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上阵父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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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上阵父子兵-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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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重生之上阵父子兵
作者:迷下
文案:
 做老大做了二十年,雷豹终于厌倦了。

他决心走下神坛另谋出路,带着儿子改行开酒店去。

老爹,你有更年期综合征。

所以开酒店你能不能光出钱不出力?先把病治好。

雷豹一脸郁闷

死小子,老子那不是更年期是重生好不好?

老子开酒店是特码想和你双宿双飞好不好?

本文轻松向,喜欢请收藏。

伪父子。腹黑霸道攻VS傲娇炸毛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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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午后熙暖散射的阳光透过一整面落地大玻璃窗,淡淡洒进金山角西区一幢独栋别墅的二楼书房内。
表情如岩石般冷峻的军火巨头雷豹,此时正坐在一张古铜色大开屏的降香黄檀木书桌后,默默对着手中一枚盾形臂章陷入悠远的沉思中。
这枚臂章曾经是他的骄傲,曾经是他最珍惜的物品,曾经是他决心抛头颅洒热血就算用命去换也要努力换回来的标志。
但是现在,他看着它只想笑。
就是这么个破烂玩意儿,竟特码让他当做宝贝般藏了二十多年?!
他狠狠闭上眼,却又忍不住想起当年服役过的陆战特种部队,想起部队里的国家一级教官戴维斯,想起他英俊的脸庞和温暖的笑容
画面在他的脑海里突然停顿了。他想,如果时光能永远静止在戴维斯笑的那一刻该有多好。
那一年,他刚满二十岁,已正式成为陆战特种部队“暗雷团”(简称“3T”)中的一份子,有了一个全新的代号,就叫做雷豹。也是从那天起,他摒弃了原有的姓名和身份,摈弃了过去的一切。人们只知道,他是雷豹。
雷霆的雷,猎豹的豹。
雷豹止住笑意,黯然淡漠了双眸,冷冷将眼皮阖上。他努力要让自己忘记那些愚蠢的往事,但是做不到。因为在忘记的同时,只会反复回忆,不断加深印象。
就好像戴维斯的脸始终闪现在他脑海里,挥不去也甩不掉。他很想从记忆中抹去这张脸,却发现只有记得更真,也更深。
蓦地,他耳边猛然响起了几声遥远的枪响。随后,戴维斯那张过分苍白而独特的俊脸迅速被一团模糊浓稠的血液汹涌覆盖,晕染整个镜头。
雷豹猝然从噩梦中惊醒,正听见书房厚重的木门被敲响。
是不轻不重,十分有礼节性的三响。
通常在午后两点三十分至三点三十分之间,如果没有十万火急的事情,雷豹是不会在书房中接见任何人的。
因为在这短暂而静谧的片刻时光中,他要卸下一身防备,要修整自我,要养精蓄锐,要筹谋反思。而后才能准确地部署与定夺。事关集团的未来和几万人的生死,他不得不让自己在一个特定的时刻保持绝对的清醒和冷静。
所以每当这个时候,他决不允许有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前来打扰他。无论什么理由都不允许。
曾经有过几个不知死活前来打扰的人,当时就已经入了黄土,而且没有坟墓。
雷豹的心并不软,心软的人也做不了军火买卖。
自那以后,在金三角西区已无人再敢触犯这条不成文的规矩。
因为雷豹,就是规矩。
只不过在这个世界上,规矩总是被用来打破的。雷豹的规矩也同样没有例外。
如果全世界还有一个人敢在这个时候敲响他书房房门的话,那么这个人无疑就是小鹰。
也只有小鹰胆敢挑衅雷豹的权威。
雷豹低低叹了一口气,将臂章放回桌上一只小铁皮箱子里,然后抹了一把几近残酷的脸,冷冷说道:“进。”
他只有让小鹰进来。虎毒不食子,他总不能亲手将自己的儿子一枪爆头,然后送进黄土,而且连坟墓都不给。
房门开处,一个挺拔硕长的年轻男孩,穿着一袭剪裁合身的高级定制西服,优雅迈动着两条长腿缓缓踱步至书桌前。
男孩将双手撑在桌面上微微颔首,用一双接近浅灰色的透亮双眸看向雷豹,口吻却是散漫而随便的:“我知道在这个时候找你,并不合时宜。”
虽然不合时宜,但是他的脸上却连一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
雷豹淡淡斜了他一眼,冷冷面瘫着一张被岁月咆哮过的脸:“所以你是在考验我的忍耐力?”
怎么死小子就是学不会做人做事要低调一点?怎么死小子非要让别人看出他们是父子关系才甘心?
他在心底默默叹了一口气,没错,眼前这个手长腿长、脸蛋还算可以的死小子,名字就叫小鹰,是他雷豹唯一的儿子。有四分之一芬兰血统,今年刚满二十二岁。
小鹰微笑着后退两步,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在书桌侧面的真皮软垫沙发里,整个人立刻成九十度凹陷了下去。
他交叠起一双健美长腿,慵懒地说道:“我只不过是想在临走前提醒你一声,晚餐记得要等我。”
一家人围坐在桌边一起吃饭又有说有笑的场景,是他所能想象到的最温馨的画面。这也许是因为他从五岁起就缺失了家庭温暖,所以现在才会特别怀念。
虽然在他有限的记忆里,母亲这个角色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但只要有老爹在,母亲有没有也好像不是一个大问题。
雷豹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角,缓缓站起身,先将小铁皮箱子放回书柜里,然后才慢慢转身看向小鹰,沉声问道:“今天是你第一次单独行动,要不要让老四跟着你?”
老四做事比较稳重,也可靠,有他跟着小鹰,至少不会发生重大纰漏。
小鹰却倨傲地摇了摇头,淡淡说道:“我既然要接手你的生意,就应该让我独自面对所有问题。否则我何以服众?”他轻笑着继续,“更何况我练过十年泰拳,对付几个老家伙,应该不费吹灰之力。”
他明白老爹的苦心,但他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正是亟待证明自己能力的年纪。况且第一次与客户单独谈判,身边却跟着一位叔叔指手画脚,别人会怎么看他?难道要让人笑话他羽翼未丰,还是一只雏鸟?
雷豹微微皱起眉头:“我知道你泰拳练了十年,也练得不错。只不过身手再好,也比不过敌人的子弹。”
死小子持才傲物,没有一点谨慎和谦虚的精神。他以为这是在商务楼里签约一笔几万元的订单?还是他以为对方不过是几个架着眼镜彬彬有礼的知识分子?
死小子在伯明翰大学里待了三年,难道只学会了轻狂与傲慢?
相形之下,他这个从中国特种部队退役后的老兵,是显得多么的朴实和低调。
小鹰轻轻拍了拍胸口,在上衣内侧口袋中,是一把德国制造的HK P9S式9mm手枪。
他把嘴角划开一丝漂亮的弧度,懒懒笑道:“有备才能无患。如果连几颗子弹都对付不了的话,我怎么敢回来接手你的帝国?放心老爹。”
他放下二郎腿,起身走向雷豹,甚至还用拳头捶了捶雷豹的肩头以示安慰,又抬腕看了眼手表,俊美不羁的脸上露出一抹超凡自信的笑容,“是时候走了。六点准时开饭,等我。记得牛排只要medium rare,我不想每次都在啃木头。”
“说中文。这里不是英国。”雷豹神色未动,却略带宠溺地斜了小鹰一眼。
从小送他到国外念书,回来以后,张嘴F|uck闭嘴B|itch的,好不容易最近收敛两天,又开始故态复萌了。
对于这种中西合璧的说话方式,雷豹实在是接受无能。他想,他大概真的老了。
小鹰耸耸肩,笑着解释:“黄妈每次都把牛排煎得像千年干柴。你知道的,牛排超过一定温度,就完全丧失美味和价值了。”想了想,他又问道,“而且我既然在你这里住下了,你什么时候可以请一个正宗的西厨回来?”黄妈做中式料理的手艺的确高明,可惜做西餐实在是差强人意。
“那是你的事情,不是我的。如果你不满意黄妈,我不介意你另外找一个厨师。”雷豹冷冷板着一张脸,“只不过你最好明白一点,黄妈是为我做饭的,不是为你。”
其实知道小鹰习惯吃西餐,雷豹早就决定要请一个西厨回来了。只是他不愿意让小鹰觉得,他在这种小事方面居然也很上心。因为他始终想在小鹰面前显得更严苛一点。
小鹰对于雷豹的面瘫冷脸却视若无睹,见怪不怪。
他缓缓侧头看向书柜中的小铁皮箱子,神色间忽然充满了温柔。他知道在这个铁皮箱子里,有着雷豹一直珍藏的3T臂章。虽然雷豹一直不肯承认“珍藏”这两个字。
“总之,开一瓶好酒。我知道你的酒柜里有一瓶1995年份的Chateau Margaux,不要吝啬,OK?”说完,小鹰整了整衣领与下摆,伸出右手向雷豹敬了一个错误百出的军礼,然后迈开一双长腿向书房外踱步离去。背影笃定而优雅,显得成竹在胸,万事不怕。
这就是小鹰。一个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境地,都始终对自己的仪容仪表不容疏忽又倨傲自信的孩子。
一个大孩子。
看着小鹰渐渐消失在楼梯口的背影,雷豹心头突然涌起一丝淡淡的欣慰。他想,他的军火帝国,或许真的应该渐渐放手交给小鹰了。也许就从这次的单独行动开始。
也是时候让所有人都知道,小鹰是他雷豹的儿子。而子承父业,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伪父子,萌宠剧。喜欢记得收藏和评论哦!O(∩_∩)O


、002

二十三年前,雷豹从国家一级陆战特种部队退役。那时刚满二十五岁。
退役后,因为不愿荒废一身训练有素的战斗能力和千锤百炼的强健体格,他主动放弃了在法院里转作文职的机会。随后与另外两个同是特种部队退役下来的精英人物相携来到金三角,白手起家,从此走上了倒卖与走私军火的道路。
当然,这一切从来都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而事实上是,非法赚来的钱,往往特别容易。尽管风险也在翻倍。只不过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人的生命就显得不值一哂。尤其是在倒卖军火这个行当里,金钱永远比命更珍贵。
雷豹在乎钱,也在乎命。但他更在乎的是,如何峥嵘与驰骋。不管在沙场,还是在商场。
他从来不想就此碌碌无为,守着法院几本档案和卷宗潦草过完这本该跌宕起伏的一生。
身为国家一级部队的精英特种兵,他们这群人,曾经力挽狂澜,救千万人于水火之间;曾经为国捐躯,将生死荣辱置之度外。
服役五年,看似很长,其实也不过一蹴而就。而五年过后,除了极少一部分人能够继续留在部队效命之外,其余大部份人只有黯然退役,然后等待工作分配。
这其间,有人残疾了,有人牺牲了,有人落魄了,有人潦倒了,但没有人会记得他们曾经的付出与努力。因为他们是非纳编于标准命令与行政系统下的独立单位,是国家的暗藏部队。他们的身份与档案,在进入部队的第三天,就已经被全部销毁,成为一张白纸,只等鲜血染红。不是敌人的血,就是自己的血。
正是这样的一群人,盲目无辜却前仆后继。每一个人的存在与精神,都只有四个字可以概括:为国效命。
何其苦|逼的一群人。
雷豹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所以他不甘心。不甘心自己永远只是一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兵卒棋子;不甘心一身雄才伟略却最终要在法院里默默无闻过一辈子;不甘心曾经赴汤蹈火鞠躬尽瘁却得不到别人的敬仰与钦佩。太多的不甘心、不情愿、不舍得、不痛快。或许归根结底,只需要给他四个字就够了:纵横风云。是的,他要纵,横,风,云。
于是他毅然选择离开。因为他始终相信,只有背水一战才能崛地而起。
所以二十三年前,他们三个人、六个包、加起来总共一万五千元人民币,却在金三角这个以毒品交易举世闻名的地方,创下一片属于他们自己的势力范围,成立了一个以走私和倒卖枪支弹药为主的军火帝国。
二十三年来,从最初的三个人,发展到如今的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人。他们的耳目与门徒早已遍及世界各地。而最初一批元老级人物,其仅仅在海外银行的户头里,资产就均已达到了数百亿。当然这些,也都是用命拼来的。
付出才会有收获,千古不破的道理。
想到这里,雷豹默默从酒柜中取出一瓶1998年份的拉菲,在一个高脚杯中为自己浅浅倒了半杯。
这是他最喜欢喝的一种红酒。虽然用小鹰的话来说,喝拉菲的中国人几乎都是暴发户。因为他们并不懂得品酒,只是喜欢用这种顶级好酒来抬升自己粗鄙的身价。
可见酒虽然是好酒,只是用错了地方。
而廉价虽然买不到虚荣。但虚荣,却通常都是廉价的。
但是不得不承认,拉菲口感的细腻温婉与芳醇柔顺,正是雷豹所喜欢的味道之一。一种,久违的味道。
死小子,居然连他酒柜里有哪些酒都已经知道了。才来了多久?两天还是三天?
雷豹晃了晃酒杯,看着挂杯的红痕,然后惬意地坐进沙发里。他其实记得比谁都清楚,今天是小鹰来到金三角的第三天。
有关小鹰的事,他向来不会疏忽,只是不愿表露而已。因为他深知,坐上他这个位置,感情只能是奢侈的玩意,最好狠狠藏在心底。这种感情,包括亲情,也包括爱情。
轻轻抿了一口酒,雷豹暗自嗟叹,当年牙牙学语的小不点仿佛还在昨日,没想到此刻竟已长大成人。时光如梭,二十二年一蹴而就。
其实在小鹰来到金三角之前,雷豹从未打算让他继承自己这份高度危险的事业。他要小鹰过得是普通人的生活,而不是这种把脑袋提在裤腰上的日子。
但死小子从伯明翰大学毕业后,竟然一声不吭地放弃国外高薪职位,单枪匹马就来到金三角,迎头给了他一份惊喜,说是要接管他的帝国。于是他彻底明白,所谓惊喜,永远是先惊,后喜。
他能怎么办?难道再狠心把死小子赶回欧洲?重新给白种人打工?
他只有面瘫着一张老脸妥协。
所以今天这笔交易,就是他为小鹰特别安排的。
对方是一个合作近十年的老客户,而且中间又有老战友大野出面联络,在各方面都已确保了万无一失。
毕竟是死小子来到集团的第一单,总是要让他凯旋而归、增添十分自信才行。
而事实上,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不再有人敢动雷豹的生意了。“光头雷豹”这四个字,在世界各地的军火交易界内,都有着不容小觑的一席之位。
雷豹又淡淡抿了一口酒,想到从此以后,自己就可以卸下身上的担子,把事业全权交给小鹰打理,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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