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能给他的,唯一一点温柔。
你在奇怪为什么死掉的是他,对吗?
其实,不用奇怪的。
当南青送来那把枪时,里面已经被装上了子弹。一发。当我走进这间厂房时,叶修礼每说一句话,脸上的表情都在无声做着注释,那个,叫做遗言。
我仅存的右眼看到了他的绝望,隐藏的瞳孔看到了他的心。他的心在对我说抱歉,不是抱歉着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人我的身份我的地位我的命运,他抱歉的是在他夺走所有属于我的一切后,却没法以我的身份解决掉制造出这一切争端的祸首。
我不怨他。因为当他换了枪把自己的命送上时,我原谅他了。
因为,他不是疯子。
他只是个孩子,做不得弑父大罪。
甚至在这一刻,我也原谅了那时。
看不懂我在说什么,对吗?
没关系,我讲给你听,从头开始。
二十五年前。
三岁开始,记忆变得清晰起来,叶景墨也将培养叶家下一任当家的任务提上了日程。我开始学着摆弄枪支,磨练拳脚,舞文弄墨,推揣人心。每晚睡前,叶景墨会给我讲故事,不是童话里的公主与王子,而是遥远年代里兄弟相杀争权夺位的你死我活。那时候,他说的最多的是,想要千秋万代,就只能一人独活。
于是,当别的孩子还在肆无忌惮地挥霍童稚无知时,我的脑子里有了清晰的认知,从老祖宗开始,命,是跟权利绑在一起的。
再大了些,叶景墨开始断断续续告诉我叶家的历史与藏在深处的秘密。他甚至开始对我灌输着,终有一日,若要留存,须手刃血亲。
然后,五岁生日时,有了那一场变故。打开叶家后门的,是那时。血洗叶家的,是赫家。可是,没有人知道,最先生了篡位之心的,是我的亲叔叔。
这个世上,唯一知道的人,是我。
因为当他拨出了那一通决定叶家几十口人性命的电话时,我就站在门外,手里举着想要送给弟弟的棉花糖。十分钟后,叶家的门被打开,而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找到自己的亲爹爹来说出那些十万火急的话。
正如我说过的,拥有重瞳的叶家人,是被诅咒的一家。世代单传可以留存,但当某一代突然出现两位子嗣时,注定要被抛弃的那一支,其实同样可以反扑了变成宗家。
叶景墨太心软,他做不得朱棣清君侧的强硬,也达不到四爷铲异己的狠绝,结果只能一败涂地。
那一场漫天的大火,其实是我的亲叔叔一手促成。那时也好赫家也罢,终究不过是他手里的一枚棋。我说过,叶家人布局行棋的本领,才真正是无人左右。
而在我最后的记忆里,他同样死在了那场火中,这才让我心安理得地一睡二十三年。
直到现在。
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察觉,甚至觉得那时耗尽二十年的光阴来摆平余孽不过是因为他能力太差。等到叶修礼公然跳出来挑衅时,我不过气那时一波未平再起一波,这才慢吞吞地插了一脚。
事实却是,是我轻敌。
二十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疯狂至癫。叶修礼爱惨了那时,就算杀了自己也不会把那时逼上绝路。而到最后,那时却不得不搭上自己的命才能换回我苟活的机会。
南青杀了那时。
叶修礼所有得到的情报,跟另一个人同步。
叶修礼直到死,都在无声诉说着自己的苦苦挣扎。
叶修礼不会指派南青杀那时。
箭头指向了一个人,那另一个人。
那另一个人,才是南青的主子。
那另一个人,拇指上还带着二十多年前从我老爹手上褪下来的玉扳指。
现在想想,其实那时已经尽力了。不,不光是尽力,他做得很好。这个世上,本来没有人可以与叶家人抗争,那时做到了,并且坚持了二十三年。
那时,与那个打败叶景墨并且差一点登上宝座的男人抗争了二十三年,还为我留下了反抗的机会。
那个男人,是我的亲叔叔。
那个人,是七爷。
、三十 剧终
从厂房出来时,南青居然还留在原地。见我出来了,疾走两步迎上来,还下意识地往我身后看。
我说,南青,你在看什么。叶修礼死了,看不出他来。
南青说,爷,花非花怎么办?
我说,死不了,随便他。至于你,看我活着出来好像一点都没惊讶。
南青笑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好像快要解脱样地笑着,眉眼里都被暖意塞得满。
南青说,爷,你的命注定不该握在叶修礼手中。
我也笑,反问他,那我的命该握在谁手里?
南青扭头看天。
我奇怪的是,他居然是为了掩藏眼底的泪。
流血不流泪的汉子,为谁哭?
当他再度低下头时,已经恢复了自如。
南青说,爷,你的命,只能握在你手中。
很好听的话。
我说,谢谢你夸奖。现在,麻烦你开车,送我去七爷那边。
南青说,好。
去七爷府邸的路上,我第一次主动开了口。
我说,南青,那时其实是主动要你开枪的,是吗?去日本前,他早就准备好了死在那边,是吗?
南青没有犹豫,他只是沉默。我能看出他的沉默,是不想提及自己的弑主一事。同样的,他的沉默也在无声告诉我,我没有猜错。
我说,南青,在过去的这些年,他有没有查出七爷的真正身份?
这次南青回答得很痛快。
他说,没有。那爷知道暗地里有人在做对,但那人行事滴水不漏,他用了多年也不过是挡下那人的名枪暗箭,却始终查不出幕后之人。直到那爷坠崖后,由明里转到暗地里四下里追查,才隐约触到了那人的线。
我说,你是什么时候投靠到七爷身边。
南青握着方向盘的手不着痕迹地紧了紧。
他说,那爷坠崖后,七爷主动找到我,请我到叶修礼身边做个照应。当七爷发觉那爷诈死后,我主动请缨暗杀那爷。你回国后,也是我通风报信派人抓走了花非花。
我说,南青,你杀那时的时候,手有没有抖?
南青不说话,一脚踩死了刹车。
他说,爷,到了。
七爷已经在等我了。看起来应该等了有些时候,茶色都淡了不少。瞧见我进来时,还特意吩咐了身边人全部退下。南青大约很受信任,径自到人身边站定了,七爷居然也没说个退下。
南青说,七爷,少主子跟花非花同归于尽。
七爷点点头,冲我笑,说,坐。
我也就坐了,坐在堂下,顶礼膜拜样。
七爷说,小砚,你还能活着回来,真好。
我说,是小礼不想活,把活命机会留给了我。让七爷担心,是我的不是。
七爷刮刮茶沫子,笑说,小砚,还喊七爷?
我就笑,说,叔叔两个字,忘了太多年了。
七爷摇摇头,缓缓放了茶杯回桌上。
他说,小砚,若是为了你父亲,你该恨我。可若为了叶家,你就不能恨。你父亲心太软,撑不起一家之主的位子。从小我就疼你,当亲儿子来疼。虽然修礼才是我的骨肉,可他却像景墨的孩子。只有你,跟我最像。心够硬,人够聪明,手段够高超。当你回来并且想到用三枝基金恫吓老大时,我就知道,这个当家的位子,非你莫属。
我说,谢谢七爷厚爱。
他说,小砚,你该知道,历史向来如此,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一族分崩离析一个多世纪,早就到了合而为一的时候。我做这一切,不过是为的让整个家族重回昔日的荣耀。我老了,这个家也没法再持下去,终有一日,我打拼出来的天下,会是你的。
我把怀里的枪掏了出来。从这幢房子带走的枪,兜兜转转一圈后,又回到本来的地方。
我说,七爷,当时带走的两发子弹,本想着一发给叶修礼,一发留给我自己。可是,到现在,我只想把两发子弹都留给你。
七爷笑,说,小砚,别对叔叔开这种玩笑。
我说,你看我像开玩笑的样子吗?
七爷敛了笑脸,南青也适当地举了枪。
七爷说,小砚,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说过,历史的趋势向来伴随着血肉堆积。为了家族的荣耀,族人势必要有贡献血肉的献祭心。我知道你现在伤心难耐,不怨你。但是,你不是小孩子了,要做当家,就记得把脾气收好。你知道的,为了这个家,我连亲生骨肉都可以舍弃。花非花已经死了,对外等于彻底抹杀了叶修砚的存在。所以,在你开枪前先想清楚,是要坐回叶家当家的位置,还是无声无息地消失。
我说,七爷,我想清楚了。就在刚刚,想得彻底清楚了。本来以为那时甘愿送死只是为了确保我能回到叶家,现在才明白,只有他死了,死在曾经最信任的属下手中,才能让你彻底放下戒心接纳南青。那时用自己的死来确保,确保我不仅能回到叶家做起这个当家,更确保我不用再受你牵制。
七爷没反应。
不,不是他没反应,而是他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时,南青的枪已经调转了枪口对上了他的颈子,扣下扳机。南青的枪法,我很清楚。远距离里都能让那时留下片刻时间与我告别,何况一尺之内避开颈间动脉。
七爷的身子狠狠抽搐了一番后,手无力垂在身侧。他已经没法说话了,却也不会立刻死掉。
我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把握了半晌的枪对准了他的眼睛。
我说,这一枪,是为叶景墨。
咔。
枪没响。
七爷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番。
我说,可能是卡壳了呢,重新再来好了。这一枪,为花娘。
咔。
还是没响。
七爷的身子又抖了一下。
我说,是你运气太好还是我运气太差呢?没关系,我们可以继续。这一枪,为小礼。
咔。
居然还不响。
七爷的瞳孔猛地扩大,颈子上血流得疯狂。
我说,七爷,你怎么这么好运呢。再来一枪吧,为我的爱人,那时。
咔。
不响。
七爷的瞳孔,扩散了。
他被自己活活吓死了。
我说,南青,怎么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呢?明明有装两发子弹,居然开了四枪都不响。你说,再来一枪会不会响?
说完,我把枪对准自己的脑门,咔。
南青指指我身后,第二次笑。
他说,爷,你忘记装子弹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因为太紧张,把子弹扔到椅子后面去了。总不能就让子弹留在地上,这么想着,我转身回去拿子弹时,身后很诚实地传来一声枪响。
我扭头,正好瞧见南青倚着墙坐下去,笑得彻底解脱。
他说,爷,那爷临死前还说过,当我杀掉七爷后,一定要笑着对你说,他很爱你,所以请求你带着他的份活下去。
他说,爷,对不起,是我害你孤苦终生,请您原谅。
南青死了。
我扭回头去,把椅子上的两颗子弹慢慢推进弹夹中。
最终,我还是一个人。
------题外话------
剧终了,谢谢观赏。作为苏绒烟的最后一部小说,已经尽量拿出全部水准,希望没让大家失望。
至于番外,如果有出现的一天,只会是花非花出场,用他的视角描述叶修砚的结局,花非花的结局。
如果没有,只能说从此叶修砚去娶老婆生娃过日子最后老死在床上了。
现在是凌晨四点二十七分,但是小说要到七点左右才能跟大家见面,提前说,再见。
、番外
我是花非花。
一个人。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很久之前,当我从酷刑中挣扎着醒来时,是在野外一处荒废的工厂中。身边,是已经死去多时的叶修礼,可是看上去却异常地安详。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人。
拖着残破的身子回到半山的公寓,我休整了足足两个月才恢复过来。两个月不闻不问,脑袋放空,躺在冰冷干硬的床上,感觉却像飘在汪洋深处。
有种至此一生的错觉。
两个月后,我第一次走出了空荡荡的房子。外面似乎发生了什么,也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台面上没有风浪,私下里却也隐约听闻,城中那家生了不小波动,产业全部冠上了叶字,当家的却不是曾经与曾经那家家主深交的叶修礼,而是个陌生的面孔。
据说,叫叶修砚。
据说的事,林林总总的,也听来了很多。叶修砚年纪轻轻,管理手下与产业却是雷厉风行,生意做得蒸蒸日上,没用什么恶劣手段,却照样轻松吞并了不少商家,短短时间里靠着强硬手腕稳稳坐上了四九城的第一把交椅。
手腕强硬,人也怪。据说瞎了一只眼,进出都会戴着只眼罩,那眼罩上却穿了两枚子弹当装饰。不近女色,更不近男色,身边也没个保镖之类的人存在。只是很热衷于慈善,据说捐建了许多孤儿院,还专门成立了慈善基金,名字叫三枝基金,着实做了许多好事。
又据说,盛名在身却是鲜少露面,着实令许多竭力想要攀附奉承的人焦头烂额不得其法。
很多的据说,全部加起来,也不及我某天不经意间的一眼。
那是个阴蒙蒙的傍晚,我站在路边等红灯时,下意识地扭头看向街的对面,刚刚好看到叶修砚从便利店里走出来。隆冬时节,风大,天也阴冷,他只穿了件单薄的呢子大衣,越发衬得人,干涸。脸色也很苍白,走到车前的几步路,感觉像在飘。
绿灯了。
我再度扭头去看他时,他已经钻进车子离开了。沧桑地像是上个世纪的车子,载着这个城里的王者,很快消失在街角。
那天,我忽然觉得,应该出去走一走。
然后,我便启程了。
没有目的,也就不计较路程与时间。走遍了世界各地,学会了很多种菜式,也见了很多人,很多事。偶尔在某个不知名的国家的不知名的街道的不知名的酒吧里喝着不知名的酒时,心脏会不知名地抽动一下。
有些难熬地疼痛。
某天,我甚至遇到了当年花娘放言为真爱的大厨。他在地球的另一边,开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馆,最拿手的是一道龙虾盅。整只的龙虾剥出肉后,壳里涂满酱料,再塞上米粒虾肉时蔬,用蜂蜜封层,最后上锅蒸。
我吃了一口,眼泪却哗地一下掉下来。
他在旁边用蹩脚的中文对我说抱歉,说不该放太多的芥末,说曾经他心爱的女人也是吃了一口后被呛到眼泪直流。
我只是微笑着说谢谢,然后离开。
我想,我知道花娘当初为什么会留在那个男人身边大半年。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她想学会怎么将那道龙虾盅做到完美,以便在回国后可以亲手给自己的儿子做一次。
我哭,仅仅是因为,那种古怪的口味,其实是当年五六的最爱。
我跟花娘,终究没有机会能做一次龙虾盅给五六尝一尝。
那一晚,躺在异国他乡的旅馆中,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