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兀自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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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兀自瘦-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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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神的笑意里掺杂了些邪肆的感觉:“很简单。我给你一个幻境,重温你与天命的过往,我将剩下的一半元神寄宿在天命体内,若是你能杀了幻境里的天命,那你就赢了。如何?”
“听起来不错,开始吧。”我笑道。如果幻境里的是魔神的元神,即便那是郁白的幻象,我也可以毫不留情。只是,总觉得很不对劲。
眼前的景象渐渐变幻。
泠泠的烟雨,青瓦白墙,柳色染尽街巷的每一寸屋檐,我站在巷口,凉风带著寒意微扬起我的潮湿的发丝,袖口沾了薄凉的气息。
这是昆仑山下逆了四时的楚州城。
即便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但我已久累的心还是放下来。
腰间忽然一热,头顶遮过一把竹折伞来,有温热的胸膛紧贴著我的後背,低低的清冷的声音响在耳畔,带著温热的气息,“怎麽不带伞?”
我强迫自己放松僵硬的身体,慢慢转过身,低垂著眼:“忘记了。”
熟悉的修长的手指握住我的手腕,将我湿凉的手握进手心里,“回去?”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郁白,你带了弑神剑吗?”
郁白碰了碰我的脸颊,将我更紧地抱在怀里,“带了,怎麽了?”
我靠在他的肩上,道:“你都还没给我看过。”
郁白轻笑:“想看?”
我笑道:“三界之内,有谁不想看?”
郁白吻了吻我的眼角,温声道:“好,回去看。”
我点了点头,任由他拉著我的手,撑著一把伞,慢慢走回酒庐。
一路烟雨迷蒙,遥遥的,可以从伞沿下看见不远处的昆仑山,静默无声的模样。
脚踩在青石板路上,响起轻微的水声。门前的竹帘湿了,掀起时碰撞出闷闷的响声。
郁白将我拉进卧房,找出干爽的衣物来,递给我,“你先换下湿衣服,小心染了风寒。我去给你端一碗姜汤。”
我坐在床上,光著脚笑著踹他一脚,“婆婆妈妈。”
郁白无奈地笑著抓住我的脚腕,墨黑的眸子看过来,薄唇在我的脚腕落下一吻,“很凉,快换吧。”
说罢,转身出了门。
我猛地攥紧了床上的衣衫。
太真实了,魔神虽然将元神封进了郁白的体内,但是无论是意识还是气息,他都还是那个郁白……我必须要赶快杀了他,不然……





、(9 )第二十六章 结束(倒计时第二章)

郁白打开门的那一刻,仿佛带进了江南的烟雨晴岚,微凉的寒气让我的指尖有些发抖。
关上门,他将姜汤端到床边,放在一旁,无奈地看我:“怎麽不换衣服?”
我没动,看著他的眼睛,眼底有雾气渐渐漫开。
郁白无奈地笑了笑,坐到床边,将我半揽进怀里,解我的衣带,“怎麽了?魂不守舍。”
“没有,”我闭了闭眼,“只是有点累。”
“你这酒庐老板既不会酿酒又不用算账,闲得都发了霉了,怎麽累了?”郁白调笑道。
我没说话,任由他为我换好干衣,将姜汤端到我的嘴边,“喝吧。”
我摸了摸碗沿,“热。”
郁白的指尖闪过一点蓝光,“凉了,喝吧。你身体不好,必须要喝,这件事可没得商量。”
我接过姜汤,啜了一口,还算可以,就一口气喝了下去。
郁白收起碗,出了门,很快又回来,换了衣服,上床抱著我,“既然累了,就好好歇著,天色晚了。”
我埋进他的脖颈,低声道:“我想看弑神剑。”
郁白低低笑了一声,伸手捏住我的下颔,道:“你呀。”眼底里是无奈的宠溺。
我微微退开些,郁白手掌一翻,一把冰蓝色的剑出现在他的手心。
“我可以摸摸它吗?”我尽量表现得小心翼翼,问道。
郁白含笑,“自然可以。”
我强按下指尖的颤抖,慢慢握住弑神剑的剑柄。
然後。
血色染红了白衣。
我仿佛看见什麽碎在了我的眼前。
郁白半躺在榻上,单手抱著我,眉眼间俱是笑意,胸前冰蓝的光芒直透心脏,鲜红的血潺潺流出。
郁白动了动身体,眉间掠过一丝痛楚,笑意却分毫不改,一个轻柔的吻落在我的唇角,“青沐,活著。”
我的心像被什麽狠狠地揪住。
有什麽东西……有什麽东西我忘记了!不对,不对,这一切都不对!
刹那间,一切景象褪尽。
我愣愣地看著自己握著弑神剑,刺过郁白的心脏,郁白脸上温柔的笑意,从我体内窜出的魔神疯狂的大笑,以及最後,郁白取出自己的金丹,聚起我的魂魄,对我说,青沐,活著。
然後,他的身体一寸一寸的。
灰、飞、烟、灭。
“啊──”狂怒的吼声从我的胸膛发出,好像要爆炸一样,泪水瞬间落满我的脸颊。
郁白……
郁白,郁白……
郁白!
郁白──
天道轮回,众生寂灭。
我仿佛看见那一年,你我最初最初的相识。
垂杨紫陌,烟雨楚州。我坐在竹帘轻响的酒庐前,看见你一身白衣,撑一把碧色的伞,缓缓向我走来,眉眼间含了淡淡的笑。
你说,小酒仙,我是天上派来教你酿酒的。
等到千万年後我已将你遗忘,却还是没有忘记当年的青花酿。
何时再上昆仑巅,看千年雪色柔,青花兀自瘦。
不是说回楚州城吗?是那个你编织的幻境,还是这个妖魔横行的地方?
楚州早已不在了。

我始终不明白,世间情爱,不都是十分简单的吗?喜欢或不喜欢,仅此而已。为何我们,就偏偏不能?
我一直以为我比不上你的天道,但你却为我倾覆天命,舍弃天道。
我一直以为你对我的情意深深浅浅,捉摸不透,但最後,却是生死甘愿的真相。
我一直以为终会有那一日,待楚州城的花都开了,我们可以再回去,你敲打著算盘,我执起酒勺。相视一笑,好似千年万年。
郁白,你骗过我多少次,我已经不想再计较了。我只是想知道,这一次,你是不是在骗我?灰飞烟灭,其实是假的吧。你骗我,我会原谅你的。
郁白,骗我这一次吧。我青沐没有求过什麽人,这一次,我求求你,可好?
这一生太长太久,若是可以,我宁愿只是一个凡夫俗子,酿酒为生,偶尔仰头望著高远的天穹,或许可以看见那白衣的一角。如此一种,未尝不好。

人妖殊途,我若为你而醉,便是毁了道。
何为道?
生与死,即是道。
我与你,不过浮生千年相伴,再长,长不过天道轮回。

那麽,天道轮回,又是什麽?

我默然闭上眼,抬起手按住了眼睛。

魔神已死,郁白用他的金丹为我聚魂之时,便已趁魔神得意的松懈将其封印弑杀。
五帝珠碎,郁白留下的伏魔扇上紫光浮动,伏魔阵渐渐扩大,覆盖了整个锁妖城。
千年伏魔阵,最後的一层,隔了一千年,终於被补上。
九州妖灭,四海升平。
没有了五帝珠的锁妖塔没有倾倒,我拾起掉落在地的扇子,缓步走上最高层的台阶。
据说那里封印著世上最强的妖魔,却不是魔神。
我站在锁妖塔的顶端,只看见了一只小小的锦盒。
心底没有一丝的起伏。
我慢慢将盒盖打开,一瞬间颓然跪倒。
我仰望著天穹,看见青鸟盘旋而过,为天下苍生送去福音。
就好像那一年,我在昆仑山顶,看见他驾云而去,那时的天,也是如此,苍白空洞,却蓝得彻底。
我慢慢睁大眼睛,鲜血从我的嘴角缓缓流下,落在我手中的锦盒里。
盒中,躺著一朵枯萎的青花。

天道的魔,只是一朵青花。

作家的话:
其实把结局停在这里也挺好的……
为毛我感觉一点都不虐呢……明明应该很悲剧啊……唉,明天晚上八点结局,可能会有番外。




、(6 )第二十七章 归来(结局)

昆仑山四季雪落,直通天穹。有传说昆仑山顶有一架天梯,可以直到仙境,无数人前往访求,却偏偏求而不得。
楚州城在昆仑山脚下,是个毫不起眼的小城,城里的人来来去去就那些,不见多也不见少。楚州城的天气是逆了四时的。不寒不热,温润得很。偶尔落雨,打湿了檐下芭蕉,还有青竹的折伞,散开淡淡的安逸的气息。
城东有一间小小的酒馆,酒馆门前一棵柳树,两株芭蕉,在细雨中蒙上淡蓝的光晕。每日傍晚,尤其是雨天,竹帘後就有清冽醉人的酒香缓缓流溢出来,飘散到整个小巷,在潮湿的空气里愈发浓烈清新。
竹帘轻响,有白衣人进来,衣袖上沾了微湿的雨气。
“天色不早了,还没睡??”白衣公子悠然浅笑,如画的眉眼沾了薄薄的雾气。
坐在桌边拿著酒勺的青衣男子抬起眼来,淡淡地看他一眼,语气不带一丝波澜:“未到时辰。”
白衣男子嘴角的笑意愈浓,放了伞,径自走过来,一手握住青衣人的手腕,一手揽过越发消瘦的腰,叹气道:“又瘦了。”
青衣人任他抱著,也不言语。
白衣男子微微弹指,便瞬间移到了卧房之内。
起身翻出件衣衫披在青衣人的肩头,将人复又揽进怀里,细细密密地抱著,“你的身体大不如以前,小心些好。”
青衣人凉凉地看他一眼,“我这是为了谁才弄成这样的?”
白衣男子揽著他的手臂瞬间缩紧,“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青衣人垂下眼帘,片刻後,偏转过头,吻上白衣男子的唇。
缠绵轻柔的吻,最後分开时,白衣男子墨黑的眼底笑意难掩。
“你走了两月零十一天。”青衣人淡淡道。话音里却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不悦和委屈。
白衣男子修长的指尖缠上他的发丝,低声道:“天界有事,我也推脱不了。以後便不会了,新任的天命神君已经来了,以後可用不到我了。”
青衣人的眼底闪过一丝亮光,“真的?”
白衣男子吻了吻他的眼角,“我说过不会再骗你。”
青衣人的一手伸进白衣男子的衣领,含了笑意的清俊面庞贴在白衣男子的脸侧,道:“为了凝聚你的元神我可以走遍了三界,花了几千年,你要是天界那帮老头子拐跑了,我岂不是很冤?”
白衣男子眼神微动,按住他作乱的手,声音微哑道:“你耗神太多,还未好。”
青衣人轻笑:“就算这样也死不在床上,你轻些,不就成了吗?”
白衣男子无奈地笑了笑,手指微动,挑开了层层青色的衣衫,单薄白皙的身体显露在眼前。
纱帐落下,春意渐起。
待暧昧的呻吟声远去,郁白将被子盖在青沐的肩头,温声道:“睡吧。”
青沐微闭上眼,抓住郁白的手,“不许跑。”
郁白失笑道:“你在这儿,我还能跑去哪儿?”
青沐满意地勾了勾唇角,合上眼睡了过去。
郁白将人抱在怀里,看著窗外泠泠的烟雨,忽然想起那一日他元神重聚,睁开眼时,看见的那个浅笑,苍白无力,却痴情至此。
没有了的楚州城,弹指可以再造一个。哪怕这只是幻境。你愿与我相守,不就是真实的了吗?

没有了妖力的妖帝只是一个小小的酒仙。
而不再做天命神君的郁白,只是一小小的账房先生。
兜兜转转,到头来,还是你跟我,到天地寂灭的那一刻。

很久很久以前,郁白第一次看见那个单薄的青色身影时,站在他身旁的司命星君转过头来,对他说,你的劫数到了。

原来,真的到了。
但是,又有什麽关系?
情之所至,甘之如饴。

【完】

作家的话:
终於结局了,很奇怪,青花不是我最长的一篇,也不是我倾注心血最多的一篇,但是却是我最舍不得的一篇,或许是我本来就爱那个温润干净的楚州城,那段爱而不得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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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陪我走过的这段时光,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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