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舱上的气孔吹出气流,将她的头发吹散几丝在脸颊上。
我伸出手,轻轻把她的头发梳向脑后,放到她洁白的耳轮后面。
天色逐渐在变暗,窗外慢慢的变得黑暗。
行李舱底部的黄色小灯亮了起来。
在不甚明亮的灯光下,我静静地看着她。
在梦中,她的嘴角也带着笑容。
真是个乐观的姑娘。
我拿起她的右手,用自己的两只手把她修长的手指合在掌心。
在一个小时半的飞行旅途中,我没有靠在座椅上,一直保持着侧身而坐的姿势,默默的注视着她。
一个小时半的时间。
飞机降落带来的冲击吵醒了她,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
她把手抽了回去,说:“你的手里有很多汗水。”
我问她:“圣美,晚饭你想吃什么?”
她说:“还能吃什么呢,杭州菜一点都不好吃的。”
我说:“去楼外楼吗?那里有西湖醋鱼王、有宋嫂鱼羹、有全国最地道的叫花鸡、还有烤大王蛇……”
她说:“都不好吃。”
我说:“那么去张生记好吗?那里的老鸭褒很有名。”
她看起来还是不太清醒,用手掩住嘴打了个哈欠,说:“我想吃冷面。”
我抬手看了看表,是晚上七点半,到达杭州市区应该是八点左右。
我说:“那好。我知道有家叫海棠花的料理店,那里的冷面很接近汉城的口味。你应该会喜欢的。不过除了冷面,那家店的其他料理味道都很一般。”
飞机上的乘客快走光了,她看来变得很清醒。
她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了?好象不太一样了?”
正文 第六十七章 家庭聚餐
第六十七章 家庭聚餐
我说:“没有的事。圣美,我们走吧。我带你去吃冷面。”
我背上行李包,将挎包背在肩头,然后领着她走了出去。
取出托运的行李后,我们找了部出租车,直接到了雷迪森酒店。房间是圣美一周以前就通过公司确定的。
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打了电话给晨曦:“一起吃晚饭吧。”
她说:“早吃过了。找个地方喝茶。”
我说:“那一起吃消夜吧。我和她都没有吃东西。”
晨曦说:“想吃什么?我带你们去。”
我说:“我们已经想好了,去平海路吃冷面。”
海棠花餐厅在一座大楼的十层。晨曦和邓杰的家,距离西湖不远,他们过来不需要太久时间。
我和圣美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不久,就看到晨曦和邓杰过来了。
晨曦一马当先走在前面,邓杰走在她背后,活象个跟班。
看到这个情形,我内心感慨万分,正所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忍不住看了圣美一眼,低声说:“圣美,全靠你了。要努力啊。”
他们坐下来后,晨曦不断用眼睛打量着圣美,脸色露出很惊奇的神色。
我说:“这是晨曦和邓杰,是我很好的朋友。这是圣美,她现在和我在一起。”
圣美露出很温婉的笑容,向他们问好。我大大松了一口气。
晨曦眼睛都瞪圆了,悄悄问我:“你……是租借的吗?我的天,要多少钱?”
我咳嗽一声,说:“不是那样的,她自愿跟着我的。我想了想,既然可以节约一笔钱,那么就随她的心意了。”
圣美表现得很好,替我们倒茶,还给我点烟,脸上总是带着诚挚谦卑的微笑。
邓杰替晨曦点燃一只烟,然后他看到圣美的动作,他回头看着晨曦,脸上不知道是什么表情。
我意气风发,装做不在意地说:“圣美这小丫头是很乖巧的,有时候我都觉得她太听话了,显得很没个性。说实在的,这样的女孩子,有时候也让人感觉没有生活情趣。”
邓杰给自己点燃一只烟,默默抽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些苍凉。
晨曦张大嘴没说话,过了好久,她仔细看了看我和圣美,上上下下地看,然后她低声跟我说:“你就装吧。看她回去怎么收拾你。说得越多,你就会被揍得越惨。小鱼,不要太潇洒哦。”
我吓了一跳。第一个念头就是什么地方露陷了?又怀疑是晨曦在诈我。我连忙低声跟她说:“别这样说。她真的是很听话的。她自己说要做我的仆人。”
晨曦微微一笑,问圣美:“过来很辛苦吧。明天去我家吃饭,我煮味道很好的菜给你吃。”
她们倒是聊了起来,话还挺多的。
我看着邓杰,心里暗想,这一次总算压你一头了。
等我们把面吃完,晨曦已经原形毕露。
她总是这样的,跟任何陌生人在一起,前五分钟总是规规矩矩的,十分钟以后就会恢复本色。
喝了两瓶啤酒,她就斜睨着邓杰,一手夹着一只烟搭在椅子靠背上,一手托住邓杰的下巴,很嚣张地说:“小妞,今天大爷来找你,运气你了。别躲,给大爷亲一个。”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环顾四周。还好,周围没什么人。
邓杰愤然推开她的手,嘟囔着说:“你有毛病啊!”
晨曦瞪圆眼睛,说:“小妞,别不识抬举!”她顺手揪了邓杰的耳朵一下,笑得乐不可支。
邓杰一边躲,一边呵斥她。
晨曦得意洋洋:“小娘子,别躲啊,嘻嘻,小娘子,你别躲啊?”
圣美专注地看着她的动作,目不转睛地看,眼里逐渐焕发出神采。
这太荒唐了,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情会在我眼前发生。
让晨曦和圣美见面,会不会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我知道邓杰很多事,他以前在社会上是提刀砍人的角色,不知道在晨曦面前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同情地看着他,希望他能拿出面对外人的勇气,站起来一振夫纲,给这两个女人树立起男人的形象。
邓杰溜掉了,他说他要上洗手间。
按照道理说,杭州属于江南,杭州的女孩子应该温柔如水才对。
可惜,在江南的所有城市中,惟独杭州的女孩子是最特别的,脾气火辣,作风粗野,豪气不下于男人。在饭桌上,经常可以看到杭州女人拿起一瓶酒直接干掉。
请原谅我对杭州女孩子的描述,不过,朋友,当你走遍江南各个城市,相信你也会发现这一点。在杭州,要找出一个象白娘子一样的女孩子,难度比较大。若是想寻找传说中的温柔女子,朋友,你或者应该去苏州碰碰运气。
象晨曦,她平时在工作中的态度是很严厉的,她所在公司的员工看到她都很惧怕,经常被她骂得狗血淋头。恐怕没人想得到她私下会是这样的表现。
晨曦问我:“明天有什么节目?”
我说:“我要去财神庙还愿。”
她拿起啤酒直接喝着,说:“打算捐多少钱?”
我算了算,说:“两百一十万。”
正文 第六十八章 近乡情怯
第六十八章 近乡情怯
听到我的话,晨曦和圣美一起看着我。
晨曦说:“你疯了。”
我说:“这是很久以前就做下的决定。不会改变的。”
晨曦问我:“你把两百一十万烧进庙里?”
我说:“买几千块的香,然后其他全部捐献。”
晨曦说:“别发神经了,捐给希望工程吧,要不捐给孤儿院。你捐到庙里,不知道那些和尚会拿去做什么。”
我说:“那不关我的事。他们若是糟蹋这笔钱,那他们自然会得到该得的结果。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平衡而已。”
晨曦看着我,深深地叹了口气。
最后买单的时候,四个人一共只吃了六十元钱。
我们下楼后在马路边告别,晨曦笑嘻嘻地说:“你这混蛋终于发财了,唉,好象每个混蛋都有发财的时候。明天到我家吃饭吧。”
我说:“不了,明天去拜财神,然后去父母家。”
晨曦对圣美眨了眨眼睛,说:“圣美,珠宝可不会总藏在沙石堆里,是金子就会发光,我相信你。下次你把他带过来的时候,不用再这么委屈自己了。”
圣美精神大振,说:“晨曦姐姐太客气了,以后还要跟姐姐多多学习。”
她们又说了些乱七八糟的话才分手。
我跟邓杰互相点了只烟,深深地吸着烟,两个人一句话也没有说,偶尔眼神相遇,马上就会转移开。
看着他们小两口消失在远方,我和圣美也转身向酒店方向走去。这里距离酒店颇有一段距离,但是圣美说她在在街上走走。
夜色很美,街上很安静。
比起广州喧嚣的夜晚,十一点的杭州已经显得有些冷清,连街上的车也很稀少,让人感觉十分舒服。
一开始,我们隔着三十厘米的距离并排走着,走了几分钟后,我拉住了她的手。
虽然是夏天的夜晚,天气十分闷热,她的手,却是挺冰凉的。
她低头说:“小鱼先生,你的手老是爱出汗。”
我说:“圣美,有人跟我说过,两个人,在结婚前最好出去旅游一次,那样才能确定双方是否能白首终身,这样做,最低限度上可以让双方在婚后靠忍耐和认命来维持婚姻。”
圣美说:“真是消极的说法。如果婚姻要靠忍耐来和认命来维持,那么两个人还有在一起的必要么?”
她看着我:“为什么下了飞机以后,你就直接叫我名字了?小鱼先生,你一共叫了我三十七次,都是叫我的名字。”
我说:“你要是不高兴的话,我还是叫你圣美小姐。”
她说:“不是的。我喜欢你叫我名字,打心眼儿里喜欢。”
我跟她说:“今天我们的预演好象失败了,晨曦似乎发现了什么?女人真是太可怕了,我怎么想都想不到原因。圣美,你说她怎么做到的?”
圣美笑眯眯地说:“真是对不起,原因很简单的嘛。”
我好奇地问:“是什么原因?”
她笑了又笑,说:“因为小鱼先生手臂上有奇怪的伤口。”
我抬手一看,果然有三、四处。而且伤口的痕迹很明显,一看就是被咬的。
我颓然道:“该怎么办?”
她倒是笑得很开心:“换长袖衣服好了,小鱼先生,下次我会小心一点的。”
我摸了摸自己的肩膀,说:“怪不得邓杰后来看我的眼神也变了,唉,我肯定被他们笑死了。”
圣美越笑越得意,说:“晨曦姐姐很了不起喔,邓杰已经达到了做丈夫的最高境界,完全听从晨曦姐姐的命令,不知道她是怎么训练的。”
我听了很不舒服,就说:“那个……你的爸爸有没有达到最高境界?”
她敲了我一下,说:“不要在背后议论长辈!”
回到酒店后,她自己回房睡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喝酒。
我从冰箱里取出几只啤酒,盘腿坐在床上慢慢喝着。
我父母的家,在一个山村里,从杭州出发的话,坐五个多小时的车就可以到达。
山村很偏僻,偏僻得美丽异常,可以说是整个江南大地唯一剩下世外桃源。
我很羡慕我的父母,他们可以一直生活在不受都市污染的环境里。
我十二岁开始就到城市里读书,只有过年过节才会回去。山村对我来说,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我总是有个想法,某一天我累了、厌倦了,就会一个人悄悄回去,守住祖上留下来的祖屋。
那座祖屋,最开始建造于嘉庆年间,我的一位祖先曾经在江西做过知府,后来告老还乡以后就回到乡间修了那座屋子。
祖屋历经百年风雨冲刷,期间修葺过几次,值得庆幸得是一直没有被当权者关怀过,直到现在我的父母依然住在那里,并且以后会把屋子交给我。
回到山村,可以听山涧淙淙流过,看漫山红叶落索,让世界忘记我的存在。
骨子里,我和明灿是一样的人。
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前,我曾经跟父母提起过,说我想回家种地,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学习祖先留下来的文章制艺。他们没有反对,只是要求我在外面呆上几年,找到一个真正愿意回山村的老婆再回去。
也许是近乡情怯的缘故,我喝着酒,点燃一只烟,久久不能入眠。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所谓伊人
第六十九章 所谓伊人
第二天,我和圣美去了北高蜂,我们没有坐缆车,是一步一步走上去的。到山顶的时候,山上人不多,我买了八千块的香烛烧掉,然后把事先准备好的存折捐献出去。
我懒得理会他们的热情招呼,也不想领取什么捐资证明,连一杯茶也没喝,就带着圣美匆匆下山。身后,留下无数道诧异的目光。
圣美看着我的眼神,就象看着了世界上最奇怪的怪物。
我对她微微一笑,说:“觉得捐了太多吗?”
她说:“是的。我还以为你只是随口说说的。”
我指着山下的庙宇对她说:“每年除夕夜,很多人都会到庙里烧香。知道吗?要想第一个烧香,最少要捐献几十万元。”
我慢慢说着:“第二个烧香的,也要交很多钱,反正按着顺序,每个人想提前烧香,就必须出更多钱。”
圣美的表情很疑惑:“真是太疯狂了。”
我说:“是啊,真是太软弱了。”
我又说:“不过,我认识一个很有钱的富豪,他的做法有些不同。”
圣美说:“他怎么做呢?”
我说:“他本来是个土驴,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发财了。一个巧合的机会下,他拜了南华寺的主持当师傅,以后,他就成为入世修行的佛门弟子了。”
圣美好奇地问:“那他是什么表现呢?”
山上的树林十分葱郁,清新的气氛让人陶醉。
时间是上午十点,晨风吹来让人舒爽万分。
我和圣美沿着蜿蜒的山道慢慢向下走去,偶尔,我会从地面摘下一朵野花,插在她的头发上,野花被山风吹落,飘扬而去之后,我会再选上一朵,又给她戴上。
圣美说:“你快告诉我啊?难道他不捐款吗?”
我说:“是的,他从不捐献一分钱。他每个月花七天到庙里住着,与庙里的和尚住在一起,扫地煮饭,洗衣参禅。”
圣美正要说什么。
我笑了笑:“他的司机就一直守在庙外面,奔驰车一直停在门口。七天一过,他就回城市胡搞。”
圣美哑然。
我又笑:“他还有个爱好就是印经书,每次都会印几万本,把经书送进庙里,他本人也留很多本,见到人就发一本。”
圣美脸上的表情很迷惑:“小鱼先生,可是这能说明什么呢?”
我吸了口气,说:“圣美,大家都是一样的。捐钱也好,去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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