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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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公务员版)-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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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判断,曾国藩从军之后,每年寄回家中的银两,大率在一百两之数,低于他清苦的京官时期。

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他当初所发的那个“不靠当官发财”的誓言。出山时,曾国藩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军队这个贪污之薮对自己的考验。在《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中他信誓旦旦地说:“国藩奉命以来,日夜悚惕,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借以号召吾乡之豪杰。”

既然对家乡父老发下了“不爱钱”的誓言,曾国藩自然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样,在从军不久,就大笔寄钱回家,折损清名,贻人口实。曾国藩在家信中也是这样坦承的:“余在外未付银寄家,实因初出之时,默立此誓,又于发州县信中,以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明不欲自欺之志。”

当然,发誓在军中“不要钱”,并不只是为了保持个人的清名,更重要的原因是曾国藩深知廉洁对战斗力之重要。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向,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因此,在以身作则的同时,他对军中廉政建议抓得很紧。他反复告诫军官们说:“欲服军心,必须尚廉介。”他对下属们反复申说:“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著意,如营官于银钱上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截旷而后议之也。”

湘军建立之初,曾国藩对各营开支细项皆要逐项审查,后期因事务繁杂,军队扩充太快难以做到,但对发现贪污中饱私囊的行为严惩不贷,从不姑息。副将杨复成、彭得胜因克扣军饷,曾国藩上奏朝廷“正法”处之。

曾国藩的湘军风气,因此与众不同。

咸丰十一年七八月,后来成为曾国藩幕僚的赵烈文第一次来到湘军东流大营中,看到湘军军营风貌与他地迥然不同。

当时全中国的军队当中,主帅穿着破旧衣衫,军官们穿着都如农民,来了客人来不及备饭的,仅曾国藩的湘军一家。因此赵烈文才感动到“可为流涕”的地步。虽然采用厚饷高薪政策,但和低薪制的国家正规军比起来,湘军耗用的军饷数却是很低的。道光三十年至咸丰三年春,清廷用绿营兵九万七千七百余,费时二年多,用饷即二千五百一十万余两。而曾国藩的湘军,从咸丰三年起到同治三年止,前后十二年,人数由初起一万七千人增至后来的十二万人,也仅花二千九百万两左右。由此可见湘军整体上的军事效率和节约程度。

在曾国藩的带领下,湘军建立起了廉洁俭朴的军风。湘军高级将领,大多数都是廉者。胡林翼就说,湘军主要将领都不像其他军队那样贪污军饷:“涤师清节冠时,凡湘人如罗山、迪庵、厚庵、璞山、荫渠均不以军饷自肥。”他又说,不光高级军官如此,即使中层和底层小军官,也都保持着正派作风,这正是湘军战斗力的源泉:“楚军之地皖北者,如公(李续宜),如厚庵,雪芹,固不待言,天下之人均信之,且深信之矣。即近日小统,如成,如梁,如萧,如吴,如余,均非贪士,勇额不虚,临事亦不怯。如此正派风气,天下之贼何患不平,饷又何患不集哉。”

确实,除了胡林翼这封信外,关于湘军将领的清廉作风,还有许多资料可为证明。

李续宾兄弟“皆以清洁自矢,廉俸薪资,悉供军用,家无长物,环堵萧然”。

费行简在《近代名人小传》中记载,杨岳斌“仁厚敦笃,寡言语,治水师十余年……既归,家仅中产,怡然奉亲。初起末弁,晚渐通文学,能诗。江宁捷后还乡口号曰:‘借问归来何所有,半帆明月半帆风。’时诸将多拥厚资归,盖以此自明也”。

彭玉麟更以“三不要”广为人知:不要官、不要财、不要命。他一生辞官六次,自奉甚俭,平日布衣蔬食,把本来应该纳入私囊的银大笔捐出,用于公用及慈善事业。现在衡阳城内的船山书院就是他一手捐建的。

湘军上下的这种清廉之风,当然源自曾国藩这个“始作俑者”。

第四节 宁可肥公,不可肥家



那么,曾国藩自己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儿了呢?

首先,作为因“墨从戎”而拒绝官职并发誓“不要钱”的湘军最高统帅,财务全权负责的“一支笔”,曾国藩是否按统率一万人的标准给自己发放固定津贴,目前还没有资料可证。也许他“以身许国”,“以军为家”,并没有给自己设定固定收入,而是以公务的需要因地制宜地设定自己的经费标准。

其次,对于经费的剩余,从为数不多的几条记载中,我们可以大致判断有以下几个去向。第一是用于军队开支。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他给曾国荃信中说:“余有浙盐赢余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禀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从后文彭玉麟的例子来看,这一万五千两银是可以由其任意支配的,纳入私囊当无不可。

第二个方向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家信中有多次记载,他宁肯把收入捐给战区灾民,也不送回家。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闻我水师粮台,银两尚有赢余,弟营此时不缺银用,不必往解,若绅民中实在流离困苦者,亦可随便周济。兄往日在营,艰苦异常,当初不能放手作一事,至今追恨,若弟有宜周济之处,水师粮台,尚可解银二千两前往,应酬亦须放手办,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宜放手也。

咸丰八年二月初二日他致曾国荃的一封信也可以为他的工资收入之主要流向做一证明:“余在外立志以爱民为主,在江西捐银不少。”

宁可把大量钱财用于施舍他人,也不寄回家里,除了不靠做官发财之誓言外,曾国藩还有更深入的考虑。



曾国藩在军前期,对家中买地起屋等增产之事,通常抱反对态度。他担心自己发誓不要钱,而家中地产日增,房舍新建,必然引起人们窃窃议论。

咸丰五年,他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洽洽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矣。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假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不往家里寄钱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子孙的发展。

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氏言:“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这正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依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所以,他不多寄银钱回家,也是担心家风因此而坏。他在家信中说得很明白:“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第五节 偷运回家一万两

不过,第一次出山期间,发生过一件与曾国藩所标榜的清廉作风相违的大事:曾国藩名下一笔一万两的巨款,从武汉被运回了湘乡曾家。这件事在湘乡曾氏历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的。

那是咸丰六年上半年的事。《曾氏三代家书》中有一封曾国华写给曾国潢的信,日期是咸丰六年三月初一日。信中这样说:“纪泽姻事,家中无钱可用,大兄有钱一万两在李迪翁处,弟嘱其送寄我家。”并且说:“弟不自行着人送归,此中有避嫌之处。”

这封信的发出地点应该是湖北。盖咸丰六年之初,曾国藩被围困于江西,陷入前所未有的窘境。太平军在江西处处得手,湘军被困于南昌和南康两府的狭小地区,困守孤城,与湖南、湖北皆文报不通,联系中断,连送家书都不得不用隐语蜡丸,化装潜行,即使如此,送信人还是往往被识破,遭捕杀者达百人以上。“时自鄂渚以南,达于梅岭,贼踪绵亘千数百里,众号数十万。公遣弁勇怀密函赴楚请援,多为贼所截杀,不得达。”曾国藩连续五次遣使赴鄂请援兵,但一直没有音讯,为此十分惶惧。他感到“道途梦梗,呼救无从,中宵念此,魂梦屡惊”。自认为是“军兴以来,各省所未见”的败局。因此“闻春风之怒号,则寸心欲碎;见贼船之上驶,则绕屋彷徨”。

曾家不知曾国藩生死,自然心急如焚,二弟曾国华毅然赴湖北诣胡林翼,要求帅兵往救。年谱说:“公弟国华奉竹亭公之命,赴鄂请援师。”胡林翼派出三千六百名兵勇,“交公弟国华总之,以援江西”。

曾家兄弟在金钱面前,远没有曾国藩那样意志坚定。当曾国华到了湖北,得知曾国藩在李续宾(李迪庵)处积有万两白银后,毫不犹豫地决定致送回家。借口之一是曾纪泽结婚要用钱。此时距曾纪泽婚事,还有二十天。

曾国华此举,没有征得国藩的同意。

因为曾国藩不要钱之语说得如此之响,所以曾国华此次送钱回家,做得不声不响,而当此之际,曾家确实非常困难。

曾国藩出山领兵后,曾家的生活反而更紧张了。一是以前曾国藩每年还较为稳定地寄回家里一二百两,从军之后此项不增反减。二是曾家前后经历了祖父、祖母、曾母去世,旧时代大户人家办丧事是笔巨大的花费,往往会一下子掏空家底。三是曾国藩回家奔丧不久,在京的妻儿家小都回到了湖南老家。曾家几兄弟这些年也纷纷给家族添人进口,曾家人口已经多达二十多人。曾家的体面乡绅生活本来就是苦撑面子,现在又平添了好几口人,生活更加紧张。

曾国藩的老父亲曾麟书因为家中财政紧张,愁苦异常。而老人因理解曾国藩的处境,支持他清廉带兵,绝不开口向曾国藩要钱,只好自己左右支撑。直到咸丰八年曾国藩奔父丧回家乡居期间,才知道家中的窘况,后悔不已。而此际曾国藩的儿子曾纪泽又要结婚,没有这笔钱,实在难以支持下去。此时曾国藩已带兵三年,积银万两,也非常正常。相信此举一定可以大大缓解曾家的经济状况。

曾国藩得知此事之后,按常理推测,应该在家书中有所表示。不过在今天能见到的家书中并没有发现这方面的内容。一种可能是,有一些曾国藩家书,出于各种考虑,没有保留下来。

第六章 曾国藩的和光同尘和曾国荃的求田问舍

第一节 为什么对军队的抢劫行为“闭一只眼”

因为未得到皇帝的信任,曾国藩带兵三年,一直未获督抚之权,孤悬客处,名不正言不顺。加以他刚正严厉的作风与地方官员卑鄙下作的品性相厌相克,在各地官场都处处碰壁,用兵、用人、用饷无处不难。咸丰七年初,他接到了父亲的讣告,未经皇帝批准径直回乡,并在随后的奏折中历数数年来办事之难,要求皇帝给予他明确的权力。没想到咸丰顺水推舟,批准他回家守制三年,实际上即解除了他的兵权。

咸丰七年二月,曾国藩灰溜溜地回到了乡下老家,心情极度恶劣。他反复阅读经史及老庄,像一个闭关的和尚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天。这一年多是曾国藩一生中最痛苦的时期之一。他对自己在官场中处处碰壁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结论是自己不按潜规则办事,原则性过强,得罪人过多。“吾往年在外,与官场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

经过一年多的乡居,再出山时,曾国藩如同变了个人。行动做事,由原来的方正,一变而为圆通。他的朋友胡林翼说他再出之后,“渐趋圆熟之风,无复刚方之气。”他自己也承认:“寸心之沉毅愤发,志在平贼,尚不如前次之坚。至于应酬周到,有信必复,公牍必于本日办毕,则远胜于前次。”

改弦易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金钱的态度。他反省到:“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从此他治军不再一味从严,而是宽严相济。开始对部下宽之以“名利”,在金钱上手笔宽松了很多。他说:“近来带兵者,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苟取,但求自己不苟取。”退回到独善其身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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