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贞]太后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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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贞]太后难为-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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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君看着这样的他,觉得他有点可笑:“高欢,你看,你这一生也不过如此凄凉,失去了王座,临死了都没有人来送你。”

他合着眼睛,嘴角徐徐上翘:“还有你在这里。”

昭君摸了摸鼻子:“我是来凑热闹的,不是来送行的。”

他轻笑出声,笑了未几声,却又咳了起来。鼓声渐紧,那样急促如雨点的鼓声好似要带走他的命,敞开的窗扉映入最后的半丝晚霞,他抬手饮完了最后一杯茶水。

青蔷说,引魂之药已经放在他的茶水里了,只需在入夜之时他不反抗就可以成功。一旦生魂离体,像他这样已经夺过一次舍的魂魄便只有湮灭的下场。

昭君忽的觉察出青蔷那句话的苍凉来,一个人就这么死了,凭空的没了,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日后的年年岁岁里,你对他的爱他看不见,你对他的恨他也看不见。她记忆之中的高欢一直都是王座之上的巨影,让人恨不能一巴掌把他拍死,可他现在,就这样苍白无力的倚在木椅之上,阖着眼睛,虚弱的一捏就碎。

昭君觉得这样的报仇,真是好没意思。

她转身推门欲出,脚迈出去一步,听见身后响起他的声音:“我记得,很久以前,你站在那片佛铃花里,说……”

昭君冷冷打断他:“哦,那个时候我说喜欢你了吧?我的确喜欢过你,可是高欢,现在我恨你,再也不想看见你,恨不得你早点死。”

良久,身后才缓缓飘来他的嗓音。

他说:“这很好。”

这是他留在世间,最后的一句话。

踱出门外,忽的平地而起一阵冷风,吹过树梢,沙沙作响。昭君拢了拢衣襟,侧首去瞧一旁的花树,良久,抹了抹眼角,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大步大步的迎着风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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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同昌诞下一位皱巴巴的皇子,高演将他抱在怀中的时候太过于激动不甚将他弄疼,结果挨了结结实实的一脚。同昌决意给小皇子起名叫做高大脚,或者高大力。高演反抗之,两人为此争执不下。

六月十四,邺城围在长乐坊四周的影士来报,陆贞陆大人的艳名终于远播到了高湛耳中,日前他已出现在长乐坊三次,只是底下一直碍于上头早前下的切勿轻举妄动的命令故而一直没有轻举妄动。是以,带头的影士将这个消息递了上来,想斗胆问太后一句,您是不是因为添了个小皇孙高兴过头的忘了呢?

昭君捏着那封信,始想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六月十六,长乐坊遭到围袭,高湛与后门逃走,沈碧与陆贞二人拼死抵抗,纷纷死于后街之上。据影士而言,当时高湛瘸了一条腿,怀中又抱了个娃,故而逃的很慢。所以他应当已经亲眼目睹了一位爱自己如命的姑娘和另一位自己爱她如命的姑娘惨死的景象。此后高湛携着新生的儿子一起逃至邺城之外十几里路的一座深山里,在里头的一座小村庄里头安了家落了户,做了个教书先生。

据说他初初到那个村庄之时,时常想着寻死,结果次次都被质朴的村里人救起。最后一次,有位小姑娘受不了了,便骂他:“你还算个男人吗?你说你家遭了强盗妻妾全死了,可你这个小妾生下来的孩子还活着呀!你只知道寻死,倘若你真的死了,你的孩子怎么办?你死去的小妾在黄泉之下都会怪你的呀!”

高湛始顿悟过来,决定痛改前非,将孩子拉扯成人。

昭君只留了个影士看着他,便无其他动作了。青蔷为此表达了她的疑惑,昭君的回答是:“若是他安安分分的就这么活下去了,哀家兴趣能放过他。倘若他还有不臣之心……他那个孩子的生父,哀家可是已经寻见了的。

青蔷抬头望了会儿天,叹了句姑妈高明!

日子由此平静,只是昭君时常会有疲累之时,午夜梦回,憧憧梦影之间,好似有无限回音问她:“重活一次,你后不后悔?”

昭君摸着下巴思忖片刻,道:“要不然你再让我活一次?”

那声音略略疑惑:“怎么?”

昭君认真道:“好让我再杀他一次,好好解个恨。”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照旧是代发君,虽然有点晚了,可是能够帮某人发最后一章,在下心中确实欢欣。

由于这一章意义重大,在下实在不忍抢戏,只说这一路走来,某人确实是很努力了。

努力到在下偶尔良心发现,也会心疼她个三五秒钟的地步!

来局句矫情些的,由衷的感谢各位萌萌的软妹子,如果没有你们,某人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代发君

不多说了,下面是“顾大人有话说”:

我不知道这样完结会不会遭人拍,但是我想说,姑娘们,拍砖之前先听顾大人替自己辩驳几句。

这个结局,从一开始就已经想好,顾大人总说要漂白高欢,其实顾大人也经常说不知道这算不算漂白,并且还说人死了的漂白不知道还算不算,其实,正文里是按照大纲一路走过来走到现在的,的的确确就是断在这个地方了。至于对高欢的漂白或者抹黑,都是写在番外里的。

估计一下,大概还有好几篇番外。高欢的有一篇长番外,还有青蔷跟娄昭的。以及大家希望的那几篇。

这里真心不是顾大人烂尾。这个结局大约是各得其所,太后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高欢第三次死在她手里了;前一世高演为了救萧唤云而死,这一世,萧唤云为了救高演而死。球球说这里的心理描写不够细腻, 所以解释一下,高演对萧唤云是:不能原谅,但是不忍。因为毕竟是爱过的女人。曾经深爱过的女人就这样死在自己面前,如果他还会冷漠的不去理她并且觉得她死的很活该,那么这个男人也不配同昌的喜欢。尤其是,这个女人还救过他的命。这一篇文写的有点仓促,为了日更,很多时候没写到的我也就不写了,所以漏了很多地方。的的确确是我写的不好。

然后是沈碧和陆贞以及高湛的结局,其实这个结局比我预定的惨烈了好几倍。本来是准备让陆贞老死宫中,沈碧陪着高湛一起去山村教书的。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子,关于陆贞,是因为顾大人不知道为什么特别讨厌她,所以,故意害她。至于沈碧,她的死几乎成了必然的。因为她不死,十几年之后,几十年之后高湛得知真相知道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他的满腔怒火会发到沈碧身上。这样,他自己被虐的就少了一半。所以沈碧必死无疑,孩子是他现在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而这个希望要看昭君仁慈不仁慈了,她若仁慈,放他们父子一辈子安宁。若不仁慈,挑个合适的机会告诉他,高湛势必痛不欲生。

所以说,顾大人觉得写到这里,的的确确可以是完结了。

至于大家觉得的,高欢还不够虐,还得请大家看完番外先。

╮(╯▽╰)╭

其实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很想在写完文的时候说上一大片感言,譬如说什么我一路写到这里很感谢大家的陪伴啊之类的,这篇文我写的不是很好下一篇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之类的!!!!

可是真的从六点钟写到十二点钟,我才发现,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觉。姑娘们,你们如果对这个结局有怨念,还请拍的轻一点。如果觉得这个结局很仓促,我得道个歉,其实之前五六章的时候就很想说这篇文快完结了,但是又怕到时候扯皮扯皮扯多了还是完结不掉。所以一直很安静的没有说……

Orz给大家跪一个,算是正式的道歉了。——by顾青河

2013。12。120:08

☆、第97章番外〔一〕高欢

人说临死之人会瞧见他此生的执念;犹如一盏走马灯在眼前回转。

他在这盏走马灯中,瞧见了毕生的执念。

娄昭君。

三个字;唯她而已。

他初次见她。

不是二十余年前的城墙头上。

时间需得在此往前推一推;推至他十一岁那一年;他初遇六岁的昭君。此中过往她全然不记得了,可他却记得十分清楚。

那时,她是娄家最为尊贵的嫡长女,他是城中一家医馆之中的学徒。

一日黄昏时分;他欲阖了门收工;她却抱了只兔子跌跌撞撞的跌进医馆里;跌到他面前来,眼眶里头包了一包泪:“大夫;救救小兔子吧;坏阿昭把小兔子打流血了。”大抵是将他当成了大夫。

他看了看她,又伸手翻了翻那只兔子的皮毛,翻见了一处流血的伤口,然后平静的回过头来继续放门板:“救不活了,直接带回去,让你娘给你炖完汤喝……”

一句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瞥见她瘪了瘪嘴,又瘪了瘪嘴,腾出一只手使劲儿的擦了擦眼角快要溢出来的泪水。

他愣了愣。

其实那个时候,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长大,没有人养他,他饿了只能拔点草咬着吃,一只兔子在他眼中就是一顿热乎喷香的大餐。所以,他是真心的觉得这个小姑娘她简直就是有病啊!

然后,他又慢悠悠的补了一句:“你要是不想吃了它,就把它给我,我可以帮你吃了它……”

红棉袄的小姑娘终于被他这句话刺激到,瘪了瘪嘴,忽的:“哇——”一声哭了出来。

这件事最终以掌柜大夫出面治好了那只兔子为了结。

掌柜大夫同他说:“这是人家娄内干大人的宝贝闺女,以后不管她带回来什么东西,能医则医,不能医就买只新的装作医好了给她。”

高欢:“……”

他觉得,这个小姑娘果真有病。

继而,未过两日,这个小姑娘又抱了只受伤的小狐狸跑进医馆里,语气神情句子的格式与之前完全一样:“救救小狐狸吧,坏阿昭把小狐狸打流血了。”

但那只小狐狸送到医馆之时,已经断气。

掌柜大夫又从隔壁猎户家里买了只新的还给她。

小姑娘蹲在地上双手托着下巴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小狐狸,瞪大了眼睛,一脸钦佩的仰起头望着掌柜大夫:“哇——大夫大夫您好厉害啊!”

掌柜大夫摸了摸鼻子,甚厚颜的应下来:“好说好说。”继而便转回后院去洗捡那只死狐狸了,准备今晚做一顿红烧狐狸肉。

小姑娘抱着笼子呵呵呵笑着要走出门去,高欢在后头悠悠开口:“傻子,你那只狐狸早就死了,这是狐狸是从隔壁王二那里买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

小姑娘转过身来,费力的腾出一只手,扯了扯自个儿的面皮对他做了个鬼脸:“你是个小骗子,我才不信你。”

他跑进后厨去拎出那只剥了一半毛的死狐狸的时候,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这不合他往日的行事作风。

小姑娘呆呆的望着那只死狐狸,又垂头看了看自己怀里抱着的笼子,瘪了瘪嘴,又瘪了瘪嘴,一张嘴“哇——”的哭了出来。

他顿时有些慌了。

那个时候,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却在看见她眼泪滑落眼角之时蓦然清醒。可他不会哄女孩子。

所以,他最后同她说了一句话。

“喂,坏阿昭是谁?”

小姑娘揉着眼睛憋着嘴扭过头来看他一眼:“坏阿昭就是阿昭啊,我娘给我添的弟弟。”

他看着她眼中的雾气,镇定的咳了一声:“他总是欺负你的……”斟酌片刻,“宠物吗?”

小姑娘点了点头。

他靠近她一些,凭空比划了几个人物线路图给她看,并解释道:“他欺负你,你为什么不欺负回来?来,我教你个万能的生存法则。他以后如何欺负你的……宠物,你就如何欺负他,他肯定就不敢欺负你的……宠物了。”

小姑娘冒出一只鼻涕泡,一只手撑着下巴冥想他这句话,一只手满不在乎的擦了擦刚冒出来的鼻涕泡。

第二日,娄夫人抱着娄昭跌跌撞撞的跌进了医馆。

那时候他不知道,他说的这个法则适用于他们这些在流氓痞子堆里打滚着长大的孩子,却不适用于她这样的大家闺秀。

他与她,从来都隔着万丈距离,像是一道不能跨,不该跨的鸿沟。

这就是他与她的初遇。

但这个初遇害的他丢了饭碗,她挨了她爹的一顿揍。

走马灯转了一圈又一圈,画面之中的小姑娘渐渐出落成了一个大姑娘,亭亭玉立,眉目如画。她爱笑,对人十分亲厚,那一幕一幕的闪影之中的笑容是他所熟悉的那般。她同路边卖水果的大妈笑,他在一旁替别人修屋顶;她同街边行乞的老乞丐笑,他在一旁替别人锄草。她同送水的小伙子笑,他在一旁替别人……

那些皆是他熟悉的笑容。

回忆带着冰冷水渍轰然而出,那片金黄色的,于十月温煦闪瞬风中摇曳而去。沉沉的睡梦中,他想要伸手去握住那欢笑着的姑娘的手。

终究还是黄粱一梦。

自小到大,他一直都是伶仃一人,没有人教他何为情,如何去表达情。但他觉得,这不是爱情。

走马灯闪出一幕又一幕,终是落停在昭君下嫁于他的第一年。那是个隆冬天,他从外头回来,还未走近便听见几声女子的哄笑声。

“哎呀娄妹妹啊,你怎么拿这种东西当钗子啊,这些不是拿来烧火用的干柴吗?”

“就是啊,你快些把它丢掉!这等粗鄙的东西怎么能往头上戴呢!”

“……”

笑声声声入耳,刺人又刻薄。

他便立在侧墙边上听着。

后来,直到那些锦衣金簪的姑娘们哄笑着走远了,他才缓缓踱出侧墙。

推门而入时,便瞧见她蹲在地上,冻红了的一双手在雪地里扒着,最后扒出了那只荆钗。她将它捧在手心里,垂了头良久不语。

他觉得,她是在哭。

可她却终究不是在哭,只是一个人蹲了半晌,便将荆钗又插回了发髻上去,随意的将手上的雪水往围兜之上擦了擦便转身进厨房去了。

大抵这一番动作之间还有她隐约的一声嘀咕:“荆钗也是钗啊,一样可以绾发,也挺好看的啊——”

他记得那天的情景,从头至尾,一个细微末节都十分清晰。

抬头可见纷扬大雪自天而落,天幕低沉的好似看不见丝毫的光明,那些灰色的,冰凉刺骨的雪久积不消,唯有那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姑娘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永夜之中发出耀眼的光芒来。

这不该是爱情。

后来,不知是过了多少日的后来。

他记得,那是个春日的午后。

王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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