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之军爷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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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之军爷奋起-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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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最后与三皇子走得最近。这两年,大皇子与二皇子先后被封王,眼见着三皇子也及弱冠,此前正在准备封地与王府,这东都,怕是快要变天了吧。
李家忠国不忠军,无论谁做皇帝,李家都会倾尽全家之力辅佐,在外人看来可谓是愚忠至极,可却是李家先祖传下来的的规矩,也是李家屹立多年不倒的立足之本。这样的忠诚,既让皇帝欣慰,又让皇室忌惮。
端木瑾将李朝抱进房中,并未立刻离去,而是坐在窗边守了一段时间。房间中闷热的厉害,他替李朝脱去铠甲,随手招来清风为李朝驱散闷热,后者舒服惬意的蹭蹭枕头,翻个身继续睡。蓦地,端木瑾身前出现一只传信蜂,陆酒仙发来消息说有事相商,他略一犹疑,将李朝抱到外面二位夫人纳凉的地方,轻手轻脚的放到躺椅上。
“房间闷热,我怕朝儿睡得不舒服,劳烦两位夫人帮忙照看。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阿瑾说的什么话,朝儿是我的儿子,照顾他是理所应当。不过既然你有事,我就不留你了,秋姑,送阿瑾出门。”
在李家人面前,端木瑾从不以三皇子自居 ,而是以晚辈的身份相交,这点让公孙青溪与柳芊冉十分欢喜,两位一个是修真世家弟子,一个是女中豪杰,平日最不耐这些繁文缛节,若不然,以端木瑾这般登门的频率,李家上下全都被折腾死。
柳芊冉从侍女那里拿来摇扇,一边为李朝打扇,一边与公孙青溪闲唠嗑。李朝睡得迷迷糊糊,隐隐约约听到一些。
“你看看……睡的跟个小猪似得……”
“可不是……唉,也不知这孩子像谁,心大,什么都不往心里去……”
“嘿,还真是……都说知子莫若母……”
“听说又有难民要进城,被羽林卫打回去,死伤不少……”
“唉,这也没办法,东都就这么大,都进来……咱们怎么办……前方战事吃紧,也不知道老爷怎么样,有两个月没传信来了吧?”
“不必担心……这又不是第一次……上次……战事吃紧……有小半年吧?”
“没消息就是好消息……李骁跟李绵……回来。”
“师门传信……一个月……俩人……飞速……前途……”
“怀阳家又有了……李承……郡主……喜事……”
李朝在两人的谈话中迷迷糊糊地再度睡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李朝才被柳芊冉轻轻晃醒。
“朝儿,朝儿,快醒醒,该吃晚饭了。你堂兄堂嫂已经来了,李承吵着闹着要见你,拦都拦不住。”仿佛是在印证柳芊冉的话,李朝刚刚起身,冷不丁被一枚小炮弹撞进怀中,力气大的险些将他撞倒。
“小叔叔,小叔叔!承儿想死你了!小叔叔有没有想承儿?”四岁大的李承和当年的李朝有着五成相似,活泼机灵,总是眉开眼笑的看着就招人喜欢。李朝伸手揉乱李承的一头小乱毛,眯起眼睛。
“想,承儿这么可爱,小叔叔当然想你了!”
低头俯视矮小的李承,李朝莫名生出一股优越感,总被别人摸头的他终于有翻身的一天,这感觉,别提多舒爽。他弯下腰,将李承抱在怀中,面色一沉:“承儿,你又胖了!再胖下去就要变成小猪啦!”
“羞羞,承儿才不是小猪,小叔叔才是。爹地说过,小叔叔在承儿这个年纪比承儿要胖上一圈呢,哼,小叔叔净骗人,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承儿才不会上当。”
“好好好,你不是三岁小孩,你四岁,人小鬼大!”被人提到当年的黑历史,李朝老脸一红,一边默念童言无忌,一边对堂兄恨得咬牙切齿。不就是小时候整过他一次么,用得着这么记仇嘛。
“来,承儿,到奶奶这边来,让你小叔叔去换衣服,待会咱们吃饭。”柳芊冉对李承招手,小家伙偏偏不买账,死活赖在李朝身上不下来。
“不嘛,承儿有一、二……好多天没见过小叔叔,承儿要和小叔叔在一起,山无陵,天地合,乃敢……唔,与小叔叔分开。”小家伙算数不咋滴,诗词也没学好,胡乱一气的用,闹出不少笑话。
“娘,没事的,让承儿跟着我吧。您先去忙,等下我带他去吃饭。”
李朝抱着李承,朝自己的房间走去,小李承拍打李朝的背,作骑马状大喊:“驾!驾!小叔叔你快点!驾!”
“臭小子,真把我当马骑呢,再叫唤就自己下来走。”
“不嘛,小叔叔最好了,来,亲亲。”李承不怀好意的靠近。
“臭小子,你又欠打了是不是,敢糊我一脸口水!”李朝咆哮。
“哈哈哈,小叔叔饶命,哈哈,是……是阿爹让我这么做的!哈哈哈,小叔叔……”李承还小,专业坑爹卖队友一百年,李怀阳的报复大计在儿子的卖爹求荣中再一次遭到破坏。

尽诛宵小天策义

李朝带着李承换完衣服,手牵手一同来到小花厅。因为是家宴,大家穿戴都比较随意,饶是如此,两人一出场,便将花厅所有人的视线牢牢俘获。大的英气逼人,眉眼如画;小的天真无邪,机智可爱,活脱脱一对玉子金童下凡。
“来来来,承儿,到奶奶这里来。”公孙青溪与柳芊冉皆是眼睛一亮,招呼小李承到身边,这小家伙可比李朝小时候招人疼,他小孩子心性,该撒娇时撒娇,该卖萌时卖萌,哪里像李朝,大部分时间都瘫着一张脸,别说撒娇,连小孩子惯有的哭闹毒未曾有过,简直像个大人,一点都不可爱。
李朝上前两步,坐在柳芊冉旁边空出的位置上。
“大哥,大嫂。”
李怀阳同李靖安有七分相似,斯斯文文,笑起来的时候会半眯起眼睛,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许是为给人老成持重的感觉,他开始蓄起胡须,小小的一撮黑蓄在下巴上,为他平添不少年岁,二十出头的他,看上去有三十多。
长嫂端木晴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清丽脱俗,温柔贤淑。她话不多,总是面带微笑,笑不露齿,偶尔提及李承的时候,她也会插话,大多数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坐在一旁,为丈夫夹菜或是喂李承吃饭。虽是位郡主,但李朝从未在她身上看到任何皇室子弟的骄纵刁蛮,反而意外的好相处,李朝与她关系不错。
两个人在五年前奉旨成婚,次年生下李承,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小李承扒两口饭就不想吃了,他放下筷子,绕半圈桌子跑到李朝身边,也不管李朝愿不愿意,哧溜爬上他的大腿。
“小叔叔,我要鸡腿。”
李朝以为他馋了,将桌上的鸡腿夹给他,小家伙直接用手抓住,哧溜一下从李朝身上跳下去,屁颠颠的跑到端木晴身边,将手里的鸡腿递给她。
“娘,你吃!”
饭桌上的所有人都为之一愣,怔怔的盯着李承,把小家伙看的非常不好意思。他红着脸,小声的嘀咕:“好东西,给娘跟弟弟吃。”
原来,小李承听到大夫的话,知道端木晴有喜,马上就要给他添个小弟弟,他一直羡慕别的小伙伴有弟弟,眼见着自己也要有弟弟了,自然喜不自胜,连平日最喜欢的鸡腿都舍不得自己吃,要让给小弟弟。
几乎是那一瞬间,李朝看到端木晴眼中涌出泪花,为人父母,再没有比看到儿女孝顺懂事更开心的事情,尤其是在李承这么小的年纪。李朝适时地敬李怀阳一杯:“大哥生了个好儿子啊!”李怀阳一饮而尽,“嗯”了一声。
端木晴接过李承递过来的鸡腿,放到面前的碟子中,只是光闻到鸡腿的味道,她就恶心反胃。公孙青溪心细,率先发现,命人将盘子撤走。李承立马露出失望的表情。公孙青溪见状忙安慰他:“小心肝,你娘正害喜,可吃不下这么油腻的东西。小厨房有刚做好的荷叶酥,你去端一盘过来,保准你娘爱吃那个。”
小李朝可不懂害喜是什么意思,他只听到娘亲爱吃,立刻马不停蹄地朝小厨房跑去,李朝忙命南亭跟上去照看,生怕他一不小心跌倒。
“几个月了?”
“快三个月了。”端木晴轻抚小腹,脸上带着羞赧。
“哟,三个月了,正显怀呢。”公孙青溪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忙问道:“家中可有人照顾?嗨,我真糊涂,那俩大老爷们哪懂得照顾人。这样,你今儿个就别回去了,往后就在这住下,我跟芊妹妹多少能帮衬着照顾。你呢,就在这安心养胎,若是烦了,闷了,就让李朝李承他俩给你逗乐解闷,俩小子就这点有用。”
“娘!”被点名的李朝不满了,他明明是超强dps的说,怎么就沦落到给人逗乐解闷的地步呢。
柳芊冉大手一挥:“干脆你们一家三口全都住进来,本就不是外人,客气什么。就这么定了。”
端木晴看向夫君,李怀阳清清嗓子:“多谢两位婶娘。其实我今天来呢,就有这个意思。前方战事吃紧,我爹进宫议事,已经三天未回家,这几日城外又涌来大批流民,估摸着我也会忙起来。放晴儿一个人在家,我也确实不安心,何况她现在又有孕在身,承儿又小,就算今日两位婶娘不提,怀阳也要厚着脸皮请求两位帮忙。”
“什么请不请的,你这小子,在官场上学两句官话,怎生还用到你婶娘身上!晴儿能住在这里,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呢。银月、兰眉,你俩去吧房间收拾出来,打扫的仔细点,晴儿的身子可要仔细。你们不知道,上次你怀李承时住过的房间,咱们还给你留着呢。”公孙青溪笑眯眯地吩咐下人去忙活:“你有什么想吃的,告诉婶娘,我让他们去准备。”
语毕,公孙青溪一拍手:“祖宗保佑,咱们李家又要添丁,可喜可贺。现在就只盼着骁儿与朝儿早日领媳妇进门咯。”
听到公孙青溪这么说,柳芊冉一掌拍在李朝背后,力气之大,一度让李朝怀疑自己是不是柳芊冉的亲生儿子:“混小子,听到没有,快给老娘领儿媳妇进门,生几个大胖小子,也好让老娘乐呵乐呵。”
李朝满头黑线,感情你儿子孙子就是一娱乐工具啊,还是携带随意开关的那种。李朝心中有愧,默默地把吐槽的话咽回肚子。儿子注定要你失望了,儿媳妇没有,八字没一撇的儿婿倒有一枚,您要不要见见?至于孙子,你让大哥多努力一把不就行了。
“怎么,你有意见?”柳芊冉一看自家儿子不说话,知道这小子在跟自己抬杠,眼刀子嗖嗖地往李朝身上撇,大有把他扎成窟窿的趋势。李朝太了解自家娘亲,这话他要是说出来,他娘能一掌把他拍到军营去,对撇过来的眼刀子视而不见,讪笑着将注意力转移到刚进门的小李承身上。
“小李承,乖,到小叔叔这里来。”李朝难得笑眯眯的诱哄,后者立刻警觉的护住自己手里的荷叶酥。
“小叔叔你又在打什么坏主意?哼,这些是给娘亲吃的,你不准动。”
李朝气结,今天还真是,一个两个都不给自己面子。哼,大哥,别以为我没看到你在偷笑。李朝咬咬牙,决定不跟这帮人一般见识。
吃过饭之后,李怀阳同李朝移步到客厅聊天,李承窝在李朝怀里,安安静静地,也不闹腾。在谈到东都城外的流民时,一直面带微笑的李怀阳忍不住皱起眉头。
“大哥,可是有什么难处?”
“前天的事,你有所耳闻了吧?”
“大哥说的可是流民暴动,被羽林卫镇压之事?”
李怀阳点点头,继续说下去:“恐怕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次流民暴动,怕是有人存心挑拨。”
“可有头绪?”李朝忙问道。
李怀阳摇头,满脸无奈。“纵然有头绪,此刻也不是彻查的时机。眼见天气渐热,流民的安置问题迫在眉睫。如若不然,一旦出现瘟疫,不止流民,整个东都都会受牵连。为兄现在户部任职,若是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怕是官位不保。偏偏你大伯又为战事入宫,不知何时能归。为兄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可有什么良策?”
李朝反问到:“大哥不是已经有主意了?”
“什么都瞒不过你。”李怀阳笑笑,将自己的计划说与李朝听。“不外乎就是搭建帐篷,施衣布粥及赠药防疫,唉,说起来容易,现在朝中精力都放在战事上,哪里还能抽调出人手来做这些。”
“这个简单,朝中大臣众多,家仆护卫加起来数不胜数,四品以上官员每户抽调仆从十人护卫十人,四品以下则是每户仆从五人护卫五人,这样一来……等等,我知道大哥你在打什么主意,你还真够拐弯抹角,你我兄弟,直说不就得了,用得着给我下套么。”
外表忠厚的腹黑汉子嘿嘿一笑,被戳破意图也不尴尬,只说到:“整个东都谁不知道那些小子是你的宝贝疙瘩,给为兄一句话,借不借吧?”
“大哥为那几个小子都不惜给我下套,做弟弟的哪还能藏着掖着,不过先说好,那群家伙可不是那么好管教的,出了什么事,我可不管。”
“好好好,为兄就以茶代酒,替城外的三千流民谢谢你仗义相助。”杯盏相碰,两人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
兄弟二人所说的,不是其他,正是李朝一手创建的天策军。
十岁那年,李朝在系统的辅佐下,以半招只差,险胜李道安,从此成为李家枪术第一人。李道安不想在妻儿面前失了面子,决定用任意一个要求来堵住李朝的嘴,于是李朝提出组建自己的军队,为纪念自己的前世,李朝将军队命名为天策。
长河落日东都城,铁马戍边将军坟。
尽诛宵小天策义,长枪独守仙朝魂。
这本是基三中描述天策的诗,末句的大唐被改为仙朝,在李朝看来,这大概是唯二能证明他前世的证据。系统,他无法告知别人,只能用这种方式与其他人一起缅怀,也用这种方法告知可能存在的老乡,我在这里。
天策军总共一百人,皆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儿郎,个个天资聪颖且目中无人,他们本瞧不起比自己小那么多的李朝,组建初期处处挑衅。然而在经历过无论单挑还是群殴还是暗中使绊子都不能伤其分毫且被李朝修理的很惨之后,这一百人对李朝可谓服服帖帖,指哪打哪,叫偷狗不敢摸鸡。
当然,李朝对天策军宝贝的紧,不同于李家铁骑,这些人可都是他的人,只听他的命令,对于忠心耿耿的小伙伴,李朝护短的厉害。今日若不是李怀阳开口借人,李朝才不会答应。
窝在李朝怀中的李承冷不丁问了一句:“小叔叔,流民是什么?”
李怀阳喝茶的手一顿,代替李朝回答这个问题:“流民啊,是一群……需要帮助的人。”

热血儿郎尽义举

天蒙蒙亮,东都城外的流民们被一阵整齐划一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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