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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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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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金虹悠悠道:“堂堂天山第一剑客雪鹰子,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话音刚落,梅花盗已经掠下了树,站在了上官金虹面前。他手腕一转,不知何时,一柄宝剑已经在手。
“你知道的太多了。”
梅花盗的确就是雪鹰子,他出身名门正派,剑法卓绝,世人都以为他孤高冷漠,不问世事,但他却忍不住内心的欲望。
于是他化身成为梅花盗。
梅花孤高,纯洁,本就是天山派最常见的花。
上官金虹仍是很客气:“请。”
他身后的少年不知何时已经上前了两步,一双冰冷死寂的眸子,盯着雪鹰子。他的剑还挂在腰间,没有剑鞘,又仿佛随时等待着出鞘。
雪鹰子冷冷道:“老夫不杀无名之辈。”
少年道:“荆无命。”
他说出这三个字时,李寻欢恰好赶到。
所有人都发现了李寻欢的到来,但是除了陈三小姐,谁都没有移开目光去看他。
因为荆无命的剑已经出手!
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每一招都是杀人的招式。
雪鹰子享有绝世剑客的盛名,已有二十多年。然后他发现,自己竟然从第一招开始就已经被荆无命死死压住。
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剑光闪耀,荆无命的剑竟是从左下方斜斜刺来。
刺进的是雪鹰子的咽喉。
这一战比所有人想要的都来得快,若有其他的江湖人士在场,一定会觉得觉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剑客,败得如此之快!
雪鹰子浑浊的眼睛最后留下的,仍是惊讶,他惊讶的或许是,自己的确老了。
荆无命的剑又挂在了腰间,剑身上的血,不知何时已经被甩去。
他退后两步,又回到了上官金虹的身后。
“我不该对他那么客气的。”上官金虹现在甚至不愿多看雪鹰子的尸体一眼,叹息道,“雪鹰子分明已经很久不练剑了,一个人不可能又当好梅花盗,又当好绝世剑客的。”
这话是看着李寻欢说的。
李寻欢也是一声长叹,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位大名鼎鼎,有当代第一剑客之称的江湖前辈,竟是真正的梅花盗。
但是他不得不信。
上官金虹又恢复了那种客气:“小李探花?听说你的刀很快。”
李寻欢点头道:“的确很快。”
上官金虹道:“我是不是也该让我的朋友与李兄切磋一番。”
李寻欢冷冷道:“最好不要。”
上官金虹道:“哦?”
李寻欢看向荆无命,认真道:“因为你的剑还不够快,远远不够。”
荆无命死寂的眸子终于有了反应,手上青筋暴起,连上官金虹都露出了一点惊讶的神色。
“一个人若是想要检验自己的剑快不快,最好不要总想着挑战别人。”李寻欢提出忠告,“因为很可能下次死的就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他总觉得荆无命是个可怜人。
荆无命的手按住了剑柄——他在愤怒。
而上官金虹却是抚掌大笑,道:“好!有了小李探花这番话,看来我的朋友还应该多练两年功夫。”
李寻欢颔首,不再多说,去解绑着陈三小姐的绳索。
上官金虹也不介意,他转身,沿着来时的路回去。荆无命又跟在了他的身后,他的手还是握得很紧,显然在忍耐李寻欢刚才的话。
但是上官金虹没让他出手,他绝不会出手。
他本就是为了上官金虹而活。
夜深,人静。
轻轻的脚步声又响起,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李寻欢不去管哭得梨花带雨的陈三小姐,目送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梅花林中。
重生,并不是真的可以把一切掌控在手中。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的。
而梅林的另一边,叶开站在冷香小筑外面。月光照在他身上,他微微笑了起来,眼中的光,比月色更清,更亮,更冷。
作者有话要说:雪鹰子在原著里面有出现过,可以说是一笔带过。
这是第一更。

、【林诗音番外】

1。
卫树来到淳岩县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了。
他问师爷:“这里离李园有多远?”
师爷没想到新上任的县官大人第一句问的竟是这个,想了想:“大人说的可是,父子三探花的那个李园?”
卫树点头。
师爷捻着胡须道:“快马加鞭,天亮出发,日落时差不多能到了。”
卫树心想,也不算远。
淳岩县是个江南小县城,盛产茶叶,也算是个颇为富庶的人间桃花源。卫树每天要处理的事务不多,没事了便盘算着怎么把茶叶卖得更多更远。此地的民风也是淳朴,老百姓都颇为爱戴这位年轻清廉的县太爷。
县官是十天休息一回,即是旬休。
卫树便一个月跑三趟李园,每次都是出了衙门,傍晚去街头吃一大碗面,骑着自己的马便上路了。
他到的时候,天色未明,林诗音还在李园中的小楼内睡着。
卫树坐在李园的门口,一个月能欣赏三回日出。
等太阳升起,扫地的打开了李园的大门,卫树拍拍衣服,笑得彬彬有礼,递上自己的拜帖求见。
李寻欢每天起得也很早,要陪叶开练功。
小孩子很能吃得起苦头,天亮了便起,洗漱完毕,先打坐一个时辰再用早饭。李寻欢只能陪着,学习些《怜花宝鉴》天文地理,星象占卜之类的。
每次卫树进门,李寻欢总是微微一笑,问他:“要不要喝酒?”
喝酒壮胆。
卫树心中虽然底气不足,却怕唐突佳人,宁可自己瞧上去怂一点,回回都是摆手道:“谢谢李兄。”
他已发现李寻欢应当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小舅子。
2。
林诗音清贵优雅,爱慕她的人自然不少。
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卫树是个特别的人。
每隔十天,卫树都会如期而至。林诗音几乎已经习惯了,在卫树旬休前一晚,很晚才睡着,早早又醒来。
因为她知道有人正披星戴月,快马加鞭向她赶来。
每当想起卫树第一次来时,那双眼睛里,溢满对她的心疼,她总是忍不住软下心来。
他们相处的很愉快。
但是林诗音总是和卫树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她从前十年只喜欢过一个人,不敢太快爱上另一个人。无论是谁,都很难做到。
卫树表示耐心很足。
——但是今天他没来。
是出了什么事情?还是忽然想放弃了?
林诗音站在朱栏前,等待卫树从丰神俊朗,笑意盈盈地从半月门中走出来。
她从早上开始等,足足十个时辰。中途李寻欢来了一次,见林诗音心不在焉,愉快地微笑,又去陪徒弟练功了。
月上梢头的时候,卫树风尘仆仆地来了。
他身上有伤,鲜血都染红了大半的衣襟。原来是在赶路的途中,遇到了几个江湖人士正在欺负老百姓,他武功虽不错,但是对方身手个个了得,以一敌八,几乎差点被人砍死。
好在有人救了他一命。
他的恩公自然也来了。
林诗音听到卫树受伤的消息,从小楼赶到前院的客厅,见卫树一身是血,忍不住红了眼睛。卫树笑了笑,道:“我和龙兄已经看过大夫了,对不住……你,等很久了吧?”
林诗音眼泪掉下来,摇了摇头。
她流泪的样子极为好看,晶莹的眼泪,如雪的肌肤,让卫树心神都荡漾了起来。
这时,救他的恩人也开口了:“在下龙啸云,还未请教姑娘的芳名?”
一旁角落的叶开瞥了身边的李寻欢一眼,李寻欢苦笑,长叹。
3。
正如李寻欢和叶开所预料的,龙啸云对林诗音惊为天人,几乎是立刻爱上了她。
他的追求比卫树来得更为热烈迅猛。
卫树受伤后,同龙啸云一块在李园养伤,共住一个小院。当天晚上,龙啸云就对卫树说了,自己对林诗音一见钟情,迫不及待想要迎娶这位美人。
“卫兄弟,不瞒你说,我这辈子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仿佛上天注定,要让我救下你,遇上林姑娘……”
卫树为人重情重义,不在李寻欢之下。
他沉默片刻,淡淡道:“我喜欢林姑娘。”
龙啸云一惊:“我还以为……卫兄弟同李公子是朋友。”
卫树皱眉:“你是我恩公,但你不可能没发现,我对林诗音的感情。”
她为他掉眼泪。
长眼睛都能看见他对林诗音的一片真心。
龙啸云愣了愣,脸上露出悲苦之色:“可是我对林姑娘……”
卫树冷冷道:“你救我一命,要我的命,我给。但是诗音,你可以喜欢她,但我绝不会放弃她。”
龙啸云的心思全被看穿了,心下不爽,终究是忍住了。
门外,李寻欢原本只想着提酒与卫树小饮一番,听到这些话,摇头苦笑,一个人走了。
他终于发现,当初是他配不上林诗音。
卫树才配得起林诗音的感情。上一世为她勘破红尘,遁入空门;这一世为她千里相随,执着不放。
冷香小筑。
叶开晚上练完功,看见李寻欢回来后若有所思,不爽得很:“师父,你想好要给姑姑什么嫁妆了吗?”
4。
淳岩县治理得好,卫树升官了,却是要迁到安徽一带。这样一来,一个月三次的见面决计是没有了的。
卫树问:“诗音,你愿不愿意过来看我?”
林诗音下意识摇头,她几乎没出过江南。
卫树苦笑了一下,轻声问:“我给你写信,好不好?”
林诗音见眼前的男人这样小心翼翼,低声下气,没有回答,只是转身走了。她忽然觉得,自己根本不值得卫树这样做。
她从来不敢付出太多,也不敢为自己争取太多。
或许那正是她上辈子嫁给龙啸云的原因所在。
卫树升迁前夜,李寻欢进了林诗音的小楼,温柔地问:“他要走,你当真不去送?”
林诗音说不出话。
李寻欢微微一笑,还是那个她喜欢的表哥,英俊潇洒,芝兰玉树。可是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爱着李寻欢了。
对他,再没有当初千回百转的心思。
“诗音,你想要的,和你不想要的,都摆在你面前,你上前走一步,去拿,便是了。”
林诗音想起那个满心满眼心疼她的卫树,轻轻点了点头。
另一边,要求调回江南的公文迟迟批不下来。
升迁了一个月,便一个月看不见林诗音,卫树已经后悔当初为何想要试探一把林诗音愿不愿因跟他走。
转眼已经是秋。
小厮禀报有人求见,卫树想着或许是昨天告状的孤苦寡妇,不由又想起林诗音,担心她一个人闷了,心里也会孤苦。
正想着,进了大厅,林诗音就出现了。
他思慕多年的女子,自小被人关爱长大,清雅高贵,几乎没有受过旅途奔波之苦。忽然就笑意盈盈地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卫公子,我打算在此地长住,还望收留。”
卫树与林诗音相视微笑。
终于,是他心诚所致,如愿以偿。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V补这个礼拜缺的一更。
内啥,话说此文BG不止一对哦,先打预防针。
有人说古龙写女人写得不好,我不是这样想的。
当然本文也有其他BL的。基本上CP按照我的理解和诡异的萌点,性别不是关键……

、出手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没有走远,他们走进李园斜对面的人家,住了下来。
荆无命竟然真的开始练功,并且是在李寻欢的眼皮子下练功。天蒙蒙亮的时候,荆无命已经站在了冷香小筑楼下,开始练剑。
他的剑快而凌厉,凛然破风。
绝没有一个老江湖能在如此的杀气包围下继续酣然入睡。
李寻欢是老江湖,叶开也是。
要真算起来,叶开对荆无命的印象不错,荆无命虽然是上官金虹的人,但始终算不上李寻欢的敌人,并且,他还有一个叫路小佳的徒弟。
路小佳是叶开的朋友。
然而,当叶开同荆无命一起练功时,叶开觉得,这件事简直比重生还要来的难以接受。李寻欢却催着他去接近荆无命:“在这种环境下打坐,最考验人的气息。”
气息越平稳,心越是淡然,内力便越是精纯。
叶开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心里虽然觉着别扭,但还是每天凌晨起床,贴上去和荆无命一起练武。
荆无命始终不发一言,对他而言,来冷香小筑不过是上官金虹给他的一个命令,他只要执行就好了。
李寻欢却保持着老好人的风度,他虽凭飞刀出名,却对天下武功都颇有一些研究,看过《怜花宝鉴》之后,对武学更是有了更精深的体会。
转眼已经是半个月后。
这天,荆无命练完两个时辰的剑,正准备走。李寻欢叫住人,微笑道:“明天你可以用左手练剑。”
荆无命停下脚步。
李寻欢悠然道:“当然,你也可以在这里练双手剑。”
荆无命冷冷地盯着李寻欢,手已经按上了剑柄。
李寻欢道:“你用五招就打败了雪鹰子,难道不奇怪我为什么说你的剑不够快?”
叶开也在场,他何等聪明,立刻反应了过来。
荆无命拔剑,锋利的剑尖直指李寻欢的咽喉。
李寻欢面不改色,淡淡道:“双手剑的确是子母环的克星,可惜……要想打败上官金虹,你的剑还是太慢了。”
荆无命道:“你在找死?”
李寻欢笑道:“我很惜命。”
荆无命冷冷道:“你想知道什么?”
李寻欢叹息,微笑道:“你的确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的多……我只想知道,上官金虹在做什么。”
荆无命转身,丢下一个字:“钱。”
他慢吞吞地走,脚步不快,不知为何,没有上官金虹的脚步配合,他的背影看上去竟显得极为疲惫。
叶开想起了傅红雪。
世上寂寞孤独的可怜人,岂非都有几分相似?
***
三更梆子声响。
万籁俱寂。
李寻欢和叶开分房住,两人只隔了一道墙。他怕吵醒叶开,也不点灯,摸着黑换了夜行衣,正准备推窗而出,房门被人打开了。
叶开穿着雪白里衣,漆黑头发披散,像个漂亮的小姑娘,俏生生地站在门口,目露不悦。
李寻欢叹气:“回去睡觉。”
叶开挑眉:“去找上官金虹?”
李寻欢道:“你既然心中清楚,又何必再问?”
叶开道:“我不想你去。”
李寻欢无奈,走道叶开面前,弯腰与小孩保持平视,努力谈判:“我现在同他无冤无仇,他对我的飞刀又尚有两分忌惮,何况我如今无意与他作对,这一趟不过是想试试他的底细罢了。”
叶开冷笑:“无冤无仇?梅花盗也同他无冤无仇,最后还不是死在了荆无命的手中?我当初同金钱帮也没少打过交道,不能为他所用,就只能为他所杀。如今他既然已经把梅花盗引来了李园,麻烦便已经找上了我们。”
李寻欢跟叶开说过梅花盗一事,没想到小孩比他自己还在意此事。他只能苦笑道:“所幸我的麻烦已经不少了。”
叶开拉住李寻欢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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