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老婆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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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老婆很神秘-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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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敏不觉再次失笑,想象着以后,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为争谁是老大这件事,而与理据争的模样。

那应该会是一个很有趣的场面。

“妈妈,这小女生是谁呀?我们家真会领养这么一个孩子吗?”

“到时候看。也许会有一个小女生加入我们这个家……”

她说,心里挺期待,就不知道霍启航肯不肯放……



十分钟后,宁敏在阿秋姐的带领下,由阿灿和阿罗随行,来到了海滩。

风是潮热的,带着海的味道,和自由的气息,给了她一份前所未有的平和。

时过四个月,她又可以光明正大的生活在阳光底下。这难能可贵。虽然之前她曾有过一点担忧,怕会另有暗杀行动在她放松戒备时突然而至,但佟庭烽曾跟她说:

“我们坐的是以涵的专机。行踪保密。他们找不到你!”

说来,这些天,她过得的确很平静。

在这里,她享受到了生活的恬淡。

此刻,漫步沙滩,呼吸着海的气息,心情愉快,这是她喜欢的闲适人生:平平淡淡,没有血腥和杀戮,以及没完没了的心机,多好。

这一天,海滩上出现了这样一副美丽的画卷:

一个美丽女子漫步在金色的沙滩上,身后跟一粉雕玉琢的孩子,两个人,一前一后,我行我素,没有目的,玩着沙,踢着细浪,捡着贝壳,捕捉着阳光……

女子非常迷人,着一席丝质长裙,无袖,一字领,胸口绣着漂亮的苍兰花,透着浓浓的中国风,脖子和双臂暴露在空气里,肌肤雪白,长发束成马尾,迎风摇晃,显得春青盎然,朝气勃发。腰档上系着是一条光芒四射的水晶腰带。斜挎一款浅色系小包,平跟竹鞋,踩着软软的细沙。

她以迷一样的温柔眸光睇着海潮起落,送夕阳归去,赏海鸟飞跃,听人海嘻笑。

海滩上到处是遮阳伞,人很多,一个个像沙丁鱼似的排列着晒太阳,在这里,这女子成为了一道移动着的风景,美的是那么的一目了然——她的娴静,和优雅,很快吸引了不少男士来搭讪。

“小姐,要不要一起上游艇兜风?”

有个很阳光的澳洲小伙上来,笑的灿烂,想邀佳人。

宁敏刚想拒绝,佟麒噌噌噌跑了上来,笑眯眯的问:

“你的游艇在哪?”

“就那!”

“咦,就那么小,你还好意思请我妈妈去兜风?”

“呃,她是你妈妈?”

对方很吃惊。

佟麒歪着脑袋,双手插腰,英文说的流利,回答:

“难道你没看出来吗?我们长着母子脸!”

澳洲小伙有点不信:

“她这么年轻,怎么可能是你妈妈……”

看上去顶多二十出头一两岁,他以为人家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

“年轻就不能是我妈妈了吗?哎,我爸爸就在附近,你别来打扰我妈妈,我妈妈不喜欢和外人说话。”

佟麒刚刚和爸爸通过电话。

爸爸问他:“在干什么?”

他说:“在沙滩吹风呢!”

爸爸说:“看好妈妈,别让陌生人靠近妈妈,知道么?爸爸马上回家了。”

有了爸爸的重托,他当然不能让别人靠近妈妈。

宁敏微一笑,很配合的叫了一声:

“儿子,我们往回走,走远了,你爸要找不到我们了!”

她冲那个人点点头,牵着儿子往来的路上走。

小伙很遗憾的站在原地叹息,原以为找到了梦中情人,却不想人家早已名花有主。

宁敏并不知道那一刻,在离她的不远处的沙滩俱乐部的遮阳伞下,有个惹不得的男人,因为她的出现,而惊艳了目光。

这个男人看到了这样一副美丽的画卷:

海风吹拂,一束马尾,发轻扬;长裙款款,随风鼓;肌肤雪白,泛白光;眸光澄澈,唇线弯弯,浅笑如花……

这个美丽的姑娘,将一副墨镜高置到发顶之上,温声细款的叫着:

“走慢点……小心脚下……”

那声音,很快淹没在喧嚣之间,可海风却把它送进了他的耳朵。

“这个女人,我要了!谁都别想跟我抢……”

他扔下一句话,目光灼灼的站起来,迎了上去,精健的腰背上纹着狼,那么的盛气凌人。

边上有一个帽子反戴的年轻男孩,十八~九岁的模样,手上正玩着沙滩排球,那球在他指尖上打转,听得这话,他瞟了一眼,那懒懒的目光莫名的一亮,啪的把球扣住,目不转睛,迷上了眼。

也正是这一天,佟庭烽深刻领教到了老婆惹桃花的能力,一招还招惹了俩……

傍晚四点三十分,结束所有工作的男人,坐着回家的车子,正琢磨着要如何和心爱的女人享用晚上的美餐,却接到了保镖阿罗这样一个电话:

“佟先生,不好了,太太和人打起来了……那人,那人要把太太抢去当情~妇……”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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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滩上的桃花运,皆是美貌惹的祸

8



宁敏绝对是个美人坯子,其实她母亲长的并不怎么样,小家璧玉,少年时,清新可人,中年时,稳重知性。可她不一样,从小就生的好看。

不仅好看,而且俏皮,不仅俏皮,而且聪明过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有举一反三的能力,有一学便会的天性…铄…

三岁到十二岁时候的宁敏,脸是圆圆的,眼睛大大的,脸颊是粉嫩粉嫩的,没有半点瑕疵,就像剥了壳的鸡蛋,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那眼珠子,琉璃似的,会在阳光下发亮,而且特别的爱笑,笑起,那声音脆的能涤去世人心上的尘埃瑚。

十二岁,她开始发育,脸蛋一点点变尖,成了纤秀的鹅蛋脸,小酒窝不见了,身材开始拔长,十二岁到十六岁,她长到一米六八,展现出了一个青春期少女独有的秀美。身材绝对是美好的,五官更是精致的,透着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

这种美,美的并不柔弱纤纤,而显得英姿飒飒。

那时,她爱留短发,因为爱玩,爱散打,总是玩的浑身是汗。

那时,宁母让她留长,告诉她:“女孩子梳辫子才好看。”

可她不,就爱一身男生气。

即便是一身的男孩气,她一样能吸引男生们倾慕的目光。

宁敏读书时,不仅美的眩人眼,而且还是个天才级学霸,一路一路的跳级,惊艳了不少男生,可她从没对任何男生动过那种心思。

宁敏自小练散打,拥有着常人难以比拟的灵活身手,那些男生,都太嫩,一个都入不了她的眼。

这绝对不是她心高气傲,只能说她早熟。

女孩子都早熟,而她又出身军人世家,从小军事化的教育,养成了她自主而冷静的性格,很早就懂得如何处置各种逻辑关系,分析各种案情——

那时,爷爷最喜欢培养她这方面的能力。

在同学们还在父母膝下撒娇,或是通宵打游戏、或是拼命背各种考试重点时,她研究的是军事政治问题,玩的是散打,练的是枪法,闲着没事,就和父亲进行实战切磋。

这就是她的童年,忙碌,而充实,具有各种挑战性。

十六岁,她偷偷报考进特种学院,她想当一名特种兵,对于武器,她有一种天生的狂热。

之后,她以无比优秀的成绩考上,父母无奈,只好让她进了特种兵役班。

一年后,她鬼使神差的进了D区猎风组。

第一天去报到的时候,队长钟健还以为上头在开玩笑,绕着新报到的姑娘那是一个劲儿的直打转,一肚子的不满:

“这这这这怎么行?娇滴滴的,一看就是一个没有长大的毛孩子……芮长官,这小不点自己还需要别人保护呢,怎么让她保护别人,完成那些特殊的任务?不行不行,绝对不行。这人,我不收……送到军校好好读书去!”

队长想将她扫地出门。

芮中将笑笑说:

“啧,这么小瞧人?小宁,来来来,给咱们的钟队长露两手!”

十七岁的宁敏,正年轻气盛,但自小的教养,养成了她不骄狂的本性。

她并没有马上眩耀自己的本事,而扛着枪站了一个漂亮的军姿,冲钟队长敬了一个礼,声音铿锵的汇报了几句:

“报告队长,我十七岁了,在东艾,满十六周岁就是一个成年人,我国大宪法规定,服兵役的最小年纪是十六周岁,可以以军校挑选的学子身份入役。入役后,学习成绩优秀的,或是成为军校特殊人才予以栽培;成绩不理想,而体能身手方面优秀的可以直接纳为特种役备兵予以培养。”

“那你是哪方便成绩比较好!”

钟队长见她不像其他小姑娘那般扭扭捏捏,口齿这么伶俐,忽来了兴趣,问了一句。

“报告,宁笙歌两方面都优秀!”

一般人都会自谦,可她没有,答的那是声音洪亮:

“这一次,我奉命入猎风队服役,主要是想通过实践来提高自己的能力。如果队长以貌取人,那我们可以到射击场,一较高下。我输了,回家交男朋友做小女人去。我赢了,以后队里谁也不准叫我小不点。我有名字,我叫宁笙歌。”

钟队长还真没见过这样自信满满的姑娘,一笑:

“行啊,这扛扛的势头……成,那就陪你玩上一圈去……”

一战成名。

比赛的结果,钟队长十发子弹,打偏了一发,因为开小差,打了一个九点八环;而宁敏发发命中红心,皆为十环。

之后,比身手,钟队长让队里最能打的董成方来和她较量,两个人打了四十分钟,董成方讨不到半分便宜。

这姑娘,正是用这样一种方式,成为了猎风组中最年轻的女队员,本事大到让所有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自古以来,兵营是男人的天下,即便如今男女平等,服役的女后依旧少之又少,而,特种训练营,更是兵蛋子居多,女汉子则是凤毛麟角。

全封闭室的操练环境,再加上,阳盛阴衰,仅有几个女生,被追求,那几乎是必然的事。

D区特种兵团,是东艾国最特殊的独立兵团,一共有六组,每队的人数分别从十五人到二十人不等。平常时分开训练。偶尔组与组之间会有对抗练习。人数不是很多,都是精锐。

猎风组一共有四个女队员,她是最小的,但追求者却最多,主要原因在于,她在几次对抗练习过程中,把D区老大老二给挑输了,一夜间,她名声大躁D区。

军区有军区的规定,每一位在队练训的战士都不能配有各种电子通讯设备。入队要扫描,离队也要扫描。

外头说,D区的特种兵,每个人的身份来历都保密,队员们之间互不问出身,多数用化名,除直系长官,几乎无人知道他们是特种兵身份。

统管他们特种兵团的是芮中将,此人只忠贞于霍家。也就是说,D区特种兵,是隶属霍家的皇家精英部队。只听命于霍家。是以,每一个进入兵团的人,都要有绝对服从的思想。在管制上那是绝对的严格。退役兵,多数会成为霍家军的部队骨干。很少直接退役转而从事其他职业的。

芮中将有个儿子,是教官,就曾对宁敏表示过倾慕,想和她发展成为男女关系。本来,这是好事,芮中将和宁少尉本就是部属关系,能成的话,那绝对是军旅佳话。

可她不中意。直接把人给拒绝了。

这世上,优秀的男人,很多,但那些年,她就没遇上一个能让她心动的,直到遇上霍启航——她那颗平静的女儿,终于也火热了一把。

至于原因,她想了很久,或是因为在她以为死期已至的当口上,他神一般的出现,救了她。

英雄就是这样诞生的。

对的,她一直有一种奇怪的英雄主义情节,而后,她的心,才会被那样一个真实而富有内涵的男人所吸引。

后来离开了霍,去中国,六年的东方生活,也曾遇上一些想求她为偶的男人,有中国人,也有英国人,还有东艾人——大使馆大使的侄子就曾热烈的追求过她,一缠就是三年,末了,她实在有点烦了,找了大使谈话,大使再找他家侄子谈话,直接把人送回了国内,这才消停。

在很多人眼里,她是怪胎。

“哪个女人不渴望得到一个好归宿,尤其是像她这种有私生女的,能有一个正经人家的男人要,已经是幸事,居然还挑三捡四。不就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吗?”

私下议论她的,并不太好听。可她不在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过自己简单的日子。

在她的生命里,被人搭讪是常有的事。

可她没想到,这天傍晚,她会接连被搭讪,而且还惹上了事。

四点二十分。

沙滩上,佟麒跳着,跑着,就像一匹脱了缰的小马驹,宁敏在身后跟着,喊了几句,一个肌肉男围了上来,应该是个混血儿,五官倒挺有型,只是脸上戾气很重,一双眼流露着一种让人讨厌的侵略目光,灼灼然。

她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虽然看上去很富有力量感,但,绝对不是她欣赏的那种人——就像野兽派。

而对方用英语打来的招呼,更是差点让她趔倒:

“身材是黄金比例,声音是天使之音。脸蛋是绝代佳人,这位小姐,你成功的吸引到我了……做我情~妇吧!包管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

说话间,他还极放肆的伸过手来,扯掉了她发上的水晶发饰,那长发顿时一泻而下,随风飘扬起来。

那种娇柔之美,令这男人大手一拍,惊叹的叫了一声:

“哇哦,真够味!啧啧啧,波也够大的吧!”

贵少圈内,有这么三种类型的男人:

一种是,有能力,有实力,有自制力,有人生志向,有血有肉有感情,同时有责任感,这种男人,绝对是绝版好男人,估计这世界也没多少几个。

一种是,有能力,有实力,爱随心所欲,尽享人生的,男女关系,放任自流,这种人比比皆是。

一种是,有能力,有实力,爱挥霍,爱张扬,爱仗势欺人。

眼前这个男人,年纪大约有二三十岁,金鱼头,头发湿透,身材精健,显然是练过的,一身煞气外露,逼上来时,就有一股子浓烈的汗水味传了过来。

宁敏微皱眉,往后退了两步,审视了一眼。

她记得的,刚刚她走过的时候,这个男人正在强吻一比基尼女人,女人在尖叫,其男友来救,一拳就被另一个高个子男人打倒于地,边上其他人都在旁观,或是退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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