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雀 作者: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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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雀 作者:项子-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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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消沉的杀气,是从他一双眸子里发出的,他的眼珠和瞳孔也是雪白的。他手上提着一柄刀,刀就插在白蛇皮所制的刀鞘里,比雪还白。
他像雾一样的走在街道上,全身看不见除白色以外的第二色。衣衬、发须、眉毛、刀、眼睛和嘴唇都是白的,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时,也看不见因衣衬褶皱而显出的阴影。
他白的看起来仿佛是云和雾所凝滞成的人,也好像是雾里忽然飘出来的仙人。
他和雾真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行走的速度和雾一样缓慢,和雾一样的无拘无束,和雾一样的潇洒。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看起来没有雾那么稀薄,他全身充满着无穷的劲力和深沉的杀气。
这个“他”,就是冷云风。
外号“袂不血”的冷云风。
冷云风从来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
他停在了杜云秦的宅院外,冷云风不认识杜云秦,就好像杜云秦不认识冷云风一样冷云风把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交给了杜府的管家。
杜云秦是一个刚满五十岁却全身带劲的人,以前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一招“长虹贯日”的剑法练的出神入化,曾和孙华通大战过一天一夜不分胜负。
自从败给孙华通后,杜云秦就成了一个珠宝商人。
钱赚的越多,生意上的仇家也自然越多.
当杜云秦接到管家交给自己的银棺材时,他就知道,做了一辈子的缺德生意,赚了钱,却赔了命。
他颤颤惊惊的打开了棺材,看见了棺材里的灵位后,整个人就像泥鳅一样软在了桌子前。在冷云风的刀前,他知道自己已难逃一死!
只有一根中指那么大的灵牌,正面写着五个字:杜云秦之位灵牌的背后写着另外两个字:申时。。。杜云秦清楚的知道,申时就是冷云风对自己下手的时辰,也是自己向阎王报道的时辰。
杜云秦很清楚,灵牌后面的时辰简直比阎王的生死簿还准确。
冷云风就是一个这样恐怖而正大光明的杀手,他会告诉你他下手的时间,让你有所准备,却又让你在准备的时间里为之恐惧。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离申时只有不到五个时辰,这段时间将是杜云秦颤抖和恐惧的时刻。
这也是冷云风的无情之处。
银棺材和银灵位冷冷的躺在桌子上,棺材和灵位比雪还白,杜云秦的脸色更白。他茫然的看着冷云风送来的这两件东西已经很久了,他在琢磨一件事:是谁雇冷云风来杀我的?是牡丹楼的朱老板?是财源钱庄的陆老板?是四海赌庄的万老板?还是悦来客栈的叶老板?
杜云秦一向是一个敢冒险的人,无论是商场还是战场。面对催命符,他选择了战斗。
必须要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无论付出多少代价!
他拿出了几乎接近他一般的家产,雇了全城所有会武功的武师,不管武功高低,他全雇来了。
仅用了一个时辰不到,全城都会武功的人已聚集在了杜云秦宽大的宅院内,加上杜府内的侍卫,少说有三百余人。
这三百余人的使命只有一个:保护杜云秦的安全。
三百余人秩序的被安排在了杜府的各处角落,防守的天衣无缝,别说苍蝇飞不进去,就连水都泼不进去。
午时,冷云风冷冷的抱着刀,的站在杜府的朱漆大门外,阳光洒在他雪白无褶皱的衣衬上,除了白色,不见第二色。
若真说他身上有第二色,那就是他身后那个微微拉长的人影。
洁白的双眸的盯着杜府紧闭的大门,经验丰富的他绝对知道外面看似平静的杜府,里面此刻已有重重防卫。
就算再紧密的防守,再厉害的侍卫,他还是不放在眼里,他的目标只是杜府里面的杜云秦。
在别人眼里也许很危险,可是在冷云风的生涯中,比这危险十倍的宅院都闯过。
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必须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
做这种工作,原本可以将潜入和刺杀的过程悄悄的进行。
冷云风为什么不那么做?
正因为他没那么做,所以他出名了。
夕阳已经渐渐斜下去了,冷云风的影子也被因夕阳而被拉的很长。
洁白的柳叶刀,缓缓从蛇皮鞘里拔了出来。
下一刻,杜云秦的宅院,就成了人间炼狱。
三百余个侍卫躺在血泊中喘息的时候,冷云风已经提着刀,站在了杜云秦的面前。
光明正大的杀手身上没有沾上一点鲜血,刀还是白的发亮。
杜云秦的心沉了下去,他实在想不通,冷云风是如何杀进三百余人守护的宅子的。
在冷云风看来,站在自己对面的人已经不是杜云秦了,甚至也算不上是一个追杀的目标了,只不过是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而已。
人,总是希望死的明明白白,杜云秦也不除外,他淡淡的问冷云风:“是谁雇你来杀我的?”
冷云风听过无数遍这个问题,他却从未回答过。作为一个刺客,他永远要保持对雇主的衷心。
所以他现在还能活着。
杜云秦咬了咬牙,他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所以他选择了战斗,放弃了逃跑。
也许他也懂得,在冷云风面前,战斗会比逃跑理智些。
从杜云秦拔剑的姿态来看,就知道他的人、魄、剑的气势有多惊人。看他握剑右手手背上一根根暴露的青筋,便知道这剑的威力有多强,速度又多快,冷云风整个人已被罩在了剑气之下。
江湖上剑气练到能罩住冷云风的人并不多。
在漫天剑影中的冷云风,忽然向杜云秦划了一刀。
冷云风没有刺向剑影中的破绽,只是划向了一个防守甚为严密的地方——脖子。
他杀人是看要害的,不是看招数破绽的。因为他的刀仿佛能刺穿任何招数。
然后杜云秦的剑就忽然停住了,又听到了一种从未听过的声音,世上最恐怖的声音,一种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听一次的声音,一个人在死前才能听到的声音——刀划破脖子的声音。
血从他脖子上那条血管里喷出来,那是漫天飞舞的血烟,比雾还朦胧,比雾还神秘。血雾,也有一种神秘和朦胧的美,这种朦胧的美,就洒到了杜云秦的脸上和胸前。
剑掉在了地上,人也倒了下去,那银铸的灵位和管材就从他衣襟里掉了出来,他死的很不甘心,直到死的那一刻,他还不知道究竟的谁雇了冷云风来杀自己,更不知道冷云风的那一刀是如何杀掉自己的。
血雾却还未洒。冷云风冷冷的站在杜云秦的尸体旁,他还是一身白色,杜云秦的血没有溅到他身上,划破他脖子的刀竟然也没有沾血。有人说是因为冷云风的刀是一柄杀人不沾血的好刀,但更多人认为是因为他置人于死地的那刀太快,快到来不及沾血!
人是雪白的,刀是雪白的,杀气也是雪白的,血雾是赤红的。
冷云风没有杀人不见血的境界,只有杀人不沾血的本事。袂不血的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白刀已入白鞘,他捡起白色银铸的灵牌和管材。轻轻一捏,原本是一块灵牌和一具棺材的银子已被捏成了银块。
他就用这两个银块买了一块木头的灵牌和木头的棺材,还有一身寿衣——寿衣、棺材和灵位都是最好的,但全都是白色的。
尸体穿着寿衣,被冷云风放到了棺材里,尸体脖子上划分阴阳两界的缺口,已被清理干净,遗容也很整齐。
冷云风盖上棺盖,仅用一只右手就将整个棺材举起,缓缓的出了杜府。
四海赌庄的万老板,他的宅子虽无杜云秦那么大,大门却是不一般的气派。冷云风就抱着棺材走进这扇大门的。
心急的万老板跑去打开棺材盖,看见已不能说话的云秦静静正躺在里面,满意的笑了笑,还带着一丝丝兴奋。
在目标没被冷云风杀死之前,他绝不会收雇主的一分一毫。任务现在既然已经完成了,那么冷云风就要收钱了。
万老板笑容可掬的掏出了几张银票,道:“袂不血果然是袂不血,你果然也未沾到一滴血,而且也像传说中的一样,会恭敬的对待死者,漂亮,漂亮!”
五张银票已递到了冷云风的面前,那是每张一百两的银票,一共五百两。冷云风只接下了一张银票,一百两。
万老板道:“你替我杀了他,这五百两你就都拿去吧,他的命用五百两能买到已经很便宜了。只有一些穷鬼的命,才只要一百两!”
冷云风冷冷道:“一个人,一百两,王孙贵族,贫农百姓,都一样。”也许他眼里本就没有皇孙贵族或贫民百姓,只有一个目标,一个就快死的人。
不管目标是谁,都少不了他的银灵牌、棺材和一刀,死后也会被安详的放置在一口高级白色棺材里。不管雇主再怎么有钱,也都只收一百两。他会十分公平的对待目标和雇主。
万老板只好收回剩余的四张银票,对着棺材叹息了一口,摇摇头,道:“杜老板啊杜老板,因为你太聪明太精明,害的我最近生意越来越难做。你虽然死了,死的却太舒服,难消我心头只恨,我只好在你尸体上捅几刀消消气了。”不亲手捅杜云秦几刀,恐怕是难消万老板心中之气了。
他顺手拔出了身边一个仆役的刀,举着刀就向杜云秦的脸上砍了过去。
这么近的距离,想砍中一个尸体的脸的确不是什么难事。
“咚!”的一声,万老板手里的刀忽然被柳叶刀震飞,只不过柳叶刀是套在白色蛇皮鞘内的。
冷云风的刀,不杀人时就决不出鞘。
万老板怒视着冷云风,手腕痛的说不出话来,不喜欢说话的冷云风却开口了:“人已死,恩仇已消,给人留具体面的尸体。”
万老板怒道:“我偏偏要在这死人身上捅几刀,你想怎么样?”话虽这么说,却只是脸色痛苦的握紧右腕,并不见他拔刀去捅尸体。
冷云风却认真了起来,他缓缓的盖上棺木,冷冷道:“我不准。”
万老板道:“我就是要捅!”
冷云风道:“你捅这死人一下,你就会变成死人。”
万老板感到脊背有些发凉,道:“袂不血冷云风会对他的雇主无礼?”
冷云风道:“我已替你杀了仇人。”目标已被他杀了,任务已完成了,所以万老板已不在是冷云风的雇主。
万老板咬咬牙,道:“想不到人还并非完全无情。”
那些不放过一个活人的人并非最无情的,只那些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才是最无情的,冷云风说道:“杜云秦已死了,你替他厚葬。”说完这十个字,便向大门走去。
人是冷云风杀的,尸体是冷云风保存和保护的。
万老板只能乖乖下葬杜云秦,他还不敢得罪冷云风。
袂不血冷云风还是像之前那样走在雾里,他现在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正向他目标所在地走去。
前方的目标是谁,叫什么,他无所谓,也不关心。
那下一个目标,是不是会比杜云秦和李墨香这两个人都坚强些?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三章)
繁荣富裕的苏州城里,有两个可怜的阶下囚。
项恒的目光虽然停留在灵位和棺材上,心却似乎在手里的酒杯上:“除了冷云风这小白脸,谁也不会送这该死的棺材和看着就讨厌的灵位给我。”
宇文子乔叹了口气,道:“你不怕?”
项恒傲然说道:“我为什么怕?”
宇文子乔淡淡道:“你应该知道胡庞这个人吧?”
项恒点了点头:“知道,据说胡庞的柳叶刀,比我师父和师叔还犀利。”
宇文子乔道:“冷云风的成名战,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刀刺死了胡庞。”
项恒的语气还是很随意:“那又怎样?”
宇文子乔接着说:“上个月,剑客名家杜云秦,死在了冷云风刀下。”
项恒傲然道:“我杀过比杜云秦更狠的人。”
宇文子乔道:“上上个月,江南豪绅李墨香,也死在了冷云风的刀下。”
项恒道:“如果是我去,也能杀死李墨香。”
宇文子乔道:“但是,冷云风到目前为止,从未败过一次。”
烈酒滑过项恒的喉咙,许久的沉默后,项恒默默问道:“那又怎样?”
宇文子乔叹气,苦笑:“现在比催命符更准确的灵位和棺材,已经送到你手里了。”
“那又能怎样?”项恒微笑:“我,项恒,到目前为止,也从未败过。”
宇文子乔道:“你有没有对策?”
“有。”项恒一口气喝完了酒:“吃上一顿饱饭,喝两斤竹叶青,就算天王老子,我也能一刀将其砍了!”
宇文子乔望了望四周,苦笑道:“在牢房里,你是吃不上饱饭,喝不上好酒的。”
项恒眨了眨眼睛,笑道:“所以我们要去外面,喝点酒,吃顿饭。”
宇文子乔道:“我们越狱?”
项恒道:“如果你不想,我不会勉强。”
宇文子乔晃了晃折扇,笑道:“我当让愿意,因为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家,也好几个月没见家父了。”
项恒爽笑:“我也很想念你父亲的院子,更想念院子里的酒。”
宇文子乔拍着灰尘,缓缓从稻草堆里站起来,道:“我已经准备好随时动手了。”
项恒道:“我还没准备好。”
“还差什么?”
“差一顿饭。”
“你饿了?”
“很饿,我们再等一刻钟,等吃过午饭后,体力充沛的状态下,然后再逃出这该死的牢房!”
宇文涛是当今关内财富最多的富翁,他的儿子宇文子乔,自然也是当今江湖上最有钱的阔少爷。
别说区区一个知府的千金,就算是皇子,身份和财富跟宇文子乔比较起来,还逊色许多。
宇文子乔却没有大少爷的架子,他喝的惯稀粥,吃得惯大烧饼,甚至吃得下班房里的饭菜。
朱梦航宁可饿死,也不愿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
宇文子乔细嚼慢咽的吃着班房饭,吃的是大米饭和炒青菜,斯文的动作和优雅的神情,就好像在品味山珍海味一样。
项恒一边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一边说:“吃完后过一刻钟左右,这里的狱卒会进行一次换班。我们就抓住这一瞬间的松懈,杀出去。”
宇文子乔点了点头。
项恒忽然惨笑:“我只是想不通,是哪个胆小鬼,竟然用白花花的银子雇用冷云风来杀我。”
宇文子乔道:“至少有一件事可以肯定。”
“什么事?”
“我们是亡命徒,是义帮和原刑天水清涛等人眼里的死敌。但这人雇冷云风,却仅仅是为了杀你而不是杀我。”宇文子乔沉吟道:“所以,雇冷云风的人,既不是萧楚文,也不是原刑天和水清涛,更不是申元通。”
项恒沉吟:“可我想前想后,还是想不到一个和我有私人恩怨的人。”
宇文子乔追问:“你仔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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