”,据说还有几分科学道理,就撺掇着郑爱琴买几条小金鱼养。
郑爱琴挑来挑去,最后买了三条泡泡鱼。泡泡鱼……是薛延对其的称呼,因为那些鱼的眼睛都是大泡泡。
看郑爱琴笑得挺高兴,薛延也高兴起来,帮忙买了鱼食和鱼缸。价格让俩人都有些咂舌——宠物还没有宠物用品的四分之一贵——唉,这世道……
郑爱琴对薛延这孩子很喜欢。往日里自己一个人在家,闲着也没事儿做。现在有人陪着四处转转,就觉得很高兴。
快中午了,太阳火辣辣地放光发热。天一热,人就没胃口。再加上柯正民不回来吃中午饭,薛延就想凑合吃点得了。郑爱琴看他一副怏怏的模样,好笑地问:“想不想吃鸡蛋饼?”
“吃!”薛延反应很快,立马答应。妈妈做的鸡蛋饼……那味道一般人真做不出来,薛延一向爱吃这个。以前每次生病或者没胃口时,郑爱琴就做这个给他吃。
郑爱琴拌了浆糊,加进去好几个鸡蛋和香葱末,又放了盐、味精,最后用专门的饼铛烙了好几张。鸡蛋饼都出锅了,郑爱琴又去做了绿豆汤,把守在一旁碍事儿的薛延馋得要命。
这天中午薛延吃了足足三张鸡蛋饼,然后满足地眯起眼睛,有一口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