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e系列]户口问题很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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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e系列]户口问题很坑爹-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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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望着本该属于自己的男人,那个自己十岁女儿的另一个父亲的男人,一副极其享受的模样躺倒在真皮长沙发上,左边几个穿着火辣□或雪白或蜜色的胸口肌肤的妩媚女性,右边几个眼神极其热烈,穿着和服在那里矜持又奔放的大和抚子,身后还有极其年轻的女学生打扮的佳丽,左拥右抱,一举一动都挑逗无限魅力十足时……
估计哪个男人都承受不住这种画面。
然而和吉尔伽美什在一起生活了十年,言峰绮礼自然不是吃素的。
虽然他有时也在疑惑——这真的是爱吗?
他印象中的爱,朦胧而如清酒般让人迷茫却愉。悦,在关键时刻更像是红酒一般让他的情感快要溢出来般的热烈。
那样甘美醇烈的感觉,和如今青筋直跳,觉得整个世界都不靠谱的感觉,似乎不太一样。
而爱,似乎也不是光用床上功夫这种不和谐而狂野奔放的方法来解决的。
言峰绮礼,重生的一段时间内,一度的头疼着过于开放的……同居者。
是的,只能算是同居者。
跟拥有全国新娘初夜权的王者说守节等于没说,正正经经的说我爱你……
这也不是言峰绮礼的风格。
让言峰绮礼干这种事情,还不如期待他不爱麻婆豆腐。
就算是已经失去过一次所爱之人,他依旧犹豫不决而无法确定——这真的是爱?
圣经里说:她如可爱的麀鹿,可喜的母鹿;愿她的胸怀使你时时知足,她的爱情使你常常恋慕。
可是这里是个男人,这是属于两个男人的爱情,纵使圣经里再怎么形容男人如野兽女人如柔软温顺又可爱的母鹿,你总不能指望草原之王在你怀里可以给你母鹿般的温情。
圣经里说: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
可是丝毫有相当多的女人愿意这么干,因为对象是值得她们恋慕的。
圣经里还说:
爱是经久忍耐,亲切友爱;
爱是不妒忌;
爱是不自夸,不趾高气扬,不举止失当,不自私自利,不轻易动怒,不心存恶念;
不以行邪恶为乐,而以求正道为乐,凡事宽容,凡事相信,凡事希望,凡事忍耐。
最后的是一句诚挚又平静的话语————爱永不衰退。
阿门。
言峰绮礼默默的向神祷告了几句,深思的眼中有着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烦恼。
无法意识到自己已经快要疯狂的感情,对于已经拥有的东西没有意识到需要小心呵护和珍惜,对于情感这样的事情朦胧而恍惚,往往失去的时候才意识到——
——啊,原来这种情感,悄悄的到来了。
——那种奇妙的情感,原来是这样吗?
从言峰绮礼开始,言峰家严谨而忠于神明的家风与刻入骨髓的好青年好神父个性已经莫名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言峰绮礼是中道变异,那么那种恶劣的个性便是戴雅与生俱来的天赋,死都抹除不去,就算是封存她的记忆也无计可施,没有规则与教育的束缚,她会更大胆妄为也说不定。
而这种恶劣的个性里,还如同咖啡里出现了一丝白色牛奶般的神奇特点。
——感情的不确定性。
父女俩都是标准的,天生的情感缺失者,人生太过于无波澜造就了这种特性并狠狠的将它贯穿了他们的心底。
言峰绮礼,在失去一次并因此而彷徨癫狂之后,变异,变异完成后,他却对于新的,和吉尔伽美什维持了十年的稳固的关系定位产生了犹豫。
本能的觉得不在意,本能的觉得不重要,却……无法容忍这份关系被失去。
他想想某个少女给他看的东西就觉得青筋直跳,空虚的微笑不自觉的扬起,心里某个地方阴暗的更加恐怖。
然而现在他却再次的不确定了。
而他的女儿戴雅……身为孩子更加的不懂得那些复杂的从未有过的感情。
他静静的看着在沙发上有着最惹人眼的脸的同居者,突然间一个想法突然如雷电般狠狠的撞了上来。
他皱眉,回想之前遇到的那个少女的容貌。
——真的是出奇的眼熟。
尽管那个少女有着恶魔般狡黠的笑容,但是那双紫晶的双目确实是难得一见的。
渐渐地,从年龄入手开始回忆,言峰绮礼发现记忆里十年前通过魔术看到的一张端正诚挚的脸,和那张有点讨厌的脸重合了起来。
苍白的皮肤,不会忘记的一双紫色眼瞳,有点塌的鼻子,有点圆的脸蛋,修剪的整整齐齐的黑发……这些东西除了那双眼睛以外都很不起眼,难怪他会忘记。
但是五官却渐渐的重合了,完美的一丝不差,如果不是他记错了或者这女孩有着孪生姐妹,那么这两人绝对是一个人。
因为那张脸普通之极,实在是不惹人注意的类型,所以若不是那双眼睛,言峰绮礼坚信绝对想不起来,那种女孩明明普通之极,走到大街上除了眼睛以外五官都是不引人注意的类型,就像中学里随便都可以看到的女生,如果那女孩穿着中学生的水手服,去到校园里,戴上美瞳,那么谁也不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
言峰绮礼沉思了一会,摸着手里光滑的玻璃高脚杯,盯着里面琥珀色的液体,思绪纷飞。
将最近的‘女儿离家出走事件’联系起来,他立即就秒懂了。
——原来如此啊。
——那个孩子,胆子还真是大啊,都说了不要施展那个魔术了。
——等她回来,一定要好好的打她的屁股。
想想女儿崩溃的表现,言峰绮礼满足的端起香槟喝了一大口,只觉得醉人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别外叫人愉悦。
——那么,首先,先回到冬木吧。
——当然,最紧要的是,离开这个令他本能厌恶的地方。

晨曦是最美的光晕。
雁夜这样想着,打了个呵欠,自己爬了起来。
想想看真是觉得幸福,半个月之前他连爬起来都有问题啊,现在还可以走下楼去给艾米尔莎和小樱做一顿早餐。
雁夜身为贵族家庭里的男生,却意外的擅长料理,和风是他最喜欢做的——曾经他希望做一顿和食给那个美好的少女吃,而如今这个愿望再也无法达成——在兰斯洛特和艾米尔莎介入了他的人生后,西洋风和中式都成为了可以做的不错的选择。
身为喜欢小孩子而温柔可亲的雁夜叔叔,他的料理不仅美味而营养充分,而且在做和食时会考虑到每个人的口味与食量。
比如小樱的分量需要控制却又不能不够,口味比较甜;艾米尔莎正是发育期有些食物不能乱吃而且分量要很足,不加辣和不放生菜——日本料理,往往会有分量满足不了中国人胃的情况出现——而兰斯洛特……对于一个连鸽子派这种东西都能觉得是小灶加餐的骑士来说来说,不管雁夜怎么做饭,他都是会觉得美味的。
“呼——既然兰斯洛特昨天在教堂……葵小姐,应该没问题吧?”
就算再伤心也好,小樱这孩子的反应终究给了他慰藉。
雁夜心中有种无私付出却意外得到了了不起的回报的感觉。
如果说兰斯洛特的存在就像是抚慰人心的流水,小樱的举动给他的感觉就像是心里突然洒进了阳光一样灿烂。
虽然这对于葵小姐来说非常的……
但是,还是忍不住的高兴呢。
他轻笑一声。
那孩子,愿意跟着他呢。
雁夜从床上翻身下床,来到了大大的,明亮光滑的红木雕花落地镜前,里面的男人脸色比起之前已经好了太多,因为好好养着的缘故,甚至有了点圆润,虽然有一只眼睛是灰暗的眼色,另一只眼却有着光在流动,有着属于间桐雁夜独有的温柔神情。
雁夜想起艾米尔莎说的雁夜叔叔真是温柔真是让人忍不住喜欢呢这类的话语,想着这样的笑容勉强算是能看吧,但是这样长相一般又有着狰狞痕路在脸上的男人怎么也算不上帅气,拿兰斯洛特来说,还是这类的帅气骑士比较受女生欢迎吧?
雁夜忍不住又笑了,不过想起那张脸和温柔的骑士悲惨的爱情他又收起了笑容。
明明是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走到哪里都受人尊敬的骑士,却因为他人羡慕都来不及的这些优点引来了人生的一串悲剧。
但是,雁夜是明白的。
那种明明有爱着的人却不得不压抑那种感情的苦衷,那种自身心愿无法被实现的痛苦,还有被现实所逼迫着扭曲的人生——
这些他都明白。
还有——
虽然有着疯狂的经历,但是那个人却有着一颗对所重视之人比谁都要温柔的心。
雁夜也明白的。
“呼~好像昨天艾米尔莎说想吃樱桃派?”伸了个懒腰,走下楼打开冰箱,雁夜疑惑的拿出一个玻璃盏,晶莹剔透的玻璃制品里,红如玛瑙的樱桃满满的透过盏的流线纹路露出艳丽的水光。
雁夜稍微眼角抽搐了一下——这个季节哪里来的樱桃?算了,肯定是艾米尔莎又捣鼓了什么违反常理的东西,既然已经放在了冰箱里,想必——是可以吃的。
将冰冻的樱桃泡在水里稍稍化去冷意,雁夜才上楼走到了小樱的房间。
推开门,里面是一个极尽舒适的属于小女孩的房间,金色的阳光已经洒在了女孩稚嫩的熟睡中的脸上,显得那五官端丽的女孩如天使一般的可爱。
“真是可爱啊~这孩子。”感叹了一下,雁夜悄悄的关上门,“让她再睡一会好了。”
这似乎是很平常的一天。
雁夜是这么想的。
然而就在他着手准备早饭的时候,窗户那边传来了响声。
“兰斯洛特,是谁?”问着刚刚从楼上下来的高大骑士,雁夜扬声问道。
兰斯洛特朝玻璃窗外望了一眼,只看见一片白色的羽翼。
他皱了皱眉,随即舒展,声音平和而沉稳,“雁夜,不用担心,是艾米尔莎小姐那边的英灵……我出去看看。”
“好,麻烦你了。话说回来,艾米尔不是说过你也可以不用这样叫她吗?她说她还不到小姐的年龄啊。”
“……恩,习惯了而已。”
背对着正在做早饭的青年,兰斯洛特却又深深的皱起了眉头,深蓝色的眼里是无法掩盖的抑郁神情。
打开被漆成深蓝色的大门,兰斯洛特向上望去,果然看到了女人的身影。
骑在一匹有着雪白而美丽的双翼的天马,美杜莎小心的抚摸着它的毛皮。
她的眼罩已经重新戴了起来,所以兰斯洛特看不见她的情绪是怎样。
“……艾米尔莎没有回来。”兰斯洛特看着远方升起的一轮红日,金光璀璨,代表着黑夜的过去,“那么,她实现了吗?她想实现的那个愿望。”
“是的,她实现了。”
美杜莎平静的坐在天马上,这样回答道,然后拿出艾米尔莎临死之前交给她的宝石与信。
“这是?”
“她说,宝石可以让间桐雁夜和樱脱离间桐家的限制,而信里则是她对雁夜说的话。”
“我知道了,那么她……了吗?”
“……是的。”
兰斯洛特在她回答的那一瞬间神色动容了,深刻而肃穆着的脸此刻柔和了下来,带着一丝遗憾和感伤。
“果然,坚持信仰和实现愿望,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摇着头的骑士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他解下自己的发带,将长发散下拢至胸前,抽出剑以骑士的方式向艾米尔莎之前离去的方向行了一个深深的致哀礼。
“请为我向她的王表示最深的悲哀之意。”
“那么,我走了。”
美杜莎骑上天马,向自己的Master飞驰而去。
“兰斯洛特,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那是……美杜莎小姐?”
因为兰斯洛特久久伫立着没有回来因而感到奇怪的雁夜从房子里走了出来,出来的时候这个青年身上还有着花纹淡淡的粉色围裙——这是樱的坚持——手上还拿着菜刀。
“……雁夜,先进屋去吧。”
兰斯洛特想了想,为了雁夜的身体,让他回屋子里坐在了沙发上,才拿出那封信。
他没有隐瞒这件事,因为现实就是现实,与其抱有希望而摔落,不如直接的揭开事实。
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
——他会一直陪着雁夜身边。
“诶?这是……”接过用薄薄的白纸信封装着的信件,小心的撕开,雁夜满腹疑惑的看向了纸张。
端正却更像是男孩的字迹在白纸上显现的分明。
“给喜欢的雁夜叔叔:
展信佳。
当你能成功看到这封信的时候,说明我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或者说,已经是某种意义上的‘死亡’了。
如果我能幸运的在你心里占据一点点地位的话,那么我得说我是很幸福的。
但是如果因为死亡这个分别方式所以你不高兴的话,那么我宁愿最初就选择不认识你呢~
开玩笑的,可以认识雁夜叔叔,可以认识小樱,兰斯洛特,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事情之一。
请不要为我伤心,雁夜叔叔还是笑着更好看啊,我只是为了我的信仰和心愿做了该做的事情而已,我想站在我这个位置上,兰斯洛特说不定会做和我一样的选择呢,不过如果是兰斯洛特的话,说不定就不会像我一样笨的无法取舍。
我没有可以一起度过成长时期的家人,所以在我心里雁夜叔叔就像是父亲一样的存在……虽然你没有那么老就是啦。
其实也有想过活下来之类的,和雁夜叔叔,小樱,兰斯洛特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是我过的最像平常女生的时间。
有种‘我有长辈,有妹妹,生活平静美好’这样的错觉呢,说起来就这样直接把别人当成家人,确实有点无耻,不过这是真心话啊。
咳咳,好像废话太多了。
虽然不想离开这个世界,不想就这样‘死亡’,但是,比起我,有更重要的人,我不愿意让他们死。
如果我死了就可以让他们不死的话,就算是死亡也甘心……因为那是在我心里比我自己更重要的人。
说几句可能让你不开心的话……远坂时臣,估计也是这样想的。
就算是自己痛彻心扉,也想让重要的人幸福,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最亲爱的家人至少最低限度的幸福着。
只是他比较木而已,或者说蠢得要死,到死都没有说过很直接的话——比如喜欢谁之类的,噗嗤。
但是呢——某种意义上来说,都一样啊。
悄悄的告诉雁夜叔叔——我有喜欢的人了。
告诉了我的王,是因为那是我灵魂所牵系的信仰。
现在告诉了雁夜叔叔,是因为只有你可以算是我的长辈啊,不是都这么干的吗,女孩有了喜欢的人,就会告诉很照顾自己的长辈。
而在离别了的现在,除了这个,还想说的是——
自由的活下去吧,雁夜叔叔,如果你可以幸福的话,大概我到目前为止的人生都没有遗憾了。
知道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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