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过眼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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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过眼烟云-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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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些肿胀的红唇显示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差那么一点,她真的会被他吃掉。

在关键时刻,他放开了手,推开了她。

“嗯……”她尴尬地将耳边的发撩到耳后,镇静了一会,又恢复了淡然的样子,“为什么。”

“小晴,如果不喜欢,我不会勉强的。”他抿了抿唇,平息了一下波涛似的情绪。

任晴下意识点了点头,她知道,他这么做,只因尊重她。莫名地,她有些小小的感动。如果说一开始的接受,答应试着在一起只是被一时诱惑。那么刚才发生的事情,是真正的让她内心一暖。她不能保证自己对莫凉夜有很深的情感,也许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也许它的开始是因为他的诱惑,但是刚才他的行为,却深深烙在她的心里。

尊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我送你回家吧。”

******

任晴的邮箱收到了陶天山发来的文件,点击下载来看,原来是陶天山已经填好了词。

天空别着大大艳阳

游乐园里我在闲晃瞎逛

天气真好轻风微凉

什么样的情绪在心底疯长

好久没有这样紧张

心里慌张还表面上逞强

淡定神情只是表象

期待刺激惊险的快快出场

生活总是让人抓狂

一个人也习惯坚强伪装

还有人说我太倔强

什么时候我也学会了选择性遗忘

怀念以前懒懒趴窗

漫不经心的细数着梦想

一抬头便是满天星光

好像未来时光就在前方

身边场景突然急速变换

心脏也跟着翻转了几圈

紧紧握着前方把手

尖叫起来也肆无忌惮

什么烦恼都通通释放

时不时会让人失望

时不时会被遗忘

是什么力量让我现在如此张扬

是什么印象让我至今如此难忘

时光说快不快的在那流淌

记得也有人说我是偏执狂

我只当他们在那奇思妙想

畅快过后把烦恼遗忘

心情放松后不像通常

战战兢兢又慌慌张张

……

任晴微笑着读着陶天山填的词,内心也隐隐翻腾了起来。果然是陶天山!这么短短的时间内,已经填出了她想要的词,完全表达了她心里的想法。

她马上回复邮件,谢谢对方的心血。

陶天山竟然很快就回复过来了,邮件只有寥寥几字:那就唱得更好一点,别毁了我的词。

任晴微笑着打字回应,陶天山说这句话的意思很明了,她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出色。

心情甚好的任晴点开了已经被自己晾了在一边很久的微博,可爱的晴空们依旧在滋长,现在她的粉丝量已经达到了二十五万,这对仅仅出演过一部电影的她已经是一个好成绩了。

因为心情好,所以她开始更新微博。将自己的一张自拍卖萌照发上微博,并署上题字:求!包!养!

没过几秒钟,马上就有评论了。

王老吉最好喝:好可爱!!小晴妹子终于更新微博了~~

大包子:来来~晴妹子跟了包爷~~

每一个音符:@发霉的蛋糕亲爱的~快看卖萌!

晴空万里:晴子!小凉凉喊你回家吃饭!

霞光:啧啧~终于占到一次前排了~~我也求包养'羞涩'

流浪的风筝:小晴从了我~~从了我吧~~~

相见大川:跟了爷包乃吃香喝辣~无数小凉任乃调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晴妹子爷包养你!

发霉的蛋糕:@王老吉最好喝亲爱的我来了~卖萌无耻!

就是喜欢汐晴:晴宝最有爱了!

左:晴妹终于更新微博了!!占前排!!围观啃瓜子!!附带@不想淋雨

不想淋雨:!!姐来了!!汐晴真可爱真可爱真可爱……'打滚'

……

随后微博不断提示评论与转发,任晴忙着看得不亦乐乎。

于是又心情极佳地发了一条微博:谢谢大家的关注~~我最近都在写歌,相信过不了多久大家就可以听到我的成曲了。^^

马上便有人抢坐沙发。

为你写诗:沙发!有专辑一定去买!

不想淋雨:淋雨也要去买!

左:商场在右边也要去买!

流浪的风筝:就算流浪也要去买!

大包子:我被吃了也要去买!

……

任晴不禁笑出声来,这么一串队形真是有意思,心情似乎更好了呢。

有这么一群有爱的粉丝,不开心也是假的。

第五十四章:番外之墨世黎

墨世黎一直都是个孤独的人。

他行走在黑暗与光明的边缘,永远身着那一身黑色风衣。

因为他有着最特殊的职业,这个职业听起来便会让人毛骨悚然。

他是杀手,他无法拥有常人的生活,因为他的职业让他没有能力去衡量过去与未来,他随时随地都要做好死亡的准备。

但是他却是命中注定的杀手。生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家庭,与生俱能造就了冷血无情的他。从爷爷开始任职,慢慢扩大着杀手集团的事业,一代又一代,最后,这艰巨的任务落在了他的身上。他的双手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会沾满鲜血。

他厌恶自己,却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继续生存下去。

20岁那年,他的父亲在临终前给他留下一封信,信的内容字字见血,“世黎,你生来就是杀手的命,我们都别无选择,你必须留下来负起责任,不要把你爷爷多年来的事业搞垮了。你自幼以来便学习操作各种武器,练自己的身手,把这一切交给你,我很放心。接下来就是见证你的实力的时候了。”信的旁边还躺着一枚银白色的戒指,那一闪一逝的光有些亮晃他的眼。

当他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他闭上了眼,嘴角紧紧抿着。没错,如果他不继承,谁能继承呢?从小学到大的本领是唯一陪伴着他的东西,如果没有了这些,他的人生还有何意义。

那是他杀的第一个人,也是他接的第一个客户。

那个人叫宛静,是个女人。

客户叫王勃,是宛静的丈夫,操办着一家很大的经融公司。

那计划单子上只有五个字:“杀了贱女人。”

于是,他猜想到这个宛静大概是因为出轨或者觊觎王勃的钱财使王□了杀心。

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意识到,世间没有感情。

因为这种事情就可以杀掉一个人,还是自己最亲密的妻子,还谈何感情?

于是,他开始看淡一切。他的骨子里只剩下冷血。

那天晚上,他潜伏在一座白色别墅旁,等待宛静现身。过了不久,宛静出来了,还拥着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啤酒肚男人,两人拥吻了好久,宛静才扭着腰肢走出来。

他的目光一凛,如风疾一般躲到大树干后。那时候宛静正来到她的车旁,做出开车门的动作。他的手上拿起了一把手枪,还在外套了一个塑料膜,对准宛静的脖子。

“砰”一声闷响,宛静倒在了血泊中。

他看着女人惨死的样子,突然扯起了嘴角。

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后接的好几张单子他都顺利完成了。

在有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无意间路过大广场,却听到了一个令他久久难忘的歌声。那是在广场上的大显示屏里,一个女人正唱着歌。

那个声音十分空灵却又美妙,久久回荡在他心里。

“如果你说再来一次,那么我不会愿意接受。

曾经的你我是多幸福,却不晓今后烟火染指。

我永远是那么的孤独,你永远是那么的无助。

我在你看不到的世界,你在我念不到的宇宙。

我行走在黑暗的角落,你眺望在黎明的尽头。”

……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住,然后深深看了眼大屏幕之中的女人,长相很平凡,却莫名地将那首曲子传递到他的心间。

似乎觉得有些温暖,像是那种,找到了同类的感觉。

她孤独吗?

也许她也是看淡了一切,但却和他处于不同的角度。

甚至,听完那首歌后,他执行任务的时候,手速稍微慢了一点,但也只是慢了几秒。

之后,他了解到那个唱歌的女人叫任晴,新一代灵魂歌手。

她的确称得上是灵魂歌手,就连如此冷血冰凉的他,都能被那空灵的歌声吸引住,哪怕只有几秒。

慢慢地,每次一有空闲时间,他都不自觉地翻来她的歌。

这养成了一种习惯,似乎歌声懂他,他懂歌声。

他甚至还会将自己打扮地清清爽爽,除去那一身黑衣,换上干净的白色休闲服,摘掉墨镜,参加那名女歌手的专访。

当属下看到他的时候,还险些认为有人私闯集团。

墨世黎却不知道,有一天,这样的生活会被打断。

那天他无意间看到了一则新闻,那个叫任晴的女明星,死于一场车祸。

他生平第一次脑子短路,愣了好几分钟,随后重重捏紧拳头。

好不容易得到的,一丝丝的光明啊。

墨世黎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不配得到这么奢侈的东西。连这样一个女孩,远远地让他关注着,上天也不肯。

他开始心灰意冷,甚至没有去查明那个女明星死亡的真相。也许,这场车祸就是上天注定的,因为他早已双手染满鲜血,他不能够得到一点希望,不能够得到一点安慰,即使是用这种方式。

又是一次无意,他点进了网络上的一个视频。

一开始的他不甚在意,却在听到那个声音的一刹那,僵住了身体。

那么像的声音。

那么空灵的嗓子。

那么动人的曲子。

他觉得脑袋嗡嗡地响,目光紧紧锁着视频中的女孩。她那么淡然地在歌唱,就像那个女明星一样。她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干净地如同天使一般,是他不能玷污的。

她的气质却与那位女明星神似,无论是一颦一笑,还是一个眼神,那个高清视频都给了他一份完美的答案。

于是,慢慢地,就像关注那位女明星那样关注着这个叫络汐晴的女孩。

甚至,亲自来到了那家她任职的酒吧。

那天晚上,他本来是想好好听一场她的现场唱歌,没想到却碰上了闹事的人。那些闹事的人是个混混头,他觉得模样陌生,猜测对方些许也没有混出多大名头。他本想早些离去,毕竟这种时候,他这个杀手是没有义务参与的。可是他却看到那个叫络汐晴的女孩站出了身。

她将了那个尧哥一军,让对方尴尬至极,然后又大胆地加入反抗队伍。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女孩子打架,却不得不说她的身手很好。但是她毕竟是女孩子,并不比男孩。看到她那副样子,他不忍,于是动手了。

他想要扶她起来,她却昏迷了。

意识到还有旁人,他匆匆离去,顺便又瞥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尧哥。

很好,他记着了。

之后,他派人找来了那一帮人。他的属下也十分疑惑,这么一个小小的人物,他一个集团老大怎么会想到亲自召见呢。

那是第一次,墨世黎见到心生厌烦的人,没有动手去杀。

只因想起那个干净地一尘不染的女孩,他突然下不了手。但是眼前这个尧哥毕竟是欺负过她的。第一次,他没有动手,而是暗话威胁。

最后那个尧哥落荒而逃,并且连声承诺以后不敢再去黄金酒吧讨事。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间,他就在电视上看到了她的身影。

那个叫《歌颂一生》的电影,是他去电影院看的。

那是他第一次去电影院,那也是他看的第一部电影。

故事范围很小,只是一个歌女的孤独一生,却生生刺痛了他。

片尾的时候,他的眼角甚至还有些湿润。

……

如果墨世黎知道那个尧哥会多嘴的话,他就该把他杀了。那个晚上,他无意间碰到了小混混要挟女孩的场景,看那个架势是要轮着上,本来他可以直接离开的,却发现那个女孩是她。

络汐晴。

她挣扎着,在那么多人的压制下,她的样子很无助。

墨世黎愤怒了。

这是第一次,他感觉到自己的情绪如同波涛一般汹涌泛滥着。

于是不费吹灰之力解救了她。看似狗血的英雄救美的经历,却深深烙在他的心里。

也许他救的只是相同的灵魂罢了,那种内心情愫涌上来,告诉他,这是宿命,她就是他的宿命。

可他毕竟是一个杀手,他还有什么资格可以染指她呢?

只是仅仅依赖于那空灵的歌声,那唯美的嗓音。

后来一查,才知道那些小混混是一个叫林璇卿的女人派出来的,私底下,他解决了那一帮人,并且在暗处顶着那个叫林璇卿的女艺人的动态。他不允许别人猥亵他的光明,即使那光明他不配拥有。

可是他做这一切,她从不曾知晓。

在她的心里,他只是一个黑衣人,一个神秘的黑衣人。

他愿意她一生一世都不要知道自己是一个杀手,是一个肮脏的人,甚至,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一个冰凉的躯体。

墨世黎还能再要求什么呢?

这种诡异的守护,他还能做多久?他不知道。

也许当某一天,他真正可以解脱的时候,他真正成为世界的黎明的时候,他就不再需要这种寄托。

可他毕竟是一个孤独的人啊,不管寄托着再大的希望,他依旧是孤独的。他在黎明的前一刻就会沉迷,无法苏醒,他总是在最微妙的一刻,埋藏自己。

这么一个孤独的潜行者,还有什么资格说爱。

第五十五章:投票风波

左左最近很喜欢逛微博,今天她习惯性地登陆上自己的微博,无意间看到了好友西西转载的一个投票。

两首非常好听的歌!你更喜欢哪一首!

投票下方有一个试听文件,分别是两首曲子,分别截取了一分钟的时间以便试听。左左点开了第一个音频文件,缓冲了一会儿,悦耳清新的旋律入耳。歌者有很甜美的嗓音,歌曲冥冥之中带着一抹小清新,听着这曲子,只觉得浑身上下都与它产生了共鸣。

“想回充满稻香的梦境,重新将破碎的心缝起。

曾经年少轻狂的童趣,都随着时间消失不见。

听着蝉声鸣鸣入了耳,寻找穿着粉衬衫的你。

丁香花栀子花都开了,老去的春又迎合而来。

多少时节落雨不再回,再回首已是支离破碎。”

……

听着这首歌,左左忽然觉得童年的场景就在眼前,转眼间眼角有些湿润,似乎心里深处有一根弦被这段旋律拨动。

这首歌很快就播完了,她有些不舍地滑动鼠标点击另一首歌。

和上一首歌截然不同,这一首歌的开头就有些轻松与诙谐,“兹——”一声地带动了她的情绪。而且歌者的声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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