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傲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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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傲重生-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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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做的一切本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台阶进入大将军王的眼中。所谓一朝得志,无非就是要让权贵对你刮目相看!

在这个世界,想要出人头地,尤其是普通平民武者,极难!

武道修炼,后天境界的修炼,只要坚实打牢基础,修为每日里就会进步。可一旦进入先天境界。修炼便变得艰难无比。

先天修炼,每一餐,都需要极大的能量来维持体内生机运转。光吃五谷杂粮,一天也不知道要吃多少。这样修炼事倍功半,有一半的时间或许都要浪费在日常排泄上。

精气炼化,修炼内气,必须要吃那些营养丰富,富含天地灵力的食物才行!这也是为什么许多门派和大家族对于家族精英子弟,每日里都有药膳供应,甚至还有培元丹一类的丹药提供。

叶锋这时已经修炼到了后天顶峰,尤其是这一次在生死之间的磨练,对于他的意志精神好处尤其明显,他已经感觉到体内的真气蠢蠢欲动,随时都有可能沟通天地,化真气为真元,一举踏入先天之境!

而且,早几个月前,他便知道大将军王要建英才阁。

这英才阁,便是要将西南边陲十二郡下的所有杰出子弟聚集麾下,培养出自己的嫡系。

叶锋前世里听过这这英才阁。那里所有的配给都是有大将军王府库直接调拨,各类功法秘籍,丹药应有尽有。可谓是聚集西南之所有,全力供养!

这等条件下,想要参加其中的人,简直犹如过江之鲫,多不可数。叶锋一个平民子弟没有特殊的关系和过硬的本事,想要脱颖而出,简直难如登天!

不过,叶锋现在已经有了景阳郡主这一层关系,加上他的实力也不弱。

他有信心,绝对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杀出属于自己的一番功业。

叶锋这时听到景阳郡主的好意,欣喜无比,不过却见到母亲李秀云面色有些为难,便也冷静下来,想到母亲或许是故土情重,不愿离乡,就问道:“娘,你是不是不愿意离开这里?”

李秀云点点头,不过很快却又说道:“你不用担心我。这里是我们的家,我只是有些舍不得。我知道,你长大了,是要去做大事的。这件事,又是你父亲临终前答应你的。我当然不会反对。只是,我怕,我们一家人去了白帝城,人生地不熟的……”

“娘,哥哥要带我们去白帝城吗?”李秀云还未说完,叶灵曦却是忽然钻出脑袋来,拉着叶锋的袖子,兴奋的问道:“哥哥,白帝城大吗?”

“应该很大吧。我也没去过呢。”叶锋笑笑。

“比衡阳城还大吗?灵曦从来没有见过比衡阳城还要大的地方呢。”

叶锋宠溺的揉揉叶灵曦的脑袋,笑道:“当然比衡阳城大。白帝城可是我们西南十二郡最大的地方,是大将军王住的地方呢。”

“大将军王?听起来好威风啊。哥哥你这么厉害,去了白帝城以后,以后也能当大将军王吗?”

看着叶灵曦希冀的眼神,叶锋坚定无比的点了点头:“一定会的!”

李秀云见此,心里想说什么,便也无法开口了,只能心里叹息道,小锋已经长大了……

……

景阳郡主离开后的日子,叶锋的日子又恢复了正常。

有关于刺杀事件的幕后主使,叶锋最终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而勇毅侯在被大将军王申斥了一番之后,也没有实质性的惩罚。只不过景阳郡主接连写了好几封信,询问叶锋一家人何时前往白帝城。

时间匆匆,一晃就是两个月过去了,到了五月份。

这两个月来,叶锋每日在后山林中苦修。

这时,经过两个月的苦修,他已经把《玄月剑法》完全掌握熟练,烂熟于心。同时,他又将伏龟敛息术和玄月剑法相结合而使出的那一招剑势,磨合的越加熟练了。威力也比之前大上了许多。

这可是他如今最强的一剑。

经过两个月的苦修,这时他体内的真气已经接近饱和,越来越浓郁。甚至在丹田处,已经隐隐的出现了一些雾化的征兆。而他现在的身躯,在混元经葵水篇的改造之下,比之两个月前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本,他的皮肤粗糙黝黑,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常年苦修的武者,可这时,他的皮肤却变得晶莹如玉,而且白皙细腻。而摸起来,却是坚韧的犹如牛皮一般结实。甚至,在他的皮肤下面还有一层厚厚的角质膜。这一层角质膜上可以灌输真气,灌注之后,普通的刀剑都难以伤害。如果这时叶锋再遇到像那天夜里,被猛兽攻击的情形,他便不会再受如此重的外伤了。

“皮肤角质化,这是我修炼到了真正的后天巅峰!后天巅峰之境的武者,即使是爆炎霹雳子正面爆炸都难以杀死,只能击伤。到了这一步,我距离先天之境只差半步之遥!”

此时,叶锋手中已经换了一把剑。之前的那柄寒铁剑已经损坏,再也修复不了。叶锋本想去买一把,可不过第二日,景阳郡主便托人送来了一把。

这是一把通体银色的长剑,极为的华丽,使出剑法来,就如水银泻地一般,充满了极致的美。

这把剑,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飞雪。

这时,叶锋在后山之上舞动剑法,按照玄月剑法的招式一招一招使出来。这一套剑法,他已经不知道使出过多少遍了,没有一千次也有八百次了。可是每一次,他对于这剑招之中的水行之意,便有另外一种理解。

仿佛,这剑法已经不是剑法,而是在告诉他某种玄奥的天地大道。

叶锋一遍一遍的使出剑法来,体内的真气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转起来。这几日,他已经感觉到自己就要突破的边缘了。只需要一个契机,便能进入先天之境。

他一直在等这一刻。

不到先天之境,他绝对不去白帝城!

“嗯?”

就在这时,叶锋猛然睁开眼睛,他忽然感觉到体内真气一片沸腾,一股热流以丹田处为中心,瞬间向着身体各处幅散,渗透到肌肉中,血液中,乃至于骨髓中,一波又一波,暖洋洋的。

“要突破了!”

叶锋面上露出喜色,全身真气催动的越加厉害!

后天之境往先天之境的突破,无非就是将全身的真气都急遽压缩在一起,在丹田处形成最为基础的真元种子。只要这真元种子一形成,之后的修炼就是水到渠成。

这时,叶锋的体内真气乱窜,他再也无法在使剑法了,便将飞雪插在地上,整个人赶紧盘坐下来,顺着真气,让真气在体内开始不断的循环大周天。每一个大周天之后,叶锋便感觉到体内的丹田处,一片紫气氤氲越加明显。

原本,他的丹田处只是若有若无的一些气团螺旋在旋转,而半个时辰之后,这些气团则慢慢的化为了明显的雾气。

这些雾气起初只是互相吸引,而慢慢的,则是越来越浓厚起来,几乎就要化为真元液滴。

“这些液滴只要稍一凝练,就是真元种子!”叶锋心中明白,不过他知道绝对不能着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叶锋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发热发烫。这时候,粘稠的黑色杂质从他的皮肤毛孔中渗出来,一片恶臭。

叶锋知道这是从后天进入先天时必须经历的。后天武者的身体虽然已经很强,但是比较先天武者却实在是太过弱小,必须要经历这一次洗髓伐经,让体内的经脉还有肌肉内脏等,全部都进行大范围的改造。

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时间,叶锋感觉到身体终于冷了下来,体内狂躁的气团螺旋也开始散去。内视之下,他看到自己的丹田中静静的躺着一点紫色的亮光。而周围,一圈圈如同水波一般的真元萦绕着。

“这紫色亮光应该就是我的真元种子!”

叶锋屏住呼吸,不用口鼻呼吸。长久之后,他竟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应。他居然可以自服内气,如婴儿在胎中一般!

“呼……我终于进入了先天之境,胎息养脉的境界!”

叶锋猛地站起身来,兴奋的握住了拳头。顿时他的身体周遭,四周天地之气,猛然狂涌进入他的体内。一层淡淡的紫色真气护罩,薄薄的,如同烟雾一般开始笼罩在他身上!

这一层真元薄纱,正是先天之境强者最大的特征!

“半年!紧紧半年时间,就让我冲击到了先天之境!《混元经》,你到底还有什么样的奇迹等着我?”

光是《葵水篇》就让叶锋收益无穷,现在,叶锋都迫不及待,想要修炼《乙木长生篇》了!

叶锋抬起头来,望着不远处,那已经坍塌消失无踪的东华山虚影,就是在那里,叶锋得到了《混元经》。

叶锋心中一阵激荡:“东华山,那到底是什么大神通者留下的?”

“不管是谁留下的,现在,它属于我!哈哈……”叶锋想到这处,哈哈大笑一声,转身便化为一道流光,施展出轻功,片刻之后,便已经到了山下。

天上,风云开始搅动……

第035章 大风起兮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初夏的雨,下在清晨,不过片刻又停了,抬头望去,林间小道上却是雾气蒙蒙的。

透着雾气,还有一抹明媚的阳光,映着那七彩的虹桥,从另一头洒下光辉。

叶锋驾着一辆马车,右手扬起鞭子,“哗”的一声,抽打在马儿的后臀上,顿时,马儿吃痛,便狂奔起来,不过一会儿便出了林子,进入了官道之上。

马车里,叶锋的母亲李秀云抱着叶灵曦,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

叶锋一家人,其实是偷偷从衡阳城里溜出来的。

若是叶锋正大光明的离开,勇毅侯得知了消息,虽然不会明面上阻拦,但是怕就怕,路上会出些什么“意外”。

叶锋不会赌,也不敢赌。

不过如今马车已经驶离了衡阳城老远了,这一路都没有什么异常,叶锋甚至特意的绕远了走,勇毅侯即使想追,怕也找不到叶锋一家人的。

“这里距离衡阳城大概有几百里路了,应该安全了。”

顿时,叶锋便将马车的速度安稳下来,打开车门,将李秀云和叶灵曦扶下马车来。一路的颠簸,即使是以叶锋这样的体质也有些觉得累了,不说李秀云和叶灵曦这样的普通人了。

“娘,前面不远处就是白帝城了,到了这里,我们一家应该安全了。你们先歇一会儿。”

叶锋说着便从马车里拿出干粮和水,递给母亲还有小妹。一家人喝了水,又吃了一些东西,时间已经不早了。

看着叶灵曦正蹦蹦跳跳的在花丛里扑着蝴蝶玩,叶锋微微一笑,无论自己怎么辛苦,只要能给母亲和小妹带来快乐就够了。

“灵曦,回来了,我们该走了!”

“哦,我回来了。”

叶灵曦飞奔的跑了回来,她的手里举着一捧不知名的野花,野花上还有露珠折射出缤纷的色彩。一路来,虽然有些累,但是看得出叶灵曦的心情极好。这时,她的心情就像是一只困锁了很久终于破茧而出的蝴蝶,恨不得迎着风翩然起舞。她的脸上也洋溢着微笑,那喜悦就像是要从心头里漫出来一样。

驾着马车,叶锋沿着大江往上,大约三天之后,叶锋忽而见到远方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峡口,巨大的水流从峡口处往下飞腾而下,犹如一条巨大的匹练一般。

而在峡口但见大江北岸高耸的山头上,有一幢幢飞檐楼阁,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丛中。

叶锋顿时一喜,驾着的马儿也飞奔了起来。

“夔门天下雄,紫宫白帝王!这就是白帝城了吧……”这夔门便是那雄踞大燕内最大水域燕江上的一道峡,而紫宫却是这一世大将军王的姓了。

望着眼前的雄关大道,叶锋心中感慨无比。自己这一脚迈出,总算是登上了龙门。

有传说云,城中曾有一口白鹤井,井中常冒出一股白色的雾气,其形状宛如一条龙,直冲九宵。龙乃是天子象征,于是,这城便叫做白帝城!

在城门口缴纳了入城费,叶锋便驾着马车往城内而去。

白帝城是大燕皇朝境内数的着的大城,也是全西南十二郡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当然,也是人口最多的地方。

衡阳城那足足可以容纳十匹骏马肆意并行地街道,在这里几乎到处都是,根本算不了什么,来往的百姓也都抬头挺胸,精神奕奕,带着一种高人一等的气势看待外来的人们。

只要一进白帝城,在街上到处指手画脚,目不暇接,口中赞叹不断的,那就肯定是外来的。而来往的白帝城民众们,则喜欢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那些外来的人,然后背过身去,偷偷骂一声“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且,那骂声绝对要不轻不重,既能让那些外来的人听到,又不会引起他们的公愤。

“娘,天色已经快黑了,我们赶了几天的路,你和小妹想必也累坏了。我看先找个客栈休息几天吧。明天,我就去找景阳郡主。我们既然来了白帝城,以后,就要将这里当作家了。过几日,我们就去买间小院。三进三出的那种,再买几个丫鬟仆役,伺候你和小妹。儿子长大了,以后一定会好好孝敬娘的。”

叶锋说着话,听到马车里轻轻的发出一声“嗯”,便在街道两边开始打量起来。

正好,他一抬头便看到不远处,一座高三层的酒楼。这是一座通体木质结构的酒楼,人来人往,生意极好。酒楼正门上还有着鎏金地牌匾,上书龙飞凤舞三个字——太白楼!

“这酒楼不算顶级,但是看起来生意不错。来来往往的人衣着不算华贵,但是也算是富足安乐,不会惹上麻烦,也不会惹人注意。好,就是这里了!”

叶锋解下包袱,刚踏进酒楼一步,立即有小二迎了上来。

那小二见叶锋风尘仆仆一看就知道是外地来的,而且他的衣着朴素,显然不是什么富贵子弟,不过小二脸也没有狗眼看人低,他的脸上依然挂着招牌式的微笑。

“客官,您这面孔生,打哪儿来啊?是要吃饭,还是住店?咱们太白楼有地方特色菜系,保证您的口味在咱们太白楼得到满足。不过,今儿生意好,二楼三楼都客满了。只剩下一楼的位置了。要是住店的话,上房倒是没有了,不过普通客房倒是还有两三间。您看?”这小二热情地说道。

“我们住店,不过先吃顿饭。”

叶锋的目光往里面瞧了瞧,见这一楼也快爆满了,而且现在正是吃饭的时间,再废话下去,说不定就没地方吃饭了。也不多说废话了,从怀里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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