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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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精记-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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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生地拽了下来。陈书翔回头一看,原来是王“警官”抓着他的腿,把他拉了回来。货车的引擎声越来越远,逐渐消失在寂静的夜色之中。

“这么说,小罗被你干掉了?”留下来的王“警官”点起一支烟,若无其事地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究竟想干什么?”

“小伙子,冷静点。我说过,我们只是带那个女孩子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如果你肯合作,不把今晚的事情说出去,我们是不会为难你的。”

王“警官”又取出一根烟,递给陈书翔,做出讨好他的样子。

陈书翔一摆手,打开了那根烟,气愤地说:

“不可能!一群骗子!你们究竟想把潘蕙带到哪里去?我今天一定要把她带回来。”

王“警官”的脸,一下子变得很难看,狠狠地说: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想要去找她,先得过我王建国这关。”

这下两人不得不展开一对一的决斗。

陈书翔方才被他从空中拽下,就知道这人不是等闲之辈。如今货车已经载着潘蕙远走,唯有制服此人,才能继续追赶潘蕙。刚才他听到白大褂嘴里说到了莺歌子山,这正是他明天毕业旅行要去的地方。这是个巧合还是有别的什么联系,恐怕只有从这个王建国嘴里才能问出来。

“好,那就来试试吧。”

陈书翔摆出了架势,准备和王建国大战一番。此时他酒意全无,经过刚才昏迷沉睡,体力似乎也恢复不少,现在精神头出奇地好。

再看眼前这个王建国,身材敦实,太阳穴鼓出,看上去有些功力,可陈书翔一点也不怵,毕竟对手是个中年人,不一定敌得过他的年少拳壮。

“架势倒不错。”王建国赞道,“可惜不大聪明。”

王建国的手伸进灰色的上衣里,掏出一把银光闪闪的手枪,指向陈书翔的脑袋。

第九章 老少对决

王建国手里握着枪,对准陈书翔的脑袋,嘴角微微上扬,漏出得意的微笑。

形势转瞬间发生逆转,胜利的天平一下子倒向陈书翔的对面。

陈书翔被突如其来的变化给吓傻了。他万没料对方竟然是个可以弄到枪械的家伙。如此一来,他的处境就变得十分不利。如果他今晚有幸脱逃,能够请来真正的警察,也难免会有一场恶战。普通的黑社会团体,不可能轻易搞到这种手枪,只有那些有背景和实力的集团,才能网罗到这样的人和物。

鉴于目前的情况,陈书翔只得保持架势,原地不动。他不知道对方的手枪里是不是真的有子弹,也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一把真枪。他只能按兵不动,密切注视着对方的动向。

王建国举着枪,一步一步,慢慢靠近陈书翔。陈书翔也随着他,一步一步,慢慢往后退,想要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但是没走几步,身后的围墙挡住了他的退路。而王建国的枪趁着陈书翔一个不留神,已经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小伙子,你太冲动了。”王建国说道,“本来小罗只是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打个针,吃点药,做个小手术,就能把今晚看到的事情统统忘掉。你偏偏弄出这一档子事来,那就不要怪我狠心,一定把活儿做做干净。”

“你……”

陈书翔的话还没出口,嘴巴就被手枪狠狠地砸了一下。

王建国食指插在扳机后面,把手枪转了个圈,手里握着枪管,用厚实的金属枪托又尻了陈书翔两下。两股血便从他的嘴角流下。王建国不依不饶,又踢起一脚,膝盖顶在陈书翔的胸口。陈书翔被这一下打得不轻,身不由己地跪了下来,双手捂着胸口,不断抽搐。

“这么快就熬不住了?刚才还挺能打的样子嘛。唉,现在的孩子,就是不能吃苦耐劳。”王建国一边抽打陈书翔,一边用恶毒的语言嘲讽他。

陈书翔擦了擦嘴角的血,低头不做声,任由王建国抽打。他实在是忌惮对方手里的枪,不敢轻举妄动。

王建国打了一会,便停了下来,重又举起枪,对准陈书翔的脑袋,问道:

“该结束了。还有什么话要说?”

“你……你们……把潘蕙带到哪里去了?”

鲜血又从陈书翔的嘴角流出。他捂着胸口,抬起头,恶狠狠地盯着王建国的眼睛,露出决不放弃的目光。

“哈哈哈哈哈……死到临头还在想这事。你说的是N623吧,如果你真有那么好命,能够躲得过今天这一劫,那就去莺歌子山的乌支村找她吧。不过比起做长途汽车,你变成鬼魂飘过去,应该更快些。哈哈哈哈哈……再见了,小伙子。”

王建国手里的枪,又抬了起来,不知为什么他不肯开枪,而是想再打两下不肯认输的陈书翔。他对准陈书翔的脑袋重重砸下,手举到半空中,却再也放不下来了。原来陈书翔早就料到他还要再打自己,两只手早已等在那里,只等王建国抬手再打。

陈书翔一只手托住王建国的肘关节,另一手一只掐住他的手腕。王建国大吃一惊,未曾料到陈书翔会突然反抗。他赶紧掉转枪口,想要重新瞄准,这才感觉到自己的肘部和腕部都已被擒,弯不下枪口。

原本半躺着的陈书翔,双手顶住王建国拿枪的手,不让他瞄准自己。而两条腿做了个兔子蹬腿的动作,朝着王建国的小肚子踢去。王建国猝不及防,小腹被结结实实踢个正着,下身立刻觉得有些痉挛,人不由自主地往后倒去。但他的手还被陈书翔死死抓着,这一前一后两股力道相冲,身上的劲一下子就松了,人飞出两米多,手枪掉在了地上。

陈书翔做了鲤鱼打挺的动作,站起起身,嘴里又喷出一口血。王建国的力道很大,刚才被他打得不轻。陈书翔这一站起来,脚下却不怎么稳当。

不远处,王建国也站稳了脚步,手上换了个架势,徒手就向陈书翔攻来。他是想趁陈书翔立足未稳,先发制人。

陈书翔站了个马步,身体立刻矮了半截,王建国这一攻扑了个空,马上手势一转,画了个圆弧,两只手从另一边掏向陈书翔的心窝。陈书翔不敢久战,向右侧一滚翻,紧接着一个趟地,要去取王建国的下三路。王建国不躲不闪,等着陈书翔杀来。陈书翔刚接近王建国的身子,起来就是一脚,踢在他的小腿肚上,不料这王建国苦练腿法多年,下盘异常扎实,这一脚上去,竟然纹丝不动。

“嘿,傻小子。”

王建国冷笑道。他抬肘打向地上的陈书翔。陈书翔来不及躲避,只能抬手格挡。这一肘势大力沉,震得陈书翔不停颤抖。王建国接着又是一拳打来,陈书翔不敢再接,身子一缩,从王建国的裆下钻了出去,跳起便打他的后背。王建国已经猜到他的意图,两手护脸,转身一档。陈书翔一拳打在王建国手上,好似打在铁疙瘩上,力道又反弹了回来,逼得他连连后退。这王建国虽然招式朴实,没有什么虚招,但每一拳都势大力沉,直取要害。

王建国眼看陈书翔渐渐不敌,便扎扎实实攻了两拳,突然掉转方向,想要去拾掉在地上的手枪。陈书翔眼疾手快,一脚踢开手枪。没有捡到枪的王建国恼羞成怒,抱住陈书翔的大腿,腰上一发力,竟把陈书翔举起离地几十公分,手上再一使劲,把他扔了出去。陈书翔重重地摔在地上,顿时觉得五脏六腑翻滚不停,眼花缭乱。

王建国仍旧想去捡那把枪,完全不顾扔在一边的陈书翔,却把自己的后背留给了对手。陈书翔倒在地上,两手乱摸,想要在地上找些石头扔过去,好把手枪打飞。然而他没摸着什么石头,却碰到了一根铁棍。

陈书翔也顾不得多想,顺手操起铁棍,就往王建国的后背用力扔去。直到这棍子飞出一米,陈书翔才看到那棍子的另一头,被做成了尖锐的箭头。这本是防止小贼翻墙而竖在墙上的防护栏,可能是年久失修,掉了下来。

只见这铁棍直飞王建国的后备。王建国只顾着寻枪,竟然没有注意到身后飞来的危险。

就在王建国捡起手枪的一刹那,箭头扎进了他的后背,刺穿他的胸膛。王建国的身体停留在那的一瞬间,僵直不动,一脸疑惑,手枪从他的手中滑落。

陈书翔走上前去,拾起那把银光闪闪的手枪,指着王建国的脑门,说道:

“你对这把枪太执着了。如果你和我赤手空拳,单打独斗,我绝对不是你的对手,但你总想用枪来解决问题,却害死了你自己。”

王建国脸上,露出惊讶诧异的神情,他用最后的力气请求道:

“给……我……根……烟……”

陈书翔放下手中的枪,摇摇头,说:

“莺歌子山,乌支村。谢谢你,我知道了。”

王建国那双渴望最后一根烟的眼睛,失去了神采。

他如果第一时间就开枪打死陈书翔,也就没有这样悲惨的下场。但他人到中年,做事不免瞻前顾后,想要做得圆滑,不留痕迹。他怕枪声会惊动他人,所以只想用它来威胁、压制陈书翔,心底里却是不敢开枪。可是到了真正决斗的时候,又过分依赖枪的威力,执着于手枪的震慑力,所以总想着去捡那把枪,贻误了战机。

陈书翔把王建国的尸体搬进破旧的大楼,这里看来几天之内都不会有人再来的样子。他把尸体放在刚才审问他的小黑屋里,把银枪摆在尸体的边上。

希望尸体晚点再被人发现。陈书翔这样想,他不知道那个穿白大褂的人还会不会回来。他翻了翻王建国的衣服,发现他灰色的制服上,同样写着HyperX的标记。而衣服内侧,缝有一个块铭牌,上面写着:

安全部戊组王建国组长

陈书翔又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一张小地图,上头标记着莺歌子山和乌支村的名字,应该正是他们想把潘蕙运去的地方。

“莺歌子山?”

这正是明天要去毕业旅行的地方。他决定第二天先和同学一起搭车去那里,再找机会单独行动,解救潘蕙。

回到家中的陈书翔,发现魏莉莉还没有回来,可能她又要通宵加班。

陈书翔找出自己的帆布背包,一边往里放手电筒之类的野外生存必需品,一边回想前一晚发生的事情。他觉得自己被卷入了某场阴谋,又被什么东西牵引着,似乎有个人在等待着他。

他整理完所有物品,摸了摸胸口挂着的绿色挂饰,那是潘蕙用生命保护的东西,可现在东西回来了,人却离他而去。

越想越气愤的陈书翔,从抽屉最深处取出一把小刀,走到阳台上,那里有一块磨刀石。陈书翔打了盆水,在月光下磨起刀来。

“今天也是个月圆之夜。”

银盘似的月亮,洒下凄惨的光芒,照在陈书翔的侧脸上,伴随着滋滋的磨刀声,不知不觉已是深夜。陈书翔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他只有自己去找到答案。

“世事难料,谁又猜得到你是把逆刃刀呢?”

陈书翔举起磨好的小刀,在圆月的映衬下发出悲凉的光,他似乎在刀背上照出了一张猛兽的脸。

第十章 白影重重

早晨七点的太阳还没有把地面烤热,一辆大巴士已经停在了校门口,上头坐满了国际航运系的学生,唯独缺了两个人。

“我们今天要乘五个小时的车程,争取十二点前能够赶到目的地。如果车辆晚点,到时候就只能饿肚子了。”思政老师兼领队拎着大喇叭对满车的学生喊道。

他身旁的女生站在车头,看着后头整车的人,嘴里念叨些什么,回头对领队说:

“点过了,还缺两个,好像是潘蕙和黄晓君。”

“刚才潘蕙家里打电话来,说她昨晚生病,连夜送到医院,今天不能来了。我早就跟你们说过,临近毕业,大家你请我、我请你,饭局一多,要注意饮食卫生。吃坏了肚子是你们自己的。”

领队又摆出一副教育人的样子,举起大喇叭,对着所有人喊道:

“你们谁知道黄晓君去哪里了?”

车内的学生议论开了——

“二班班长还没到。”

“对呀,黄晓君今天也没来,昨天我看见她和潘蕙一起回去的。”

“大概也不会来了。”

没有人知道黄晓君昨晚发生了,除了车上的一个人。

“那我们再等五分钟,有谁可以联系到黄晓君的,帮忙打个电话。”领队急不可待地想要发动大巴,司机也有些不耐烦。

无人回答。

或许答案就藏在最后一排,那里只坐着、更确切地说是斜躺着一个人——那是耷拉着脑袋的陈书翔。他斜靠在窗口,毫无生气地看着窗外。他的生理反应告诉他,现在的他的身子非常累,奇怪的是他并不是很困。昨天晚上,他竟然不知不觉在阳台上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自己的头正枕在磨刀石上。

现在他尽量让自己的身体能够多休息一会,让大脑活动一下,努力将昨天晚上获得的所有信息拼在一起——

潘蕙的手部发生形态上的变异,长出粗厚的毛发,并生出尖锐且带勾的爪子,而身体的其他部位并没有发生变化。仅仅是手臂的变异,就让一个弱小的女子,产生了普通成年男性也少有的巨大力量,能够将男性恶徒徒手致死。

陈书翔以前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他对生物相关的学科并不感兴趣,那是他女友的工作,也是她唯一不能吸引自己的一点。不过现在,他至少要搞清楚,到底在潘蕙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这番情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他的梦中见到过。

而他更关心的,是潘蕙的去向。那群带走潘蕙的人到底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假扮警察,还要谋害自己?难道只是为了不让事情败露吗?他们带走潘蕙有什么目的?而他所听到的目的地,竟然和他今天要去旅行的是同一个地方。Hyper-X又是什么?它代表的意思是什么?是一个组织,还是一个公司,或者只是个代号?那些穿着灰色制服和白色大褂的人是谁?

如果王建国只是他们安全部的一名组长,那说明这个组织还有其他的部门。从他属于戊组来看,这个组织的安全部门,或者说打手部门,至少存在五个组,并且组长可以佩戴枪支。从这点看来,这个名叫HyperX的组织,已经超越了普通黑社会的性质。他们为什么又会在莺歌子山建立基地?

现在掌握在陈书翔手里有用的信息,就是到莺歌子山乌支村的地图,还有那个有青胎记、穿白大褂的男子。唯一能找到潘蕙的地方,就只有莺歌子山。

陈书翔从包里又翻出昨晚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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