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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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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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九红霍然站起,面色大变!

难道说……难道说……

她的嘴唇颤抖不止,原本丰盈的双颊,刹那间失去了血色。

要是把这所有的线索联系在一起,她想到了一个可怕的真相!

当然——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谬误。

“立刻加派人手,牢牢盯着,不可走了天灭教诸人和李淳等人的行踪,也绝不可被他们发现!”

风九红咬了咬牙,颓然叹了口气。

“此外,立刻向郡城中心报告……”

若是事情真如她猜测的那样,那这可不是她一个小小的分中心负责人能够担得起来之事!

……

李淳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别人重点关注的对象,让别人担惊受怕,夜不能寐。

他们正在兴高采烈又杂乱无章地围攻一头突然出现的赤目白鹿。

“拦住它!拦住它!”

“小丫头你在看什么,快用你开碑裂石的掌法拍它脑袋啊!”

“我不要!”

“……”

“好……好机会!元……元公子快出手!”

“啊!这儿好脏!”

“……”

“小王爷,你怎么还不出手?”

“大哥,猎鹿乃是雅事,又关祭祀,我自然要祷告于天,方才逐鹿……”

“……”

赤目白鹿倒不见得很强,但是跑得快韧性足,尤其是看到人类攻击时候疯魔起来,就看到一条白影带着两点红星,飞转腾挪,速度极快。

在另外三人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的情况之下,李淳和范东流只能追着这赤目白鹿的尾巴,跑得气喘吁吁。

直耗了半个多小时,才终于把这赤目白鹿的体能耗尽,李淳抓住机会,用剑背把这头该死的鹿给拍晕了过去,剑光一绞,取了白鹿的角。

他咬牙切齿地站了起来,狠狠地扫视众人一眼。

“不行了,对付一头白鹿都这么吃力,我们小队要是还这么下去,早晚死在荒野区!”

“我们要有制度!”

第九十章 我是队长!

制度问题李淳早就想提出来了,但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经过了这一场乱糟糟的狩猎之后,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

“制度?”

所有人都是懵懵懂懂。

李淳咳嗽了一声,“首先,就是要选举一个队长!”

现在小队之中这些自行其事的情况不能再出现了,当务之急,必须要统一政令,当然得有个说一不二的队长。

“平时行进中也就算了,要是遇到什么魔兽,一切行动都要听队长的指挥!”

对付赤目白鹿压力不大,但若是大翅角魔,这么乱七八糟的攻击,只怕是无法将其击杀,最好的结果也肯定是让它跑了——而要是遇上虎类魔兽,只怕他们不但拿不下对方,甚至有可能有伤亡。

说实在他也不在乎信隐君和元信这样的白痴会不会被魔兽吃掉,但是如今既然是一个队伍,怎么也想着能够前路顺利,再说他们要真出了什么事,他回到庆丰城更不好交代。

“对对!”

信隐君连连点头,一拍手恍然大悟状,“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果然是少了我的英明领导。”

他咳嗽一声,“在这里我身份最高,我来做这个队长,你们没什么意见吧?”

信隐君是诸侯之子,也曾参加过郊猎,当然是以在场身份最高之人作为领导,他觉得顺理成章。

李淳气得脸都黑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信隐君,你斩浪剑不想修复了?”

这一下直指软肋,信隐君立刻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他哀怜地瞧了李淳一眼,弱弱地开口,“大哥,你想当这个队长?”

“废话!”

李淳拍了拍胸脯,“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又是这次收集修复斩浪剑材料的主导,我不当这个队长,谁来当?”

他扫视众人一眼,范东流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吉祥虽然别扭,但终究是个丫头,也不能当真违拗他,元信唯信隐君马首是瞻——再说他现在的注意力还是在周围环境的清洁上,对于队长人选毫无意见。

于是全票通过,李淳成了这支临时队伍的队长。

当了队长,就得定规矩。

李淳的规矩很简单,第一,行进的速度要加快,要保持队形,不能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第二,就是在遭遇魔兽之时,必须要无条件服从队长的命令。

——其它时间,他也不能指望这些家伙能够老老实实听话。

这两条规矩,大家总算勉强通过,李淳心下大定,好不容易当上了个小头目,登时沾沾自喜,豪气顿生。

“好了,前进吧!我们的征途,就是那无尽的荒野!”

“咳……小朋友们很有活力啊!”

就在此时,只听前面的树林中传来一声咳嗽,有几个黑衣人从树丛中钻了出来,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们几人。

“什么人?”

李淳一凛,拔剑在手,伸手将众人拢在身后,大义凛然,颇有队长的气势。

“别担心,我们也是猎人,听到你们狩猎赤目白鹿的声音,正好路过就过来看看,没想到你们小队当中,竟然都是新晋猎人,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为首的黑衣人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大叔,看上去倒甚为和善,他亮出猎人的身份,向李淳等人表示并无恶意。

在荒野中遇上其它的猎人小队,也是时常发生之事,一般来说,同为人类,都会守望相助,互相帮忙合作,有时候还能交易收获,交换给养,总之不算是坏事。

李淳这才松了口气,与那黑衣中年大叔攀谈起来。

这支队伍是长期在荒野区狩猎的高级猎人队伍,那胡子大叔叫江大元,在庆丰城猎人中心也有些名声,是曾经去伏波郡城测试过的四星猎人,他率领的小队人数不多,每一个实力却都不弱。

江大元这几个月都在荒野区,未曾回过猎人中心,自然不知道为什么风九红会安排一支全部都是新人的队伍,这几个年轻人的实力都不弱,在不了解他们来历的情况之下,他倒是起了爱才之心,颇有招揽之意。

“你们都是新人,不熟路径,刚好我们要在这外围休憩几天,稍作休整再进入荒野深处,这几天你们不如跟着我们一起行动吧?”

他好意兜揽。

李淳大喜,他一直就指望抱大腿混材料,压根儿没打算自己艰苦去狩猎——没想到原本这计划已经失败的情况下,居然瞌睡还有人送上枕头,自然是一口答应。

“那就要麻烦江大叔了!”

“小意思!”

江大元哈哈大笑,此时天色已晚,他们就地扎营,就打算在这儿休息。他分派人手,四处采集清水和食物,又安排生起火扎起帐篷,烧水洗漱,将那头被李淳打晕的赤目白鹿剥皮剔骨,烹制晚饭,此外还有人在树林外侧设置警戒,以免有什么厉害的魔兽突然接近。

一切井井有条,李淳等人看得羡慕之极。

“这……才是猎人小队啊……”

相比之下,这几天他们风餐露宿,全靠干粮和酸涩的野果子度日——前几天食物的分量还多尚且不碍事,再过几天他们只怕吃都是一个大问题。

幸好遇上了江大元,李淳也在旁默默学习《荒野生存指南》上学不到的经验,怎样才能当好一个狩猎小队的队长。

鹿肉肥美,在江大元手下队员巧手烤制之下,滋滋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的香气,他们也不是白吃,另拿出许多滋味甜美的野果,还有各种肉干——他们在荒野生活,早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食物丰富。

除了有洁癖的元信之外,其他人都吃得不亦乐乎好——即使是他,也忍不住鹿肉的诱惑,挑了最干净的一块一口吞下,双目放光。

江大元大笑数声,拿出珍藏的酒葫芦,吝啬地给李淳倒了一杯。

“来,喝一杯,你们来荒野区居然不带酒,真是……”

他啧啧摇头,显然甚是惋惜。

碰上新进小队,最期待就是他们会多带美酒,可惜李淳他们压根儿没人有荒野的经验,也无人提点,又都不是特别好酒之人,哪有储备。

荒野中什么食物都有,但是酿酒的条件却实在不具备,酒是越喝越少,所以是猎人们最珍视的东西。

李淳接过酒杯,一口饮尽,只觉得像是一条火线沿着食道蜿蜒而下,在胸腹之间燃起一团火啊!

“好酒!”

——他大喊一声,旋即就不停地咳嗽起来。

酒性极烈,这才是男儿的酒。

江大元笑着拍他的肩膀,正要取消几句,却听身后树林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他脸上警觉的神色一闪即没,也不回头,只是信手一指。

“闻到香味,这畜生也来了——小兄弟,你们不是要狩猎它们么?谁上去试试?”

第九十一章 单挑是男人的浪漫

伴随着江大元轻松的笑声,灌木丛中传来一声低嗥,一团黑影飞跃而出,朝着他劈头盖脑地扑了过来。

一双肉翅,头顶犄角,浑身黑毛——正是李淳他们这次要狩猎的对象,大翅角魔!

江大元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对这东西地不识好歹甚为不满,他轻轻一挥手,大翅角魔砰地从半空中摔落尘埃,哀呼一声,一个翻滚站起身来,警惕地退了两步,口中兀自发出挑衅的低吠。

“好快!”

李淳只觉得眼前一花,江大元出手的动作竟然未曾看清,但只轻轻一拨,就将强悍的大翅角魔打倒,此人果然不愧是四星猎人。

面对着虎视眈眈的大翅角魔,江大元毫不在意,回头对着李淳哈哈一笑,“小李,正好这大翅角魔送上门来,你们谁去跟他玩玩,就当是晚餐余兴节目……”

“哈?”

李淳愣了愣,遇到猎物,难道不该是一拥而上直接拿下再说——听江大元这个意思,难道是要单挑不成?

“对一头猩猩还要这么讲规矩,不用吧?”

大翅角魔大怒,狺狺怪叫,表示自己可不是什么猩猩——虽然他龇牙咧嘴的扭曲模样确实有几分神似。

“单挑是男人的浪漫!”

看出李淳的疑惑,江大元认真地点了点头,“作为一个猎人,不自己跟猎物正面搏斗厮杀,哪能体会狩猎的乐趣?上吧,别怕,有咱们看着呢!”

“……”

李淳无语,这还真是一个乐在其中的猎人。话说到这个份上,好像自己这边不上还真是害怕孬种的样子,虽然这东西看起来确实有些恐怖,但也应该不超过二星猎人的实力,李淳咬了咬牙,挺身而出。

“我是小队的队长,咱们小队的第一场单挑,就由我来接下!”

“不行!”

吉祥赶紧挡在他的面前。

“这大翅角魔爪牙都有剧毒,姑爷你不能冒险,我来!”

她谨记着小姐给她的任务,平时对李淳不甚客气,但凡有什么危险之事,却是非得拦在李淳的面前。

李淳大怒,“小丫头,你是说我的功夫不如你吗?记得选举队长的时候说过的规矩么?战斗时候一切行动听指挥!退下!”

吉祥无奈,委委屈屈地退到一边,江大元哈哈大笑,“你们小队还真是友爱,不过放心吧,区区大翅角魔,不会有什么威胁,小李,你就赶紧地展示一下你的剑法吧!咱们兄弟们都等着看呢!”

“对!小李快上!”

江大元队伍的猎人们一起起哄——新人能被授予二星猎人的并不多,这一队新人竟然包括那个小姑娘在内有四个二星,剩下一个憨憨的少年也是一星,他们也都颇为好奇,想看看他们有什么真本事。

刚才猎鹿之时他们赶到已是尾声,没看真切,跟大翅角魔单挑,才能看看李淳的剑法到底如何。

大翅角魔也配合的大吼一声,一双肉翅再度张开,似乎也认准了李淳就是他的敌人,后腿一蹬,闪电似的急扑而出,利爪刺向李淳的眼窝!

这是大翅角魔极为凶狠的一招,平时他们在路边伏击人类,往往就是一招奏效,一旦刺瞎了对手,就算是高手也发挥不出一分本事,会被它活活撕碎。

李淳惊出一身冷汗,他可真是没有与这种凶兽搏杀的经验,与人对战,怎么也是讲好了动手,就算是猎人测试之中,也没体会过这种突然袭击。

他百忙中一缩头,眼看还避不过大翅角魔的后爪,一咬牙就地一滚,狼狈不堪地避开了这一记凌厉的攻势。

“好!”

江大元拍手大赞。

“反应快,行动敏捷,基础不错啊!”

要是上流社会的品剑师评价,李淳这丢人的一滚,几乎会被骂得体无完肤,但是在猎人的世界里面,却一点都不在乎动作的丑陋。

只要实用!

大翅角魔的攻击凌厉,前爪袭眼,一般人勉强避开这一招就已经很不容易,但它还有隐蔽的后爪掏档,阴狠毒辣——不少人就在这一招下断子绝孙。

这怪物身高只有一米四左右,又生四爪,前爪攻击人头,后爪刚好能够攻击到裆部,要是以与人类交手的经验闪避格挡,保不住会吃大亏。

就地一滚,是最简单避开它凶恶攻击的方法。

李淳从没有见过大翅角魔,更无与它交手的经验,却在刹那之间就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毫无一丝拖泥带水,也没有一丝剑客的骄傲自觉,落在江大元眼里,自然是一个好字。

——只求实用这一点,似乎是更加贴合李淳的性子。

他本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在弥天世界这个讲究姿态优雅和意境的社会,就老老实实地钻研剑法的美妙,但内心其实是有些不屑的。

刚才就地一滚,自己还颇觉狼狈,但听得江大元一个好字,顿时心头大爽,仿佛是吃了人参果一般,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无一处不熨贴。

不错!

只要能打赢,哪里需要在乎过程的美丑?

在与凌野刀交手之时产生的感悟,此时更深一层!

他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刷刷刷三剑刺出,将大翅角魔逼退了几步,哈哈大笑——这几剑随意得很,却更发挥了剑意的精髓,只觉得一阵酣畅淋漓。

“大哥这剑法……”

信隐君却是皱起了眉头,“怎么像是上古武学的路数,失了从容,未免过急啊……”

“不……不妙,莫……莫不是大哥那日与孟通对战,学……学坏了路数?”

范东流大急,上古武学为时人所不喜,科举几乎难以出头,他不免为李淳担心。

“哈哈!上古武学,今时剑意,何必强分?随心所欲,想变就变,岂不是更好?”

李淳听他们议论,朗声长笑,剑光一抖,恰如柳絮纷飞,落英缤纷,众人眼前顿时又展现了一番迷离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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